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宴看着赵阔手上的两件圣器,心虚得眼神都有些飘忽不定:“哈,看了,不认识。”



    赵阔“哦”了一声:“突然就不认识了?以前不是每次都能说得头头是道。”



    什么十大镇国神器,他现在都还记得清清楚楚,而且特别肯定的告诉他,他以前收集的那些都是伪圣器,他都相信了,全部拿去换成其他的好处了。



    现在告诉他,不认识了。



    沈宴直接躺床上了,一副懒洋洋困觉的样子:“时间都这么晚了,你还不睡?”



    然后眼睛闭得死死的,意思很明显,他要睡觉了。



    赵阔摇了摇沈宴,一秒入睡的沈宴一点反应都没有。



    只要没有皮肤接触,沈宴的第二个后遗症似乎也不会触发。



    赵阔想了想,将两件圣器直接塞进了沈宴手里:“你晚上再仔细看看,说不定等会你就认识了。”



    沈宴:“……”



    等赵阔回床上睡觉,沈宴摩擦着手上的两件文物,这可怎么办?



    沈宴心道,反正……反正他打死不承认。



    想了想,将那枚银色戒子一样的抵针先收起来,只拿着破旧的木工锉子。



    质地是铁质的,已经腐朽得十分钝了,铁锈斑斑,若是不精心保存,根本就禁不起太久的折腾。



    像这样的文物,不知道多少都这样损毁掉了吧。



    虽然是民间之物,但意义也是十分重大的,它代表了一个时代的手工艺历史。



    明天得将它保存好,今晚嘛,轻轻的拿着入睡。



    夜深,整个仓库在窗口的煤油灯照耀下,十分的安静,只有小猫咪时不时发出的“呼噜”声。



    沈宴的梦将他带入了元朝时期,一个街头的平常小木匠铺子。



    这个小作坊虽然普通,但因为手艺精湛,经常给达官贵人家做木器,席、床、屏风、镜台、桌、椅、柜等等。



    木活是汉人流传下来的手工艺,但元朝是由蒙古孛儿只斤氏建立起来的大一统王朝,原本汉人和这些外族在很多习惯上都有所不同,比如文化,艺术,喜好,但这家市井的小木匠铺子却打破了这种习惯,连蒙古人的王府都派人来铺子上定制了一些漂亮的木器用品。



    沈宴的梦中,也是夜晚,也有这么一盏昏黄的油灯,一个苍老的老木匠正拿着锉子,安静地,一点一点在木料上刻画着,安详得如同雕刻着人生。



    老木匠,名陈匠儿,认识他的人都叫他陈大匠,这个木匠铺子,手上这把锉子是他的父亲传给他的,据说他父亲的手艺是他爷爷教的,木匠传家,一代一代人,这才积累了难以想象的手艺。



    这间铺子和手上的锉子,不出意外的话,会继续传给他的儿子,儿子传给孙子,有这么一门手艺活儿,终是挨不了饿。



    沈宴看着那安详的画面,不知不觉都看入了神,岁月静好,岁月如流,清爽恬淡,让人着迷。



    等沈宴从美梦中醒来,



    已经是第二天了。



    仓库外,几个小孩正围着四只羊,看董老爹在那挤羊奶。



    经过十多天的细心饲养,两只哺乳期的母羊也恢复了产奶。



    见沈宴端着个洗漱的木盆出来,几个孩子赶紧道:“沈宴,快过来看挤羊奶。”



    脸上全是洋溢着开心的笑容,要知道,养得起羊的都是大佣兵团,而他们虎豹佣兵团很小的,这四只羊养好了,可了不得了。



    沈宴过去看了看,产奶量还真不少,别看羊的个头没有牛大,但比起产奶量,那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然要够虎豹佣兵团五十个人喝,肯定也是不够的,估计得分成两批,今天挤的奶分给第一批人,下次挤的奶分给第二批人。



    羊奶需要加水煮沸才能喝,两只羊产的奶,够20多人每人喝上一杯了。



    笋子正捂住眼睛,还有些害羞,但又忍不住一个劲看。



    沈宴问了一句:“董老爹,今天怎么没有外出?”



