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常这时候,厨房里已经响起了滋滋的油烹声,洋房虽然大,但张雪做饭的声势更大,屋子里总是笼罩着说不出好闻还是呛人的烟火味,今天也不例外。

    秦望舒最喜欢张雪的一点就是识趣,从儿时到至今,日后还会继续下去。她生气归生气,但在发泄完小脾气后,披散在身后的头发被她找了一根发带扎了起来,这时候已经无愧张雪公主爱美的天性。

    红色的长发带在头顶绕了一圈后,规矩的别在后脑勺收拢了所有的头发,又绕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剩下的发带一长一短地落在平整的后肩。这半年张雪依旧没锻炼,但她的腰依旧盈盈一握,光是从背影看上去,便是一幅人间美景。

    秦望舒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未走时,也是这样。她其实会做饭,但大抵是没多少天赋的原因,在一般努力下并未有如何出色地卖相和多好的味道,再之后,她荣登高位,就再也没做过这种事了。她想着以张雪的娇气,那只能含着金汤勺的舌头定是受不了自己这粗茶淡饭,所以她心安理得的什么都不做。

    戴红色蝴蝶结的是白雪公主,但公主不会穿上最朴素乃至土气的围裙,也不会是街坊为生活奔波而忙碌在厨房的黄脸婆。

    油烟呛人,秦望舒本可以出声提醒,但她什么都没说。

    傍晚的阳光是这样温柔,它斜了一角悄悄伸进屋内,攘攘的白烟顿时像是仙境,张雪在其中又成了仙女,虽然是芸芸众生中最普通不过的其中之一,却谁也无可代替。

    做饭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有一个人要当袖手旁观的大爷时。她见张雪一张白俏的小脸被熏得通红,像是偷喝了酒,也像是天边的晚霞,滋滋的气声伴随着听不太清的嘟囔,是人世间最常见不过的琐碎小事,她心里突然前所未有的安宁。

    她活着,那颗缓慢有力的心脏仍在跳动,或许很多事不尽如人意,但活着的本身就只是为了活着。她曾在年少时坚信,会有人从光明中挺身而出,事实证明,她是正确的。神父捡走了她,给她了来处,教会她俗世凡尘和痴妄欲念,却又在最后告诉她休恋逝水,苦海回身,早悟兰因。

    人的一辈子鲜少清醒,唯独在劝人的时候。她拦不住时间,总要开始新生活,世间常情似乎总是如此,人人取之,人人与之,于是生活就成了一种律动,有光有影,有左有右,有晴有雨,滋味便含在这变而不猛的曲折里。

    “张雪。”她忍不住叫了一声,她声音不大,以张雪的耳力按理说是应当听不见的,但对方仍是应了一声。

    像是一种本能,她在的地方,张雪总是格外关注。

    “你觉得日子过得好吗?”

    张雪眉头一抬,下意识便要顶回去,但不知是油烟太呛人还是今日的气氛太好,她想了许久才道:“冷冷清清又风风火火?”

    她不确定,但又立马道:“你以前和我说,梦里出现的人,清醒的时候就应该去见他。这半年我没一次梦到过你,没想到你自己回来了——”

    她顿了顿,道:“拖油瓶呢?怎么没见到拖油瓶呢?”

    拖油瓶是她对秦苏的称呼,自从知道了秦苏是秦望舒妹妹后,再也没有所谓的姐姐亲。人对于自己认为碍眼的东西,总是会给予明显的厌恶,她收敛了,但情感这东西很难完全藏住,所以她有时候会想是不是因为这个,秦望舒才会离开。

    “死了。”

    她握着的铲子磕在了锅底,咚的一声吓到了她自己。她立马又翻炒起来,家里其实没什么菜,她晚上又一贯不吃,厨艺水平也仅限于炒熟而已,而锅里的菜,边缘已经有些焦黄。

    她没注意到,满心眼都是秦望舒那句“死了”,一时间那原本的嫌恶瞬间又化成了不是滋味。她和秦苏说到底没有利益冲突和矛盾,而对方又是一个比较乖巧的女孩,说到底是她自己的问题。

    人就是这样奇怪,所有的负面情感都能随着对方消失而消失,之后接踵而来的是触目惊心得好。她沉默了几秒,觉得这个话题有些沉重,但又忍不住道:“怎么死的?”

