<b>章节名:【011】 奇女子也</b>

    老大夫甫一入院,便觉浑身一震!

    此时天明不久,正是清晨最冷的时候,大雪纷扬,只小半夜已在地面结了厚厚的冰层。可这看似寻常的一方庭院,竟是地火暖热,鹅毛般的雪片子纷落而下,眨眼功夫便融入地底,冰雪不存。

    一侧瘦梅数枝,红白相映,清风拂来,穿梅而过,拢起满院清香,不似人间天地。

    更不必说,梅花树下执笔作画的贵人公子,更是谪仙下凡了罢。

    老大夫恍恍惚惚地跟进来,浑不知今夕何夕,直到贵人公子止了笔,身侧随侍笑嘻嘻地捧上一盏茶,随手将画卷揉成了团,“公子,你这一画就画了一个多时辰,李大人早都走了。”

    “走便走罢,”公子浅浅啜了口清茶,见老大夫一脸心疼地盯着那一团,不由摇头一笑,“一凡尘俗物耳,先生着相了。”

    “只是这般画作,如此便弃了……”

    “庭前作画,只为静心,心静,则万物莫不可得。”

    老大夫良久未语,忍不住再次打量起这贵人公子,云纹素袍,墨色大氅,不似寻常公子绾髻戴冠,只以一条缎带将发丝松松系着,雍容华贵中别有一番悠然滋味。看着也不过二十来岁的模样,然这一淡笑一席话,却禅意深深,如聆梵音,其内蕴含的大气魄让人心神发紧丝毫不敢轻忽!

    半晌之后,老大夫深深一揖,“公子大智!老朽杜仲,见过贵人公子。”

    “闲云野鹤,何足道贵。”示意身边随侍扶起杜仲。

    后者听出话中言外之意,也不再纠结于贵人的称呼,只起身问道:“未知您的伤……”

    他也不推辞,从大氅中伸出了手,肤白如玉,五指修长,腕子上隐约戴了一串佛珠,遮掩在宽大的袍服袖口处,怎一个赏心悦目。唯一不和谐的,恐怕就是食指骨节上那处青紫色的伤痕了,斑驳的血迹干涸在伤口周围,皮肉深深外翻出来,竟是几可见骨!

    嘶!

    杜仲倒抽凉气,“这……这竟是被……咬的?”

    “可不是被咬的么,那白眼儿狼恩将仇报,公子还救她,就该把她打出去……”耳边随侍嘀嘀咕咕的一脸不痛快,也让杜仲大概明白了事情经过。再看这惨不忍睹的伤口,形貌狰狞,深可见骨,实难想象犹如野兽一般的牙口,竟是出自那娇滴滴的小姑娘。

    杜仲啧啧称奇,“这虽是皮外伤,可伤到这种程度却是半点马虎不得。”边说着,边打开药箱,取出壶北地烈酒,“好在寒冬时节,不易发炎,老朽先以烈酒为您清洗一番。”烈酒喷洒在指尖,很快整个院落里流淌着辛辣的酒香。

    北方边塞,风寒沙暴,此地人惯用此等灼灼烈酒,一口下喉,暖意自喉腔直入肺腑。相应的,用在伤口上,也是非一般的灼痛。杜仲小心观察着公子神色,却见他除了微阖上眸外,竟是面色平和,静若寻常。

    “公子好定力!”复又收起酒壶执了把小钳子,“这外翻的腐肉是得剔掉的,否则伤口不易愈合。”

    “可。”

    “十指连心,请您多加忍耐。”

    接下来的数日,杜仲每日清早准时前来。

    先是到后厢去把过文初的脉象,再回到庭院给公子换药包扎。随着一日日过去,公子的指伤已好的差不离了,古怪的是,那在他预料中早该醒了的文初,却迟迟昏迷,只能三餐以温补的汤粥食养着。

    “怪哉,怪哉。”杜仲边给公子缠着绷带,边皱着白眉凝神思索,“可惜了,这伤口咬的太深,恐怕日后会留下疤痕。”

    “无妨,今后杜老便无需再来了。”

    “您要走了?”

    公子阖上竹简,“杜老且坐。”

    杜仲不明所以,这还是公子第一次留他,将伤口利落地包扎好,在一旁落座。便听公子别有深意的嗓音,直入正题,“杜老医术高明,在这荒僻之地未免屈才,在下不日将前往关中,不知杜老可愿同行?”

    杜老不免一愣,“关……”

    “关中正乱,军中无医,杜老若愿,在下可代为引荐,也好一展所长。”

    “老朽……”

    “不必急着答复,”公子一摆手,“在下不过惜才心起,杜老一身医术埋没于此,想是也有不得已的原因,至于这原因和心中所愿孰轻孰重,杜老自有评断,在下也不会强求。”

    话落,又低下头来,重新看起手中竹简,仿佛刚才那一问只是随性而起。一旁的杜仲心中却如风浪翻搅,连告辞的话都没说,六神无主地走了。

    不知过了有多久,外面一阵脚步声匆匆传来,“公子!”

