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哪里?”

    苏建抬头,打量着天空,日头高悬,烈毒的阳光晒在身上,隐隐生疼。(小说文学网)

    周阳他们先是赶到战斗地点,只见遍地血迹,以及纵横交错的蹄印,遗失的箭矢,在这之外,没有任何发现。十一个小队,都赶到这里察看一番,然后再分头行动。

    离开战斗地点之后,周阳他们搜索了一阵,没有发现射雕者。周阳提议,越过长城,进入大漠搜索。

    越过长城这事,汉军极少做,苏建有些有犹豫不决。周阳剖析“其他小队在长城以南搜索,射雕者要是发现了,只有逃回长城以北去。不过长城,不会有收获。”

    进入大漠有利有弊,利在于遇到射雕者的可能性很大。弊就更大了,这是匈奴的地界,随时有可能与匈奴的巡逻队遭遇,真要如此的话,必有一场恶战发生。

    好在,他们是建章营,全是骑兵,即使打不过,还不能逃?

    虽然凶险,只要应付得当,不会有事,苏建权衡一阵后,采纳了周阳的建议,率队越过长城,进入大漠。

    进入大漠,就完全不可了,到处都是草,除了草还是草。没有参照物,连个东西南北都分不清,迷失方向很寻常。

    刚进入大漠时,还清醒,可是,走着走着,就迷糊了,不知东西南北。

    周阳有些后悔,早知道大漠上是如此容易迷失方向,不如做个简单的指南针。可是,现在才想起这事,已经晚了。

    “哪里是东?哪里是西?哪里是南?哪里是北?”苏建望着太阳,一脸的迷茫。

    “进入大漠,最可怕的就是辨不清方向,现在怎么办?”又一个兵士叫林大,身材壮硕,一脸的坚硬的胡子茬,仰起脖子打量天空。

    “无妨!”周阳拔出汉剑,掷在地上,入土一寸,飞身下马。

    “周阳,做什么?”苏建眨着眼睛,不解的问道。

    “找方向!”周阳的回答让他大是惊讶。

    苏建勒住马缰:“你又不是向导,找得到方向?”

    “找方向,不一定非要向导!”周阳从箭壶里取出一枝箭,在汉剑影子的顶点处划了一个圆圈,算是记号。

    把周阳的认真样儿看在眼里,苏建又不得不信,惊疑之际,不住打量周阳,没有说话。

    几个兵士围上来,好象看把戏似的,个个伸长脖子,惊讶不置:“这能找到方向?”

    “一定能!只需要一点点时间而已。要是这里有树,有竹子,找的方向会更准,如今,找个大概方向不是问题。”周阳信心十足。

    过了一阵,汉剑影子发生了移动,周阳在新顶点处划了一个圆圈。把两点连成一条直线,以这条直线为准,画了一条垂直线。

    周阳拔起汉剑,朝垂直线指着太阳的方向:“这是南方,我们来的方向。我们要猎杀射雕者,就得去这个方向,这才是北方。”

    “这就找到了?”苏建根本就不信。

    “这是太阳的方向,不是东方就是西方,怎么又是南方了?”林大眼睛瞪得老大,根本就不信。

    这些现代知识,教给他们,他们也不可能在一时三刻内想明白,周阳不去解释。

    “错不了!要相信弟兄们,这是你教我的!”周阳信心十足的。

    相信弟兄们能做到,这是建章营的信念,周阳以此说事,苏建他们不能再说,只得依从周阳,打马向北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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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得得!”

    急骤的蹄声响起,三骑飞驰。

    骑马的是三个匈奴人,清一色的皮裘,披头散发,尺许长的头发披散在肩头,再配上他们一脸的大胡子,好象野人似的。

    胯下战马,背上强弓,证明他们是极有地位的匈奴勇士。战马之神骏,千里挑一,强弓长大,力道极强,箭壶中的箭矢又粗又长,这些是匈奴勇士才配拥有的东西。

    正中一人,个头特别高大,双眼如同铜铃,开阖之际,凶光四射,整个人好象一头凶兽,随时会吞人噬骨。

    “王子,这是去哪里?”驰骋在左边的匈奴人问道。

    “在营里腻了,去南方,杀汉人解闷。”正中的匈奴开口说话,声若洪钟,震人耳膜。

    “王子,大单于有令,不得擅自去汉界。”右边的匈奴人提醒。

    “不去?”被称为王子的匈奴人哈哈一笑,手中的马鞭朝南一指:“两天前,我们不是去射杀了数十汉人么?要不是汉人的援军来得及时,他们一个也跑不掉。”

    “王子,那是我们奉命巡逻,可不一样。”左边匈奴提醒。

    王子不屑的一撇嘴:“我们阿胡部太小,口众不多,只能摊上这些皮皮毛毛的屁事,好事都给口众多的部落要去了。照这样下去,我大胡儿什么时间才有出人头地的一天?”

    大胡儿言来极是不愤:“我阿胡部口众虽然不多,我好歹也是王子,凭我手中弓,能射大雕,就是单于的射雕者也不过如此,却来做巡逻的事,憋屈!”

    越说越火,声音越来越大,两个匈奴人知道他的火气上来了,不敢找没趣,乖觉的闭嘴。

    大胡儿气哼哼的道:“我弟弟阿胡儿,年纪虽然比我小些,箭术比我还要强上几分,我们兄弟二人,迟早要纵横驰骋,我岂能受这种鸟气?走,杀汉人去!”

    一夹马肚,战马嘶鸣一声,往东飞驰。

    左侧的匈奴人大声提醒:“王子,要杀汉人,得朝南走。”

    “前日,我们在南方射杀过汉人,他们必然有备。先往东去上一段,然后再去南方,我要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大胡儿裂着一张大嘴,森森白牙露在外面,好象草原上呲出獠牙的野狼。

    三人往东,一阵疾驰。

    突然,大胡儿一拉马缰停下来,眼睛死盯着前方:“汉人!汉人怎么到这里来了?”

    另两个匈奴人看清了,在远处有隐隐约约的十个黑点,正朝他们驰来。从装束上看,正是汉军。

    汉军主要在边境上活动,深入大漠不是没有,太少,少到可以忽略不计,大胡儿很是奇怪:“会不会是兄弟们杀了汉人,夺了他们的装束,穿着回来炫耀?”

    杀了汉军,夺取汉军的衣衫,穿在身上眩耀的事情太多了,两个匈奴人赞成这判断:“很可能!”

    “走!去瞧瞧!”大胡儿一拍马肚,三人飞驰而去。

    就在大胡儿发现周阳他们的同时,周阳他们也发现了大胡儿,十人打马冲来,势如泼风。

    正冲间,一缕金光闪过,周阳瞳孔一缩,苏建已经兴奋的扯起嗓子尖叫起来:“金耳环!匈奴贵族!”

    匈奴习俗要戴耳环,地位低者戴银耳环,地位高者戴金耳环。这缕金光暴露了大胡儿的贵族身份,对于这群急于建功的建章营兵士来说,那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无不是如馋猫见到咸鱼似的冲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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