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首发网站“我们逮它做什么?它没皮毛,怎么穿?”
岑牧说道:“借用一下它的尸体。”
金默默跟在身后,他还是有些不明白。
岑牧将沙行蜥从沙里拖了出来,这是一只成年蜥蜴,体长接近7米,重达83公斤,背部鳞片的伤痕展示它过去的激烈经历,这是一只已经开始走下坡路的老蜥蜴,虽然力量和速度已比不上壮年时的状态,但丰富的经验让它成为狡猾难对付的对手,远比年轻的蜥蜴要难对付。
岑牧拿出刑天,几刀下去,将沙行蜥开膛剖肚,切得四分五裂,而后将它的内脏与尸块四下丢弃,顿时,腥味四溢,令人作呕。
这下,金才明白岑牧的意图。
饵已下,接下来是钓鱼时间,两人分别找好地点,隐藏起来。
……
莽原生物的嗅觉大多灵敏,这是它们赖以生存的技能之一,寻找猎物,规避危险,有时候比视觉还要好使。
炽烈的阳光耀得人睁不开眼,黄色沙面散发出金灿灿的光芒,正午时分,沙面的温度高达71度,烫得惊人,而岑牧还得将自己埋在沙砾地下,一动不动,忍受烈日和沙砾的双重炙烤。
热量经由皮肤侵入岑牧体内,血液沸腾,燥热无比,这些热量如果不及时排出,会造成器官过热,进而热衰竭,休克,乃至死亡。
正常人的排汗散热功能已无法满足当下的需求,岑牧摸索出他自己的独特方式:当体内的热量淤积过多,只需动个念头,这些热量被血液吸收,经由循环系统走一圈,最终传递至舌底,然后,一口气呼出,这股浊气温度超过一百度,只是一息吐纳,热量被散发殆尽,他的身体又恢复凉爽的状态,半分钟一次浊气吐纳,差不多可以维持体温平衡,又不会因为流汗丧失过多水分。
金没有伪装能力,无法收敛气息,更不能将自己埋在沙底下,他只能跑到1000米外隐蔽。
两人烈日下蹲守将近半个小时,终于,等来了第一批“客人”。
这是一群黑白色杂毛鬣狗,不同于普通鬣狗,这些鬣狗普遍身高超过2米,体型庞大,焦黑狭长的獠牙挂着充满恶臭的痰液,这群畜生听觉十分灵敏,警惕性非常高,有着严密的社群分工和阶级等级,它们对于沙行蜥的死法感到非常不安,这种破坏力它们同样无法抗拒,然而,它们又察觉不到危险来源,这让狗群犹豫不定。
狗群中,一只长着苍白色毛发的鬣狗格外显眼,它体形更为雄壮,遒劲的肌肉在毛发衬托下,格外威武,它低低发出低沉嘶鸣,这嘶吼声有独特的音节,有些节奏感,并不重复。
狗王呵斥完,一只瘦弱的杂毛鬣狗被赶出狗群,这只鬣狗夹着尾巴,几声悲鸣,一瘸一拐,走向沙行蜥的尸体,它不停试探着,走走停停,时不时退后几步,最终在狗王不耐的嘶吼下,它挪到了沙行蜥尸体边上,舔了几口,发现没有任何异常,便开始大块朵颐。
这只鬣狗足足吃了一分钟,没有任何动静,狗王感觉没有问题,吼了一声,这群鬣狗才争先恐后地扑向沙行蜥,几只鬣狗因为分配问题,撕咬了起来,獠牙和爪子飞舞,场面很是血腥。
就在这时,远处的金按捺不住攻击欲,扣下扳机。
砰!