    公子抬头看去,来人正是他身边的阿言,后头还跟着去而复返的杜仲,“公子,那个姑娘……跑了。”

    “跑了?”看着阿言红到了耳根的脸,公子好笑地问:“在你眼皮子底下跑了?”

    阿言脸色更红,死倔着不说话。

    杜仲便解释道:“这事儿也怪老朽,这两日外头捉拿逃犯,今儿个正巧查到老朽的家里,便耽搁了些时候。怕公子久等,就先来了庭院这边,刚才再去看那姑娘,人已经没了……趁着侍婢煎药的时候……不知是方方才醒,还是这些天一直……”

    公子点点头,“倒也聪明,跑了便跑了吧。”

    阿言却道:“阿默已经追去了。”

    公子不由头痛,“阿默少年心性,吃不得亏,去带他回来,莫惹麻烦。”

    “是!”脚尖一点,飞快消失在院落内,竟是一名少见的高手!

    一旁杜仲瞳孔一缩,在心中将这公子的身份提了又提,暗自猜测着什么。便见公子放下了竹简,走到案前,一手执笔,一手研磨。少顷,他闭上眼,像是在回忆着什么,同时一笔落下,水墨在绢帛上殷殷散开……

    他画的极慢,每动一笔,都要闭目想上一会儿。

    直到月色当空,一幅画渐渐丰满起来,这一画,竟画了整整一日。

    公子收起笔墨,杜仲走上前来,一时竟描述不出此画带给他的震撼!

    这是一个女子。

    一个女子自冰雪中挣扎求生。

    女子的面容留了白,衣饰不过简单勾勒,唯有荒芜、昏黑、落雪,这三者组成的艰难环境下她伸手挣扎的动作,是那么的迫切,那么的栩栩如生,给乍看之人一种直击胸臆的震撼生命的震撼!

    杜仲望着这幅画怔怔出神,连两个随侍什么时候回来了都没注意。说来好笑,这两个人,一个沉默寡言,一个口若悬河,偏偏不爱说话的那个叫阿言,一张嘴就停不了的叫阿默。

    阿默跑来一脸兴奋,像是发现了新大陆般,“公子你猜猜,你随手一救,救的是谁?”

    “文家幺女。”

    “您知道?!”

    “本是不知,”他卷起布帛,随手放置一侧,这个随意的动作却让杜仲眼睛一闪,这几日下来,他还是第一次看见某幅画没被毁去。就听公子随口分析,“此女装晕自是不想与贵人牵连,年纪大约十四五,恰巧出现此地,再加城中搜查。”言外之意,还用说么。

    “对,对,公子料事如神!”

    无视这马屁,“摆饭。”

    很快有侍女将简单的膳食送了上来,在南朝,肉食几乎可说是富贵的象征,唯有贱民百姓才会以素为食。而古怪的,他的膳食竟是简单的两道素菜,嫩绿嫩绿的清炒一簇,笼在瓷白镶兰的浅盘中,霎是素雅好看。

    公子优雅举箸,一边细细地嚼,一边听身旁阿默聒噪地献宝,“公子,公子,精彩的来了,你快猜猜,我追上她出门,她去了哪儿?”

    “成衣店。”

    “您又知道啊?”阿默跨下双肩,跟着这种主子,太没乐趣了,“后头的您肯定猜不到,公子你猜,她最终目的又是哪?”

    公子头不抬眼不睁。

    阿默欲哭无泪,“您不猜了啊?”

    公子用饭完毕,拂袖起身。

    阿默终于憋不住了,“公子,公子你别走,这个真的很精彩,属下亲眼看着她换了身衣裳从成衣店出来,就跟换了个人似的,挽起发髻,抄着手,弓着背,一脸猥琐地进了家妓坊。嘿,以前在京城的时候,老听说文家幺女怎么怎么顽劣,女扮男装逛窑子下酒肆,属下还不信呢,这次可算长见识了。”

    他说的眉飞色舞,捶胸顿足,公子却一点儿听的兴致都没,一侧杜仲却被勾起了好奇,“去妓坊作何,伪装嫖客,躲避搜查么?”

    阿默一拍大腿,“当龟公!”

    三个字如雷贯耳,就连行云流水般走出门口的公子都顿了一下。

    阿默还在啧啧感叹着什么“逃出教坊司,又入勾栏院”之类的品评。

    公子的目光却渐渐移到包着纱布的指尖,眼前仿佛又浮现出那女子脏污不清已记不得了五官的脸,然那坚定的一双眼,和一口下指时迫切的求生意念,却是那么的清晰……

    过了好半晌

    公子唇角微勾,以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轻轻道:“奇女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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