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看到是一个神色温软的漂亮女孩时,脸上的表情瞬间一变,一秒变得可怜巴巴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对叶笙笙诉着苦。
这番声泪俱下的场面,不知道当事人心里是怎么想的,反正路野看的是极其的生理不适,一个大老爷们在这里卖委屈,恶不恶心。
不想再继续伤害自己的眼睛,路野直接站起身,绕过桌子走到叶明瑞的身边,略带嫌弃的把对方一只胳膊扛在脖颈上,轻易的将叶明瑞给拉扯了起来。
“去开灯。”
身上的人还在絮絮叨叨的说着话,甚至越说越起劲,脑袋还一拱一拱的靠向路野。本就有些嫌弃这个醉酒的老男人,此时路野的脸色更是黑了几分。
瞪了一眼还在看戏的小姑娘,没什么好气的吩咐她去开房间的灯。
叶笙笙红润的嘴唇抿在一起,起身垂眸之时,眼底泛着一抹春花般灿烂的笑意。
听到那人不耐烦的低声咒骂,莫名的,叶笙笙嘴角的笑意更深了几分,原来他这么凶巴巴的人,也会有炸毛的时候。
虽然叶笙笙的心里对路野的遭遇有些幸灾乐祸,但是脚步没停,走进叶明瑞的房间,摸索着打开了灯,昏暗的环境一下子亮堂了起来。
路野扛着人进来,毫不怜惜的就把人甩到床上,动作行云流水,像是做过无数遍了一般。
然后拽着衣领擦了擦刚刚被叶明瑞脏兮兮的手摸过的脖颈,这家伙,也不知道哪里来的毛病,喝多人就往人身上黏糊。
把人送到床上,路野就要打算回家去看另一个酒品稍微比这人好上一点的醉汉,结果眼神一抬,就看到女孩肩胛伶仃,腰肢柔软,正半弯着腰身帮叶明瑞褪下脚上的布鞋。
路野擦拭脖颈的动作一滞,喉咙有点发痒。
喝醉酒的叶明瑞不怎么老实,躺在床上还总是乱动,叶笙笙帮对方脱鞋子的时候,差点就被他一脚踹在脸上了。
纤细的手腕突然被人抓住,对方力气很大,叶笙笙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那人扯到了身后。
“去收拾桌子。”
对方语气冷淡,并不怎么好,说话的时候都没有去看叶笙笙,而是动作粗鲁的把叶明瑞脚上的布鞋拽了下来,毫不怜惜的动作还引得床上迷糊的鞋子主人一阵嘀咕。
叶笙笙见他想帮叶明瑞收拾,抬眼看了一眼床上四仰八叉的人,确定没有什么事,就走出房间,去收拾院子里的残羹冷炙了。
叶笙笙上高中的时候,做过饭店的服务员,收拾桌子什么的,对她来说再简单不过了。
等路野把叶明瑞彻底安顿好,冷着一张面孔出来的时候,刚刚还乱七八糟的桌子已经被收拾的差不多了。他意外的挑了挑眉,没想到看着娇娇的,五指不沾春阳水,竟然也会做这些辛劳琐事。
老头之前说过,找老婆要找个勤快麻利的,路野觉得,自己运气不错,看上的姑娘模样和勤快都占了。
由于前一晚睡得晚了一些,第二天叶笙笙难得贪睡了一会儿,等她起床的时候,叶明瑞早已经准备好了早餐,坐在饭桌上,拿着笔不知道在本子上记些什么。
“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看到叶笙笙的时候,叶明瑞笑着问了一句,眼底藏着一丝尴尬,昨晚上喝多了,可在闺女面前丢大人了,以后可绝对不能喝那么多了,太不像话了。
“我已经睡饱了。”
“爸,你在写什么呢?”
叶笙笙刚洗完脸的皮肤透亮白皙,像是剥了壳的鸡蛋一般,睡了一晚上的头发即便被梳理好,还是有几根呆毛坚强的立着,显得女孩娇憨可人。
见到叶明瑞手上还拿着纸本,叶笙笙好奇的多问了一句。
“笙笙啊,爸想着自己开一家饭馆,你觉得咋样?”
