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一出,那声音再度沉默。金伊瑾知道自己又说错了话,但她却分外愉悦,若不是场合不对,她怕是要笑出声。人就是这样,哪怕是圣人,七情六欲照样不少,会羡慕乃至嫉妒一切自己没有的,当然圣人比她会大度许多。
金城的面容再次清晰,他到死前也没有怪自己,可同样没有一句遗言是给她的,都是给了秦望舒。两家人的纠葛她很清楚,早在秦望舒提出合作时,就把一切摊牌,说是为了避免矛盾。她们两个根本不可能有矛盾而言,一个金家大小姐,一个教堂最宠爱的修女,于情于理,她都不会恶交。
所以秦望舒只是在避免她中途反水。反水这词一出,她又想到起了对方临走前说的铁匠有二心,她心思灵活,瞬间便想通了,大抵是被背叛了。可能也算不上,毕竟他们只是各取所需,背叛一词只应该用在张雪这样的关系上。
她发现绕了一圈,最后又兜回了张雪。她不悦的挑起眉,高跟鞋带来的脚痛也越发明显,其实她不喜欢穿高跟鞋,也很少穿,这次出门只不过是为了扮演好众人心目中的“金家大小姐”这个形象而已,若她要说,倒不如赤脚舒服些。
有些东西不想则已,一想便一发不可收拾。她与秦望舒有交易,所以她故意闹着来秦家村,想着是将计就计,蔡明是她的诚意,金城是她的目的,那张雪呢?突然多出来的张雪又是什么?
她又想起那些传闻,在不同的看法下多了新的理解。她这会儿倒是觉得张雪比她这位名副其实的大小姐更像大小姐,至少她没法那么天真,也不可能绝对的信赖一个对自己心怀不轨的人,不管是出于好意还是什么,做过的事情怎么可能当做没发生,既往不咎这种话除了利益互换下的哑巴吃黄连认了,也只有傻子才会信。
而门内的那个,可不就是保护的和个傻子一样吗?
她冷笑一声,又蠢蠢欲动道:“你怎么会想着来秦家村?”
那声音大概也没想到她会这样厚脸皮,所以不掩惊讶道:“我作为记者,想要报道大新闻有错吗?”
她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与外界传闻不同,金大小姐其实一点儿也不淑女。“秦望舒叫你来的?”
那声音陷入了安静,她知道自己猜对了。她心情开始回升,伪善道:“她应该也是想要帮你,毕竟她对你这样好。”
她这句话不知道触动了对方哪根神经,那声音慢吞吞道:“是吧,我也觉得望舒对我好。”
她气极反笑,一时间不知道该说张雪傻得可爱,还是秦望舒有本事给对方灌了迷魂汤。她戳穿道:“她要真对你好,她就不会让你来秦家村,哪怕是绑都给你绑在家里了。”
她觉得不够,又道:“也就是你这样的傻子,才会把她当好人。”
大抵是说得太过伤人,那声音又不说话了。她快活的舒了一口气,她和秦望舒是亲姐妹,两人的骨子里都有金城一半的血液,无论她们怎么否认,她们都恶劣地一脉相承。
她低低笑了出声,她是金家大小姐,理应风光无限,前途光明,但金城的死像是一根刺扎在了她喉头,咽不下去,时时刻刻都在提醒着她,她这个有着光明未来的人竟然做出了弑父之举,这是她一辈子抹不去的污点,而比这更可怕的是,她竟然毫无愧疚之意。
匕首刺进肉里那一刻,握在刀柄上的她清楚地感觉到了金属割裂神经和肌肉的利索——是那样的痛快。其实在她被秦望舒假意要挟时,她们就打了一个赌。
秦望舒说金城想要杀她,她不信,但心里却信了。
她知道金城所做的一切,为真正掌权金家,和叶大帅合谋毒杀了她爷爷。药量在日积月累的控制下,看上去只像是生病,长久体弱体虚,外加年纪大了,哪天病死也是再正常不过了,所以她和母亲都没有起疑心。而紧接着母亲又开始生病,所有大夫都说是心病,因为爷爷的去世,她起先信以为真,但却从蛛丝马迹中察觉到不对劲。
