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唐帝继位三十年,中原依然一片祥和。



    新唐的北边有个小村,名叫盼贤,叶长衫的祖辈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这座小小的村庄中。



    叶长衫想学武,也想读书,毕竟从小听了太多太多的传说——关于英雄和强者的传说,小孩子总是崇拜那些被传唱成英雄的侠者。做梦是孩子的权利,孩童时代做的梦最纯粹、最直接。叶长衫也有梦,而且他有两个梦想,一个便是成为这片土地上最强的武者——这是中原大部分小孩的梦想;另一个梦则是如果他不能成为武者,那便去镇里唯一的私塾上学,将来若能混个功名,好歹能改变自家数代猎户的命运。



    第一个梦是他自己做的,第二个梦想是叶长衫的父母给他说的。



    其实习武能干啥他也不太清楚,只是觉得这样颇为有趣,至少能保护父母朋友不被坏人欺负。同样,读书能干啥他也不太懂,但父母总是为自己好的,听了总归不会出错。



    叶长衫生于一个猎户家庭,从父母给起得名字也能感受到,他父母只是简单希望他将来能丰衣足食。可叶长衫的童年经历并不是那么美好,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可怕’的传说——关于‘天煞孤星’的传说。



    传闻叶宝宝出生的那晚,一颗明亮的星光划过夜空,飞入七星阵中。村中年老的猎户见多识广,他们将这颗明亮的星星叫做‘彗孛’——‘彗孛入斗’,大凶之兆也!生于大凶之儿,命至孤!克至亲!



    其实这原本是无从考究的说法,可正是因为这些老猎户所说,叶长衫从出身起,便背上了‘天煞孤星’的恶名——传闻孤星煞气重,极克至亲之人,不出数年双亲便会被其克死,而孤星一生也是孤独到老。



    可笑么?当然可笑,至少叶长衫的爹娘是觉得很可笑的。但是村中的其他村民却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孤星就是孤星,不但会克死父母,就连他们这些邻居也会受其影响。所以,叶长衫的童年甚至不能说是‘不美好’,是真真正正的‘惨’。村中的大人嫌弃他,总会在背地里咒骂着这个将来可能给村庄带来不幸的‘煞星’;村中的小孩排挤他,这些小孩受大人的影响,总是三五成群地围着他骂,骂他是‘孤星’‘灾星’。



    好在,叶长衫的父母没有相信这愚昧的流言,始终将叶长衫当正常的孩子养育。在面对不解与欺凌时,他的父母也总是默默地将长衫带回家,放下手中的活来陪伴他。也正是因为如此,叶长衫的性格才不至于孤僻。



    除了没有玩伴之外,小叶的童年倒也算平安。也正是因为担心小叶被同村小孩欺凌,父亲时常打猎时也带着儿子。自小跟着父亲上山打猎的小叶,小小年纪,一手弩弓可谓是百发百中,这停在树上的雀儿、刚出洞口的兔子,常常成为他的弩下亡魂。



    随着年龄的渐渐增长,叶长衫也学会了独自入山。不过在父母的警告下,他始终没有进入深山之中,而只是在山脚或是一些小山上活动。



    今日,叶长衫像往常一样带着自己的小弩弓往山上走去,运气好说不定能猎着些狐狸野兔。



    行至山中,叶长衫伏于一块石头之后,安静的等着猎物的到来。做猎人耐心最重要,这是父亲教他的,他也很适合做猎人,年纪虽不大却也不急不躁,总是能安心地等待猎物的出现。



    半个时辰过去了……



    一个时辰过去了……



    猎物还是没有出现,但叶长衫依旧耐心的等待着。



    忽然,草丛中一阵声响,叶长衫机敏的将弩弓对准了声响发出的地方。不一会儿只见一只肉球般毛茸茸的东西从草里钻了出来,叶长衫定睛一看,原来是只白色毛绒绒的小奶狗。小狗身上还拴着一跳细绳,显然是它的主人给他系的。



    猎人爱狗,自然不会将他们的好伙伴猎杀的。叶长衫刚想收弩前去看看这只小狗的时候,丛林里突然传来了一声略带奶声奶气的女童声音



    “花花!你在哪?花花!快回来,我要回家了,再晚爹爹要骂我们了!”



    只见一名小女孩儿出现在叶长衫的面前。这小女孩儿煞是可爱,她头梳两个羊角辫,双目清澈、面若玉脂,红嘟嘟的小嘴不停地喘着气。小女孩一只手扶着树干一只手叉着腰,看来当务之急是想把这气儿喘顺来。而通过红彤彤的脸蛋可以看出,为了追这小狗她是花了不少力气。



    “原来你在这!”



