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执提笔:“余幼时家中贫苦……”



    朱老爷提过他年幼时的一些事情,说起的时候眼神都是不一样的,这些



    黎青执都打算写下来。



    他写得非常顺畅,就是字有点难看模糊……不知不觉中,他就写了五百字。



    胳膊已经抬不起来,黎青执运转体内能量休息了一会儿,找两个孩子说话,又让他们来亲自己:“大毛二毛,你们亲亲爹,这样爹就有力气继续写了!”



    黎大毛黎二毛立刻就朝着黎青执亲过去,一人亲一边脸。



    在两个孩子那里充了电,黎青执拿出干净的纸,开始誊抄。



    他誊抄的时候非常用心,尽量把字写好,最后写出来的字虽然依旧不好看,但至少字迹清晰。



    而等他誊抄完,一上午已经过去,有人来招呼他去吃饭。黎青执立刻就带着两个孩子去了厨房。



    朱家的管家已经准备好了他的那一份菜,有一小碟切片淋了酱油的白煮猪肉,一碗酱烧茄子,还有一碗咸菜豆腐汤。



    他那碟白煮猪肉和其他管事的量差不多,都挺少的,但酱烧茄子和豆腐汤的量是别人的两倍,应该是考虑到他带了两个孩子。



    此外,白米饭管够。



    这伙食放在现代算不得什么,但在这个时代已经非常好,黎大毛和黎二毛就非常惊喜,他们没想到不仅有白米饭吃,竟然还能吃肉!



    两个孩子吃得头也不抬。



    黎青执也一样,他们在庙前村也吃茄子,但不是蒸着吃就是放饭里一起煮,那饭还都是糙米的……现在只给他们一碗酱烧茄子一碗饭他们都能吃得香,更不要说还有肉了!



    黎青执有心给金小叶带点肉回去,哪怕就一两片也好,但他没有东西装。



    糕点还好,拿张纸包着就行,肉不方便带。



    想了想,他把肉平均分成三份,其中两份夹给了两个孩子。



    结果黎大毛黎二毛都从自己碗里夹了一些放回他碗里:“爹,你多吃点,养身体。”



    他们娘之前都是这么分的,说他们还小,可以少吃点,多给爹留一点补身体。



    黎青执顿时感动了:“大毛二毛,你们真是好孩子!”



    感动的黎青执,一口气吃了四碗饭,用的还是大碗。



    这时的人饭量都大,吃饭用海碗,一般女人吃一碗,男人吃两碗。



    黎青执竟然吃了四碗……瞧见的人都懵了。



    朱前不好意思跟外人说他请黎青执回来,是为了让黎青执给他写书,就只跟人说让黎青执是来家里抄书的。



    此时此刻,朱家的管事少不得怀疑,这个来朱家抄书的书生,是不是已经饿了好几天了。



    瞧着怪可怜的。



    黎青执并不管他们的想法,他吃过饭去跟管家要了一床草席,铺在书房地上让黎大毛黎二毛午睡,然后就又写了起来。



    高中时,黎青执手写八百字作文,用时在四十分钟到一小时之间。



    但毛笔没有硬笔好用,这个时代的字还是繁体的……他现在哪怕不管字迹,一小时也最多写四百字。



    更不用说写完之后,还要修改誊抄。



    黎青执一天下来,写了大概一千两百字。



    朱前来的时候,黎青执就把这一千两百字拿给他:“朱老爷,我身体尚未恢复,右手无力,这字也就写得并不顺畅,还请见谅。”



    朱前年少时没能读书,但后来却是认了字的。



    那些之乎者也的典籍他一直看不太懂,却也能看个话本。



    此时拿过黎青执写的东西……



    这字……确实在他看来都是不好的,但比他的字要好一些,写得还非常清楚。



    朱前认真地看起来,越看越激动。



    黎青执把他少时的生活,写得清楚明白,他看这书的时候,只觉得写得比自己说的还好。



    只是……怎么就这么点?“朱老爷,今日是头一天,我写得有些慢,明日应当会快一些。”黎青执道。



    他今天其实也是在适应用毛笔写字,就写得比较慢,写完之后,因为字太丑还不得不誊抄一遍。



    明日他不打算誊抄,打算直接写,一天坚持写上四个时辰,应该能写出三千字。



    要是这时候的人用钢笔就好了,用钢笔的话,他一天应该能写七八千字。



    但现在只有毛笔,他只能慢慢写。



    当然写多了,他写字的速度应当也能快起来,在原主的记忆里,这是那些读书人用毛笔写字的速度,并不比现代人用钢笔水笔写字的速度慢多少。



    “好!那我就等着了!”朱前道。



    黎青执又问:“朱老爷,我写的这些可有要改动的地方?”



