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赶月的身法,更是让杨逍的速度快得惊人,全力施展之下,无论是黑袍女还是欧阳宇,视力连跟上他都无比吃力。
两人相互对视一眼,哪里不知道,无论是莫江河还是这新出现的年轻人,都绝不是他们能够单独战胜的强者。
继续等下去,也许今天未必走得了。
两人也是性情果断之人,直接退出了巨鹰翎羽的争斗,转身飞快消失不见。
随着战斗的继续,莫江河麻瓜了,心中的震动更是远超他人。身处自在极意的武道状态,他并没有屏蔽,自己的心智感知。
因此,他算是眼睁睁看着,面前这个诡异青年,以极快的速度将自己的绝招学会,更是飞快融会贯通,反过来与自己抗衡。
若是一开始,他还能稍微占据一些优势,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自己竟然渐渐落于下风,简直无法理解!
这究竟是什么怪物!?
一切的根源,在于杨逍比他拥有更快的速度和力量,更优秀的反应速度。
这就好比,输出功率同样达到百分之百,一台拖拉机,永远都追不上一辆跑车。
双方在基础属性的差异,实在不是一般的大。
“不打了,不打了,太欺负人了。”
莫江河喘着粗气,放弃了与杨逍继续纠缠。刚才短短的数分钟时间,两人交手超过三百回合,他是一点都没占到便宜。虽然没有受伤,但是也越发狼狈。
在杨逍身上,他体会到更加完美的自在极意。
一想到,自己经历多年苦修,在失败中不断总结才发现的底牌,却在交手中就被别人窃取而去,心中简直憋闷出一口心血,想要喷出。
满脸都是悲愤,莫江河第一次感觉如此无力。
什么是天才?他一度以为,自己就是那样的人物,注定开宗立派,为后人开辟出新道路的绝世天骄。
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杨逍这种bug存在。
看你两眼,交手一番,立刻把你压箱底的资本都给掏干净。这还有天理吗?这还能讲道理吗?
“这就不打了?我这儿才刚热身呢。”
杨逍也没追击,只是脸上颇为遗憾。功夫,武道,都是需要与人交战切磋,才能在不断的碰撞中,总结出属于自己的体会。
他脑袋里,现在虽然继承了很多的记忆,甚至能够随时想起无数杀人的训练和各种可怕的技法,但是,却终究不是属于他自己的亲身体会。
始终有一种雾里看花的隔膜。
正需要莫江河这样的对手,才能让他迅速的成长进步。
这不,昨天才学会的天罡龙爪手和七星赶月,今天又有了一些长进,这就是进步。
自己练,他永远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层次。只有通过与人交战,才能发现自己身上可能出现的不足。
“你!”
一脸愤懑,莫江河喘着粗气,指着杨逍说不出话来。
他现在可谓真正的强弩之末,在暴雨里,奔袭了长达一夜,与三位顶级高手各种生死拼杀,虽然淘汰了一个,但也身受重。能够继续带伤坚持到现在,不得不说,绝对是一个奇迹。
刚才全力以赴,施展消耗极大的自在极意,可谓耗干了他最后的一丝精气神。
这家伙,一定是个隐藏在背后的老六。
莫江河也不傻,立刻反应过来,他可不是自己意外来到此地,明明是受到他人的有意驱赶。
如此看来,这波输得不冤。
下一秒,他整个人都一下子委顿下来,感觉像是软脚虾,踩在地面,腿都彻底软了。
“我去,打不过也没必要这么投降吧。”
杨逍看都没看,被莫江河紧紧拽在手心的巨鹰翎羽。这玩意被火烧了一半,还有些许残余,对于有的人来说的无价之宝,在他眼里,根本不值一提。
反而转头对着树后之人说道,“这小子现在归你们了,记得把我的积分和奖金打到卡上。”
说吧,拍了拍手掌,转头回屋去了。
数十名特警从各个方向走了出来,有条不紊的收拾着残局。作为军中精英,他们原本对这些所谓的武林高手,并不感冒。
再厉害,也没人能抗住他们手中的7.62毫米半自动步枪。不过,这次追击任务算是真的让他们开了眼。
不少兄弟身受重伤,在其他小队,据说已经出现了人员伤亡。
将地上那条三十公斤的钢鞭收拢,指挥官顿时觉得眼皮直跳,他是眼睁睁看着,黑袍女人随意一鞭,便折断了成人大腿般粗细的树干。
如此可怕的武器,别说人了,就是老虎狮子般的猛兽,吃上一鞭怕是也要去半条命。
他刚才可是看见,杨逍直接挥动这玩意儿,像风扇似的,没有半点压力。
果然,都是一群怪物。
同时,心中一阵火热,人类,居然也能够掌握如此可怕的力量。
他想起,之前军方曾经邀请前去指导的所谓强者,与这些人相比,简直提鞋都不配,完全不是一个数量级别的人物。
军方不是没有想过,邀请真正的超级强者,只是这些人,要么身负重任,坐镇一方,要么心高气傲,根本看不上他们这些弱鸡。
久而久之,军方也淡了这个想法。
反正,在高层的认知里,个人的勇武终究作用有限,再厉害的强者,也扛不住一个加强排的火力覆盖。
既然如此,何必舍近求远,一定要抛弃自己的长处,去执着追求弥补不算缺点的缺点呢?