    小女孩欣喜地说道,便蹲下身去想抱着这只小狗。也不知出于何种原因,明明是一只白色的小狗,却给它起名为“花花”。想到这里,叶长衫不禁发笑。



    这一笑,小女孩儿发现了躲在石头处的叶长衫,吓了一跳,再看看他手里拿着的弩弓,突然紧张起来,将小狗紧紧地抱于怀中。小狗被抱着有些透不过起来,无力地发出了“呜呜”的声响。



    “你是谁!?你要对花花干什么!?”



    面对突如其来的质问,叶长衫微微一怔,随后他老老实实地解释道:“小妹妹你、你别紧张,我是山脚下村子里的猎户,来打这鸟儿兔儿的”



    “真的么!”



    小女孩心中依然狐疑,她水灵灵的大眼睛中充满了不信。



    叶长衫哭笑不得,只得继续解释道:“真的,我们猎人不杀狗的。”



    “真的么?”



    “真的,猎人要靠狗儿追捕猎物,狗儿是猎人的朋友,我们怎会杀”



    “真的么?”



    七八岁的小孩的思想总是是单纯的,无论你说什么她都宁愿选择相信。小女孩的戒心慢慢放了下来,怀里的小狗终于得以喘息,被小女孩放在了地上。



    “你追这狗儿一定跑了很远吧?你家住哪儿,我送你回去”



    小女孩这时好像才想起自己要回家了一样,神色略有些急,回头环顾周围似乎有些茫然



    “呀!我得赶紧回去,爹爹和哥哥还在等我呢!”



    “你住哪?”



    “我也不知道我们在哪,来的时候只顾着追花花,不记得其他的了……”



    “那你家的地名儿,或者附近的地名儿你记得不?”



    “不记得了,但我知道我住的地方门口有一颗小树,一条小河。”



    这回答又令叶长衫哭笑不得,但小孩子又能懂什么呢,只好继续问她



    “你是从哪边跑过来的?”



    “这边!”



    小女孩看了看来时的路,指向了一个方向。



    “我对这带熟,这就送你回去如何?”



    小女孩怀疑地看着这位相貌平平,皮肤甚至有些黝黑的小哥,不知道他安得什么心。



    忽然间,手上的绳子被牵动一般,低头望去,原来那只叫花花的奶狗正亲昵的舔着叶长衫的脚。



    小女孩凭着直觉怀疑一个人可以没有理由,同样,她也可以凭着直觉去相信一个人。见自己的小狗对叶长衫如此亲昵,小女孩渐渐放下戒心便微微点头。



    叶长衫笑了笑,收拾好东西便领着女孩与小狗向山下走去。



    不一会儿,叶长衫带着小女孩回到自己的村庄。



    想到小女孩跑了这么长的路定然口渴,叶长衫回家取了些清水让她解渴。不出所料,小女孩拿着水袋想都没想咕咚咕咚地喝了几大口。



    叶长衫见状想喊她慢点儿,可就在此时,身后忽然传来一道兴奋的声音——



    “哇!谁家的狗儿,好可爱”



    叶长衫闻声望去,只见一个粗实的小胖墩带着一群小孩朝他们走来。



    见到这伙人,叶长衫不禁眉头一皱。原来这为首的小孩儿是村子里王家的王六儿。由于王家的人在镇上给有钱人做工,认识了些乡绅地主,这在叶长衫这个朴实偏远的小村庄里也算得上“有头有脸”的人物。王家夫妻到了四十多岁才得了这么个宝贝儿子,算是老来得子,自然是宠得不得了,平日里少不了好吃好喝的供着这小祖宗。这王六儿吃得是膘肥体壮,加上王家夫妇经常从镇上带些村里少见的玩具给他,很快的,王六儿便成为了村里的孩子王。在村子里偷鸡摸狗、恶作剧做尽,全村上下那他是一点办法都没。



    王六儿先是瞧着这狗儿可爱,后又看着叶长衫身边的小女娃儿,那可是玲珑剔透、粉雕玉琢。毕竟是在村里乡里长大的孩子,哪见过这么好看的小女孩?虽说小孩子并无男女之心,但自己喜欢的物,终归是想占有,看自己觉着好看的人儿,总是想要在其面前耍耍威风。



    “叶家灾星!这狗儿是你的么?把他给我。”



    由于平日听惯了这些对自己的蔑称,叶长衫倒也不在意。反而心平气和地解释道:“这不是我的,是这位小姐的。”



    王六儿一听,表情有了很大的变化。饶是他再蛮横霸道,在女孩儿面前终究是有些放不开。于是他便动起了心思,‘好言好语’地问道——



    “这狗儿……是你的?”



    小女孩听了点了点头,但眼中充满了敌意。



    “那你把狗儿给我,我用玩具和你换!”