    “你觉得人活着应该是为什么活?我觉得活着本身就是活着,没有其他任何东西,但她不一样,她还小,还有光明的未来,所以我和她说人活着应该有阳光、自由和一点鲜花的芬芳。然后我们去了前线,她很高兴。我是一个作家,我不能逼她也成为一个作家,她其实不爱读书,过了最美好的年纪之后做什么都是错,我本应该放手,每个人的命都是自己走出来的,但母亲让我照顾她,照顾她一辈子。”

    秦望舒仰着头,后脑勺抵在硌人的门框上,尖锐的角压得有些钝痛,但让她脑子越发清醒。“人的一辈子有多久?长的几十个春秋,短的下一秒就会发生意外,更何况我不喜欢她。人的生命很脆弱,谁都说不清明天和意外哪个先到来,我可以做得很完美,骗过所有人包括我自己。我们找到新房子的第一天,她睡不着,她其实也不喜欢我,甚至害怕,但她知道我是唯一的依靠,是她必须讨好的对象,所以她让我陪她睡觉。”

    “这是一个可以迅速拉近感情唤醒人同情心的方法,但对我不适用,我只觉得烦。她和我模样长得很像,但神情更像去世的母亲,我见到她就像是死去的母亲重回人间对我索命,我没有良心,但有些事无关良心必须要去做。我没杀她,每日晚上也陪着她,睡前故事和该有的知识一个不落,我看着她对我日渐亲近,甚至出现了孺慕之情,可我只觉得烦。”

    大抵是脑袋太重,压得她终于觉得不舒服了,所以她换了个姿势,低下头。

    “前线的生活很充实,每天都会有人死去,残肢、鲜血、哀嚎一切都是灰色的,但天却格外蓝,像是诗人的浪漫。她在那里学到了很多,其中一点就是活着。有的人生活在光里,她就觉得全世界都是光明的,我没活在光下,也不知道有光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我只知道人必须活着,前线就是一个很好的地方,生离死别都在一瞬间,很残酷。”

    “这个世界和人一样都是贱的,你温柔以待时,它会蹬鼻子上脸,当你凶狠起来,你又会发现它们温文尔雅了。她其实不像我,骨子里也没有流着金城的血,她是蔡明的孩子,两个软骨头的东西生出来的自然也是软骨头的货色,我不应该抱有期望。我想她死,如果我想证明自己不是一个失败的人,我就应该动手,但事实就是——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她闭上了眼睛,苍冷的面容上一派平静,像是个独善其身的旁观者,口中一切与她无关。

    “我一生都活在别人的期望里,我找到了自己,可迈不出那一步。你说人活着是为了什么呢?除了活着本身,我想不到其他,那些劝人的鬼话反正我是不信。她死得很突然,终日许愿的人在愿望实现那一刻不会感到喜悦,只会觉得茫然。前线没有海,她说想死了骨灰洒在大海,做一个自由的人,怎么可能。”

    她轻嗤了一声,道:“我都不曾体会过自由,她又凭什么自由。所以我把她埋了,做了一个墓碑。其实要自由不一定得是海,也可以是天空,但我洒了她就会成为不知名的脏东西,被人用扫帚赶打,来年烧纸都不知道找谁,那可真是太好了。”

    “没有人可以选择自己的出生,她应该是不想当我妹妹的,我也不想。如果能有选择,这个世界上一大半的孩子都会夭折,他们被迫降临,承载着父母的期待,但没人问过他们的意愿。这个世界上我们能做的选择不多,只有两个,活着或死去,前者说着容易却需要莫大的勇气,后者看似勇敢实则懦夫,其实我很羡慕英雄,他们看清了这个世界仍然选择热爱,抱歉,我做不到。”

    “这个世界对我怎么样,我就变成什么样,我们都是它的作品,只不过有人优秀有人失败。我多大的成色,它就给我多大的脸色,想来我应当是活得不错的。按照习俗,头七才能下葬,但前线没有这个讲究,尸体太多放久了会发臭发烂,滋生蚊虫和细菌,很容易引起感染席卷而来一场大病,人经不起这么消耗。她死的第一天我不难过,第二天后知后觉有点不习惯,第三天我又快活了。”

    “这个世界绑在我身上的枷锁不算多,父亲母亲算是一层,可他们死了。神父也在其中,但他去了天堂,小畜生也算是一层,而我亲手埋了她。其他林林总总不成气候,拼拼凑凑下勉强算是一条,我可以随时挣脱,但我却又觉得没那么快活了。”她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似乎觉得烟味太呛人。“你以为那些没有寄出去的信,其实我都收到了,我本不想回来的。秦城的事,不需要我,金伊瑾也能解决好,她收了我的馈赠,便要偿还相应代价,但我还是来了。”