这位少校想得却是更远。
如果他手下的战士,每一名都能有杨逍一半的身手,再配上热兵器的辅佐,那么特种大队的战斗力一定能够出现质的飞越,成为一支让无数敌人闻风丧胆的恐怖力量。
天上,两架无人机开始返回。
通过无人机,目睹了整场战斗,陈仕元的嘴角浮起一丝毫不掩饰的欣赏。
果然不愧是他看中的人物,如此轻易就震慑了两位强者放弃,还战胜了战斗力惊人的莫江河。
看来,这位小朋友的实力,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成长到让人敬畏的高度。
擂台之上,方雷败于莫江河之手,没有任何悬念,而杨逍又战胜了莫江河,那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已经是可以登上地榜的超级强者。
陈仕元很清楚,每一位地榜强者的宝贵程度。
习武之人千千万,全世界,能够屹立巅峰的也就那么一小撮人。没想到,他执意要拉拢的小朋友,已经达到这样的高度。
这场试探,虽然没有探出杨逍的极限,但是有着眼前的结果,已经让他非常满意了。
与这样的人当朋友,那是最好不过。只是,这样潜力惊人的天之骄子,一旦不为其所用,必然也是放虎归山,迟早会闹出不小的乱子。
要让其始终不走歪路,需要持之以恒的正面引导,当然,对其重点关注的家属关系,也需要组织做到非常到位的各种关心。
脑袋里,开始出现杨逍的各种社会关系资料。
陈仕元已经在安排,如何不动声色的表达猎人组织高层的善意了。比如,给罗小龙的父母安排个妥当的工作?将她妹妹大学的学费免除,发放奖学金,再安排干个学生会干部?
可别看这些事情小,往往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
经验告诉陈仕元,对待杨逍这种,注重家庭关系的高阶猎人,就得多走心,单单有钱,有时候未必能够一直控制他们。
真正为每一位猎人,解决后顾之忧,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他们的作用。
在处理一些急难险重的特殊任务时,他们也能少一些牵绊,将一切注意力都放到工作上去。
事实上,到了他这个高度,知道每天发生在这颗星球上的破事儿,实在太多了。
关键是很多破事儿,如果没人理会,也许人类真的会灭绝,这就离谱,但却无比真实。
越是高阶的猎人,越是宝贵的资源。
时间一到,他们都是可以送上战场的士兵,但是要想让他们乖乖去为人类生存而作战,可不是随便做做思想工作,就能忽悠一大帮子人不要命的抛头颅、洒热血。
诚然,有人的精神境界很高,能够为了崇高的理想感慨赴死,但是更多的却始终是普通人。
别说面对死亡了,就算是遭遇危险,也有很多人直接掉头就跑,在生命遭遇威胁时,任务,根本就是狗屁,保存自己才是绝对的第一要务。
这是最简单而直白的人性,陈仕元已经见得太多。
回到屋里,杨逍端起酒杯,又给自己满上一杯。相较于口感醇厚的干红,他更喜欢白葡萄酒的细腻绵长。
一口干掉,回味无穷,还顺便打了一个饱嗝。
都已经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就戒掉了喝酒的爱好。
好像是一次大学组织的职工体检,发现他的肝脏出现了问题,叶衫就把家里所有的存货,全都捐了出去。
从此以后,家里除了炒菜的料酒,就再也找不到酒瓶子了。
突然,旁边原本昏睡过去的吴明身体一抖,醒了过来,睡眼惺忪的望着杨逍还在独饮,他还没回过神来,迷茫的问道:“刚才好像听到谁在打斗,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
“那一定是错觉,怎么,再来陪我整点?”