叶明瑞心中忐忑,脸上也不由得多了几分紧张。虽然现在大多数厂子的效益不好,都在大面积的裁员,但是在大多数人眼里,就算是下岗回家种田,也要比做劳什子的生意好的多。
昨天去找经理辞职的时候,不少朋友都在劝他再寻一份稳定的工作,大不了花点钱,下点本,买个岗位也成,对于他想自己开饭店这件事,都抱着不赞成的态度。
但是他叶明瑞这么大年纪,活到现在,也不是靠着别人的眼光过活的,他并不在意外人各种各样的说法,甚至是嘲讽,唯独关心自己闺女的意见。
他其实也做好了被否定的准备,反正他现在也算是身强体壮,大不了今后多找几分零工,总归也是要让闺女过上好日子的。
“好呀,我可以帮你做些什么吗?”
叶笙笙刚喝了一口水,娇嫩如玫瑰花瓣一般的红唇上水润莹莹,听到叶明瑞说的话,先是惊讶的楞了一瞬,接着就是毫不犹豫的支持。
女孩眸光清澈,声音清明悦耳,流露出的真诚和信任,让人到中年,多愁又善感的老男人感动不已,眼角不争气的湿润了几分,好在他动作快,赶紧抹掉了,险些在闺女面前再出丑。
“笙笙就管着吃就好!帮爸尝尝菜品的味道好不好。”
叶明瑞把盖菜罩子掀开,递给叶笙笙一双干净的木筷。
他之前虽然没有开过饭店,但怎么说,也是在国营饭店里干了十几年的,最知道其中的不容易了,哪能让闺女去干那些累人的粗活。
“爸做的肯定好吃。”
叶笙笙接过筷子,对叶明瑞笑了笑,吹了一道彩虹屁,把老父亲乐的眼角的皱纹都多了几道。
吃完饭,叶明瑞就出去办事了,走之前让叶笙笙有时间的话,把昨天路野送过来的水果给她大伯家拿去一些。
昨天路野带过来的水果很多,家里就只有叶笙笙是吃的,叶明瑞不咋爱吃这些东西,太多了放在家里还容易坏了,干脆给亲戚带过去一些。
叶笙笙应下了,虽然只去过大伯家一次,但是钢铁厂的员工宿舍位置显眼,比较好记,她还是认得出路的。
吃完饭看时间还早,叶笙笙就想着先把昨天弄脏的衣服给洗了,但是衣服泡到水里,叶笙笙才发现一个大问题,找了一圈,家里好像并没有洗衣服的皂角或者洗衣粉什么的。
这两天洗澡她也只是简单的擦拭一下,还打算今天好好去澡堂洗一番的,现在想想,家里好像也没有洗头膏之类的东西。
这些东西看着并不重要,但却是用得着的。叶笙笙把衣服和盆子放到了水池边上,回房间取了些钱,打算先去百货商店看看。
来这里第一次出门,叶笙笙谨慎的把木门关好,早在来的第一天,叶明瑞就把家里的钥匙给她了。
“笙笙,要出门呀?”
刚锁好门的叶笙笙,转身就看到几人正拿着小板凳坐在门口磕着瓜子,不是别人,正是昨天热情跟她聊天的赵明华等婶子们。
“嗯,婶子们好。”
叶笙笙肩上背着一个白色的帆布包,把钥匙放进包里,对着几人笑了笑,礼貌的打了声招呼。
“哎,真是个好孩子,快去吧!”
赵明华刚才正跟自己的姐妹们谈论着叶大厨的闺女,此时一见到本人出来眼睛都亮了几分,一向暴脾气的中年妇女,难得语气温柔。
见叶笙笙清丽的身影走远,她这才收回目光,紧接着又皱着脸跟自己的老姐妹们吐槽。
“你说那死厨子是哪里来的福气,怎么就让他的得了这么个宝贝闺女。”
“你家不也有个吗,你还用得着羡慕人家的闺女?”
“那能一样吗,我家那个烂泥扶不上墙的,现在看着都烦......”