    董老爹笑道:“布匹卖完了,这不正好空闲了下来,这几个小子整天守着羊想喝羊奶,我看着再不挤就浪费了……”



    董老爹笑得特别畅快,原本他们卖布的钱还不够他们接下来的生活,但那个铺子支棱起来后,赚的钱也全买了粮食,现在他们地窖里面收藏的粮食,已经足够吃好久了。



    董老爹继续道:“听董大说,城里的粮食开始涨价了,这十日的大雨肯定还是有影响的,还好我们提前购买了不少,节约了一笔。”



    沈宴也点点头,赵阔早就说粮食会涨价,所以提前有了准备,沈宴说道:“那我们铺子上的菜品也得涨一点,成本高了,就赚不到什么钱了。”



    董老爹心道:沈宴有时候和他们家指挥官有得一拼,眼睛都掉钱眼子里面去了,但说得也在理,就是现在生意眼看越来越好,这一涨价怕是会影响生意,但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总不可能做亏本买卖。



    沈宴说道:“别让董大太累了,每天满城里收购粮食就没有停下来过。”



    董老爹:“……”



    沈宴眼中的累和他们眼中的累根本就不是一个字,一天满城跑叫累?以前董大挖煤矿的时候,矿洞里面又闷热又灰尘四溢,整个人都是漆黑的,吐出来的口水都带色,一干就是一天,见到太阳的时间都少。



    反而沈宴让董大带着几个人在城里比价收购粮食,他看着,这几个小子好耍得皮都松了。



    但是好处也是有的,比价之后,的确能买得稍微便宜一点,而且粮食的品质上也是精挑细选,讲究了不少。



    董老爹摇了摇头:“董大几人皮糙肉厚,用不着担心能累着他们。”



    边说边去堆杂货的屋子煮羊奶。



    沈宴也去洗漱,然后跑去堆木料的地方,悉悉索索的弄了起来,他现在开始学习语言文字了,肯定需要笔和纸,不然只靠脑子记忆,现在或许还行,但学得多了就容易忘记前面的,得用纸笔记录下来。



    但纸笔得在深渊的



    人鬼那里购买,赵阔说得等上一段时间才行。



    所以,他先将笔筒做好。



    沈宴忙碌了起来,几个孩子一边看董老爹煮羊奶,一边逗喜欢溜达的小奶猫,这小奶猫着实淘气,一个不注意就喜欢往高出爬。



    老巫师乌瑟尔又在晒手臂,晒得特别勤:“啧啧,还好暴雨天过去了,我还担心发霉。”



    不多时,笋子捧了半碗煮好的羊奶过来:“沈宴,羊奶好了,这是你的。”



    沈宴一笑,接过:“好喝吗?”



    笋子赶紧点头:“好喝呢,我刚才也喝了这么半碗,等会还得趁热给其他人送去。”



    说完还舔了舔嘴唇。



    沈宴试了试,奶腥味太重了,没办法,没放糖。



    这种味道的羊奶,沈宴是喝不习惯的,又喝了一口,就灌给笋子。



    这小孩眼睛睁大得跟个牛眼睛一样,吧唧吧唧了喝了几口,倒是颇为喜欢。



    剩下的又喂给比笋子大了一点的圣婴。



    这时,蝗崽“咦”了一声,看着沈宴身边一个筒状的巴掌大小的木器道:“哈哈,上面上面雕了一朵花?”



    “也太好看了吧。”



    其实雕刻的是竹子,一个竹子花纹的笔筒,当然不是沈宴雕刻的,他可没有这么好的手工艺。



    这是一个笔筒,简朴,但精美,很适合读书人的审美。



    沈宴不由得看向在木料堆里面的老木匠,什么样的木器适合什么样的纹饰,这老木匠就像信手拈来一样,而且随手一刻画,就漂亮到了极点。



    不仅仅花纹美,这笔筒也打磨得十分有韵味,上面一勾一壑,都充满了独特的美感。



    说实话,摆在杂乱的这里,总感觉有些浪费了。



    几个孩子围着,看得眼睛都不眨一下。



    对漂亮的东西,似乎不分年龄,不分时代,都会喜欢上。



    其实它也就是一个小笔筒。



    沈宴正在高兴呢,这时候赵阔走了过来,看了一眼老木匠,又看向沈宴,嘴角多少有些笑意:“昨晚上不是还说不认识?”



    沈宴赶紧咳嗽了一声:“我后来又仔细看了看,好像又有点熟悉。”



    没办法,他想要稍微像样的家具,就得招呼出老木匠,而且都生活在一起,不可能一直偷偷摸摸。



    不过,他呼唤出陈大匠,受益的不仅仅是沈宴自己,还有虎豹佣兵团,相信赵阔就算看出了点什么,也会帮着他保密。



    就是和赵阔推诿的时候,着实有点不自在。



    沈宴赶紧道:“董老爹熬了些羊奶,我得去给其他人送去。”



    赶紧逃离现场。



    赵阔似乎对这个结果并不意外,说道:“一起,正好下午去翡翠大森林采野菜。”



    一桶羊奶,也是需要人护送的,若就沈宴和几个孩子,估计被抢了都看不到强盗的人影。



    路上,蝗崽手上的绳子牵着的几个孩子追着赵阔:“千万别洒了,洒一



    滴都浪费。”



    “只有大佣兵团的人才喝得上羊奶呢,喝了羊奶能长得特别壮。”



    开心得不行。



    这时,蝗崽手上的绳子突然绷直了一下,让他一滞,回头一看,最后面的笋子停在那不走了。



    蝗崽一捂脑袋:“笋子!”



