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无神看着雾中的洛仙,心中想起从前初去缥缈峰之时,只觉飘飘渺渺,遥不可及,心中顿生自惭形秽之感。
青依这时也看得痴了,叹息一声。暗道:“世人常用美若仙来赞美漂亮的女孩子,可是天仙到底是怎么美法,没有谁能够知道。少宫主,或许天仙便是你这样的罢?”
又过了一会,几人惊奇的发现,天上不断有灵气汇聚下来,形成一道淡淡的白雾,在周围飘荡。
只是如此,也还无甚。毕竟洛仙出自灵族,能够聚集灵气,也在情理之中。
最让人觉得可畏可怖的是,地底的死气竟也不断汇聚过来!
死气不比灵气,且不说常人,便是许多得道修真者也无法发现,更别说聚集。
便是赢勾也觉骇然,倘使自己不是出自僵尸一族,也是无法识别。他心中一惊,道:“剑奴,这是怎么回事?”
剑奴摇了摇头,道:“我虽也能吸取自然之力,但要聚集如此纯净的灵气,却是不能。”
赢勾道:“我出身僵尸一族,不能吸收灵气,我给你们护法。你们几人快些打坐运功,这里的灵气对你们大有好处。”
青依几人闻言,点了点头,都开始打坐。
赢勾见他们入定,尝试吸收地底死气,却如水中捞月,竟不能吸收一分一毫,不觉暗自诧异:“从前在北方冥海之时,每日凭借地底死气,修为持续精进。这时怎么吸收不了,却是怪哉!”
这时候,周围灵气徐徐涌入,越聚越多。
头顶之上,一丈有余,灵气已经形成云层,不断翻滚。地底死气似乎遥相呼应,也去惊涛骇浪一般,一波跟着一波,不过涌了过来。
赢勾顿觉骇然:“这附近便只有咱们几人,便是有天材地宝,也不能如此厉害,同时吸收灵气、死气不说,只这分量,就足以将任何天材地宝撑爆。”
他心中一秒闪过,便从剑奴开始,逐一细看,待看到洛仙之时,方才发现异常。
只见她全身肌肤光华流动,身上毛孔急剧收缩扩张,形成一个个细小又奇特的漩涡,不断有天之灵气、地底死气从这漩涡中进入身体之内。
她身上不停歇的缓缓冒出一层层乳白色光芒,这氤氲的光芒,不断在她身后汇聚,一面轻轻摇曳,一面徐徐交织。不过片刻功夫,竟编织成就六只白色翅膀。
过了一会,剑奴身体已经恢复,他自知能力有限,不敢过多吸收灵气,唯恐身体承受不住。
他睁开眼睛,见到洛仙这幅模样,先是愣了一下,跟着欣喜若狂,喃喃道:“六翼之灵,天啊,竟然是六翼之灵!”
赢勾闻言,奇道:“剑奴,你说什么?”
剑奴道:“赢勾先生,你有所不知。其实我们灵族也分等级,分为半灵族、灵族、灵王、灵皇。半灵族等级最低,只有一半灵族血统,甚至有的族群并不认为半灵族属于灵族。再高一级是普通灵族,他没有翅膀,各分部有各自的祖传功法,我便只是黑暗之灵中普通的一员。”
这时候,青依也醒了过来,叹道:“剑奴,你已经这么厉害了,尚且只是灵族中普通的一员,那你们灵族该是有多么了不得!”
剑奴道:“青依姑娘,你只是一名凡人,我却不如你。你这般说法,岂非羞煞我也。”
正说话间,便见洛仙身后的六只翅膀又化作六道乳白色光芒,缓缓将她包裹起来。
这白光一层接着一层,不断覆盖在她身上,仿佛蚕茧一般,将她整个人都裹在里面。
青依走上前,伸手摸了摸那蚕茧,只觉丝滑柔顺,甚是舒服,道:“啧啧啧,实在超乎想象,太不可思议了。”
剑奴打量一会,吃惊更甚,喃喃道:“这是怎么回事,不符合常理!”