一声震耳欲聋的响声,巨大的后座力施加在钢质枪托上,重重撞在金稍嫌稚嫩的肩膀上,将他整个上半身往后推动几分,烙下一个红印。
然而,开枪之后,金在瞄准镜中看到,就在枪火迸发的瞬间,那头苍白狗王突然伏低身体,眨眼间,子弹从它头顶飞过,将狗王身后的一只五十多公斤的大狗击飞数米,肚子被轰裂开,内脏碎块洒落满地。
一息之后。
砰!又一声枪响,这一枪击中奔跑中的苍白狗王,一枪爆头。
群狗失首,狗群失去指挥,炸了窝似的,四下逃窜。
岑牧爬出沙坑,举刀做个手势,然后,驱动二阶速度,冲入狗群,一刀毙杀一条狗,而跑得最快的几条狗,没能逃离金的枪杀……
几分钟后,两人击毙了所有的鬣狗,十五只鬣狗,收获颇丰。
鬣狗属杂食生物,植物根茎、果实、小型蜥蜴、各类鸟蛋,甚至是落单的土狼都算它的食物,因此,它的血肉的质量比土狼还要好一些。
两人顾不上血腥味,一顿猛吸,直到吸饱为止,动物血液是他们目前唯一的水分来源,能喝多少喝多少。
一通畅饮,岑牧只觉得像是冲了一个冷水澡一般,清凉惬意。
爽!
他心里又生出那种奇妙的感觉,难道是吸血吸上瘾了?!这真是让人不心安啊!岑牧将这感觉埋到心里,等找到相对安全的环境,准备细细地咀嚼一番。
岑牧挑了几只大狗,剖开腹部,将它们的膀胱切了下来,挤干里边的尿液,顾不上这东西的腥臊味,将剩余的血液分别灌进几只膀胱中,两端系了起来,算是未来几天的水分储备。
然后,两人将鬣狗尸体收集到一起,开膛剖肚,将内脏全部丢弃,将肉块连同骨头切成等份大小,搁置了狗皮上曝晒,这将是他们两人未来几天的干粮。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岑牧将所有的狗皮剥下来,曝晒在阳光底下,将其中一条狗皮切成条状,作为绳索,将剩余的狗皮作一番简单的裁切,用绳索串联起来,勉强做了两件“特质皮衣”,这样一来,总算不用**在沙漠中穿行。
岑牧笑道:“金,那枪放空了,所以,这块狗王皮不能给你,挑选战利品,咱们要各凭本事。”
良性竞争是趋利的,金需要这样的氛围。
金顿时垂头丧气说:“好吧!我觉得那枪打得挺好,谁知道这狗王还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太诡异了!”
岑牧笑而不语,对于荒野生物的灵性,早已习惯。
两人将这块地方几乎变成了屠宰场,大量的血腥味吸引了不少秃鹫在头顶盘旋,还有循味儿来的莽原狼群,他们两人的食物已足够,就没对这些生物下手,并将内脏抛弃到一旁,随它们争抢。
短时间,来了这么多的大型动物,岑牧感觉莽原应该有大型水源的,否则,养活不了这么多的哺乳动物,顺着这个思路,恐怕发现人类定居点也不足为奇。
纵观整个地图,岑牧发现不少疑点,莽原作为一个沙漠,夹在罗宋城和虫群峡谷之间,这两处地方都不缺水,罗宋城另一面不远处甚至临海,是什么造就了莽原这块不毛之地呢?!它的存在似乎不符合地理气候原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岑牧细细一想,发觉他们对于莽原的了解还远远不够。
进入莽原后,在他的能力辅助下,一路顺风顺水,顺得有些颠覆他以往对于莽原的印象,尤其是在击杀大量本土生物后,岑牧产生了一些轻视的情绪,感觉自己的能力在莽原会无往不利!