    这么点大一小孩,走丢了怎么办,说多少次了,出门一定要跟上。



    结果,笋子一跺小腿,指着一个摊位上的女人直叫唤:“沈宴,就是她,就是她,她上次骂我是没娘的孩子。”



    沈宴都愣住了,笋子这小孩还挺记仇,这都多久的事情了,居然还记着。



    其实,哪怕是小孩,内心也有特别柔软的地方,一但被触碰,一辈子都会有记忆。



    对于跟着佣兵团生活,却没用父母的笋子来说,或许这就是那柔软的地方。



    沈宴看了看那摊位上的妇女,长得的确尖酸刻薄了一些,这么大人,怎么在一小孩面前说这些,或许没什么大的坏心思,但以此为乐就有些不厚道了。



    看将笋子气得,到现在都还记得。



    沈宴看了看那摊位,难得的居然卖的是水果,橘子,红红的拳头大小的橘子还挺漂亮。



    不过正在和买家吵架,沈宴一听,大概就知道了原因。



    每一个橘子上都留有很长的枝条,这是将枝条的重量当成橘子一起卖,也难怪买家气愤。



    不过,那妇人一副爱买不买的态度。



    “整个佣兵之城,就我们家有两棵橘子树,我就这么卖怎么了?”



    “要想吃没树枝的橘子,自己有胆量去翡翠大森林找去。”



    周围议论纷纷,那树枝的确太长了,恨不得整条都跟橘子一起卖吧。



    说得人气不打一处来,但就她家有橘子,想吃的话,还真拿她没办法。



    沈宴眼睛却是一亮,带人走上前。



    笋子赶紧跟了上去,沈宴帮他讲道理去了,哼。



    沈宴说了两句,大概是怎么无缘无故骂孩子。



    那女人也是不好惹,但还没开口,沈宴就道:“你这些橘子我买了,枝条越长越好。”



    那女人脱口的脏话都停了下来,一副看傻子一样。



    笋子插着腰:“知道我们家沈宴的厉害了?”



    “敢欺负我,把你家橘子全买了。”



    然后抓了抓脑袋:“沈宴,我怎么觉得有什么不对。”



    其实比起那女人的惊讶,赵阔也疑惑地看向沈宴,怎么看沈宴也不傻,有时候还挺聪明,比如骗起人来,到现在他都没有弄清楚沈宴身上的秘密。



    沈宴小声地和赵阔说了起来。



    赵阔不由得看了一眼那些橘子,眼睛都亮了起来:“当真?”



    沈宴点点头。



    摊位上的橘子,赵阔直接给钱买光了。



    周围的人:“……”



    他们之间好像有矛盾,但这结果想不通啊。



    别说



    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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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也算是经验丰富的老佣兵了,给人讲道理讲成这样他还是第一次见。



    将买到的橘子,连同摊位上多余的枝条,沈宴都一并抱走,这些树枝太大了,估计那女人都不好意思一起买,胡乱地丢弃在一旁。



    那女人虽然疑惑,但也没有阻止这“傻子”的行为。



    笋子跟在旁边,眼睛直眨巴:“沈宴,我觉得我们不应该买她的橘子,还让她赚了钱。”



    沈宴剥了一瓣橘子塞笋子小嘴巴巴的嘴里:“甜不甜?”



    笋子:甜是甜,酸酸甜甜的味道好极了,但怎么感觉事儿怪怪的。



    沈宴根据橘子的数量,分给其他人一些,然后对笋子道:“以后想不想每年都有橘子吃?”



    笋子一个劲点头。



    沈宴:“我等会在翡翠大森林给你种一棵橘子树,以后每一年,你都能吃到橘子,只有心肝上的金宝贝才有这待遇。”



    笋子的嘴巴都张大了:“……”



    哈?



    给他在翡翠森林种一棵橘子树?