另一边走出胡同的叶笙笙,看着陌生的街道,漂亮的眉毛微微蹙起,刚刚应该问问婶子们百货商店在哪里的。
不过叶笙笙也不是个不懂变通的,错过了婶子们,她很快又问了一个过路的婶子,婶子是个脾气温和的,耐心的告诉了她该如何走。
叶笙笙顺着对方指的路,走了没多久,就到了一片热闹的街区,街上的人来来往往的不少,还分了几条岔路,一眼看过去,并不能直接找到百货商店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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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番声泪俱下的场面,不知道当事人心里是怎么想的,反正路野看的是极其的生理不适,一个大老爷们在这里卖委屈,恶不恶心。
不想再继续伤害自己的眼睛,路野直接站起身,绕过桌子走到叶明瑞的身边,略带嫌弃的把对方一只胳膊扛在脖颈上,轻易的将叶明瑞给拉扯了起来。
“去开灯。”
身上的人还在絮絮叨叨的说着话,甚至越说越起劲,脑袋还一拱一拱的靠向路野。本就有些嫌弃这个醉酒的老男人,此时路野的脸色更是黑了几分。
瞪了一眼还在看戏的小姑娘,没什么好气的吩咐她去开房间的灯。
叶笙笙红润的嘴唇抿在一起,起身垂眸之时,眼底泛着一抹春花般灿烂的笑意。
听到那人不耐烦的低声咒骂,莫名的,叶笙笙嘴角的笑意更深了几分,原来他这么凶巴巴的人,也会有炸毛的时候。
虽然叶笙笙的心里对路野的遭遇有些幸灾乐祸,但是脚步没停,走进叶明瑞的房间,摸索着打开了灯,昏暗的环境一下子亮堂了起来。
路野扛着人进来,毫不怜惜的就把人甩到床上,动作行云流水,像是做过无数遍了一般。
然后拽着衣领擦了擦刚刚被叶明瑞脏兮兮的手摸过的脖颈,这家伙,也不知道哪里来的毛病,喝多人就往人身上黏糊。
把人送到床上,路野就要打算回家去看另一个酒品稍微比这人好上一点的醉汉,结果眼神一抬,就看到女孩肩胛伶仃,腰肢柔软,正半弯着腰身帮叶明瑞褪下脚上的布鞋。
路野擦拭脖颈的动作一滞,喉咙有点发痒。
喝醉酒的叶明瑞不怎么老实,躺在床上还总是乱动,叶笙笙帮对方脱鞋子的时候,差点就被他一脚踹在脸上了。
纤细的手腕突然被人抓住,对方力气很大,叶笙笙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那人扯到了身后。
“去收拾桌子。”
对方语气冷淡,并不怎么好,说话的时候都没有去看叶笙笙,而是动作粗鲁的把叶明瑞脚上的布鞋拽了下来,毫不怜惜的动作还引得床上迷糊的鞋子主人一阵嘀咕。
叶笙笙见他想帮叶明瑞收拾,抬眼看了一眼床上四仰八叉的人,确定没有什么事,就走出房间,去收拾院子里的残羹冷炙了。
叶笙笙上高中的时候,做过饭店的服务员,收拾桌子什么的,对她来说再简单不过了。
等路野把叶明瑞彻底安顿好,冷着一张面孔出来的时候,刚刚还乱七八糟的桌子已经被收拾的差不多了。他意外的挑了挑眉,没想到看着娇娇的,五指不沾春阳水,竟然也会做这些辛劳琐事。
老头之前说过,找老婆要找个勤快麻利的,路野觉得,自己运气不错,看上的姑娘模样和勤快都占了。
由于前一晚睡得晚了一些,第二天叶笙笙难得贪睡了一会儿,等她起床的时候,叶明瑞早已经准备好了早餐,坐在饭桌上,拿着笔不知道在本子上记些什么。
“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看到叶笙笙的时候,叶明瑞笑着问了一句,眼底藏着一丝尴尬,昨晚上喝多了,可在闺女面前丢大人了,以后可绝对不能喝那么多了,太不像话了。
“我已经睡饱了。”
“爸,你在写什么呢?”
叶笙笙刚洗完脸的皮肤透亮白皙,像是剥了壳的鸡蛋一般,睡了一晚上的头发即便被梳理好,还是有几根呆毛坚强的立着,显得女孩娇憨可人。
见到叶明瑞手上还拿着纸本,叶笙笙好奇的多问了一句。
“笙笙啊,爸想着自己开一家饭馆,你觉得咋样?”