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跟自己一贯的处事原则相悖,岑牧暗自警觉,趁着眼下暂时无忧的情景,他得尽快收集更多关于莽原的信息。
岑牧打开流光,嘱咐多多搜索莽原的信息,他开始研究莽原的地图。
在官方标准地图上,莽原被勾勒成一块东西长约630公里,南北宽400公里的沙漠,这是一块放在旧时代都算庞大的区域,然而,就是这么一块区域在官方地图上仅有一个标志性的轮廓,连地形、地貌、植被分布情况都没有,更别说野生生物领地标识,变异兽巢穴标识,等等。
在网上搜索了半天,岑牧仅从极少数的论坛中,找到一些非官方的数据,那是一些资深驴友基于官方地图和自身的冒险经历绘制的加强版,该地图上标识了一条弯弯曲曲的路,这条路直入莽原300多公里,而后,嘎然而止,而这幅地图还牵扯出十多年前的一桩大事件。
岑牧说道:“借用一下它的尸体。”
金默默跟在身后,他还是有些不明白。
岑牧将沙行蜥从沙里拖了出来,这是一只成年蜥蜴,体长接近7米,重达83公斤,背部鳞片的伤痕展示它过去的激烈经历,这是一只已经开始走下坡路的老蜥蜴,虽然力量和速度已比不上壮年时的状态,但丰富的经验让它成为狡猾难对付的对手,远比年轻的蜥蜴要难对付。
岑牧拿出刑天,几刀下去,将沙行蜥开膛剖肚,切得四分五裂,而后将它的内脏与尸块四下丢弃,顿时,腥味四溢,令人作呕。
这下,金才明白岑牧的意图。
饵已下,接下来是钓鱼时间,两人分别找好地点,隐藏起来。
……
莽原生物的嗅觉大多灵敏,这是它们赖以生存的技能之一,寻找猎物,规避危险,有时候比视觉还要好使。
炽烈的阳光耀得人睁不开眼,黄色沙面散发出金灿灿的光芒,正午时分,沙面的温度高达71度,烫得惊人,而岑牧还得将自己埋在沙砾地下,一动不动,忍受烈日和沙砾的双重炙烤。
热量经由皮肤侵入岑牧体内,血液沸腾,燥热无比,这些热量如果不及时排出,会造成器官过热,进而热衰竭,休克,乃至死亡。
正常人的排汗散热功能已无法满足当下的需求,岑牧摸索出他自己的独特方式:当体内的热量淤积过多,只需动个念头,这些热量被血液吸收,经由循环系统走一圈,最终传递至舌底,然后,一口气呼出,这股浊气温度超过一百度,只是一息吐纳,热量被散发殆尽,他的身体又恢复凉爽的状态,半分钟一次浊气吐纳,差不多可以维持体温平衡,又不会因为流汗丧失过多水分。
金没有伪装能力,无法收敛气息,更不能将自己埋在沙底下,他只能跑到1000米外隐蔽。
两人烈日下蹲守将近半个小时,终于,等来了第一批“客人”。
这是一群黑白色杂毛鬣狗,不同于普通鬣狗,这些鬣狗普遍身高超过2米,体型庞大,焦黑狭长的獠牙挂着充满恶臭的痰液,这群畜生听觉十分灵敏,警惕性非常高,有着严密的社群分工和阶级等级,它们对于沙行蜥的死法感到非常不安,这种破坏力它们同样无法抗拒,然而,它们又察觉不到危险来源,这让狗群犹豫不定。
狗群中,一只长着苍白色毛发的鬣狗格外显眼,它体形更为雄壮,遒劲的肌肉在毛发衬托下,格外威武,它低低发出低沉嘶鸣,这嘶吼声有独特的音节,有些节奏感,并不重复。
狗王呵斥完,一只瘦弱的杂毛鬣狗被赶出狗群,这只鬣狗夹着尾巴,几声悲鸣,一瘸一拐,走向沙行蜥的尸体,它不停试探着,走走停停,时不时退后几步,最终在狗王不耐的嘶吼下,它挪到了沙行蜥尸体边上,舔了几口,发现没有任何异常,便开始大块朵颐。
这只鬣狗足足吃了一分钟,没有任何动静,狗王感觉没有问题,吼了一声,这群鬣狗才争先恐后地扑向沙行蜥,几只鬣狗因为分配问题,撕咬了起来,獠牙和爪子飞舞,场面很是血腥。
就在这时,远处的金按捺不住攻击欲,扣下扳机。
砰!