心病这种东西在西医中并不存在,但大脑对人体的影响无可否认,所以她母亲身体不适也是应该的,可绝不该身体出问题。她不信任城中的所有大夫,所以秘密找了西医,西医中又以教堂的最出名,这就是她与秦望舒真正的相识。而外界传闻的一见如故,惺惺相惜都不过时为了掩人耳目在报社做的戏罢了。
磁铁会同类相斥,但人不同。人和人的缘分很奇妙,会有一见钟情,也会见之生厌,她和秦望舒算是同类相吸。不过是视线相交,她就知道了对方是和她一样的人,也等候了她多时。
正如她的猜想,从头到尾都是秦望舒的安排。若不是对方刻意安排,在被金城打点后,她根本不可能见到任何西医,也不可能这一切如此顺利。《圣经》中有描绘恶魔引诱人犯错,秦望舒算是恶魔吗?应该不算的,因为她们身上都有一样的血,但她仍是无法否认,她是真与恶魔做了交易。
她不知道秦望舒为了这一刻做了多久的安排,但她知道对方的为人。尽管秦望舒卑劣、冷血、满嘴谎话,但作为真要合作的盟友却也是再靠谱不过,所以她相信,金城是真想要杀她,至少在对方说出口的那一刻,是真的。
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所以她决定先下手为强。但她忽略了一点,人是有感情的。她没有想到这一点,但秦望舒不可能没想到,所以在金城有机会杀死她时,反而是选择了放弃,那一刻的茫然与快活同时升起,涨满了她整个心房,膨胀得她到最后竟然毫无感觉,只剩下麻木。
她杀人了,杀得人是她父亲。她有一个同伙,是她同父异母的姐姐。
她想到这些时,竟然松了一口气,法不责众,所以她没犯罪。
但秦望舒拿相机拍照却是她没有料到的,证据撕裂了她自欺欺人的幻想,她开始恼怒,但很快又冷静下来。她们是同谋,没有什么比一根草上的蚂蚱更可靠的了,与恶魔做交易的人往往都不会有好下场,因为没有人会在意食物的感受,但恶魔与恶魔做交易可以,画皮做人不如鬼,不过是亏或赚罢了。
她重重的吐了一口气,秦望舒是恶魔,她也是,而张雪说到底不过是误入的绵羊,不是被扒皮吃得干净,连骨头都不用吐,便是更惨。她想着又升起了一点同情,她感叹自己可真是个好人,决定对张雪好上一丁点,就一丁点。
“我知道,你说的我都知道。”声音又从门后传了出来,或许是想通了也可能是在暗处伤口舔舐好了,所以思维格外清晰。“但那又怎么样?我和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她没有义务对我好,如果只是简单地利用,不会威胁我的生命或者是导致我受重一些的伤,我都可以接受。”
“命运的馈赠早在暗处标好了价格,我接受了,那就要付出代价。”那声音有些轻快,她辨不出来是不是苦中作乐,只能听对方道:“她说她退休了,不当神了,所以她成为了会痛会流泪的人,我是她的同类,她得护着我一辈子,这笔交易很划算。”
“我张雪确实不算是聪明,和你相比哪哪都不如,但那又怎么样?她会护着我,觉得我哪儿都好,和我说话的时候总是会低下头,我不需要会任何东西,她杀人,我递枪就行了。”那声音说着,笑了出来。“我骗你的,她根本不会给我碰枪的机会,因为她会把所有的一切都安排好,我只需要做张雪公主就够了。”
“我很清醒。我做了一笔买卖,上辈子、这辈子、下辈子、甚至在不知道哪辈子的以后,都不会有比这更划算的存在了,我是不聪明,但金小姐,赢的人是我。”
“你故意的?”
那声音不掩笑意道:“对,我故意的,没道理你耍我,我不能回击。”
金伊瑾的手捏了又松,松了又捏,最后低下头把门堵得更严实了。她嘲讽道:“那就等着对你最好的秦望舒来给你开门吧!”