青依白了他一眼,道:“什么不符合常理,我看你才不合常理。你这是嫉妒少宫主进阶成灵王,你心中不忿哩。”
剑奴摇头道:“我资质平庸,根基薄弱,灵王之境,此生也不做此想。况且公主为我少主,她修为越高,我越高兴,怎会嫉妒?”
青依点头道:“说的也是。剑奴,我说错话了,你看在少宫主面上,可别放心上,原谅我小小丫头,口无遮拦。”
赢勾摇了摇,心想:“这丫头还真是巧舌如簧。”道:“剑奴,你方才说不合常理,莫非是哪里出了问题。”
剑奴神情严肃,道:“我未臻此境,也不知对与不对。按常理说,少主既已到了灵王的地步,只须法术恢复,便可苏醒,更不会翅膀消失。可是此时,少主分明到达此等地步,翅膀却再次消失,实在令人费解。”
他却不知,洛仙在死而复生之时,便已臻至灵王的境界,只是她并未显露而已。
此番洛仙身受重伤,凭借天地之气,原可再进一步,到达灵王巅峰的境界,只是她复活之时与外界魂魄结合,后来又融合神珠,已不在是纯粹的精灵,是以未能更上一层楼。
赢勾隐约感觉不对,暗想:“洛仙公主吸收天之灵气,也还罢了,怎么连地底死气也一起吸收?这个中奥秘,怕是与那神珠,亦或是十二月花莫大关联。”
不知不觉,已是半夜功夫。
洛仙身上白光覆盖六层,融合成一块,显得极为厚实,竟恍若实质。其余几人见此光景,都是大眼瞪小眼,不明所以。
如此过了一夜,夏无神三人先后恢复功力。
青依性格好动,总是坐不住,东走西顾,好似对什么都充满兴致。
她见剑奴总板着张脸,话不投机,只是不停找夏无神说话。
此时,青依坐在夏无神身旁,双手托腮,看向赢勾,道:“赢勾先生,我听说僵尸都爱吃人血。我记得我幼小时候,学习武艺,常常受伤,受伤了就会流血,血就出来都一股子腥味,忒难闻了,你们怎么都爱吃那个,不怕腥么?”
赢勾叹道:“世人只知僵尸吃人血是常态,却从未想过个中缘由。其实僵尸与人一样,也需要补充营养,只不过人补充的是自身养分,而僵尸补充的是生命力。僵尸吃人血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嗜血,而是为了生存。因为他们需要人血中的生命力,等级越高,需要的生命力越高。这也是为什么像毛僵这些低等僵尸,不一定要吃人血,只吃像老鼠之类小动物的血液,也可以生存下来的原因。”
青依撇嘴道:“毛僵还是低等级僵尸么?怎么我和无神在地底洞遇见的那只,竟如此厉害!那你说做僵尸好一点,还是做人好一点?”
赢勾愣了一下,看向夏无神。
夏无神沉吟一会,便将二人初遇老鬼,自己地底洞中遇毛僵之事,一一说了。
赢勾闻言,苦笑道:“僵尸与人其实没有太大分别,许多僵尸也都是人变得,有的是死后变异,也有的是被咬。只是僵尸世界更加残酷,经常会出现僵尸吃僵尸的情况,所以只要有条件,他们都会选择修炼。”
青依点了点头,似懂非懂,道:“赢勾先生,听说你是夏帝麾下大将,地位正在僵尸王之上,少宫主是灵族公主,你们两个谁更厉害?”
赢勾道:“洛仙公主法术精绝,武术高超,自然她更厉害。”
青依喜道:“我便知道少宫主很厉害的。”说着,忽又指着东方,拉着夏无神的胳膊,使劲摇晃,道:“无神,你看那边,好美丽的朝霞呀!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丽的朝霞呢!怎么东方的早霞都要好看些!”
夏无神循声望去,只见茫茫大地之上,东方的天空已经被一片殷红浸染,满天的红云肆意渲染着大地苍生。
清晨的太阳像个刚出门的新媳妇,羞答答地只露出了半个脸。太阳虽只露出半个脸,倾倒出来的光幕,却将整个东方变成了一个金色世界。
正在几人人欣赏晨景之时,忽听哐当一声响。
二人心中一惊,朝着声响出看了过去,便见原本包裹洛仙的白光碎裂一地。落在地上的白光,眨眼睛便消融干净。
洛仙缓缓正看眼睛,见青依几人都直盯着自己,愣了一下,道:“你们怎么了,看着我干嘛?”
