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吱吱吱……”

    闷热的营房内,院墙外的树干上,那没完没了的知了叫声,吵得人心烦意乱。

    躺在病榻上的朱云飞,想了几天都没有明白,他竟然撞大运的灵魂重生了。

    这两天经过脑海中残存的原主记忆,朱云飞基本确认,他来到到历史上的明末清初时期。

    现今的年月,正是历史上的大明崇祯十四年,既公元1641年。

    而现在他所在地方,叫做连山城。

    连山城隶属辽东都司治下,位于大明关宁锦防线内,宁远与锦州之间的一座军事城堡。

    连山往北六十里外,就是松山城,也是如今大明蓟辽总督,洪承畴行辕所在之地。

    从去年开始,后金皇帝皇台极,为进一步扩展势力,再一次对大明辽东防线,展开了军事攻势。

    清军此次的战略目的,就是拿下锦州。

    锦州城位于辽东关宁锦防线的第一站,锦州若失,势必影响整个辽东防线的安全。

    为此,蓟辽总督的洪承畴,奉大明皇帝旨意,自去年十月份开始,便统率马步兵马十三万五千大军,从山海关出发。

    历经半年的筹备与对抗,先后在松山、塔山、杏山一线,修筑起七座大营。

    与围攻锦州的后金八旗建奴,一直保持着相互试探性的战斗。

    朱云飞这幅身体的原主,就是这支大明军队的一员。

    说来也巧,重生前的朱云飞,竟然与这幅身体的主人,竟然同名同姓。

    而在几天前,原主朱云飞在松山城下,与后金建奴军队交战中,被建奴红衣大炮炸伤,从而陷入昏迷之中。

    不幸的原主,在昏迷了两天后,最终一命呜呼。

    而朱云飞这个来自未来蓝星上的佣兵之王,也在一场战斗中被炮弹炸中,原本以为必死无疑的他。

    却莫名其妙借助原主的身体,重生到眼下,这个明末清初的时代。

    想到眼下的处境,朱云飞努力的搜刮着脑海中,属于自己的历史记忆。

    奈何朱云飞前世虽然是个军人,却不是历史爱好者。

    有关于眼下这场,发生在明末的大战,他想破脑袋,也根本没有半点记忆。

    倒是,这场战场上,有几个名人,他还真有些影响。

    这几人分别是洪承畴,吴三桂、皇台极、多尔衮。

    之所以记得这四个名字,还是要归功与前世影视剧的功劳。

    想到洪承畴,吴三桂的名字,朱云飞瞬间就愣住了。

    因为洪承畴现在是大明蓟辽总督,吴三桂现在是大明宁远总兵。

    可记忆中这二人,都是后金,也就是历史上大清的王爷重臣。

    “马勒戈壁的,这两个狗东西,还真是大明的叛徒啊!”

    朱云飞那可怜的历史知识,终于让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想起来了,想起来了。”朱云飞敲打着脑壳,喃喃自语中,终于想起了一些历史记忆。

    那就是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叛变了大明。

    至于洪承畴,虽然记忆不深,但他还是依稀记起来,这老小子好像被后金建奴俘虏,因为贪生怕死,而选择了投降后金建奴鞑子。

    想起这些历史片段的朱云飞,他那张原本俊朗的脸庞,瞬间变成一张苦瓜脸。

    “真是操蛋,明军统帅最后都被俘了,这仗岂不是必败?”

    想到这些的朱云飞,脑海里瞬间冒出许多个念头。

    比如立即收拾东西,赶紧跑路。

    因为他可不想当汉奸。

    或者上书朝廷,向皇帝告状,洪承畴和吴三桂都是狗汉奸。

    ……

    “不行,不行,我一个小小千总,要是逃跑,那可是临阵脱逃,岂不是找死?”

    朱云飞倒不是担心自己跑不了,以他的身手,想要逃回关内,绝对轻而易举。

    而且还保证朝廷奈何不了他,原因很简单,现在的大明,中原各布政司行省,都已经名存实亡。

    但朱云飞却不能跑,因为原主朱云飞是个有‘身份的人’。

    像他这样有身份的人,要是敢逃跑,必然会连累家人。

    当然他所谓的身份,其实并不显贵,首先他是明军中的六品千总,这个职务属于明军中的一名下层武官。

    其次,他有个表兄,现在就是松山东协镇总兵,名字叫曹变蛟。

    另外在大同老家,原主朱云飞还有一大家子亲戚,尤其还有个老娘,他要是敢做逃兵,按照明律,家人都会被连累。

    想到表兄曹变蛟,朱云飞不由心中一动,连忙喊道。

    “李虎,李虎你小子跑那去了?”

