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然呆呆的看着杯中猩红如血的红酒,再看看桌上那冰着的红酒瓶子,林乔乔只感觉自己想哭。
那红酒的瓶子的商标是罗曼尼康帝,世界上最顶级的酒庄。
而在那商标之上的1789的字样让自己恐惧得发抖。
1789年罗曼尼康帝红葡萄酒,如果自己没记错的话,拍卖价是六十多万刀郎。
自己手里的这一杯红酒那就得两万刀郎。
这哪是喝酒,这是喝的血呀!
眼前这个叫罗恩的男子身上穿的更是叫自己恐惧。
光是衬衣上的两颗黄钻袖扣就足以让那些首富们望而兴叹,还有他手上的那只金色的手表,至少也得四百万刀郎。
林乔乔知道自己肯定遇见的是传说中的隐形巨擘了,但就是这么一个牛逼得上天的男人在自己的哥哥跟前,却谦逊得像一个小弟。
难道自己的哥哥,真的就是传说中的修真者。
然而接下来,林乔乔所经历所看到的一切叫自己一生一世也无法忘记。
当林乔乔从轿车下来的时候,眼前的场景让自己震撼到了极点。
这是位于本市偏远郊区的一处古堡。
巨大的古堡依山而建,下面就是最有名的沃巴什河与俄亥俄河汇合处。
门前那巨大草坪和花园,十九世纪的青铜喷泉和雕像,来自全世界各国竞相盛开的最珍惜花卉……
一切的一切,宛如到了旧时候的皇宫。
整个古堡比白色马房大了无数倍,金碧辉煌,璀璨生辉,极尽世间一切繁华奢侈。
头顶是中世纪的哥特式穹顶,名贵奢侈的水晶吊灯,脚下是来自波斯的一万刀郎一平米的手工地毯。
墙壁上挂着一幅幅的名人字画,光是看画下面的签名就足以让林乔乔魂飞魄散。
最让林乔乔感到震撼的是,这里竟然还有一个长五十米的游泳池。
彬彬有礼的女管家推开古老的橡木门向自己弯腰行礼,温柔可亲的告诉自己一切随意。
林乔乔木然呆滞的看着偌大房间里的一切。
那些古董枪械,中世纪的名刀,花花绿绿的瓷器,洁白的雕塑,还有那些名画,那些首饰……
自己只要随便拿一件东西出去就能做个衣食无忧的百万富翁。
而这些东西却是跟不要钱是的随意的摆放着。
躺在天鹅绒的床上,感受着这个世界上顶级的奢靡,林乔乔几乎忘记了自己的名字。
而在古堡的另外一间大房间里,罗恩叫人捧进来一个长条箱子。
这是金锋在天使号角争夺战获得的额外战利品。
长条箱子足以一米七的长度,用的是最好的檀香木,光是这个上了年头的木箱子就值不少钱。
而就在这样的木箱子里却是装着另外一件金锋渴望已久的珍宝。
这种长条箱子叫做囊匣,专门用来放置书画类的专用器,非常的少见。
双手摁在长条箱的锁扣轻轻一动,翻开箱子。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平平的软性玻璃的夹层。
这种软性玻璃夹层也算得上一个黑科技,类似于一个真空的所在。
这种软性玻璃现在已经投入到了实际运用。很多大公司的手机就是用的这种玻璃做的屏幕。
在囊匣里的四个地方还放置着麝香和沉香,这是为了避免有虫蚁进来啃噬书画。
本身这个囊匣就是檀香木所做自带防潮防虫蚁功能,里面又加了麝香和沉香,可见原主人对这画的保护有多么的细致。
夹层当中是一幅长度不过一米四宽度看看一尺的泛黄绢本手书。
手书已经坏得不成了样子,多处损毁,撕裂痕迹随处可见。
还有书画类物品最怕的火烧、水浸以及虫蚁啃噬以及风化,在这幅手书上全都存在
手书映入眼帘那一刻,金锋只感觉一阵仙气扑面而来,顿时呼吸停滞,双瞳缩到了针眼大小。
顷刻间,金锋就被眼前这幅手书深深的震撼到了。
虽然薄薄的书帖上面的字体大多都有虫洞痕迹,但依旧阻挡不了那字体上的无上神韵。
“王献之!”
“神行帖!”
金锋在心里一字一句的狂吼出声,一股热血冲上脑门,眼睛在变得赤红。
这是一幅行书书帖!
上面的字体根本就没有什么规律,或大或小,相当自然。
字体墨汁虽浓,但却显得无比的飘逸,看着几乎就变成了立体,几欲飞起出贴。
每一个字一笔而成,笔笔流畅,硬而不刚,刚而不散。
中正雄伟、堂皇风度!
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一个字体挨着挨个字体之间虽然看着单个单体没有起承,但却是住脉不断。
再往下看,其他字体更加夺魄。
点画之间若走飞天彩绫,又可见鼓弩为劲,极显张力之美。无拘无束,挥洒自如。
“自立夏远来,拜大人从吴兴至建康……得大人告知,吉人之辞寡,以其少言,故知之……”
“今已到京门,可谓神行,以报平安……”
金锋看完这幅行书,依旧还沉浸在那雄秀惊人飘散欲仙的境界中回不过神来。
一沉迷进去,那些字体便自活了过来,一个个破卷而出飞扬在半空,像是一个个调皮的精灵。
“神行帖!” “真迹!”