青依一下扑了过去,紧紧搂着她胳膊,道:“少宫主,你没事了罢?我都担心死你了。”
洛仙拍拍她的肩膀,颇感安慰,道:“傻姑娘,你不看看我是什么人,怎么会有事?”
赢勾道:“公主,这是怎么回事?”
洛仙道:“昨日我强行施展大净化术,终于是受了内伤,便想打坐恢复。却那只之前与我融合的神珠突然爆发,一股极其强大的力量在丹田横冲直闯,竟致无法自控。为了控制这股力量,我只能使用灵族秘法,吸取自然之力。”
赢勾见洛仙说到灵族秘法,不便再问,道:“公主,如今大家实力都已恢复,接下来作何打算?”
没等洛仙说话,青依已兴奋得跳了起来,道:“赢勾先生,你说的什么话,怎么叫作何打算。少宫主不是要给我治病么,当然是要去我姜国做客。赢勾先生,你与姐姐一起来罢。”
洛仙与赢勾对望一眼,无奈摇头,道:“你这小姑娘,净会异想天开。赢勾先生有要是在身,岂能多做耽搁。不如这样,等出了迷雾鬼林,我便给你治病。等你痊愈,我便令剑奴送你回家。”
青依双眼眨巴,可怜巴巴的看着洛仙,道:“少宫主,你不来我家吗?”
洛仙叹道:“哎,我算服了你了。也罢,我此番要去之处本就毗邻姜国,只是须得饶过古楚国,舍近求远,要有很多冤枉路,你小姑娘若不怕辛苦,我们便一路同行。”
青依闻言,欣喜万分,连声叫好。
赢勾奇道:“公主,既是要去到西方,为何偏饶过楚国?”
洛仙道:“僵尸一族群居姜、楚姜国边境,又以姜国为主,姜、楚两国积怨甚深。你僵尸一族的身份过于敏感,只怕会有不必要的麻烦,而且我也想去黄泉见识一下,看看藏书之处,希望能看出一些端倪。”
赢勾闻言,点头称是,暗想:“洛仙公主这人心细如发,不可小觑。”
几人计议已定,又歇息一阵,分别吃了些野果,这才启程往西北方向而去。
山中无岁月,不知不觉中,才行了一百余里路,日过中天,已到了晌午。
洛仙与剑奴倒也无甚,他们久居山上,已习惯成自然。夏无神久历江湖,也惯于东奔西走。赢勾僵尸之身,体内尸气充沛,更不在话下。
青依却正值妙龄,虽武艺高强,身体却甚是孱弱,也从未在山中持续行走过如此长时间,早累得气喘吁吁,只是见洛仙丝毫没有要休息的意思,又不愿示弱于人,也只得勉力支撑。
又走了一阵,青依饥渴难耐,道:“无神,我实在走不动了,休息一下罢!”
夏无神见她大汗淋漓,气喘吁吁的模样,不禁莞尔,道:“也好,大家不如就在此地休息一阵。”
洛仙点了点头,道:“剑奴,你周围探查一番。”剑奴点了点头,走到一旁,进到林中去了。
青依却是双腿一软,再不顾什么形象,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洛仙见青依气喘吁吁的模样,不禁好笑,道:“青依,前日我见你施展武艺,拳法甚是凌厉,走的是刚猛路子,是从何处学来?”
青依挠挠头,道:“少宫主,我这点微末道行,哪入得你的法眼,你就莫要取笑于我了。我从小好动,不喜欢针线女红这种细腻活,便央求我父王教我习武。父王拗不过我,将国内少有名气的武师都请了来。我使得这套拳法名为钢拳,并非他们传授,乃是我自己不断与他们学习、切磋,终于摸索出来。”
赢勾赞道:“青依姑娘天资聪颖,确非常人能及。我像你这般年纪时候,还只是夏帝麾下一名走卒。”
青依这时也看得痴了,叹息一声。暗道:“世人常用美若仙来赞美漂亮的女孩子,可是天仙到底是怎么美法,没有谁能够知道。少宫主,或许天仙便是你这样的罢?”
