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灯间光影

    “没想到维多利亚时期就已经开始流行密室杀人案。”

    沃森看向信尾的署名。

    托比亚斯·格雷斯……他听说过这个名字,此人也是一名侦探,但和福尔摩斯这类野侦探不同,是隶属于苏格兰场的官方侦探,吃公家饭的哩。

    在伦敦的一众草包侦探中,他和另一名莱斯特雷德算是唯二的拔尖人物,称得上机警干练,但都有因循守旧的毛病们,思想上过于老派,难以接受新派科学的破案方法,故而在侦探一道反而落了下乘。

    并且这两人的素来脾气不和,各种明争暗斗,若是由他俩同时负责这个案件,那现场可就有好戏看咯——以上皆出自夏洛特的原话。

    沃森问道:“要去吗?”

    “我还没决定要不要去,这格雷森平日里总是瞧不起我们女性侦探,也就只有在碰上无法解决的难案时才会联想到我,我正想着要不要趁其有求于我之际,给他个下马威呢。”

    “况且就算破案,这家伙也肯定会把功劳揽在自己身上”

    夏洛特将散乱的秀发梳回耳后,喃喃道:“不过嘛,难得能亲临凶案现场挫一挫他的威风……往日里这格雷斯虽心里明白我胜他一筹,可从不敢当着其他人的面承认这一点,这次正好去现场当着他下属的面好好嘲笑他一番。”

    “那我去通知维克多。”

    维克多是福尔摩斯家的车夫,具体来说应该是夏洛特的专属车夫,宽敞的四轮马车独属于她一人所用。

    夏洛特披上羊呢大衣,那股子跃跃欲试的兴奋劲已经暴露出她内心的真实想法。

    她望向沃森的右腿,“对了,你的腿脚还利索吧?”

    沃森故作轻松地笑笑,舞了舞手杖,“没啥问题,就是跑不起来,再说了,追踪罪犯这种活也轮不到我出手吧。”

    他们走上维克多的马车,很快便赶到了案发现场的街道。

    这里离繁华市区稍远,整条街道就四栋房屋,其中就有两栋空置,人烟稀少,一看就是实施犯罪的风水宝地。

    而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光看其外观更是栋典型的凶宅,花园久无打理的草丛枯黄稀疏,霉斑墙体上爬满茂密的常青藤,厚灰的窗玻璃犹如眼生白翳,尤以阁楼的小圆窗最为瞩目,像是巨人波吕斐摩斯的独目。

    枯败的老树扭曲如人在绝望呐喊,配合上伦敦特有的阴霾天气滤镜,一眼望去便给人以阴气森森的感觉。

    此刻现场的木栅栏院墙外围着一圈好事的群众,足有十数名之多。沃森估摸着怕是附近三条街的居民都赶到这儿凑热闹。

    院门口只有一名身材魁梧的警员堵在门口维持秩序,避免有闲汉闯入扰乱现场。

    沃森跟在高挑的女侦探后头走下马车,夏洛特并没有直奔案发现场,而是先慢悠悠地在院子外围踱步,仔细地观察着庭院中的情况。

    他则将目光放在围观的好事者上。

    根据当代尚未萌芽,但在后世已经逐步完善的犯罪心理学来看,大部分的罪犯都有重返犯罪现场的习惯,既是为了避免遗漏证据,也是为了时刻探询侦查进度,更有心理变态者,重游现场单纯是为了一睹旧景来回味彼时杀戮的快感。

    他在人群中漫步,时刻留意着擦肩而过的人的表情,好奇、恐惧、担忧……各色面孔从沃森眼中掠过。

    或许是他在微表情分析上的功夫还不够深,并未能发现可疑的目标。

    “沃森,我们进去吧。”

    夏洛特小姐已经扫视一圈回来,呼唤自己的助手,看她的表情似乎也没能发现有用的线索。

    女侦探出示格雷森的手信,守门的警员直接放行。

    沃森慢慢踏上花园中潮湿而泥泞的小径,皮靴立即沾上点点泥迹。

    他低头将目光放在庭院中密密麻麻的杂乱鞋印。

    辨别踪迹,是战场上不可或缺的必要本领。

    沃森只消得扫视一圈,便知在他们之前约摸有七个人从这里走过——假若没有脚印被后来者完全覆盖掉的话。

    他甚至根据脚印的大小和深度,推断出脚印主人的大致身高和体型。

    在沃森眼中,那些杂乱的脚印纷纷浮现亮光,光芒凝聚成模糊的人影,都是依据推断结果所构建的模型。

    沃森将这些结果默默记在心头,跟着福尔摩斯走进庭院。

    此刻在房屋门口站着一名发色淡黄面色苍白的高个子探员,他肋下夹着笔记本,在见到福尔摩斯以后露出一副尴尬的表情,有些不太情愿地迎了上来。

    “夏洛特小姐您可终于来了,我特地为您维持着案发现场,任何细节都没有动过。”