“我的天呐!”
金锋缓缓的睁开眼,那些顽皮可爱的精灵们一下子全都规矩的落回书卷,静静的凝望着金锋。
心里已经确定了这是王献之的真迹神行帖,出人意料的是,金锋却是拿起了手套,慢慢的小心翼翼的打开了软性玻璃。
看得出来,保存这幅书法的是人也是一个高手。
这种方法国内大咖们用的不多,就算是在几个顶级博物馆里也用得很少。
只有像清明上河图、千里江山图、五牛图等等镇国级的绝世重宝才会采用这样的方式保存。
打开了真空软性玻璃,脱掉了手套,再用纸巾狠狠擦拭自己的手指,开始验证另外的程序。
书帖是用凝霜纸,这是只属于书圣王羲之的专用纸。
传说这种纸形容纸像白霜一样,又白又细腻。形容纸像白霜一样,又白又细腻,就跟后面的宣纸差不离。
神州造纸术从汉代经魏晋时代的改进,技术进步,又经南朝文化水准的提高,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一个水准。
这种纸张在当时属于lv级别的东西,一般人玩不动,有钱都不一定买得到。
都是皇家的小作坊做出来以后用在刀刃上的。
越是稀罕的东西越好辨认。
看过了纸张,也就对了一半。
再看用笔。
晋朝使用的是有心硬笔,吸水性较差,笔的提、按、转折往往不能灵活自如,常出贼毫。
从书帖上的字迹上来看,也是对的。
因为王献之用的行书,也就在最大的程度上避免了出现这种情况。
看到这里,再无须看下去。
落款是在太元五年,也就是公元380年。
那时候的王献之刚跟自己老婆兼表姐郗道茂离婚,娶了余姚公主司马道福做了驸马。
那些年娶表姐表妹结婚是整个社会的风气,就算是在民国这种亲上加亲也是普遍存在,并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
余姚公主在嫁给王献之的时候也是个二婚。
余姚公主的前老公谋杀自己的叔父失败,被流放。
王献之跟前妻有个女儿叫做王神爱,后来做了晋安帝安僖皇后。
说起来王献之也是极有风骨的。
在魏晋时期,那些狂士们不修边幅不洗澡,身上头上虱子无数,却是以此为荣。
除了喜欢嗑五石散外,还喜欢赤身*招摇过市,放浪形骸,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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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红酒的瓶子的商标是罗曼尼康帝,世界上最顶级的酒庄。
而在那商标之上的1789的字样让自己恐惧得发抖。
1789年罗曼尼康帝红葡萄酒,如果自己没记错的话,拍卖价是六十多万刀郎。
自己手里的这一杯红酒那就得两万刀郎。
这哪是喝酒,这是喝的血呀!
眼前这个叫罗恩的男子身上穿的更是叫自己恐惧。
光是衬衣上的两颗黄钻袖扣就足以让那些首富们望而兴叹,还有他手上的那只金色的手表,至少也得四百万刀郎。
林乔乔知道自己肯定遇见的是传说中的隐形巨擘了,但就是这么一个牛逼得上天的男人在自己的哥哥跟前,却谦逊得像一个小弟。
难道自己的哥哥,真的就是传说中的修真者。
然而接下来,林乔乔所经历所看到的一切叫自己一生一世也无法忘记。
当林乔乔从轿车下来的时候,眼前的场景让自己震撼到了极点。
这是位于本市偏远郊区的一处古堡。
巨大的古堡依山而建,下面就是最有名的沃巴什河与俄亥俄河汇合处。
门前那巨大草坪和花园,十九世纪的青铜喷泉和雕像,来自全世界各国竞相盛开的最珍惜花卉……
一切的一切,宛如到了旧时候的皇宫。
整个古堡比白色马房大了无数倍,金碧辉煌,璀璨生辉,极尽世间一切繁华奢侈。
头顶是中世纪的哥特式穹顶,名贵奢侈的水晶吊灯,脚下是来自波斯的一万刀郎一平米的手工地毯。
墙壁上挂着一幅幅的名人字画,光是看画下面的签名就足以让林乔乔魂飞魄散。
最让林乔乔感到震撼的是,这里竟然还有一个长五十米的游泳池。
彬彬有礼的女管家推开古老的橡木门向自己弯腰行礼,温柔可亲的告诉自己一切随意。
林乔乔木然呆滞的看着偌大房间里的一切。
那些古董枪械,中世纪的名刀,花花绿绿的瓷器,洁白的雕塑,还有那些名画,那些首饰……
自己只要随便拿一件东西出去就能做个衣食无忧的百万富翁。
而这些东西却是跟不要钱是的随意的摆放着。
躺在天鹅绒的床上,感受着这个世界上顶级的奢靡,林乔乔几乎忘记了自己的名字。
而在古堡的另外一间大房间里,罗恩叫人捧进来一个长条箱子。
这是金锋在天使号角争夺战获得的额外战利品。
长条箱子足以一米七的长度,用的是最好的檀香木,光是这个上了年头的木箱子就值不少钱。