又过了一会,几人惊奇的发现,天上不断有灵气汇聚下来,形成一道淡淡的白雾,在周围飘荡。
只是如此,也还无甚。毕竟洛仙出自灵族,能够聚集灵气,也在情理之中。
最让人觉得可畏可怖的是,地底的死气竟也不断汇聚过来!
死气不比灵气,且不说常人,便是许多得道修真者也无法发现,更别说聚集。
便是赢勾也觉骇然,倘使自己不是出自僵尸一族,也是无法识别。他心中一惊,道:“剑奴,这是怎么回事?”
剑奴摇了摇头,道:“我虽也能吸取自然之力,但要聚集如此纯净的灵气,却是不能。”
赢勾道:“我出身僵尸一族,不能吸收灵气,我给你们护法。你们几人快些打坐运功,这里的灵气对你们大有好处。”
青依几人闻言,点了点头,都开始打坐。
赢勾见他们入定,尝试吸收地底死气,却如水中捞月,竟不能吸收一分一毫,不觉暗自诧异:“从前在北方冥海之时,每日凭借地底死气,修为持续精进。这时怎么吸收不了,却是怪哉!”
这时候,周围灵气徐徐涌入,越聚越多。
头顶之上,一丈有余,灵气已经形成云层,不断翻滚。地底死气似乎遥相呼应,也去惊涛骇浪一般,一波跟着一波,不过涌了过来。
赢勾顿觉骇然:“这附近便只有咱们几人,便是有天材地宝,也不能如此厉害,同时吸收灵气、死气不说,只这分量,就足以将任何天材地宝撑爆。”
他心中一秒闪过,便从剑奴开始,逐一细看,待看到洛仙之时,方才发现异常。
只见她全身肌肤光华流动,身上毛孔急剧收缩扩张,形成一个个细小又奇特的漩涡,不断有天之灵气、地底死气从这漩涡中进入身体之内。
她身上不停歇的缓缓冒出一层层乳白色光芒,这氤氲的光芒,不断在她身后汇聚,一面轻轻摇曳,一面徐徐交织。不过片刻功夫,竟编织成就六只白色翅膀。
过了一会,剑奴身体已经恢复,他自知能力有限,不敢过多吸收灵气,唯恐身体承受不住。
他睁开眼睛,见到洛仙这幅模样,先是愣了一下,跟着欣喜若狂,喃喃道:“六翼之灵,天啊,竟然是六翼之灵!”
赢勾闻言,奇道:“剑奴,你说什么?”
剑奴道:“赢勾先生,你有所不知。其实我们灵族也分等级,分为半灵族、灵族、灵王、灵皇。半灵族等级最低,只有一半灵族血统,甚至有的族群并不认为半灵族属于灵族。再高一级是普通灵族,他没有翅膀,各分部有各自的祖传功法,我便只是黑暗之灵中普通的一员。”
这时候,青依也醒了过来,叹道:“剑奴,你已经这么厉害了,尚且只是灵族中普通的一员,那你们灵族该是有多么了不得!”
剑奴道:“青依姑娘,你只是一名凡人,我却不如你。你这般说法,岂非羞煞我也。”
正说话间,便见洛仙身后的六只翅膀又化作六道乳白色光芒,缓缓将她包裹起来。
这白光一层接着一层,不断覆盖在她身上,仿佛蚕茧一般,将她整个人都裹在里面。
青依走上前,伸手摸了摸那蚕茧,只觉丝滑柔顺,甚是舒服,道:“啧啧啧,实在超乎想象,太不可思议了。”
剑奴打量一会,吃惊更甚,喃喃道:“这是怎么回事,不符合常理!”