    说起来朱云飞醒来这几天,一直都是这个李虎,在鞍前马后的照顾他。

    通过脑海里原主的记忆,朱云飞知道这个李虎,出身曹家私兵,曾是他表叔曹文诏的亲卫。

    曹文诏战死后,李虎带着一队私兵,成为朱云飞帐下的私兵。

    因为曹文诏无后,而曹文诏曾有意收继朱云飞为养子的念头。

    虽然这事最后没有成,但曹文诏生前还是对朱云飞十分喜爱,战死前也有遗嘱,让李虎保护朱云飞。

    也曾叮嘱过曹变蛟,要照顾好朱云飞。

    “来了,来了……”大嗓门的李虎,长得人高马大,容貌粗犷,目若铜铃,一脸络腮胡,活脱脱一个猛张飞形象。

    “公子,您是不是饿了?”李虎别看像个粗鲁的大汉,但却是个尽职尽责之人。

    “给我备马车,我要去松山见我表兄。”朱云飞想来想去,要想逃离这辽东战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曹变蛟把自己调回老家大同去。

    “公子,你的伤还没好,这个时候不宜远行啊。”李虎看着朱云飞,借口劝谏道。

    “您要是有什么吩咐,写一封信,我派手下的人,送给曹总兵便是。”

    “我身上的伤势,并无大碍。”朱云飞为证明自己身体无没事,随即起身坐了起来。

    走下床榻的他,还敏捷的活动了一下筋骨。

    说起来他这幅身体,因为从小习武,加上多年随军征战,确实壮得像个牛犊子似的。

    长得虎背熊腰,猿臂善射的朱云飞,身高七尺有余,约合一米七八。

    年仅二十一岁的他,五官轮廓分明,面容俊朗,剑眉星目,一双目光深邃而锐利。

    就这幅身体,朱云飞自信一头老虎来了,他也能把它给干趴下。

    “可曹总兵说了,让你在连山养好伤,就留在连山听从张参将调遣。”

    李虎有些为难的说道:“您要是擅自离开,前往松山,曹总兵必然会不高兴的。”

    “公子,您要是有事的话,要不先写一封信,我派人送给曹总兵?”

    “有这事?”朱云飞眉头微皱,想了想只得说道:“那算了,给我拿一身衣服来,我要洗澡换身衣服。”

    “公子,稍等。”李虎答应一声,走到一旁的柜子旁,给朱云飞拿了一身换洗的短褂长衫。

    由于天气闷热,朱云飞躺在病榻上这几天,虽然都是光着膀子,可身上确实充满汗臭味。

    朱云飞伸手解开头上的束发,闻了闻那刺鼻的味道,不由一阵皱眉。

    “李虎,洗澡难道没有肥皂吗?这头不洗都快发臭了。”看着李虎递来的衣服,已经澡盆毛巾,朱云飞翻了翻却没见肥皂。

    “公子,咱们带的皂角粉,早就用完了,现在这里可是前线,有钱都买不到呢,您还是将就一下吧。”

    李虎以为朱云飞要皂角洗头,只得苦笑着说了句。

    “我让人烧一桶草木灰水,再加一桶淘米水给你洗洗?”

    “啥玩意?”朱云飞一愣,这才反应过来,这是在古代,肯定没有洗发水,肥皂好像也没有。

    可这一头乌黑长发,都长到后腰位置了,就这一头长发,比小娘子的头发,还要乌黑修长啊。

    要不是朱云飞知道,在古代有一句话叫‘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他都想直接喊李虎,拿剪刀来,把这头长发给剪了。

    “算了,就按你说的办吧。”可这一头长发不洗,让人着实难受,朱云飞也只能选择妥协。

    来到澡堂,朱云飞看着那像墨水一般的草木灰水,还有那浑浊的淘米水,他也是一脸的苦涩。

    “干,这日子是真没法过了。”朱云飞暗自吐槽一声,却见一旁的李虎,撸起袖子上前说道。

    “公子,俺来帮你洗头搓背。”

    “滚犊子,老子又不是没手。”朱云飞瞪了眼满脸胡子的李虎,想到两个大男人,在那洗头搓背的画面,他就有种辣眼睛之感。

    看到朱云飞嫌弃的表情,李虎顿感委屈的说道。

    “公子,往日不也是卑职,帮您洗头搓背的吗?”

    “出去,老子让你出去听到没?”

    朱云飞看着李虎那糙汉子,竟然还露出娘们的委屈表情,心中一阵恶寒的他,顿有种菊花一紧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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