杨逍摇了摇酒杯,酒液在杯壁之上挂出好看而均匀的酒痕,这杯来自法国的佳酿无论外观、颜色、香气还是风味,都是他以前不曾体验过的上品。
“算了,我是真的服了。”
吴明摆了摆手,又趴了下去。
两人相互对视一眼,哪里不知道,无论是莫江河还是这新出现的年轻人,都绝不是他们能够单独战胜的强者。
继续等下去,也许今天未必走得了。
两人也是性情果断之人,直接退出了巨鹰翎羽的争斗,转身飞快消失不见。
随着战斗的继续,莫江河麻瓜了,心中的震动更是远超他人。身处自在极意的武道状态,他并没有屏蔽,自己的心智感知。
因此,他算是眼睁睁看着,面前这个诡异青年,以极快的速度将自己的绝招学会,更是飞快融会贯通,反过来与自己抗衡。
若是一开始,他还能稍微占据一些优势,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自己竟然渐渐落于下风,简直无法理解!
这究竟是什么怪物!?
一切的根源,在于杨逍比他拥有更快的速度和力量,更优秀的反应速度。
这就好比,输出功率同样达到百分之百,一台拖拉机,永远都追不上一辆跑车。
双方在基础属性的差异,实在不是一般的大。
“不打了,不打了,太欺负人了。”
莫江河喘着粗气,放弃了与杨逍继续纠缠。刚才短短的数分钟时间,两人交手超过三百回合,他是一点都没占到便宜。虽然没有受伤,但是也越发狼狈。
在杨逍身上,他体会到更加完美的自在极意。
一想到,自己经历多年苦修,在失败中不断总结才发现的底牌,却在交手中就被别人窃取而去,心中简直憋闷出一口心血,想要喷出。
满脸都是悲愤,莫江河第一次感觉如此无力。
什么是天才?他一度以为,自己就是那样的人物,注定开宗立派,为后人开辟出新道路的绝世天骄。
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杨逍这种bug存在。
看你两眼,交手一番,立刻把你压箱底的资本都给掏干净。这还有天理吗?这还能讲道理吗?
“这就不打了?我这儿才刚热身呢。”
杨逍也没追击,只是脸上颇为遗憾。功夫,武道,都是需要与人交战切磋,才能在不断的碰撞中,总结出属于自己的体会。
他脑袋里,现在虽然继承了很多的记忆,甚至能够随时想起无数杀人的训练和各种可怕的技法,但是,却终究不是属于他自己的亲身体会。
始终有一种雾里看花的隔膜。
正需要莫江河这样的对手,才能让他迅速的成长进步。
这不,昨天才学会的天罡龙爪手和七星赶月,今天又有了一些长进,这就是进步。
自己练,他永远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层次。只有通过与人交战,才能发现自己身上可能出现的不足。
“你!”
一脸愤懑,莫江河喘着粗气,指着杨逍说不出话来。
他现在可谓真正的强弩之末,在暴雨里,奔袭了长达一夜,与三位顶级高手各种生死拼杀,虽然淘汰了一个,但也身受重。能够继续带伤坚持到现在,不得不说,绝对是一个奇迹。
刚才全力以赴,施展消耗极大的自在极意,可谓耗干了他最后的一丝精气神。
这家伙,一定是个隐藏在背后的老六。
莫江河也不傻,立刻反应过来,他可不是自己意外来到此地,明明是受到他人的有意驱赶。
如此看来,这波输得不冤。
下一秒,他整个人都一下子委顿下来,感觉像是软脚虾,踩在地面,腿都彻底软了。
“我去,打不过也没必要这么投降吧。”
杨逍看都没看,被莫江河紧紧拽在手心的巨鹰翎羽。这玩意被火烧了一半,还有些许残余,对于有的人来说的无价之宝,在他眼里,根本不值一提。
反而转头对着树后之人说道,“这小子现在归你们了,记得把我的积分和奖金打到卡上。”
说吧,拍了拍手掌,转头回屋去了。
数十名特警从各个方向走了出来,有条不紊的收拾着残局。作为军中精英,他们原本对这些所谓的武林高手,并不感冒。
再厉害,也没人能抗住他们手中的7.62毫米半自动步枪。不过,这次追击任务算是真的让他们开了眼。
不少兄弟身受重伤,在其他小队,据说已经出现了人员伤亡。
将地上那条三十公斤的钢鞭收拢,指挥官顿时觉得眼皮直跳,他是眼睁睁看着,黑袍女人随意一鞭,便折断了成人大腿般粗细的树干。
如此可怕的武器,别说人了,就是老虎狮子般的猛兽,吃上一鞭怕是也要去半条命。
他刚才可是看见,杨逍直接挥动这玩意儿,像风扇似的,没有半点压力。
果然,都是一群怪物。
同时,心中一阵火热,人类,居然也能够掌握如此可怕的力量。
他想起,之前军方曾经邀请前去指导的所谓强者,与这些人相比,简直提鞋都不配,完全不是一个数量级别的人物。
军方不是没有想过,邀请真正的超级强者,只是这些人,要么身负重任,坐镇一方,要么心高气傲,根本看不上他们这些弱鸡。
久而久之,军方也淡了这个想法。
反正,在高层的认知里,个人的勇武终究作用有限,再厉害的强者,也扛不住一个加强排的火力覆盖。
既然如此,何必舍近求远,一定要抛弃自己的长处,去执着追求弥补不算缺点的缺点呢?