    哈哈,他每年都能吃到橘子,只有心肝上的金宝贝才有橘子吃。



    哼,他笋子才不是没爹没娘没人疼的小孩,他也是别人心肝上的金宝贝。



    等送完羊奶,一行人就往翡翠大森林去。



    沈宴说给笋子在翡翠大森林种一棵橘子树还真不是骗人,只不过不是种,而是直接嫁接。



    橘子的嫁接时间一般是在春秋两个季节,以秋季的嫁接成活率更高,掌握方法,嫁接的成活率可达到90%以上。



    沈宴以前,外婆家就是做果园的,为了引进先进品种,他还看了一些这方面的书,帮着外婆家嫁接过不少品种,没少将他外婆家的果园折腾出一些乱七八糟的花样。



    到了翡翠大森林,里面的树木的种类是十分繁多的。



    这事儿得事先和灵族的人说一声,这事就交给了赵阔。



    仅仅是几棵树木的使用权,现在黄金石还没有运过来,这点小事,灵族的人答应得倒是十分痛快。



    沈宴找了几棵阳光充足,周围又温暖湿润,且长得十分繁盛的于芸香科树木,橘子就属于于芸香科,嫁接也并非乱来,必须有这方面的讲究,不然即便勉强成活,味道也十分酸涩。



    爬上树,用带来的锯子将小孩手臂粗的枝干锯断,然后用匕首在离锯断的砧木4cm左右的位置切一个“T”形口,这个切口必须看到木制部。



    用匕首将带来的橘子枝条削椴,每一椴上面需带有叶柄接芽,削的时候得斜着削,让双方的木质层充分的接触,就像是人的伤口一样,得对整齐才能重新生长。



    得感谢那个贪婪的女人,留给沈宴这么好的橘子枝条。



    沈宴选了七棵树,虽然说是给笋子在翡翠森林种一棵橘子树,但他们七个小孩呢,不能厚此薄彼。



    砧木是需要修枝的,不然其他枝条会抢夺养分,而且修枝需要将原树的枝条全



    ()部修掉,



    会长新芽的地方也刨掉。



    所以沈宴弄好一棵树后,



    那棵树看上去光秃秃的,还被锯断了分叉的树干,看上去奇怪得很。



    上面还用绳子绑了橘子的树枝。



    连灵族的德鲁伊都看得莫名其妙。



    “这是想在树上长出其他树木的枝条?”



    “这方法能行得通?”



    沈宴心道,自然是行得通的,有十分牢靠的依据和大规模的实践支撑。



    沈宴抹了一把汗水,开始下一棵树,还好赵阔和董老爹也开始帮忙,锯树杆这些他们还是能做的,嫁接就得沈宴自己来了。



    董老爹也在惊讶地道:“我们这样就得到了七棵橘子树?”



    沈宴看着十分不错的砧木,应该能提供十分充足的营养,像这样的砧木,价格本身就十分贵,点点头:“运气好,明年就能挂果,但数量肯定有限,但一年会比一年的挂果率高。”



    弄了大概三四个小时,其他采野菜和割草料的人也回来了,看得啧啧称奇。



    笋子几个小孩站在自己那棵树下,笑得眼睛都看不到了,哈哈,沈宴真的给他们在翡翠大森林种了一棵橘子树。



    他们不像大人那么多想法,沈宴说能结橘子他们觉得就能结橘子。



    一群人讨论得热火朝天,这样新奇的事情他们也是第一次见。



    蝗崽躲在一棵树后,只剩下一个屁股在外面,笋子跑过去一看,蝗崽居然又找到了一只雾甲虫,正偷偷将脸伸过去喷雾,笋子左右看了看,生怕灵族发现,灵族不让他们玩这类昆虫,其实他们看到灵族自己人也这么驱热,然后赶紧将小脸伸了过去,凉爽到了极点,太舒服了:“要是我们也能养这样的昆虫就好了,董大婶她们天天在铺子上,太阳大的时候可热了。”



    灵族现在可没空管偷偷“吹空调”的两孩子,正和沈宴做交易。



    几个德鲁伊着实好奇这是什么技术,来和沈宴交谈。



    沈宴心道,灵族是不缺水果的,他们只是好奇这样的技术,所以给他们讲一讲也不会有任何影响。



    当然,交易嘛,得互相付出合理的筹码。



    沈宴直接提出了要求:“一株银色黎明花。”



    现在就赵阔在旁边,他自然不怕别人从他的要求上追查到什么,而且他刚经历了旧日文献强化灵魂,急需银色黎明花来稳固灵魂,合情合理。



    几个德鲁伊对视了一眼,银色黎明花是灵族的特产,产量也并不多,但用得到的人实在太少,他们灵族生命长,历史久远,收集了很多银色黎明花。



    怎么说呢,多得都不想再收集了,仓库堆太多了,就像上次星斗自己采了一株,根本没人说什么,因为星斗不采,也没人管它,让它自然枯萎而已。



    几人点了点头,不一会儿就拿来了一株新鲜的,翡翠大森林的植物,他们德鲁伊最熟悉不过。



    几个德鲁伊还道:“其中的秘密,我们保证,除了灵族,我们不会告诉其他人。”



    他们本来也不怎么和其他人接触。



    沈宴开始讲了起来:“这种技术名为嫁接……”



    其中很多神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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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几人眼睛都亮了起来。



    一一



    讲解了一遍,交易达成。



    等招呼几个孩子离开的时候,几孩子一脸的水雾。



    沈宴:“掉湖里了?”



