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我抽中的是唐朝,还是古代四大美女之一杨贵妃那个年代,真是天眷我也!杨mm我来啦!”

    看着一个光头青年拿着一只上上签幸福得快要晕掉的样子进了时光大门,林风冷眼旁观暗自奸笑:“老兄,唐朝我去过,那是个以肥为美的年代,那年代的女人人手一套增肥手册,在那年代想找个身材苗条的女人比在三十一世纪找个处女还困难,而且杨贵妃不仅以丰肥著称,好像还有狐臭,你去了不天天做噩梦才怪!”

    “我靠,我抽中的是东汉末年,哈哈,貂蝉小美人,哥哥我对你倾慕已久,这次终于可以得偿所愿!”

    林风身边一个身材短小的家伙抽了签后打开一看立刻兴奋的跳了起来,林风顿时冷哼一声,东汉末年他也去过,和貂蝉打过不少交道,一直对貂蝉觊觎不已,不过貂蝉周旋于董卓与吕布之间,身边高手如云,极难下手,他最大的成果也就是偷到貂蝉的一条贴身内裤而已,见这家伙居然对貂婵动了歪心思,不禁腹议不止:“老弟,不是去了哪个朝代就可以泡到哪个朝代的绝世美人的,就你这样长得跟旺仔小馒头似的,也想泡到貂婵?恐怕想给她倒洗脚水她都不鸟你!”

    这时又是一声尖叫传来,林风回头一看,只见一个长得跟如花一样的四眼妹满脸激动的叫道:“我要晕了我要晕了!我抽到了西汉年间,司马迁正是西汉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兼思想家,我从小就以他为偶像,还听说他终身未娶,这样有深度有内涵的男人哪里去找?我去了一定要嫁他为妻!司马相公,我来啦!-----”

    “没文化,真可怕!”林风一阵恶寒,对四眼妹深表同情:“如花妹子,做人不能盲目定目标,人家司马迁是个太监!”

    在三十一世纪,不仅科技发达,而且人脑也得到很大程度的开发,而华夏国的林风,则是人脑得到最大程度开发的佼佼者。

    正是因为大脑潜能被无限开发,所以林风成为三十一世纪的多功能型天才,他的财富简直可以用富可敌国来形容。他将地球上的周国列岛旅游遍了、没地方玩开始造飞船火箭遨游太空火星,后来玩腻了,三十一世纪的科学家成功制造了时空穿梭机,他便开始玩起了时空穿越。

    他玩穿越倒也成绩斐然:他去过唐、宋、元、明、清各朝代,和李世民下过棋,和赵匡胤比过箭,和朱元璋打过架,还偷看过武则天洗澡----尽管武则天没电视里那么漂亮。也知道康熙没韦小宝这么一号朋友,甚至还去过异界大陆练过绝世玄功争霸天下------

    这次他把目标定在了古代商朝,那个年代有一位不世美人妲己,这可是一个与古代四大美人齐名的人物,林风和四大美人都有过交集,如果不和妲己发生一些暧昧,人生岂能算完美?

    “林风,发什么呆呢!该你了!赶快抽签,后面排了很多人,不要耽误大家的时间!”一名负责时空穿梭的工作人员踢了林风一脚。

    负责时空穿梭的一个个牛得不行,物以稀为贵,谁让整个地球就这一台穿梭机?否则以自己三十一世纪地球第一富豪的身份,他们哪敢这副德行?林风嘟哝了一声,在工作人员手中抽出那根最长的签。

    虽然是凭抽签决定去哪个年代,但任何地方都有潜规则的,抽签之前林风给了这家伙一千万,确保自己可以抽到想要的年代。

    “哈哈,妲己美眉我来啦!”林风兴奋的打开年代签,看后两眼一黑:“老周,你有没有搞错?我要的是商朝!”

    工作人员老周接过签一看,嘿嘿笑道:“二十一世纪?那里也不错啊,可算是我们最近的年代,那个年代比三十一世纪要落后的多,你去了还不争王称霸!”

    “老子可不想当地痞恶霸,老子要妲己-----商朝的那张年代签哪去了?”