青依白了他一眼,道:“什么不符合常理,我看你才不合常理。你这是嫉妒少宫主进阶成灵王,你心中不忿哩。”
剑奴摇头道:“我资质平庸,根基薄弱,灵王之境,此生也不做此想。况且公主为我少主,她修为越高,我越高兴,怎会嫉妒?”
青依点头道:“说的也是。剑奴,我说错话了,你看在少宫主面上,可别放心上,原谅我小小丫头,口无遮拦。”
赢勾摇了摇,心想:“这丫头还真是巧舌如簧。”道:“剑奴,你方才说不合常理,莫非是哪里出了问题。”
剑奴神情严肃,道:“我未臻此境,也不知对与不对。按常理说,少主既已到了灵王的地步,只须法术恢复,便可苏醒,更不会翅膀消失。可是此时,少主分明到达此等地步,翅膀却再次消失,实在令人费解。”
他却不知,洛仙在死而复生之时,便已臻至灵王的境界,只是她并未显露而已。
此番洛仙身受重伤,凭借天地之气,原可再进一步,到达灵王巅峰的境界,只是她复活之时与外界魂魄结合,后来又融合神珠,已不在是纯粹的精灵,是以未能更上一层楼。
赢勾隐约感觉不对,暗想:“洛仙公主吸收天之灵气,也还罢了,怎么连地底死气也一起吸收?这个中奥秘,怕是与那神珠,亦或是十二月花莫大关联。”
不知不觉,已是半夜功夫。
洛仙身上白光覆盖六层,融合成一块,显得极为厚实,竟恍若实质。其余几人见此光景,都是大眼瞪小眼,不明所以。
如此过了一夜,夏无神三人先后恢复功力。
青依性格好动,总是坐不住,东走西顾,好似对什么都充满兴致。
她见剑奴总板着张脸,话不投机,只是不停找夏无神说话。
此时,青依坐在夏无神身旁,双手托腮,看向赢勾,道:“赢勾先生,我听说僵尸都爱吃人血。我记得我幼小时候,学习武艺,常常受伤,受伤了就会流血,血就出来都一股子腥味,忒难闻了,你们怎么都爱吃那个,不怕腥么?”
赢勾叹道:“世人只知僵尸吃人血是常态,却从未想过个中缘由。其实僵尸与人一样,也需要补充营养,只不过人补充的是自身养分,而僵尸补充的是生命力。僵尸吃人血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嗜血,而是为了生存。因为他们需要人血中的生命力,等级越高,需要的生命力越高。这也是为什么像毛僵这些低等僵尸,不一定要吃人血,只吃像老鼠之类小动物的血液,也可以生存下来的原因。”
青依撇嘴道:“毛僵还是低等级僵尸么?怎么我和无神在地底洞遇见的那只,竟如此厉害!那你说做僵尸好一点,还是做人好一点?”
赢勾愣了一下,看向夏无神。
夏无神沉吟一会,便将二人初遇老鬼,自己地底洞中遇毛僵之事,一一说了。
赢勾闻言,苦笑道:“僵尸与人其实没有太大分别,许多僵尸也都是人变得,有的是死后变异,也有的是被咬。只是僵尸世界更加残酷,经常会出现僵尸吃僵尸的情况,所以只要有条件,他们都会选择修炼。”
青依点了点头,似懂非懂,道:“赢勾先生,听说你是夏帝麾下大将,地位正在僵尸王之上,少宫主是灵族公主,你们两个谁更厉害?”
赢勾道:“洛仙公主法术精绝,武术高超,自然她更厉害。”
青依喜道:“我便知道少宫主很厉害的。”说着,忽又指着东方,拉着夏无神的胳膊,使劲摇晃,道:“无神,你看那边,好美丽的朝霞呀!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丽的朝霞呢!怎么东方的早霞都要好看些!”
夏无神循声望去,只见茫茫大地之上,东方的天空已经被一片殷红浸染,满天的红云肆意渲染着大地苍生。
清晨的太阳像个刚出门的新媳妇,羞答答地只露出了半个脸。太阳虽只露出半个脸,倾倒出来的光幕,却将整个东方变成了一个金色世界。
正在几人人欣赏晨景之时,忽听哐当一声响。
二人心中一惊,朝着声响出看了过去,便见原本包裹洛仙的白光碎裂一地。落在地上的白光,眨眼睛便消融干净。
洛仙缓缓正看眼睛,见青依几人都直盯着自己,愣了一下,道:“你们怎么了,看着我干嘛?”
