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俗话说得好,君子远庖厨,但是鉴于何秋一向在这方面有着独特的创新。金忠所好奇的也是何秋,怎么炮制平平无奇的鸡肉。
这几年的鸡鸭等家禽都是随便放养,让它们在田间吃点虫子,用来生蛋的。
是种相当平民的食物。
别说是燕王朱棣了,就是金忠也极少吃鸡肉。
何秋越是不让金忠监狱观摩他泡制鸡肉的过程。金忠却也是更加的好奇,于是并没有走远,直接就在院子里边。
在何秋进入房间后,许久也没传来什么动静。
金忠有些疑惑的看了看厨房的烟囱,烧菜做饭,无非煎炒蒸炸,怎么烟囱都不冒烟的?难道鸡肉还可以生吃吗?
金忠却不知道,何秋此时正在对鸡肉进行腌制的过程。肯打鸡,鸡肉味道鲜美最主要就是腌制入味。
腌制完之后还需要用面粉包裹之后才能下油锅。这也是为了让鸡肉保持鲜嫩,外面那层面粉把鸡肉的汁水全都锁住了。
在进行了长达一刻钟的腌制之后,终于何秋开始把腌制好的鸡肉蘸上了面粉下锅开始油炸了。
金忠在院子里,只听到嗞啦声传来,作为一个平素对美食还是有些心得的人来讲,金忠知道,这是下锅炸的动静。
不一会,一阵香味随着风飘了过来,金忠抽抽鼻子,不由一愣,这味道也太香了吧!口水忍不住就流了下来,倒也不是金忠太没有出息。
实在是平素就好这一口。
毕竟词圣苏东坡也是一名吃货,所以当一名吃货金忠并不觉得羞耻。
不过好在肯打鸡的炮制过程还是相当简单的,何秋并没让金钟等的太久。肯打鸡,基本上都是现炸现吃放久了味道就不好了。
所以何秋把炸鸡腿,鸡块,鸡米花,这几种肯打鸡主要产品一样炸了一点,就用盘子端了出来。
“金大人,来试试手艺吧。”
金忠这一边早就跃跃欲试,听到何秋这么说,当然不让的,就走过来接过了何秋手中的盘子。
他首先一看自己手中盘子的那些食物,心中就不由赞叹了一个好字!
只见盘中之鸡,颜色黄橙橙的,相当的鲜艳,这也是因为何秋用的是上好的芝麻油。同时味道也是香味扑鼻。
香味方面要比起后世的肯德基更胜一筹,这也主要是原料更好的原因。
只是没有盖子就让金忠一开始还有点不太习惯,但是闻到那股香味,已经让他食指大动,哪里还顾得了那么多,于是拿起一块鸡块就咬了一口。
外面的面粉被河丘炸的非常的酥脆,而里边的肌肉却相当的鲜嫩,汁水完好的被锁在了肉里。加上这本来就是田间的自走鸡,味道比起后世那些批量生产的鸡味道就强了很多。
金忠差点把自己舌头给咬下来了。
“好吃!”
金忠风卷残云就把两块鸡块给吃光了,最后还意犹未尽的手指上的残渣,放进嘴里吮了个干净。
“何先生,这个是什么名堂?”
何秋看了金忠的反应,心里也是非常的高兴。肯打鸡,既然可以征服金忠的胃,那么顺天府,其他的人应该不在话下了,于是道:“这叫燕王原味吮指鸡块。”
“燕王原味吮指鸡块?”金忠想起自己确实吃完之后还有吮吸手指的举动,不由挑起了大拇指,对何秋赞道:“贴切!相当的贴切。”
这时候燕王朱棣也来到了何秋的地盘,回来这几天他正在准备上京的事务,无暇分身,但在路过河丘的小院的时候,忽然闻到一股令人难以抗拒的香味,不由欣喜了,过来看看何秋在搞什么名堂的念头。
刚好朱棣听到,何秋在说那些鸡块的名称,于是笑道:“先生假借孤的名义,要是孤不吮指的话,嘿嘿!”
“如果燕王殿下不吮指,我就让你嘿嘿嘿!”何秋转身就进了厨房再炮制一份,要知道其他的鸡肉已经都腌好了,只要下锅油炸就行,速度相当的快。
而这时候燕王朱棣就和金忠一起分享了鸡腿和鸡米花,吃的已经是赞不绝口了。
等到何秋再次把原味吮指鸡块弄出来,两个人也不谦让各抢了一块就大嚼了起来。
“好!这个好!孤以为已经尝遍了世间的无数美味,却不想天外有天!不意还有此等美味!真是此物,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尝?”