    几个孩子缩着脖子:“蝗崽给我们找了好几只雾甲虫,它们今天的雾全喷我们脸上了,太凉快了。”



    沈宴有些惊讶,听说昆虫学者饲养的雾甲虫是十分擅长隐匿的,一只小虫子躲在草丛里面可不好找,而且他们采野菜的这片区域也不小,能找到就更困难了。



    蝗崽居然能找到好几只,也是天赋异禀了。



    正好,他那里刚好就有成为昆虫学者的天启仪式。



    身后,蝗崽正在和几个孩子愉快的玩耍,从影子中摸出蝈蝈:“一人一只,拿去玩。”



    笋子:“给我选一只大油皮。”



    蝗崽:“这只最大,给你了。”



    笋子吞着口水:“看看这腿,真肥,全是肉。”



    齐刷刷地目光看向他。



    笋子:“我是说,特别健壮,肯定打架特别厉害。”



    一路上,特别的欢乐。



    沈宴和赵阔走在后边,沈宴问道:“蝗崽七八岁了吧,他什么时候可以选佣兵职业?”



    赵阔“嗯”了一声,这的确是一个问题,但虎豹佣兵团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没有足够的职业序章,那些在黑市能购买到的没头没尾的职业序章,赵阔是不想使用的。



    沈宴说道:“我觉得蝗崽在昆虫方面好像有一些天赋。”



    赵阔想到了沈宴手上那张记录有成为昆虫学者天启仪式的羊皮卷。



    赵阔和沈宴一起去取的这张羊皮卷,所以赵阔自然知晓。



    昆虫学者是灵族的一种佣兵职业,比起那些没头没尾的职业序章,从灵族获得昆虫学者后续序章的机会肯定更大一点,毕竟离得近就是希望。



    自然,若是自己手上就有后续的序章肯定是最好的,但虎豹佣兵团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



    赵阔点点头,也的确该问问蝗崽这方面的问题了,七八岁,已经是大孩子了。



    像沈宴这个年龄才选择佣兵职业的,要么是没有天赋,要么是穷得叮当响,连魔药都买不起。



    蝗崽还一无所知,没心没肺的一手抓一只蝈蝈,玩得特别开心。



    回去后,用新鲜的草料喂完羊,赵阔就将蝗崽叫到了一旁。



    看了看蝗崽瞳孔边缘的颜色,成为职业者的前提条件,必须是灵魂力量足够。



    赵阔对蝗崽道:“现在你的灵魂强度,足够成为一个第九序章的职业者……”



    话还没说完,蝗崽高兴得差点跳起来:“我早就想当一个佣兵了,这样就可以给团里赚钱,上次抢收麦子,他们因为我不是佣兵,都不要我。”



    这事儿还



    ()惦记着呢。



    沈宴也道:“现在有个和昆虫有关的职业序章……”



    其实团里也只有这么一章能用的,沈宴的尸语者也是用灵魂发誓过,不能外泄告诉任何人。



    蝗崽倒是十分喜欢,自从他呼唤出他父母留给他的圣器中的蝈蝈,他对奇奇怪怪的小昆虫就变得特别喜欢,就像是将父母对他的那份不可能再存在的关爱,转嫁到了这些可爱的小昆虫身上。



    对他来说,这个序章也特别的有意义。



    赵阔让蝗崽立誓,不能将昆虫学者的启示仪式告诉任何人。



    沈宴愣了一下,然后大概就明白了赵阔的意思,他们虎豹佣兵团现在很小,大家之间感情十分深厚,所以有些东西看上去无所谓,但以后呢,一但人员多了,若没有规矩,就会不好管理,没有规矩就代表着会出现很多问题。



    现在有一个问题,昆虫学者的天启仪式,除了魔药以外,它的仪式需要蝗崽寻找并记录100种不同的昆虫。



    蝗崽在铁血佣兵团的时候,是上个几天学的,但学到的东西估计都忘记得差不多了。



    当然,记录100种昆虫,也不一定非得用文字。



    但是,周日学校,肯定得抓紧上了。



    昆虫学者,怎么说也带了学者二字,怎么也不能是连字都不会的文盲。



    这张羊皮卷上还记载着一些特殊昆虫的饲养,可惜没有虫种。



    蝗崽从仓库出来的时候,脚儿都差点甩天上去了。



    看得几个孩子一阵眨巴眼睛:“蝗崽,你这是怎么了?”