张雪愕然,疯狂拍着门板叫唤道,可惜都无人应答。最后她恨恨地跺了几下脚,揉着拍得通红的手掌,气鼓鼓地躺回床上打腹稿——如何不着痕迹又有效的告状。
秦望舒回来时身后多了一个小尾巴——秦苏。她提着张雪的行李,还未进屋就闻到了一股味道,她不算熟悉也不算陌生,尸体烧焦的臭味,她让秦苏在前厅乖乖等她,自己去了后院。
金伊瑾搬了根条凳大大咧咧地坐在那儿,面上有些不悦,她想到那被堵得严严实实的房门,觉得有些好笑道:“吵架了?你和她斗嘴什么,白生气。”
金伊瑾一听,重重哼了一声,脾气大到只要耳朵没聋都知道她的不满。秦望舒笑了下,一屁股坐在了条凳的另一边,觉得位置不够还把金伊瑾往外出挤了挤,看着对方瞪大的眼睛,笑着把她梳理整齐的头发弄乱道:“你进去吧,这里我来。”
她嫌弃道:“都要结束了,马后炮。”
她不给面子,秦望舒也不恼,好脾气道:“回去后,我要了结一下教堂的事情,叶大帅那里也是,金家可能会失去一个依仗。”
谈到了正事,金伊瑾也不在闹性子,她琢磨了一下秦望舒的话,试探道:“但会多另一个更大的依仗。”
秦望舒没否认,就着话道:“我会离开,教堂里面会留一些人,但人心善变,旧情不可能一直有用。”
这个答案在金伊瑾意料之中,她心下松了口气,面上轻快道:“我只需要平稳度过金家交接就行,没指望仰仗他人鼻息过日子,这种生活没劲。权利这种东西,还是握在自己手上才叫人放心。”
“我可以出面。”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承诺,她面上更是愉悦,一时间眉飞色舞,明明不算是多相似的两张脸,在这一瞬间竟重合了大半。她觉得自己太过喜形于色,轻咳了下,又道:“你打算离开?”
“对。”这事没什么好隐瞒,见她问了,秦望舒所幸全部交代道:“我这辈子算是望到头了,但秦苏以后的日子还长,换个地方生活,也算是给我母亲一个交代。”
金伊瑾听了努了努嘴,言语不屑道:“那个小野种?”
秦望舒轻笑,指正她道:“是小畜生。”
她听出对方话中的纵容,拉下脸色道:“什么时候走?”
“等他醒了吧,无辜被我打了一枪,总要有个交代。”她眯了眯眼睛,春色满园,纵使环境再糟糕,但只要有阳光的地方便不缺少生机。
她轻哼了一声,整个人是提不起劲的懒洋洋,她打了一个哈气,眼角掉下一滴泪。“他不想要你这种交代。”
“我知道,但他没得选。”
“或许。”她吹瞎了眼,过了会儿又抬起。面前的尸体已经烧得差不多,浓浓的黑烟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见,但秦家村无一人敢观望。“感情这种东西,像是野草,割不完你烧不尽,长风一吹又连了天。你不能为了避免结束,就拒绝一切开始,他或许不够好,但总还不算太糟糕,你可以生个娃娃来玩,日后也好过寂寞有个伴。”
秦望舒应了一声,拂面的春风带着盎然的生机和难闻的气味,她屏息道:“我没想过生孩子,自己活着就够累了,顾不上其他人。人的理想就像是玫瑰的花瓣,但每一根刺都昭示着现实,你去拥抱它,就鲜血淋漓。”
她又笑了一下道:“世界上有很多不被接受的种子,它们被风带走后都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生根发芽,开成了花。没人规定一朵花就必须要是玫瑰或是什么样,理想和前程我都想要,但事与愿违,所以我决定让上天安排。”
她伸出手,重重拍在了金伊瑾肩膀上,道:“我一直觉得人出生在这个世界上,不是为了结婚生子,也不是为了繁衍后代,而是看看这个世界,花怎么开,水怎么流,太阳如何升起,夕阳又如何落下。我是拒绝了一切开始,但花随处可见,我见过了花开,便不会在意花落谁家。”
“夜晚的星空何其灿烂,一颗星的陨落不会改变任何,同样一朵花凋零了,春天也不会荒芜,所以金家在不在都不该影响你。人的一生除去天灾人祸和生病,太短了,就像是午后到黄昏的距离,言尽茶凉,月上柳梢。神父还在的时候,我畅想过一种生活,就在教堂,与他共享无尽的黄昏,听着绵绵不绝的钟声,有点闲,有点懒的把夕阳掰得细细碎碎,然后炊烟袅袅,暮色四合,在半个梦里看满天繁星。”