这位少校想得却是更远。
如果他手下的战士,每一名都能有杨逍一半的身手,再配上热兵器的辅佐,那么特种大队的战斗力一定能够出现质的飞越,成为一支让无数敌人闻风丧胆的恐怖力量。
天上,两架无人机开始返回。
通过无人机,目睹了整场战斗,陈仕元的嘴角浮起一丝毫不掩饰的欣赏。
果然不愧是他看中的人物,如此轻易就震慑了两位强者放弃,还战胜了战斗力惊人的莫江河。
看来,这位小朋友的实力,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成长到让人敬畏的高度。
擂台之上,方雷败于莫江河之手,没有任何悬念,而杨逍又战胜了莫江河,那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已经是可以登上地榜的超级强者。
陈仕元很清楚,每一位地榜强者的宝贵程度。
习武之人千千万,全世界,能够屹立巅峰的也就那么一小撮人。没想到,他执意要拉拢的小朋友,已经达到这样的高度。
这场试探,虽然没有探出杨逍的极限,但是有着眼前的结果,已经让他非常满意了。
与这样的人当朋友,那是最好不过。只是,这样潜力惊人的天之骄子,一旦不为其所用,必然也是放虎归山,迟早会闹出不小的乱子。
要让其始终不走歪路,需要持之以恒的正面引导,当然,对其重点关注的家属关系,也需要组织做到非常到位的各种关心。
脑袋里,开始出现杨逍的各种社会关系资料。
陈仕元已经在安排,如何不动声色的表达猎人组织高层的善意了。比如,给罗小龙的父母安排个妥当的工作?将她妹妹大学的学费免除,发放奖学金,再安排干个学生会干部?
可别看这些事情小,往往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
经验告诉陈仕元,对待杨逍这种,注重家庭关系的高阶猎人,就得多走心,单单有钱,有时候未必能够一直控制他们。
真正为每一位猎人,解决后顾之忧,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他们的作用。
在处理一些急难险重的特殊任务时,他们也能少一些牵绊,将一切注意力都放到工作上去。
事实上,到了他这个高度,知道每天发生在这颗星球上的破事儿,实在太多了。
关键是很多破事儿,如果没人理会,也许人类真的会灭绝,这就离谱,但却无比真实。
越是高阶的猎人,越是宝贵的资源。
时间一到,他们都是可以送上战场的士兵,但是要想让他们乖乖去为人类生存而作战,可不是随便做做思想工作,就能忽悠一大帮子人不要命的抛头颅、洒热血。
诚然,有人的精神境界很高,能够为了崇高的理想感慨赴死,但是更多的却始终是普通人。
别说面对死亡了,就算是遭遇危险,也有很多人直接掉头就跑,在生命遭遇威胁时,任务,根本就是狗屁,保存自己才是绝对的第一要务。
这是最简单而直白的人性,陈仕元已经见得太多。
回到屋里,杨逍端起酒杯,又给自己满上一杯。相较于口感醇厚的干红,他更喜欢白葡萄酒的细腻绵长。
一口干掉,回味无穷,还顺便打了一个饱嗝。
都已经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就戒掉了喝酒的爱好。
好像是一次大学组织的职工体检,发现他的肝脏出现了问题,叶衫就把家里所有的存货,全都捐了出去。
从此以后,家里除了炒菜的料酒,就再也找不到酒瓶子了。
突然,旁边原本昏睡过去的吴明身体一抖,醒了过来,睡眼惺忪的望着杨逍还在独饮,他还没回过神来,迷茫的问道:“刚才好像听到谁在打斗,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
“那一定是错觉,怎么,再来陪我整点?”
杨逍摇了摇酒杯,酒液在杯壁之上挂出好看而均匀的酒痕,这杯来自法国的佳酿无论外观、颜色、香气还是风味,都是他以前不曾体验过的上品。
“算了,我是真的服了。”
吴明摆了摆手,又趴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