    蝗崽拿着平时牵娃的绳子,让一个个娃抓住绳子。



    “蝗崽,我们这是要出门?”



    蝗崽慎重地将绳头交给了第二大的孩子,大蛇:“我以后就是一个佣兵了,哈哈哈哈哈。”



    按照规矩,成为了佣兵就是大人了,就要跟着佣兵队出任务了,带孩子这种事情,就要交给第二大的娃,让第二大的娃成为新的孩子王。



    剩下的六个孩子中,笋子,圣婴,算筹,小公猫,栗子,大蛇,以大蛇的年龄最大。



    有点阴柔的大蛇高兴坏了,他等着牵绳头好久了。



    笋子:“那应该将绳头交给我,我现在都是金宝贝了。”



    大蛇狭长的眼睛看了过去。



    笋子赶紧缩了缩脖子:“再不济,我也得向前面移动一个位置,我一个金宝贝当绳尾?”



    他前面的圣婴里面踮起了脚:“你再说一遍?”



    笋子这娃,自从沈宴说给他在翡翠大森林种棵橘子树后,就开始飘了。



    谁还没有棵橘子树,谁还不是个金宝贝。



    笋子:“……”



    他啥时候绳子后面才能有个比他还小的娃。



    姜宇这时候走了进来,看了一眼,这几个孩子这是怎么了?在家还用绳子牵着。



    同一根绳子上的娃感情是很好的,比如他小时候,和董大就前后位置。



    此时(),



    ?()?[()]『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同一种药草,频繁服用,效果会减弱。



    应该是身体产生药抗的原因,不过沈宴现在还不用担心,至少现在银色黎明草的效果对他足够。



    将草药服下,灵魂跟洗阳光浴一样。



    灵魂上那些不稳定的地方,开始稳固。



    连前十日去沙漠的疲惫都补充了过来。



    神清气爽,这种感觉,让人难以形容,有一种获得了新生的感觉。



    趁着这种感觉,沈宴去跟他的三个收藏品聊聊天,看看有没有什么变化。



    仓库下,沈宴抽了个板凳坐旁边,诡异是诡异了一点,但他好像已经适应了,哎。



    “三位,今天阳光不错。”



    “我拉你们出来每天晒晒太阳,这样你们就不会变成畸变体,变成感染人的怪物,虽然你们现在这外形着实有点吓人,但总比成为怪物强是不是……”



    感染人的畸变体是需要一个积累的过程的,绿祖母的尸体这么多年没有异变,估计是猩红亵渎之剑,将她的污染元素全吸走了。



    其他两具才形成的干尸,天天晒太阳,吸收一点点阴暗元素就给晒没了,不然以他们的经历,变成到处感染人的畸变体的可能极大。



    沈宴觉得他总有一天要成为一个自言自语的话痨,看看,他现在一个人聊得都挺开心。



    不过,才开始说话,沈宴就听到了绿祖母发出来的一些不一样的声音。



    “寄生……”



    “寄生骑士……”



    沈宴一愣,寄生骑士?这是什么?好像不是以前的药材名字。



    沈宴四周张望了一下,看着外面正在带着一只小猫晒太阳的手臂,赶紧跑了过去。



    “乌瑟尔导师,心情不错啊,看看这小猫咪,被你养得油光水亮。”



    乌瑟尔:“啧啧,有话就讲,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



    乌瑟尔自从看到沈宴第二次经历旧日文献感染而不死,想法又变了一些。



    这样的天赋世间少有,而他现在的状态,根本无法阅读旧日文献,这实在太遗憾了,若是有一个人代替他的眼睛,替他去阅读呢?



    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沈宴都是最好的选择。



    唯一的缺点就是,沈宴这个文盲,别说研究旧日文献了,连字都不认识,肯定是看不懂旧日文献上的内容。



    要想让沈宴代替他的眼睛,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而这个计划的前提是,沈宴先是要学会足够多的语言文字,其次是别因为一些小波澜就死了。



    沈宴也有些惊讶,老巫师乌瑟尔今天有些直接。



    问道:“乌瑟尔导师,你知道寄生骑士是什么?”



    手臂立了起来,五根手指朝墙角的三具尸体走了走,然后道:“看来你马上就要接触到尸语者真正的核心了。”



    沈宴一愣:“尸语者真正的核心?”