而就在这样的木箱子里却是装着另外一件金锋渴望已久的珍宝。
这种长条箱子叫做囊匣,专门用来放置书画类的专用器,非常的少见。
双手摁在长条箱的锁扣轻轻一动,翻开箱子。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平平的软性玻璃的夹层。
这种软性玻璃夹层也算得上一个黑科技,类似于一个真空的所在。
这种软性玻璃现在已经投入到了实际运用。很多大公司的手机就是用的这种玻璃做的屏幕。
在囊匣里的四个地方还放置着麝香和沉香,这是为了避免有虫蚁进来啃噬书画。
本身这个囊匣就是檀香木所做自带防潮防虫蚁功能,里面又加了麝香和沉香,可见原主人对这画的保护有多么的细致。
夹层当中是一幅长度不过一米四宽度看看一尺的泛黄绢本手书。
手书已经坏得不成了样子,多处损毁,撕裂痕迹随处可见。
还有书画类物品最怕的火烧、水浸以及虫蚁啃噬以及风化,在这幅手书上全都存在
手书映入眼帘那一刻,金锋只感觉一阵仙气扑面而来,顿时呼吸停滞,双瞳缩到了针眼大小。
顷刻间,金锋就被眼前这幅手书深深的震撼到了。
虽然薄薄的书帖上面的字体大多都有虫洞痕迹,但依旧阻挡不了那字体上的无上神韵。
“王献之!”
“神行帖!”
金锋在心里一字一句的狂吼出声,一股热血冲上脑门,眼睛在变得赤红。
这是一幅行书书帖!
上面的字体根本就没有什么规律,或大或小,相当自然。
字体墨汁虽浓,但却显得无比的飘逸,看着几乎就变成了立体,几欲飞起出贴。
每一个字一笔而成,笔笔流畅,硬而不刚,刚而不散。
中正雄伟、堂皇风度!
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一个字体挨着挨个字体之间虽然看着单个单体没有起承,但却是住脉不断。
再往下看,其他字体更加夺魄。
点画之间若走飞天彩绫,又可见鼓弩为劲,极显张力之美。无拘无束,挥洒自如。
“自立夏远来,拜大人从吴兴至建康……得大人告知,吉人之辞寡,以其少言,故知之……”
“今已到京门,可谓神行,以报平安……”
金锋看完这幅行书,依旧还沉浸在那雄秀惊人飘散欲仙的境界中回不过神来。
一沉迷进去,那些字体便自活了过来,一个个破卷而出飞扬在半空,像是一个个调皮的精灵。
“神行帖!” “真迹!”
“我的天呐!”
金锋缓缓的睁开眼,那些顽皮可爱的精灵们一下子全都规矩的落回书卷,静静的凝望着金锋。
心里已经确定了这是王献之的真迹神行帖,出人意料的是,金锋却是拿起了手套,慢慢的小心翼翼的打开了软性玻璃。
看得出来,保存这幅书法的是人也是一个高手。
这种方法国内大咖们用的不多,就算是在几个顶级博物馆里也用得很少。
只有像清明上河图、千里江山图、五牛图等等镇国级的绝世重宝才会采用这样的方式保存。
打开了真空软性玻璃,脱掉了手套,再用纸巾狠狠擦拭自己的手指,开始验证另外的程序。
书帖是用凝霜纸,这是只属于书圣王羲之的专用纸。
传说这种纸形容纸像白霜一样,又白又细腻。形容纸像白霜一样,又白又细腻,就跟后面的宣纸差不离。
神州造纸术从汉代经魏晋时代的改进,技术进步,又经南朝文化水准的提高,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一个水准。
这种纸张在当时属于lv级别的东西,一般人玩不动,有钱都不一定买得到。
都是皇家的小作坊做出来以后用在刀刃上的。
越是稀罕的东西越好辨认。
看过了纸张,也就对了一半。
再看用笔。
晋朝使用的是有心硬笔,吸水性较差,笔的提、按、转折往往不能灵活自如,常出贼毫。
从书帖上的字迹上来看,也是对的。
因为王献之用的行书,也就在最大的程度上避免了出现这种情况。
看到这里,再无须看下去。
落款是在太元五年,也就是公元380年。
那时候的王献之刚跟自己老婆兼表姐郗道茂离婚,娶了余姚公主司马道福做了驸马。
那些年娶表姐表妹结婚是整个社会的风气,就算是在民国这种亲上加亲也是普遍存在,并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
余姚公主在嫁给王献之的时候也是个二婚。
余姚公主的前老公谋杀自己的叔父失败,被流放。
王献之跟前妻有个女儿叫做王神爱,后来做了晋安帝安僖皇后。
说起来王献之也是极有风骨的。
在魏晋时期,那些狂士们不修边幅不洗澡,身上头上虱子无数,却是以此为荣。
除了喜欢嗑五石散外,还喜欢赤身*招摇过市,放浪形骸,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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