    “不需要改,你写得非常好。”朱前觉得这书写得他一眼能看懂,还把他年幼时的事情写得真情实感,一点问题都没有。



    黎青执笑起来:“那明日,我便继续这般写下去。”



    他就知道,给没读过什么书的朱前写书,朱前的要求不会很高。



    只要他写得真实,朱前就会喜欢。



    他上辈子看过不少,接下来就按照的路子来写,写出朱前越过越好,一路上扬的人生……到时候别说朱前喜欢,怕是别人看了也会喜欢。



    爽文谁不爱看?



    而朱前的人生经历,本就是爽文,搁现代都能照着写出一部百万字的种田文来。



    第26章赚钱



    朱前拿走了黎青执写的那一千两百字,加起来也有一沓纸了。没办法,黎青执手上没力气,控制不好毛笔,也就难以用笔尖写出漂亮的小楷,字写得比较大。



    朱前走后,黎青执带着两个孩子,又去了厨房。



    朱家人一天吃三顿,这时候的人又早睡早起……按现代时间,朱家人早饭基本六点多就吃了,午饭十一点左右吃,晚饭则是四点多吃。



    他回家前,正好可以把晚饭吃了。



    晚饭依然是白米饭,没现代的米那么白,但比糙米精细许多,至于菜,则是咸鱼、煮豇豆,还有冬瓜汤。



    黎大毛黎二毛一点不挑食,甚至只吃白米饭都觉得香,就又大快朵颐起来,至于黎青执……他在周围人惊讶的目光里,又干了四碗饭,吃得特别香。



    他其实还能再塞点,但吃太多别人肯定会觉得他这人不对劲。



    打了个饱嗝,黎青执又去找管家拿工钱。



    他之前跟朱前说过他家的情况,朱前答应他工资日结。



    这时候普通人家花钱都是铜板,但朱家给他的工钱是银子。一钱银子刚好是一毛硬币大小的一个小银币,当然,这银币不是铸造的,就是一个锤扁的小银饼。



    黎青执珍重地将之收进怀里,这才离开朱家,去找姚艄公。



    他是算好了时间的,去的时候姚振富还没来。



    儿子不在,姚艄公明显要放得开,笑着问黎青执朱家的情况。



    黎青执也不隐瞒,挑拣着说了一些。



    “白米饭管够,还有肉,真好啊……”姚艄公言语间很是羡慕。



    他撑一天船也能赚一钱银子,但他平常可没得吃肉。



    每天早上出门前,他都会从家里带一些饭,再带一块咸菜疙瘩,这就是他的午饭了。



    黎青执道:“朱老爷是个好心人。”



    姚艄公点头:“朱老爷人确实不错,顺隆商行有时候找我们帮着运货,从不拖欠工钱。”



    两人正聊着,姚振富满头大汗,拎着一个书箱来了。



    姚艄公当即不再说话,倒是姚振富在擦去脸上汗水后问黎青执:“黎兄在朱家过得如何?我听说朱家很没规矩。”



    黎青执无奈:“我就是一个农户,对规矩之类,不是很懂。”



    “黎兄,那你该多了解一番。”姚振富滔滔不绝地说起来,说了些朱前以前的经历,言语间对朱前很是看不起。



    黎青执更无奈了。



    朱前普通农户出生,姚振富也是,姚振富凭什么看不起朱前?



    之前姚振富曾让黎青执跟他探讨学问,黎青执也起了心思,现在却已经彻底歇了这念头。



    小



    船停在庙前村的石桥边,黎青执刚下船,就见到了在这里等着的金小叶和黎老根。



    黎老根却是第一时间窜过来,仰头问黎青执:“阿青,你今天在朱老爷那里,都吃了什么?”



    黎二毛抢着回答:“爷爷,我们吃了肉,吃了鱼,还有白米饭!”



    黎老根口水都要下来了:“阿青,你有没有带点给我?我想吃白米饭。”



    “饭菜不好带……”菜是分好的,他自己那份肉可以带回家,但米饭……他在朱家多吃点可以,带走就难看了。



    他都已经带上两个孩子蹭饭了!



    “那我下次跟着去,帮你带孩子?”黎老根满脸期盼。



    黎青执从怀里拿出用纸包好的状元糕,给了黎老根一块,堵他的嘴。



    “这是什么?”黎老根拿起就咬了一口,随即惊呼:“是甜的!”



    黎老根拿着糕点就去炫耀了,黎青执却是将剩下的糕点递给金小叶:“小叶,这是朱老爷给我的状元糕。”



    状元糕是本地常见的糕点,县城的人在入学之时,会给同窗分状元糕讨个好兆头。



    但农村人基本都没吃过,金小叶就没吃过。



    庙前村的人吃的糕点,基本上就是年糕和发糕,发糕还都放葱和盐,少有放红糖的。



    金小叶拿了一块状元糕放在嘴里,很快就因为这难得的美味眯起眼睛。



    这也太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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