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栋喝道,然后,直接问田启:“也就是说,你今天非要把我置于死地,非要给谢文东表忠心,对吧”
田启不置可否,重重说道:“你现在立刻投降,不要再一错再错。”
“投降”田栋好像听了一个超级好笑的事情,然后,重重道:“我不想死,跟不会投降。我今天约谢文东见面,就是想寻一个活命的机会。既然他非要我死,那我就反抗到底,天王老子,也阻止不了我。”
田启听完,气得直跺脚,随即骂道:“你个无恩无意的混蛋玩意儿...”
这话刚说到一半,田栋对准他,啪啪啪就是一顿射击。
“小心”旁边的刘俊,眼疾手快,赶紧一把把他往身边拽过来。
嗖嗖嗖
一排子弹,几乎是擦着他的身体穿过的。这6自动步枪,可是杀伤力特别巨大的武器,真要被它打中,就算不死也得重伤。
田启骇然,他万万想不到,自己的弟弟,居然会向自己开枪,简直是禽兽不如。本来,他还想让田栋服个软,投个降,让东哥,让兄弟们的心里好受一点。
到时候,自己再豁出这个副部长不要,去向东哥求情,没准还有一线生机,能留他一命。这也是他主动,要过来见田栋的原因。
当然,他不可能当面说出自己的小心思,毕竟,这田栋做得桩桩件件,实在是太过分了。
可他万万没想到,对方居然丧心病狂到,向自己开枪,自己可是他的亲哥哥啊。
旁边的众人,都看呆了,心说,这也太惊人了吧,弟弟居然要杀哥哥,这也太不可思议了,这是真的么不会是我看错了吧
事实证明,大家并没有看错,这也的确就是真的。
因为,接下来田栋的一句话,证明了这一点。
只听他瓮声瓮气道:“既然你想杀我,那我就跟你一拍两散,跟谢文东死磕到底。来人,给我杀了他们。”中、英
前面那句话,他是对田启、刘俊和刘洪南三人说的,后面这句话,他是对自己的雇佣兵所说的。
雇佣兵们,先是错愕了一下,随后当即反应过来,刷刷刷对准三人开枪。
正所谓,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虽说他们自己也觉得,这场亲弟弟杀亲哥哥的大戏,有些不符合伦理道德,可是,上面命令一下,他们还是会义无反顾地照办。
这不,子弹,呈扇形一样,噼里啪啦地射了过来,好像雨点一样,噼里啪啦地打了过来,顷刻间,就把那辆漂亮的蓝色奔驰轿车,给打得稀巴烂。
再看刘俊和刘洪南,虽然也觉得不可思议。可是,他们的反应明显也很快。
只见刘俊迅速出动,直接扛起田启,如蛇形走位一般,提前反应过来,赶紧往一颗大树后面躲去。
而刘洪南的反应速度掏出一个自制炸弹,往雇佣兵的身边扔去。
雇佣兵吓了一跳,赶紧把田栋扑倒,并且迅速躲避。
爆炸,很快发生了爆炸,不过,因为这炸弹的威力并不是太大,加上这些人的身上,都穿着防弹衣,所以,倒也没有把他们消灭。
这刘洪南,本来也没想使用威力更加强大的炸弹。因为,威力一大,他可能就跑不掉了。
他使用的这颗炸弹,与其说是要炸人的,不如说是要吓唬人的。
这不,他趁着这个空挡,立马也躲进了旁边的林子里面,借助树木的掩护,往空中打了一发红色的信号弹。
嗖
红色的信号弹,在空中划出一段长长的曳光,最后在空中爆炸。
距此二百来米的谢文东一行人,看到这枚信号弹之后,立马明白,双方的见面失败了,而且,从这激烈的枪声来看,田启、刘俊和刘洪南三人,恐有性命之忧。
他想都没想,赶紧招呼手下兄弟,并亲自带队,往湖心岛上冲去。
“冲往前冲不惜一切代价,把三个人救出来,其他人,杀无赦”
“杀啊杀啊”
有了谢文东这个明确的命令,诸位兄弟,如同闪电一般,往前疾驰。
因为之前他们三个人,已经开车蹚过一遍道了,所以,后来这些兄弟们,完全不用担心路上可能有的陷阱问题。
二百来米的路程,对于他们来说,疾驰连十秒都用不到。
这事听上去匪夷所思,但仔细想想,倒也不奇怪。
毕竟,奥运会冠军,都能在十秒钟之内,跑完一百米。更别说,他们这些武功化境,个个都牛逼哄哄的人物了。
十几号人,眨眼便赶过来增援。
他们当中,很多人并没有用枪,而是拎着一把钢刀或者宝剑。
刀面或者剑面上折射的幽光,与人眼中放射出来的精光,使得四周的密林,一阵阴森、恐怖、又有说不出的怪异。
巩聪的反应,自是这些人当中最快的。
他手里拿着一把短刀,穿过密集的流弹,悄无声息地闪到一位雇佣兵的身后,毫无征兆地砍了下去。
砰
随着一声闷响,那名正在开枪的雇佣兵,连眼睛都睁一下,直接身首异处,鲜血如仙女散花一样,“怦然”绽放。
旁边的雇佣兵感觉到有些不对,扭头一看,赫然看到旁边的兄弟,成了一具无头尸体。除此之外,他还看到了一张充满邪气,并且略带笑容的脸。
他顿时吓了一激灵,赶紧就要调转枪口,朝着他的方向射击。然而,巩聪已经先一步捏住了他的喉咙。
呜呜呜
这名雇佣兵又惊又骇,想要叫却叫不出声,嗓子眼里发出囫囵不清的呻吟。
这雇佣兵,同样是这群杀手当中的佼佼者,经验老道不说,而且下手又黑又狠,一般的人还真不敢招惹他。
然而,他在巩聪的面前,在巨大的实力差面前,弱得就像一只待宰杀的绵羊一样。
只见巩聪轻轻一用力,直接就捏断了他的脖子。这名雇佣兵全身打颤,两眼张得滚圆,目光是满是惊慌和恐惧,倒在地上。人没有立刻就死掉,可这种等死的痛苦,才是最可怕的。
这边,巩聪转眼间就杀掉了两名雇佣兵。
另外一边,任长风的速度同样不慢。
他的手里,拿着一把唐刀。这不是他自己惯用的唐刀,而是从本地洪门的兄弟手里借过来的。刀的质量,虽然不咋地,但对付这些人,完全是绰绰有余了。
这不,他先是闪到一人的身侧,先把他正在开枪的手给砍断。
在一阵杀猪般的叫声当中,任长风手中的唐刀顺势先前一抹。
只听“扑”的一声,那杀手的喉咙,被锋利的刀锋给硬生生割开。
顷刻之间,喷涌而出的鲜血,将他面前的一大片土地染得猩红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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