    “不换!”小女孩斩钉截铁地说道。



    “一个不够?那……那两个!”



    “不换”



    “还不够?那三个!”王六儿有些急了,他急的到不是得不到这狗儿,而是在众多小弟面前第一次如此颜面丢尽。



    “不换不换,就是不换,花花是哥哥送给我的礼物,你就是拿金银珠宝过来我都不换”,小女孩头摇得和拨浪鼓似的,依然不肯推攘半步。



    王六儿听了这句话顿时大怒。从小到大,父母宠着自己、姐姐们让着自己、村里的孩子们跟着自己,仿佛自己就是这个村子的王者一般,哪曾受过这等子气,竟一时不知如何言语



    “你......你......给我把这狗强过来!”



    一声呼喊后,身后其他的小孩竟对他言听计从,想都不想地冲了上来。



    叶长衫见状伸出手臂将小女孩儿护在身后。他常年跟随父亲上山狩猎,自然少不了苦活累活,小小年纪倒是练得一身精壮。这些同村的小孩儿有大有小,小的上来被叶长衫一把推开,大的只是扯住他的衣服,毕竟只是十来岁的小孩儿,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小孩的善,是人性中最原始的善,不需要经过思考的善;同样,小孩的恶,也是人性中最原始的恶,不需要经过思考的恶。



    王六儿在这一刻竟有种从未有过的恼羞成怒的感觉,趁着这些小孩缠住叶长衫的时候,他径直走向小女孩,狠狠地踢了小奶狗一脚,疼得小奶狗发出了呜呜的哀嚎——得不到的东西,就毁灭它吧。



    小女孩见听到小狗的惨叫,看见它洁白的身子上多了个脚印,一股莫名的心疼与悲伤爬上了心头,一边蹲赶忙蹲下身子去护住她的狗儿,一边抑制不住地抽泣了起来。



    叶长衫见状顿时愤怒了。一个猛劲过去竟是挣脱了这些小孩,一拳打在王四儿的身上。



    王六儿踉踉跄跄地倒在了地上。他不可思议地看着叶长衫,他心中震惊无比,心道这个人见人欺的灾星竟敢当众欺负自己?这还有有没有王法、有没有天理了!



    只见王六儿喘着大气,发疯了一样地喊着:“打他!给打他!使劲地打!”



    不一会儿,叶长衫和这群小孩便扭打在了一起。



    起初叶长衫还能与这群小村霸抗衡,但渐渐地他寡不敌众,从扭打变成了抱头挨打。



    “不许打人!”



    这时候,一声雄浑的声音打断了这场厮打。抬头看去,一个黑髯褐眼的中年男子,一手抓住一个孩童将其拨开。



    “爹爹!”小女孩见了这男子,发出惊喜的叫声便扑入了男子的怀中。



    王六儿此时也冷静了许多,打是不可能再打了,这人拎小孩像拎小鸡一般,再傻的人也看得出力量的悬殊。况且王六儿到底是‘见过世面’的人,一见这男子气度不凡,衣饰虽不算华贵,但也远不是他们这些村民能买得起的,是以他断定这男子定是他父母口中所说的城里的‘大人物’。



    王六儿不能找小女孩撒气,只得恶狠狠地向着叶长衫吐了口唾沫,然后挥挥手道——



    “我们走,叶长衫你给我等着!”



    说罢,这群顽童一溜烟地散去。



    “依儿!你没事吧”



    “爹爹,我没事儿,就是花花被那胖小子踢了一脚。”



    “不打紧,你没事就好。”



    这对父女说话间,叶长衫从地上爬起,他拍了拍身上的泥土,擦拭了嘴上的脏水。他抬头看着跟前的男子,只见身高八尺有余,虎目圆睁,给人一种不怒自威的感觉,看着穿着打扮,却不像是中原服饰。



    看着爬起身的叶长衫,男子不禁问道“这位小哥是…...”



    “这位哥哥刚才护着我和花花,是好人!刚才我在山上迷路时候,也是他带我下来的。”小女孩急忙解释道。



    想起方才叶长衫被那群顽童欺凌的画面,男子不禁皱眉。但他非此地村民,也不好说些什么。只得抱拳道:“这位小哥,多谢对爱女出手相助。今日天色已晚,明日在下再登门拜谢!”



    “哦,不打紧,王六儿太欺负人了,这点小事没什么。”



    男子倒也干脆,他点点头直接说道:“那便告辞!”



    说着,男子便带着小女孩儿转身离去。而那小女孩儿倒是有些不舍,毕竟对于小孩来说,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大难”。



    小女孩向叶长衫挥舞着小手以示告别。叶长衫也挥手以示回应,待这对父女的身影彻底消失,叶长衫也转身向家中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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