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南门仓胡同。



    宋长老悠悠转醒,便带领手下开始加班加点的开始酿酒大业。



    戚薇和宋长老商量好,酿酒的事情先不跟王世镜沟通,算是排除在义乌帮之外的一项产业。



    其实戚薇的处境跟沈亮差不多,虽然都是势力当中比较受宠的那个,但是权力旁落,不能主导自己的自由,手下之人虽然个个嘴上尊敬自己,但是心里并不把他们当回事。



    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年纪小,没有权力,身边有一大群老资格把持局面。



    无论他们做出什么成绩,都会被归功于他人。



    戚薇完全能够预料到,一旦自己将白酒行业纳入义乌帮正常的收入,一定会引来王世镜等人的觊觎,到时候王世镜若动用手段抢夺,必定会引发激烈的争斗。



    戚薇心软,不忍心看着跟随自己的兄弟受伤、死亡,索性隐瞒不报。



    反正目前她还是帮主,这个帮派明面上还是得她说了算。



    酒坊里存储的劣质酒不少,足有三十多桶。。



    宋长老是个酿酒老手了,他按照沈亮的方法,将酒坊里存储的劣质酒蒸馏,不过他记得沈亮说过,酒精这东西易挥发,如果保存不当,很快就会流失在空气当中。



    所以宋长老特地买来几个陶罐,将酒精小心翼翼的盛装进去,然后用蜡封死。



    忙活了一个晚上,宋长老把调配好的白酒自己尝尝,然后又分给酒坊里的其他工人,大家喝过之后,只有一个念头:“要发财了!”



    尽管宋长老已经尽量减少酒精的配比,可经过蒸馏后的酒精勾兑清水,度数比现在市面上所有的酒水度数还是要高不少。



    而且他们的酒,颜色清冽,隔得老远都能闻到酒香,不像原来一开锅,半个胡同都能闻到酒糟的臭味。



    宋长老把酿好的白酒交给戚薇,然后由戚薇安排心腹,将这批白酒秘密送到东城区的几个酒楼。



    ……



    第二天。



    沈亮还在书房里读书,他深感自己文学储备不足,尤其是自己的书法,简直不堪入目。



    前世他写钢笔字,就被老师嘲笑是龟爬的一样。



    如今换了毛笔,一切都要从头学起。



    写毛笔字是一项水磨功夫,没有捷径,只有一个字——练!



    大书法家王羲之当年学字时,也是用笨办法,他练字洗笔,将一池子水都染黑。



    沈亮临摹的是颜真卿的楷书,有道是学字先学颜真卿,颜真卿的楷书作为四大楷书之一,规范性较强,很适合新手练习。



    沈亮捏着毛笔,跟握着一把剑一样,不是这里用力大了,就是那里用的力气小了,写了一上午,还是在原地打转。



    写到最后,沈亮索性将毛笔扔了,躺在椅子上揉着胳膊。



    麝月忙上前给他捏肩膀,道:“既然写的这么辛苦,不如不写,要是把身体累坏了,反倒不美。”



    沈亮摇头苦笑:“哪有这么简单,有道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只写了几个大字就不能坚持,以后何谈做事?”



    麝月的性子跟袭人有些相似,最看不得沈亮受苦,就是那个时候,沈亮要玩些歪门邪道,麝月也会半推半就。



    “咳咳——倒是我来的不巧了。”



    一道清丽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沈亮下意识的抬头,只见一个小丫头肩若刀削、腰若绢束,穿着一身青色流水长衣,娇滴滴的犹如弱柳扶风。



    林黛玉!



    麝月见了林黛玉,便展颜笑道:“原来是林姑娘来了,怪道这一早上就听见喜鹊叫了。”



    她不由分说,将林黛玉让了进来,林黛玉倒也不是一个人,身后还跟着一个身量更小的丫鬟,名叫雪雁的。



    屋外还是寒冬,林黛玉将身上披着的大氅脱掉,露出了更加纤细的腰身,沈亮怀疑自己一只手就能握的过来。



    不知道这丫头在门外站了多久,巴掌大的小脸儿冻得通红,隔得老远都能感受到散发着寒气。



    沈亮见之忍不住握住了她的手道:“你身子骨弱,怎么不赶紧进来,万一冻坏了怎么办?”



    此时的大周朝冬天贼冷,神京城的夜里能达到零下二十几度的低温,每年冬天都会冻死不少人,其中以老人居多。



    这也是为什么古代人均寿命普遍偏低,因为老人最怕冻,有道是十冻九死。



    林黛玉先用犀利的眼神瞪了沈亮一眼,道:“整日里就会搞些怪事,青天白日的,还要关着门,跟丫鬟胡闹,小心被舅舅抓到,又要打你屁股。”



    说到打屁股,林黛玉俏脸微红,显然想起了某些过分的事情。



    她目光一扫,看到沈亮书桌上放着的大字,咦了一声,拿起一张写满大字的纸问道:“这是你写的?”



    沈亮摸了摸鼻子,干咳两声:“随便写写。”



    林黛玉噗嗤一乐,罥烟眉舒展开来:“哪里是随便写写,你看看,都写的力透纸背,是下了大力气的,你这字若是被舅舅看到了,也少不了一顿板子。”



    沈亮叹气道:“有这么差吗?”



    林黛玉看着他道:“学字一年的孩童都比你写得好,宝玉,我记得你以前写字不是这样的,这怎么好像根本不会写字一样?”



    听到林黛玉的话,沈亮心中一惊,连忙从她手中夺过大字笑道:“我准备从头开始,忘掉以前所学,认认真真,从头再来。”



    这个解释颇为牵强,正所谓字如其人,江山易改,字迹难移,一个人想要改变自己的字迹,除非经过专业训练,普通人根本做不到。



    林黛玉倒也没有过多的纠结,她今天来找沈亮,还有别的事情。



    “我听说你让迎春、探春和惜春给你审稿?”



    沈亮点头道:“对啊,你知道我学问不多,所以请姐姐妹妹们帮忙斧正,反正出去聘请外人,还要花冤枉钱,索性就打个秋风,占占她们的便宜。”



    雪雁听了嘴角疯狂抽搐,这个宝二爷,果然还是不着调。



    林黛玉扭着身子道:“你请她们帮忙,为何不请我帮忙,是把我看作外人喽?”



    沈亮看着她咬牙傲娇的模样,不由的心生爱怜,也不顾还有雪雁在旁边,径直走到林黛玉身旁,双手搭在她的肩上,感受着柔弱无骨的肩头,道:“我同你一起长大,我和谁的关系近,你能不知道?”



    林黛玉的皮肤登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沈亮靠的近,看到分明,那洁白如玉,薄如蝉翼能看到皮肤下面青色的血管,一抹嫣红渐渐晕染开来,好似一滴红墨水,在水波中荡漾。



    跟薛宝钗不同,林黛玉的身上也有香气,但是不浓郁,也不是冷香丸的那股子药香,而是一种幽幽淡淡,若有似无的甜香。



    就好像不擦一点脂粉香水的婴儿身上散发的那种香气。



    若沈亮再多接触几个女人,就能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处子幽香。



    沈亮一个没忍住,低下头,在细腻的脖颈上留下了一个唇印。



    雪雁才不过十一二岁,满脸通红,眼睛瞪得大大的,一脸诧异,瞧见了这羞人的一幕。



    不知道为什么,沈亮非但没有丝毫的紧张,反而觉得十分刺激,就像是故意做给她看的一样,竟然不打算把脑袋抬起来,准备再下一城。



    “宝玉,你最近是不是皮痒痒,想让我给你紧一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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