    “给旺财了,没办法,谁让他也看上妲己了!”老周两手一摊。

    一听名字就知道旺财也是位富豪,而且是和林风齐名的另一位超级富豪,不过他的资产总数要比林风稍逊一筹,富豪榜排名也总是低林风一个位次。

    “旺财那家伙上次打麻将被我糊了他一把清一色后就一直怀恨在心,现在什么都跟老子抢-----妈的,老周,老子给了你一千万你居然出卖我!”林风现在很想揍人。

    “旺财给了我两千万!”老周面无表情的给了一个无法反驳的理由,不耐烦的道:“你少罗嗦了,二十一世纪也算是人间天堂,别人想去还去不了呢!还不快点!”

    “**少唬我!”林风熟通历史,二十一世纪的地球,地震不断海啸频发,泡了个美女搞不好还是个人妖,喝杯牛奶都有可能喝挂掉,去了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打着商量道:“老周,看在一千万的份上,你帮我换个年份,不如再送我去清代康熙年间吧,上次去和康熙那小子扳手腕赢了他,他愿赌服输答应把妹妹建宁公主许配给我,结果不了了之,老子现在去找那小子要债去!”

    “你想得美,二十一世纪的时空之门已经启动,你想去别的地方,下辈子吧。”老周不由分说,一脚把林风踹进时空之门。

    “妈的,一千万哪!把我送到那鬼地方!老周,你等着,下辈子回来老子一定烧一千万冥币给你!”时空之门里传来林风不甘的怒吼声-----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风悠悠醒来,月光之下,放眼四周尽是荒草野木,深深呼吸了一下,是一口比三十一世纪好不了多少的空气,林风不禁暗自悲伤:妈的,以空气的质量来看,真的来到二十一世纪了。

    “按道理说,每次穿越过来时都有个死透之人等着我去附身。”林风的真身被滞留在时空隧道,穿越过来的只是灵魂,当下四处张望,果然见到一个浑身刀伤脸色惨白但还算眉清目秀的青年男子。

    “如果再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下辈子我要当一名老师!”那名男子发出临终呐喊,然后倒在了血泊之中。

    “我倒,就你这样的,也想当老师?岂不是误人子弟!”眼见这青年男子断了气,林风奸笑数声,三魂七魄迅速进入了他的体内。

    很快与新身份融为一体,接收了新身份的全部记忆,这副身体的原主人恰巧也叫林风,打一出生就是孤儿,在孤儿院长大。成人后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加入黑社会。别人混**风声水起,他混的经常吃了上顿就开始愁下顿比较失败。今天在这郊野废弃公园参加一场帮派火拼,被人砍得死得不能再死的时候被自己附了身。

    “什么?一个混混!”林风差点晕了,不能去商代泡妲己来到最不想来的二十一世纪也就罢了,自己在三十一世纪也是地球第一富豪,以前穿越到其他朝代也是一代枭雄,想不到这一世居然成了一个混混,真是几世英明尽毁。

    “老周,下次回到三十一世纪老子一定买几百头母猪**你,奸完再杀,杀完再鞭尸!”林风咬牙切齿。

    不过也没办法,他又不能自杀身亡回到三十一世纪重新穿越一次,因为照规矩是他每穿越一次,无论是什么身份,都得以这种身份自然老死后才可以回到三十一世纪重新穿越,所以他现在不仅不能对新身份有异议,反而还要竭尽全力保护自己不会意外身亡,否则就真的是客死异乡了。

    想到这里,林风低头打量了一下孱弱的新身体,开始有点为未来的安全担心。心想就这样豆芽菜似的身体,也能当混混?恐怕不久后就又要被人乱刀砍死。赶紧搜索了一下丹田,一股极强的气体在丹田处迅速流转,劲力充盈着全身-----看来归元之力也穿越过来。

    归元之力是三十一世纪高科技研发的一种强体之功,有了这种强体之力会让人威力无穷,这正是林风穿越到其他朝代也能混得风声水起的法宝,虽然这次穿越的身份是最菜的,但归元之力也一起穿越过来,这对林风倒是个不小的安慰。

    心里稍定后林风打量了一下满是纹身的身体,心想这家伙估计混得太不如意,所以死前心愿就是下辈子想做老师重新做人,不过就你这样要文化没文化要本事没本事的人当老瘪三差不多,当老师是痴心妄想,看在借用你身体的份上,或许我可以代劳。

    既来之,则安之。林风一向是个乐天派,他以前去过各个朝代最终成为一代霸主,这一世无奈来到二十一世纪倒也没想过要建立一番丰功伟业,只想着随心所欲做一些想做的事享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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