一声震耳欲聋的响声,巨大的后座力施加在钢质枪托上,重重撞在金稍嫌稚嫩的肩膀上,将他整个上半身往后推动几分,烙下一个红印。
然而,开枪之后,金在瞄准镜中看到,就在枪火迸发的瞬间,那头苍白狗王突然伏低身体,眨眼间,子弹从它头顶飞过,将狗王身后的一只五十多公斤的大狗击飞数米,肚子被轰裂开,内脏碎块洒落满地。
一息之后。
砰!又一声枪响,这一枪击中奔跑中的苍白狗王,一枪爆头。
群狗失首,狗群失去指挥,炸了窝似的,四下逃窜。
岑牧爬出沙坑,举刀做个手势,然后,驱动二阶速度,冲入狗群,一刀毙杀一条狗,而跑得最快的几条狗,没能逃离金的枪杀……
几分钟后,两人击毙了所有的鬣狗,十五只鬣狗,收获颇丰。
鬣狗属杂食生物,植物根茎、果实、小型蜥蜴、各类鸟蛋,甚至是落单的土狼都算它的食物,因此,它的血肉的质量比土狼还要好一些。
两人顾不上血腥味,一顿猛吸,直到吸饱为止,动物血液是他们目前唯一的水分来源,能喝多少喝多少。
一通畅饮,岑牧只觉得像是冲了一个冷水澡一般,清凉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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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里又生出那种奇妙的感觉,难道是吸血吸上瘾了?!这真是让人不心安啊!岑牧将这感觉埋到心里,等找到相对安全的环境,准备细细地咀嚼一番。
岑牧挑了几只大狗,剖开腹部,将它们的膀胱切了下来,挤干里边的尿液,顾不上这东西的腥臊味,将剩余的血液分别灌进几只膀胱中,两端系了起来,算是未来几天的水分储备。
然后,两人将鬣狗尸体收集到一起,开膛剖肚,将内脏全部丢弃,将肉块连同骨头切成等份大小,搁置了狗皮上曝晒,这将是他们两人未来几天的干粮。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岑牧将所有的狗皮剥下来,曝晒在阳光底下,将其中一条狗皮切成条状,作为绳索,将剩余的狗皮作一番简单的裁切,用绳索串联起来,勉强做了两件“特质皮衣”,这样一来,总算不用**在沙漠中穿行。
岑牧笑道:“金,那枪放空了,所以,这块狗王皮不能给你,挑选战利品,咱们要各凭本事。”
良性竞争是趋利的,金需要这样的氛围。
金顿时垂头丧气说:“好吧!我觉得那枪打得挺好,谁知道这狗王还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太诡异了!”
岑牧笑而不语,对于荒野生物的灵性,早已习惯。
两人将这块地方几乎变成了屠宰场,大量的血腥味吸引了不少秃鹫在头顶盘旋,还有循味儿来的莽原狼群,他们两人的食物已足够,就没对这些生物下手,并将内脏抛弃到一旁,随它们争抢。
短时间,来了这么多的大型动物,岑牧感觉莽原应该有大型水源的,否则,养活不了这么多的哺乳动物,顺着这个思路,恐怕发现人类定居点也不足为奇。
纵观整个地图,岑牧发现不少疑点,莽原作为一个沙漠,夹在罗宋城和虫群峡谷之间,这两处地方都不缺水,罗宋城另一面不远处甚至临海,是什么造就了莽原这块不毛之地呢?!它的存在似乎不符合地理气候原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岑牧细细一想,发觉他们对于莽原的了解还远远不够。
进入莽原后,在他的能力辅助下,一路顺风顺水,顺得有些颠覆他以往对于莽原的印象,尤其是在击杀大量本土生物后,岑牧产生了一些轻视的情绪,感觉自己的能力在莽原会无往不利!
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跟自己一贯的处事原则相悖,岑牧暗自警觉,趁着眼下暂时无忧的情景,他得尽快收集更多关于莽原的信息。
岑牧打开流光,嘱咐多多搜索莽原的信息,他开始研究莽原的地图。
在官方标准地图上,莽原被勾勒成一块东西长约630公里,南北宽400公里的沙漠,这是一块放在旧时代都算庞大的区域,然而,就是这么一块区域在官方地图上仅有一个标志性的轮廓,连地形、地貌、植被分布情况都没有,更别说野生生物领地标识,变异兽巢穴标识,等等。
在网上搜索了半天,岑牧仅从极少数的论坛中,找到一些非官方的数据,那是一些资深驴友基于官方地图和自身的冒险经历绘制的加强版,该地图上标识了一条弯弯曲曲的路,这条路直入莽原300多公里,而后,嘎然而止,而这幅地图还牵扯出十多年前的一桩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