青依一下扑了过去,紧紧搂着她胳膊,道:“少宫主,你没事了罢?我都担心死你了。”
洛仙拍拍她的肩膀,颇感安慰,道:“傻姑娘,你不看看我是什么人,怎么会有事?”
赢勾道:“公主,这是怎么回事?”
洛仙道:“昨日我强行施展大净化术,终于是受了内伤,便想打坐恢复。却那只之前与我融合的神珠突然爆发,一股极其强大的力量在丹田横冲直闯,竟致无法自控。为了控制这股力量,我只能使用灵族秘法,吸取自然之力。”
赢勾见洛仙说到灵族秘法,不便再问,道:“公主,如今大家实力都已恢复,接下来作何打算?”
没等洛仙说话,青依已兴奋得跳了起来,道:“赢勾先生,你说的什么话,怎么叫作何打算。少宫主不是要给我治病么,当然是要去我姜国做客。赢勾先生,你与姐姐一起来罢。”
洛仙与赢勾对望一眼,无奈摇头,道:“你这小姑娘,净会异想天开。赢勾先生有要是在身,岂能多做耽搁。不如这样,等出了迷雾鬼林,我便给你治病。等你痊愈,我便令剑奴送你回家。”
青依双眼眨巴,可怜巴巴的看着洛仙,道:“少宫主,你不来我家吗?”
洛仙叹道:“哎,我算服了你了。也罢,我此番要去之处本就毗邻姜国,只是须得饶过古楚国,舍近求远,要有很多冤枉路,你小姑娘若不怕辛苦,我们便一路同行。”
青依闻言,欣喜万分,连声叫好。
赢勾奇道:“公主,既是要去到西方,为何偏饶过楚国?”
洛仙道:“僵尸一族群居姜、楚姜国边境,又以姜国为主,姜、楚两国积怨甚深。你僵尸一族的身份过于敏感,只怕会有不必要的麻烦,而且我也想去黄泉见识一下,看看藏书之处,希望能看出一些端倪。”
赢勾闻言,点头称是,暗想:“洛仙公主这人心细如发,不可小觑。”
几人计议已定,又歇息一阵,分别吃了些野果,这才启程往西北方向而去。
山中无岁月,不知不觉中,才行了一百余里路,日过中天,已到了晌午。
洛仙与剑奴倒也无甚,他们久居山上,已习惯成自然。夏无神久历江湖,也惯于东奔西走。赢勾僵尸之身,体内尸气充沛,更不在话下。
青依却正值妙龄,虽武艺高强,身体却甚是孱弱,也从未在山中持续行走过如此长时间,早累得气喘吁吁,只是见洛仙丝毫没有要休息的意思,又不愿示弱于人,也只得勉力支撑。
又走了一阵,青依饥渴难耐,道:“无神,我实在走不动了,休息一下罢!”
夏无神见她大汗淋漓,气喘吁吁的模样,不禁莞尔,道:“也好,大家不如就在此地休息一阵。”
洛仙点了点头,道:“剑奴,你周围探查一番。”剑奴点了点头,走到一旁,进到林中去了。
青依却是双腿一软,再不顾什么形象,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洛仙见青依气喘吁吁的模样,不禁好笑,道:“青依,前日我见你施展武艺,拳法甚是凌厉,走的是刚猛路子,是从何处学来?”
青依挠挠头,道:“少宫主,我这点微末道行,哪入得你的法眼,你就莫要取笑于我了。我从小好动,不喜欢针线女红这种细腻活,便央求我父王教我习武。父王拗不过我,将国内少有名气的武师都请了来。我使得这套拳法名为钢拳,并非他们传授,乃是我自己不断与他们学习、切磋,终于摸索出来。”
赢勾赞道:“青依姑娘天资聪颖,确非常人能及。我像你这般年纪时候,还只是夏帝麾下一名走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