    “张雪,我回来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张雪没回答,有些事情心知肚明就好,深挖了反而伤感情。她知道其实不少,就比如秦望舒对自己的好都是有目的,再或者,秦望舒其实根本没有外人以为得这么在乎自己,很多很多,所有的事情都有迹象表明这一切——她张雪其实没有自以为得那么重要。

    她知道,但她不在乎。她们曾那样的好过,不管是真情还是假意,只要她不在乎,这场登台的戏就要一直唱下去,唱到人散才会曲终。

    “你不应该过分依靠一个人,没有光的时候,连影子都会抛弃你。而你也不应该对我抱有任何期待,凑得太近会发现伥鬼套了张人皮,没法看。”

    晚饭秦望舒没有吃,她早早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房间很干净,和她走时没有区别,靠近了还能闻到枕头和被子上阳光的味道,她突然觉得生活也不是那么糟糕。

    她从行李箱中摸出一瓶咖啡,泡开后捧着杯子半躺在了摇椅上。现在已经是秋日,白天难免有些躁意,但晚上却实打实透着股寒气,她开着窗,摇椅上铺了一层走之前没有的软垫,大抵是张雪这半年里没少来,所以她房间多了不少对方的东西。

    晚上喝咖啡其实不是一个好习惯,很容易睡不着,但她在前线为了陪秦苏常常要折腾到深夜,为了避免犯困和打哈欠,她总是会泡一些咖啡提神。养孩子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打不得骂不得,而她偏偏对强硬塞来的孩子又没感情,所以这是一场单方面的折磨,她还不得不扮演好姐姐这个角色。

    咖啡在这时候从简单的生理兴奋剂变成了精神上的毒品。她也需要一点慰藉。

    她抿了一口,咖啡的苦涩和一点酸在口腔里化开,其实和巧克力一样不好吃,只是胜在醇香。过了一会儿后,又莫名回甘,像是茶,如果神父在,会说这就是人生。

    她莫名笑了一下,道:“要进来就别在门口杵着,当路。”

    身后传来门锁转动的声音,很轻,连带着脚步声也很轻,生怕惊扰了什么。她转过头,张雪已经爬进了她的被窝,大概是穿得薄,所以直接用被子裹住了自己。

    “睡不着?”她问道。

    张雪点了点头,她今天格外乖巧,做了一顿没人赏脸的饭菜,又自己老老实实的收拾了,从头到尾秦望舒就如同来做客的大爷,而她罕见的也没折腾。她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下巴隔着一层松软的被子抵在膝盖上,好奇地伸出手指道:“你在喝什么?”

    秦望舒今晚戴了眼镜,金丝边那种,身上披了一件黑色略厚的睡衣,腰处随意绑了一根同色的腰带,不知是黑色显瘦还是怎么,掐得腰格外细。在暖黄的灯晕,清苦的面容被模糊成一种难言的矜贵,黑的黑,白的更白,尤其是没入衣领的脖子。

    张雪突然就伸出想要摸摸的念头,但她只是眨了眨眼,忍住了。

    “咖啡。”

    咖啡的醇香很明显,张雪喝过,但她舌头刁钻吃不了任何苦、酸、涩的东西,所以留下了格外深刻的印象,她这不是明知故问,而是没话找话。果然,秦望舒回答后,她心里松了一口气。

    “好喝吗?”

    “不好喝。”对方闪了一下眼,也可能是眼镜的反光,但仍是把杯子递到她面前道:“你要尝一下吗?”

    她摇了摇头,她三分之一的人生都是在中药里度过,面对和中药差不多滋味的咖啡自然是谢敬不敏,但秦望舒的正常表现却是让她觉得好受不好。她想了一下,不甘心就这样离开,于是主动谈起自己的事道:“我和秦城呢,我觉得他有些像你,也就是一些。”

    秦望舒看着她,没说话。这个角度矜贵又好看,看得她手指忍不住抠了抠被子。其实他们真的不像,尤其是摘掉眼镜后,那一丝伪装出来的神似也消散得一干二净,是她情感上一直在抬举秦城,她知道。

    她移开眼道:“最初我想着见他就像是见了你,然后他的心思,我也知道,但我没想太多,也不知道他和金伊瑾的关系,可人心是肉长的。不管我最初是不是不怀好意,但半年的相处不是假的,我——大抵是真有些喜欢他。”

    她笑了一下,用力抱紧了自己。“我对感情其实不敏感,就像是今日金伊瑾对我说这些事时,我很冷静就接受了这一切,甚至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他下午向我求婚了,我第一反应不是欢喜,是荒谬,紧接着被步步紧逼后感到了害怕,我很慌,但是你不在,我又不知道怎么处理。我和他的事不算轰轰烈烈,但报社也都知晓,如果闹翻了,我在报社又该怎么办?”