叶明瑞心中忐忑,脸上也不由得多了几分紧张。虽然现在大多数厂子的效益不好,都在大面积的裁员,但是在大多数人眼里,就算是下岗回家种田,也要比做劳什子的生意好的多。
昨天去找经理辞职的时候,不少朋友都在劝他再寻一份稳定的工作,大不了花点钱,下点本,买个岗位也成,对于他想自己开饭店这件事,都抱着不赞成的态度。
但是他叶明瑞这么大年纪,活到现在,也不是靠着别人的眼光过活的,他并不在意外人各种各样的说法,甚至是嘲讽,唯独关心自己闺女的意见。
他其实也做好了被否定的准备,反正他现在也算是身强体壮,大不了今后多找几分零工,总归也是要让闺女过上好日子的。
“好呀,我可以帮你做些什么吗?”
叶笙笙刚喝了一口水,娇嫩如玫瑰花瓣一般的红唇上水润莹莹,听到叶明瑞说的话,先是惊讶的楞了一瞬,接着就是毫不犹豫的支持。
女孩眸光清澈,声音清明悦耳,流露出的真诚和信任,让人到中年,多愁又善感的老男人感动不已,眼角不争气的湿润了几分,好在他动作快,赶紧抹掉了,险些在闺女面前再出丑。
“笙笙就管着吃就好!帮爸尝尝菜品的味道好不好。”
叶明瑞把盖菜罩子掀开,递给叶笙笙一双干净的木筷。
他之前虽然没有开过饭店,但怎么说,也是在国营饭店里干了十几年的,最知道其中的不容易了,哪能让闺女去干那些累人的粗活。
“爸做的肯定好吃。”
叶笙笙接过筷子,对叶明瑞笑了笑,吹了一道彩虹屁,把老父亲乐的眼角的皱纹都多了几道。
吃完饭,叶明瑞就出去办事了,走之前让叶笙笙有时间的话,把昨天路野送过来的水果给她大伯家拿去一些。
昨天路野带过来的水果很多,家里就只有叶笙笙是吃的,叶明瑞不咋爱吃这些东西,太多了放在家里还容易坏了,干脆给亲戚带过去一些。
叶笙笙应下了,虽然只去过大伯家一次,但是钢铁厂的员工宿舍位置显眼,比较好记,她还是认得出路的。
吃完饭看时间还早,叶笙笙就想着先把昨天弄脏的衣服给洗了,但是衣服泡到水里,叶笙笙才发现一个大问题,找了一圈,家里好像并没有洗衣服的皂角或者洗衣粉什么的。
这两天洗澡她也只是简单的擦拭一下,还打算今天好好去澡堂洗一番的,现在想想,家里好像也没有洗头膏之类的东西。
这些东西看着并不重要,但却是用得着的。叶笙笙把衣服和盆子放到了水池边上,回房间取了些钱,打算先去百货商店看看。
来这里第一次出门,叶笙笙谨慎的把木门关好,早在来的第一天,叶明瑞就把家里的钥匙给她了。
“笙笙,要出门呀?”
刚锁好门的叶笙笙,转身就看到几人正拿着小板凳坐在门口磕着瓜子,不是别人,正是昨天热情跟她聊天的赵明华等婶子们。
“嗯,婶子们好。”
叶笙笙肩上背着一个白色的帆布包,把钥匙放进包里,对着几人笑了笑,礼貌的打了声招呼。
“哎,真是个好孩子,快去吧!”
赵明华刚才正跟自己的姐妹们谈论着叶大厨的闺女,此时一见到本人出来眼睛都亮了几分,一向暴脾气的中年妇女,难得语气温柔。
见叶笙笙清丽的身影走远,她这才收回目光,紧接着又皱着脸跟自己的老姐妹们吐槽。
“你说那死厨子是哪里来的福气,怎么就让他的得了这么个宝贝闺女。”
“你家不也有个吗,你还用得着羡慕人家的闺女?”
“那能一样吗,我家那个烂泥扶不上墙的,现在看着都烦......”
另一边走出胡同的叶笙笙,看着陌生的街道,漂亮的眉毛微微蹙起,刚刚应该问问婶子们百货商店在哪里的。
不过叶笙笙也不是个不懂变通的,错过了婶子们,她很快又问了一个过路的婶子,婶子是个脾气温和的,耐心的告诉了她该如何走。
叶笙笙顺着对方指的路,走了没多久,就到了一片热闹的街区,街上的人来来往往的不少,还分了几条岔路,一眼看过去,并不能直接找到百货商店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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