她说着神色间就带上了一抹怀念,不多不少,就一抹。然后很快又隐匿在眼中,她给自己编织过一个梦,又亲手打破。“我总说路是自己选的,如果不满现在的生活,就应该反省当初所有的选择,但很多时候确实没得选。弄权者决定小人物的命运,就像是赶着鸭子上架。没有人会自愿走进油锅,但我既然要考虑是否成功,就应该掐掉一切不切实际的幻想,慌张忙乱马马虎虎,可不妨碍我小日子过得还不错,你的路很宽广,前程和理想兼具,不应该走窄。”
“南墙其实不算什么,撞一下也没多疼,但你投入的精力和时间都会在未来某个时刻,让你感到后悔。”她摊开手掌,掌心很白,青紫色的血管埋在薄薄的皮下,衬着并不算深的掌纹,像是一幅抽象画。“后悔是一种很无力的情绪,我品尝过,所以我不希望你重蹈覆辙。”
金伊瑾知道她说得都是对的,但就如她所说那般,路都是自己走出来的,她只走过自己的路,又怎么知道她金伊瑾的路。所以她岔开话题道:“是我在安慰你,不是你在劝说我。”
“我知道。”
她掌纹相比大多数人都要干净,很深的几条主线,从食指缝中又衍生出一条直直的划破整个手掌,蔓延到手腕才堪堪断了。她听过老一辈的人说,这种纹是大富大贵的命,她如今倒也算得上,可真要计较起来不过才是二十出头的年纪,谈命还有往后未知的几十个春秋。
“我不是劝说你,只是讲给一个小傻子听的。”她收回手掌,在对方微愣的神色中,对着敞开的大门道:“张雪,出来。”
金伊瑾下意识看了一眼尸体,面目全非。她微不可见的松了一口气,就见张雪磨磨蹭蹭、不情不愿地挪了出来。
张雪已经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尺寸意外的合身,就像是特意为她准备的。她神色难辨地看了秦望舒一眼,对方落在阳光下,白皙的皮肤折射出淡淡的光晕,整个人像是要融化在其中,往日里漆黑的瞳孔在此时看上去浅了许多,呈现出一种有些剔透的棕色。
大抵是浅色膨胀原理,那些平直的线条都在此刻柔和了,恍惚间,她生出一种荒谬的念头,面前这个人其实很温柔。像是市井的吵闹,掩盖得太深,就无人注意,但弄堂的浪漫却总是在拐角不经意冒出。
她定了定神,目光直视并坐得两人,没有给周围一个眼神。她不是真的傻,所以有些事情一开始或许想不明白,但只要给她一些时间,她总能反应过来。
“你骂我傻子。”她站在秦望舒跟前,背对着两具焦尸。
秦望舒抬起头,仰视着她。或许是阳光太过灿烂,她不由得眯起眼道:“你不是吗?”
张雪歪了下脑袋,就弯下了腰。两人目光齐平,秦望舒坐着,她手撑着腿,身体弓成了数学中最稳定的三角形。“我不是。”
她笑了一下,看着有些温柔,话也很温柔道:“那就不是吧。”
张雪觉得有些气,认为自己被敷衍了。她伸出手掐住秦望舒的脸道:“我真不傻。”
她其实很瘦,平日里衣服穿得多,大多宽松看上去好些,可往那一杵仍是让人联想到竹竿。张雪见过她夏日里穿得少的模样,通身似乎只剩下贴在骨头上的一层皮,就连长了茧子的手指,在用力时,骨头似乎都要破皮而出,可唯独肚子上的软肉多了些,但这样的印象也只是停留在三年前了。
如今,张雪仍觉得她依旧瘦,却有力了不少。她知道秦望舒喜欢用笔杆粗一些的钢笔写字,总觉得这样手上的力才有处泄,可她偏生就喜欢对方用细钢笔。她在家中还有一份未送出的礼物,是一支沉甸甸的细钢笔,笔杆尾端雕刻了一朵精致的玫瑰花,很漂亮,她存钱了大半年才买下来,但在她单方面宣布绝交后,就一直保存至今。
对笔这种东西,她其实没有研究,就像是读书,她都是不爱的。她只是觉得秦望舒太瘦了,粗笔杆有时候都抵得上对方半个手腕,她看得心慌,生怕什么时候不小心折了,所以她觉得要换一换。
对方没回她,她也不再坚持。只是凑近了后,那剔透的浅棕色眼珠子又变回了往日的漆黑,乌沉沉的,仿佛连影子都罩不住,她有些失落,刚才的一切果真是错觉。
下一秒,一只手勾住了她的碎发,一一别在耳后。
她还掐着对方的脸,说话时肌肉的颤动尤为明显,本就只剩下一点地皮动起来后像是薄了一半,她心惊,下意识松了手。
“我的错,我道歉——对不起。”
她睁着眼,又觉得之前的自己太过武断。温柔这种主观的东西其实很难定义,但说到底不过是芳春柳摇染花香,槐序婵鸣入深巷。
她安静了一秒,有些别扭道:“那原谅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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