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阳光透过古槐枝叶点点落在院中。



    鸟儿鸣叫。



    空气清新。



    “呵,哈……”



    郑万财来到儿子的庭院外,闻听有呼呵之声。



    进得院来,见儿子正在打拳。



    得此一幕,郑万财不由得老心甚慰。



    “我儿出息啦!明天必去亡妻坟前,烧些纸钱,告之她儿子上进了,如她泉下有知必会高兴。”



    心中想着这些。



    并没有打断儿子打拳。



    郑光宗背对着门口,自他夺舍了这身子,便知有些孱弱,必须勤加练习。



    “老爷!”



    端着水盆自房中走出的香菱,看到面含微笑站于门口的老爷,不由叫了一声。



    “爹!”



    郑光宗收招立势,一套军体拳刚好打完,回头看到微笑的老爹!看得出来老爹的欣慰,也能看出老爹微笑中的无声赞许。



    “我儿,你这拳法打的很有气势。”拳打的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看到了儿子在上进。



    “随便锻炼一下,身体是革命的本钱。”郑光宗随口说道。



    革命!?



    “啥是革命?”郑万财没弄明白。



    一时说走了嘴。



    “就是做大事。”郑光宗给出解释。



    “有了好身体,才能做大事!我儿现在读书了,说话为父我都听不懂啦!”郑万财看着儿子精神抖擞,也便看到了家族未来的希望。



    “爹,一早过来有事吗?”郑光宗一边说着,一边四下打量,又道:“昨晚香菱和我说你来过了,至于昨天的事,我们以后都要守口如瓶!”



    “有城府!”郑万财点头。



    能说出这样的话,足以证明儿子不傻了。



    将来这偌大的家业交给儿子,他不用再担心。



    “待会儿程先生要来,你准备一下!”一早过来,郑万财特意向儿子交待此事。



    “程先生是……”虽然整合了这一世的记忆,但由于之前的他是个傻不拉叽的家伙,所以记忆一片混乱,根本就捋不清楚。



    好像记得程先生,但就是想不起来他的样子。



    “程先生是云龙书院的院长!你千万不能小看他,他曾是太子太傅,更是当朝丞相,四朝元老……而今年迈告老,他桃李满天下,我们郡的郡名就是他改的。”



    听闻老爹之言,郑光宗恍然大悟。



    “我知道了,待会儿程先生来了,爹你派人来唤我便是。”



    郑万财虽然大字不识一箩筐,从小到大没读过一遍完整的文章,但是他却想要儿子中个秀才!因为他家从烈祖到现在,没有一个识大字的人。



    儿子现在如此用功,读书直到深夜,这说明儿子是那块料。



    所以,郑万财想通过今天这个机会,让程方从中通融一番,叫儿子中个秀才。



    老爹说完便走了。



    “少爷,程先生可是个大人物,你要得体些!我帮你换衣服……”



    香菱话都没有说完,郑光宗就打断也她。



    “哼!帮我换衣服,这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小心思,你就是想看本少爷的身子。”



    噗!



    香菱差点吐血。



    “我,咳咳……我没有!”面红耳赤的辩解,却见少爷眼中又露出坏笑。



    于是,香菱也便明白,少爷只是在逗她。



    “少爷,你又欺负我。”嘴上这么说,其实香菱心里却高兴的很!因为眼前这个少爷的突然改变,让她感觉到了陌生,所以她有些害怕少爷,经过几天时间的接解,她发现少爷不是坏人,他变得精明也变得正常,重要的是他懂得幽默,在关键时候还保护了她。



    “香菱,你天天照顾我,我得谢谢你,又怎么可能欺负你!你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让我无以为报,所以我想了半夜,觉得只有对你以身相许,才能报得你的大恩。”



    “切!”



    香菱小脸发烫,不用手摸也能感觉得到。



    “才不要你以身相许。”



    鼓起勇气抬眸,迎上的是少爷亦正亦邪的眼晴。



    “我不吃啦!”



    再吃下去,怕是要无地自容。



    “来,坐我腿上,我喂你!”郑光宗嘿嘿笑个不停。



    而香菱却已经跑了出去。



    这小妮子,不只是脸蛋长得俏,而且身材也劲爆,细腰长腿一米七的个头,哪怕是素颜也能秒杀一种明星。



    吃过饭。



    郑光宗来到书房,等老爹派人来叫他。



    对程先生有些好奇。



    书房外,一片牡丹绽放如荼,蝴蝶在花间蹁跹,不知何处又传来琴声。



    阵阵花香,琴音袅袅。



    “香菱,笔墨伺候。”



    闻听少爷之言,香菱取来笔墨。



    一边研墨,一边看向少爷。



    “少爷,你要写字?”香菱有些意外,她照顾少爷四年多了,从未见过少爷捉笔。



    “自然要写字!”



    蘸了墨,提笔要写。



    滴嗒!



    一大滴墨落在纸上,迅速晕开。



    “好!少爷写得好一个圆字。”香菱抿嘴笑了,虽然她不会写字,但她见别人写过,根本不像少爷这般捉笔。



    不拿笔还好,拿起笔就显出他笨笨蠢蠢的样子了。



    “换纸!”



    郑光宗极少用毛笔写字,所以不太习惯。



    软笔与硬笔之间还是有着很大区别的。



    “锦瑟无端无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字写的极丑。



    而且写的很大。



    不会用笔尖写太小的字。



    黑压压铺满了一大张纸。



    “少爷,你写的是个啥?给我读读呗!”香菱很好奇,她想知道少爷到底写的是什么!字好丑,但她坚信少爷写的是绝世文章。



    “咕噜!”



    肚子一阵叫唤。



    郑光宗捂着肚子,皱起眉头说道:“我先去方便,回来再给你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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