    ()乌瑟尔:“也不知道灵族怎么会答应将这个序章的启示仪式给你。()”



    “▎()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说完,转向沈宴:“这个职业序章,原属于……紫荆花家族。”



    沈宴直接愣住了。



    属于紫荆花家族的职业序章,绿祖母又是紫荆花家族的后裔。



    所以他读出来的是……



    沈宴的眼睛越来越亮:“原来读出来的那些药草的名字,是成为寄生骑士的魔药配方?”



    天!



    尸语者,能读出死者身前的职业序章!



    乌瑟尔:“这要看死者生前最在意的是什么,他们只会遗留下对他们最重要的记忆,哪怕是尸体也会牢牢地记住这种记忆,比如紫荆花这位后裔,她最在意的应该是家族的传承,所以尸体牢记住了最根本的属于他们家族的职业序章。”



    沈宴如同醒悟了一样,就比如沙漠中的尸体,沈宴能听到单纯的“渴”这个字,这是因为在那种情况下,他们最深刻的记忆就是这个。



    也就是说,未必每一具尸体的记忆中都是职业序章,但肯定有一部分尸体是有的。



    沈宴的喉咙都忍不住咕噜了一声。



    乌瑟尔:“尸语者在灵族中一向扮演着导师的角色,他们引导着灵族人成为各种各样的合适的佣兵职业。”



    “灵族的强大,其中至少有一部分是因为,他们的尸语者帮他们读取了很多很多死者的职业序章,收集,整理,形成完整的系列。”



    沈宴激动了好一阵,他如果收集得有足够多的职业序章,完全可以拿出来在幻境中进行交易,这些都是财富。



    前提是有足够多的有意义的尸体拿给他研究。



    乌瑟尔说道:“帮我问问,黄金石什么时候运到。”



    沈宴心道,乌瑟尔帮他捅破了这层窗户纸,结果就这么小一个要求?



    这老头今天有点异常啊。



    沈宴自然高高兴兴地去问了问,回来之后,还不忘问了乌瑟尔一个问题:“寄生骑士厉害吗?”



    乌瑟尔用手指指向绿祖母:“你觉得教廷的人杀了她之后,不会对她搜身吗?”



    “而寄生骑士,能将武器包裹在血肉内,当然包裹那么大一把剑,定是十分痛苦,也只有这样那柄剑才没有被教廷得去。”



    沈宴心道还真是一个神奇的职业,然后又趁激动的心情去和绿祖母聊天。



    职业序章,除了魔药,还得有特殊的仪式,比如他的尸语者,埋九具无人打理的暴尸。



    兴奋得睡不着觉,等他知道的序章多了,说不定也能变成引导别人成为职业者的导师



    ()一般的存在(),



    ?()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他要向全知全能发展发展。



    当然,手上的筹码越多,能换取到的好处自然也越多。



    直到夜幕降临。



    沈宴这才高高兴兴地拿出老旧盒子进入幻境,他这次得多拉点人进来,总有人需要职业序章,虽然他现在除了昆虫学者可以拿出来交易,也没有多余的序章。



    就当先拉点预备成员进来吧。



    ……



    此时,佣兵之城,上城区的一个角落。



    蓝眼深眸的中年男人,迎来了来自教廷的传谕人。



    传谕人:“神的牧羊人,教皇有令,命令你务必找回丢失的旧日文献。”



    传谕人:“必要时可找读心者埃文·达尔斯协助。”



    蓝眼深眸的中年人不想说话,他已经找过心理医生埃文·达尔斯了,结果这家伙去了一趟之后,已经莫名奇妙地变成了一团干尸。



    传谕人:“教皇让你尽量接触罪城的高序章怪物,和它们合作,这是曾经的鲜血暴君的追随者,魔蛇盖亚的地址。”



    蓝眼深眸的中年人眼睛动了一下:“那个能像蛇脱皮一样变得年轻的魔蛇盖亚?”



    传说魔蛇盖亚来自鲜血王朝时代,曾经跟随过伟大的鲜血暴君,那个时代离现在已经很久了,没想到这样的怪物还活着。



    听说……魔蛇盖亚喜欢用活人做实验,研究他的蛇蜕长生术。



    蓝眼深眸的中年人看向佣兵之城的下城区方向:“让这样的怪物帮忙,得准备足够的羔羊才行。”



    希望这一次,不要再让他丢失一张旧日文献了。



    深夜。



    牧羊人开着车去了一趟沙漠,按照地址,在一个荒芜得不能再荒芜之地,他见到了魔蛇盖亚。



    这就是魔蛇盖亚研究蛇蜕长生术的地方,荒芜之中开始出现了很多人,全是年轻人,但眼睛中却透露出沧桑。



    这些人的灵魂是老年人,但却有无比年轻的身体。



    牧羊人牵着一群惊恐的人形羔羊,看向高坐在石头打造的王座上的一个柔美的年轻人,太年轻了,看上去也才14到15岁左右。



    只穿着一条裤子,赤着上身,手撑在王座上,托着白皙的下巴,眼睛中透露着不屑。



    自鲜血王朝活到现在的怪物,鲜血暴君的追随者。



    少年瞟了一样牧羊人:“教廷的人?”