    “主任碍于你的情面,或许会面上镇压,但说闲话这事只要有一点空闲,就像是风一样管不住的。所以在金伊瑾那里得知真相后,我觉得挺舒畅的,我当时就想着,我应该是不喜欢他的,不然我不可能这么冷静地分割这一切,但现在真想到要泾渭分明后,又觉得难受了。情感这种事,无非就三种,我喜欢你,我不喜欢你,我讨厌你,然后三种混交出几种可能,就成了无数痴男怨女的故事,我不想让人当猴看,可我也不想难受。”

    张雪公主在这半年里依旧没有丝毫成长,天真可爱的就是个公主,说着鱼和熊掌要兼得的话,又不肯付出任何一丝代价。她自己也觉得过分,可只因听众是秦望舒,所以她可以任意撒野和放肆。

    秦望舒听了没恼,她点了点头,把下溜得身子往上挪了挪。“你觉得他像我?”

    “有一点。”张雪的危机感很强,墙头草的本能在这一刻发挥得淋漓尽致。“但他远不及你万分之一,是我强求。”

    她听见对方轻笑一声,在夜里冷清的声色莫名有些诱人。“你喜欢他?”

    她大脑瞬间拉响警报,但仍是点了点头,只不过挣扎道:“我养条狗半年也会喜欢。”

    “唔。”对方应了一声,然后支起半个身子,金丝边眼镜折射了一半的光线,她看不清。剩下的那只眼镜,深沉如夜幕,一点灯光如闪烁的星子,或许是因为正喝着东西的原因,她唇色相比平时红艳了不少,修长的脖子因为吞咽动了一下,白得像是块玉。“你有没有想过一种可能,你不喜欢他,喜欢的其实是我?”

    张雪瞪大了眼,忍不住后仰道:“我、我喜欢你?”

    “对。”秦望舒点了点头,她架着的腿晃了晃,脚上的拖鞋摇摇欲坠,露出窄窄的脚踝。骨骼明显,像是要捅破皮肤,青紫的血管布在上面,有种诡异的美感。“人的情感是可以像光一样转移和投射的,你不想我离开,但我离开了,所以你思念我。然后你找到了和我一个有一丁点像的人,你因为这点相似对他放纵,我看了你所有写的信,他的存在代替了我,你的情感就有了宣泄的突破口,所以在你面临决定性选择时——比如求婚,比如得知真相,你会下意识拒绝,这也是人潜意识的投射。”

    “你喜欢我,你潜意识里深知秦城是个替代品,但他不及我万分之一,所以你接受的时候又会本能地抗拒。”她搅了搅咖啡,热气升腾化为白雾,她吹了吹,略苦的醇香扑面而来,莫名醉人。“你不是喜欢他,你只是暂时收不回感情。就像是搬家,总是要来回几次才能干净。”

    她笑了一下,灯下看美人本就越看越美,而这半年她不知经历了什么,越发有《圣经》中诱人犯罪的恶魔模样。“和他断了,你喜欢的人是我不对吗?”

    张雪咽了咽口水,有些混沌的大脑根本理不清被偷换的概念,只能下意识的点头。

    她乖巧的模样博得了对方的喜爱,于是伸出一只手摸了摸她的脑袋。“明天下班约他出来,说清楚?”

    她继续点头,然后又突然清醒的摇了摇头。她的喜好其实一直都很明显,秦望舒出现的太过突然,在她一切都还未准备好时,以一种惊艳的姿态闯进,于是对方的种种都成了一种参考指标。她喜欢学识渊博的、喜欢会做文章的、喜欢有耐心的、喜欢待人有礼又不太热情的、喜欢读书看报都戴着金丝眼镜的、喜欢清瘦却有力的,这一切的喜欢都逐渐化成了一个人——秦望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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