    “哦是嘛,那这儿呢?”夏洛特小姐指向门前杂乱得像是被一群非洲水牛奔趟过的小道,略带讥讽道:“喔我明白了,格雷森你肯定以为这与案情无关,才会允许手底下的人如此放肆。”

    格雷斯抹了一把脑门上的细汗,含糊不清地解释道:“我……我那是在里边忙着,这外面的事可都交给我的同事莱斯特雷德先生负责。”

    “嘿!格雷森你这家伙,可别把锅都甩在我头上,这现场可是你先来到的。”

    门后急匆匆跑出来一名身形削瘦、梳着帅气油头的探员,他怒气冲冲地朝着格雷斯喊道。

    看来这位就是伦敦官方侦探中的另一位佼佼者——莱斯特雷德。

    “你迟到还好意思说?!明明就住在隔壁的街区,怎么比我来得还要晚?分明是消极办案!看来我必须得向上级反应一下你的工作态度问题!”

    “嗝——”莱斯特雷德气得打出一个富含单一麦芽酒精的怒嗝,“你可别乱说,我……我那是昨夜加班加点办案,今天早晨才起来晚了,你以为每个人都像你格雷森似的天天无所事事,到点准时下班吗?!!!”

    看着二人如泼妇骂街似的姿态,女侦探朝沃森挑了挑如剑般锋利的眉毛,一副‘你瞧,我就说吧’的样子。

    眼见两名精英侦探愈演愈烈,似乎就要动起手来的模样,夏洛特连忙上前拉开二人,嬉骂道:“看来这里有您二位大侦探便已经足够,也不再需要我这种野路子的小侦探了吧,那我走?”

    莱斯特雷德松开格雷森的衣领,搓着手谄媚道:“别呀,福尔摩斯小姐!我们已经竭尽全力了,仍然一无所获。这可是一桩典型的奇案,不正正符合您偏好离奇古怪事的胃口嘛。”

    夏洛特呵呵一笑,推开挡在门口的二人,“先进屋看看吧。”

    这间屋子的门板及木栓都已被粗暴地卸下扔在一旁,屋内看上去久久未住人,缺乏人间的生气,到处散发着一阵腐朽的发霉味道。

    但地板却打扫得很干净,堪可谓是一尘不落,看来这位偷偷潜入空屋的死者还是个爱干净的讲究人,只可惜如今已沾满了泥泞的脚印。

    沃森和福尔摩斯跟着两位警探走进前厅,就见这方方正正的大房间里堆满了小山般的书籍,都是些有年头的旧书,皮质封表刻满时间的痕迹,他大致瞄了一眼,都是些稀奇古怪且涉猎广泛的文献,诸如:封面印着玫瑰与十字架的疑似某秘密结社的书籍、某禁酒运动家的宣传小册、看起来脆弱不堪的手抄本、内容不堪入目的画册本……

    沃森将目光从那用迷幻的色彩描绘的充满欲望的肉体画像上移开,转而观察起现场。

    前厅墙上曾经色彩艳丽的壁纸已经布满霉斑大片地脱落,淡淡的光从钉满木板的窗户缝隙透了进来,却又遭升腾的灰尘阻拦,显得室内的环境格外朦胧晦暗。

    木板发胀的地面躺着本案的受害者,一具僵硬的卧倒朝天的尸体,就躺在一堆散乱的书籍中央,身前是一盏已熄灭的漂亮煤油灯。

    这一盏煤油灯像是用完整无暇的水晶雕塑而成,通体晶莹剔透,在昏暗的室内似乎闪耀着点点灿烂醒过,实在是美得过份。

    沃森的目光投到灯壁上,恍惚间他好似看到有一抹冷峻的光辉一闪而过,光影中掺杂着一张如机器般毫无感情色彩的苍白面孔,它在默默地注视着屋内忙碌的众人,似乎是在观察和记录,就如同是被囚禁于其中的幽灵。

    那双炽白发光的眸子蓦地望向沃森,他正好与之四目相对。

    目光相接的瞬间,一道强烈的光芒从灯中迸发出来!

    这道能够刺透玻璃和皮肤的强烈光芒,如锋利的剑径直刺入沃森眼球!

    光透过颅骨的裂缝漏入,如粘稠的液体滴落在大脑的褶皱上。

    某种彻骨的冰寒将他的意识冻结,可他的思维又前所未有的清醒。

    沃森仿佛在高升,清高的魂灵脱离孱弱的肉体,世间的逐般光芒逐般颜色都变得愈发明亮,愈发鲜艳,愈发缤纷多……

    “嘿伙计,让一让。”

    进出的警员将失神的沃森唤醒,他惘然地望着那盏普通的略显精美的煤油灯,感觉自己似乎遗忘了什么。

    他来自辉光,我们情不自禁要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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