    牧羊人上前,将牵着的一群“羔羊”置上:“这是我带来的礼物,这仅仅是第一批,以你的身份不便在城市出没,而我可以为你提供足够的实验材料。”



    盖亚笑了,笑得充满了嘲讽。



    周围的那些年轻的皮囊也笑了,都说盖亚泯灭人性,用活人做实验。



    但却不知道,根本不需要盖亚去抓什么实验材料,无数人的,怀着最虔诚的心,不远万里求着成为盖亚的实验品。



    就像旁边那个身强力壮的青年,他今年89



    ()了,



    原本该以苍老的身躯,



    如同朽木一样度过余生,但现在他的生命虽然没有延长,但却能以他精力最为优越的时期来过活接下来的日子。



    他们亲眼见到盖亚拒绝了不知道多少自动送上门的材料,所以这个教廷的人,有些可笑呢。



    他们是实验品,但同时也是魔蛇盖亚疯狂的追随者啊。



    盖亚的眼睛眯了起来:“我是鲜血王朝最后一任君主的追随者,我是君主的亲侄子,身上拥有最伟大的英雄城的血脉,曾经立誓,跟随伟大的君主庇护子民,你确定……你要用平民来和我做生意?”



    眼睛如同竖立的蛇瞳,空气都冰冷了起来。



    牧羊人:“……”



    教廷的消息也太滞后了,怎么让他来找这样的怪物。



    怪物,当真是怪物,做着怪物都不做的事情。



    魔蛇盖亚有太多自鲜血王朝就流传下来的传说,是罪城怪物组织极为顶尖的怪物,哪怕教廷也得小心翼翼应对。



    牧羊人停顿了一会,然后行了一礼,退去,只剩下后面传来的无数的嘲笑声。



    等人走后,盖亚竖立的眼睛恢复正常:“去查一查,教廷的人为何找上罪臣。”



    沙漠之所以叫迷失沙漠,是因为它真的很大,牧羊人牵着一群衣衫褴褛的人,在沙漠中行走着,这可不是他不努力完成教皇的任务,而是以他的判断,魔蛇盖亚根本无法拉拢,毕竟他的目的是让魔蛇盖亚拿着旧日文献去感染平民。



    这时,沙漠中突然一个声音响起:“你将这些人送给我,我帮你完成你想完成的事情,如何?”



    牧羊人看去,那是一个长得有些丑陋,头发杂乱得如同流浪汉,一身肮脏的黑色袍子之人。



    来人,靠近,直接走向牧羊人牵着的惊恐的平民。



    靠近,然后从他的身体撕裂开一个巨大的口子,口子中似乎有牙齿,直接将最近的平民拉扯进了身体。



    咀嚼的声音,在具句肮脏的身体里面,传出来了咀嚼的声音。



    这是一个真正的怪物。



    等咀嚼声结束,这人身体里面一阵蠕动,先是身体上长出一个包,然后包裂开,露出一个充满恐惧的脑袋。



    怪物继续吞噬那些平民,每吞噬一个人就从他的身体上长出一个表情痛苦的脑袋。



    不多时,眼前完全是一个全身上下长满了痛苦嚎叫的脑袋的怪物。



    牧羊人:“你是谁?”



    那人咧开嘴:“罪城,莲。”



    说完,继续了一句:“我身上开的这些花,漂亮吗?”



    ……



    此时,沈宴正进入幻境之中。



    这一次他拉进来一个十分特别的存在,一个亚人种,蚁人。



    成年的蚁人只有半个人高,一节一节的身体,每节身体两只脚,额头上两只小天线一样的触角,长相呆萌。



    蚁人,天生勤劳,刻苦。



    阿伊就是这样一只刚成年的蚁人,它是佣兵之城的平民,就像其他平民一样,艰难地生存着,甚至比普通平民的生活更加的艰难,因为佣兵之城的亚人种相对来说数量是很少的,总会被排挤,做同样的工,却拿不到完整的报酬。



    它能活着,是因为它勤劳刻苦的天份,每天起来得比人早,睡得比谁都晚。



    它最大的梦想是成为一位职业佣兵,职业佣兵从冒险和探索中获取财富,这样它的日子就好过多了。



    当然,这也仅仅是它闲暇时的奢望和幻想,别说获得成为职业者的序章,光是魔药的钱它都没有,它每天能勉强填饱肚子,就已经十分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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