何秋笑道:“既然燕王殿下这么赏脸,那就请赐一副墨宝作为肯打鸡的招牌吧。”
“那是自然,本就是应有之意!”
燕王朱棣吃了开心之余,也顺利的答应了何秋的要求,取来了文房四宝,挥毫写下人间至味肯打鸡。
事不宜迟,心动不如行动,在金忠的帮忙之下,很快肯打鸡第一家门店营业了。
无数的百姓从肯打基的门口路过,不知道这家店到底是干什么的,只闻到一阵阵的香味,不时的传来随风飘荡勾的人,肚子里的馋虫都快爬出来了。
何秋也是让人在炸鸡的同时,用风扇把气味通过排气窗,扇到街上去,这种营销方式,大明时代的百姓何曾见过?
但是由于店面装修的相当的奢华,一个个店小二也是一反常态,没有使用技巧灵活的小伙子还是使用了很多温柔漂亮的大姑娘。
看着就不便宜,没人敢进。
俗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
孔子又曾经曰过,食色性也,人之大欲存焉。
吃这种事情是深深的刻在人的dna里的,再怎么看着店面高大上,再怎么看着一边的店小二,那些温柔漂亮大姑娘神圣不可侵犯,对吃的原始本能还是战胜了他们的畏惧心理。
终于一个来自乡下的豪横土财主踏进了店内,一屁股坐下,大大咧咧的叫道:
“小二,给我来两斤牛肉,一瓶老白干!”
这时候温柔漂亮的大姑娘,服务员和蔼可亲的来到了他的身边,微笑道:“对不起这位客人,我们这里点餐需要到服务台去。那里有菜单,您刚刚说的这些我们菜单上没有。”
这几年的鸡鸭等家禽都是随便放养,让它们在田间吃点虫子,用来生蛋的。
是种相当平民的食物。
别说是燕王朱棣了,就是金忠也极少吃鸡肉。
何秋越是不让金忠监狱观摩他泡制鸡肉的过程。金忠却也是更加的好奇,于是并没有走远,直接就在院子里边。
在何秋进入房间后,许久也没传来什么动静。
金忠有些疑惑的看了看厨房的烟囱,烧菜做饭,无非煎炒蒸炸,怎么烟囱都不冒烟的?难道鸡肉还可以生吃吗?
金忠却不知道,何秋此时正在对鸡肉进行腌制的过程。肯打鸡,鸡肉味道鲜美最主要就是腌制入味。
腌制完之后还需要用面粉包裹之后才能下油锅。这也是为了让鸡肉保持鲜嫩,外面那层面粉把鸡肉的汁水全都锁住了。
在进行了长达一刻钟的腌制之后,终于何秋开始把腌制好的鸡肉蘸上了面粉下锅开始油炸了。
金忠在院子里,只听到嗞啦声传来,作为一个平素对美食还是有些心得的人来讲,金忠知道,这是下锅炸的动静。
不一会,一阵香味随着风飘了过来,金忠抽抽鼻子,不由一愣,这味道也太香了吧!口水忍不住就流了下来,倒也不是金忠太没有出息。
实在是平素就好这一口。
毕竟词圣苏东坡也是一名吃货,所以当一名吃货金忠并不觉得羞耻。
不过好在肯打鸡的炮制过程还是相当简单的,何秋并没让金钟等的太久。肯打鸡,基本上都是现炸现吃放久了味道就不好了。
所以何秋把炸鸡腿,鸡块,鸡米花,这几种肯打鸡主要产品一样炸了一点,就用盘子端了出来。
“金大人,来试试手艺吧。”
金忠这一边早就跃跃欲试,听到何秋这么说,当然不让的,就走过来接过了何秋手中的盘子。
他首先一看自己手中盘子的那些食物,心中就不由赞叹了一个好字!
只见盘中之鸡,颜色黄橙橙的,相当的鲜艳,这也是因为何秋用的是上好的芝麻油。同时味道也是香味扑鼻。
香味方面要比起后世的肯德基更胜一筹,这也主要是原料更好的原因。
只是没有盖子就让金忠一开始还有点不太习惯,但是闻到那股香味,已经让他食指大动,哪里还顾得了那么多,于是拿起一块鸡块就咬了一口。
外面的面粉被河丘炸的非常的酥脆,而里边的肌肉却相当的鲜嫩,汁水完好的被锁在了肉里。加上这本来就是田间的自走鸡,味道比起后世那些批量生产的鸡味道就强了很多。
金忠差点把自己舌头给咬下来了。
“好吃!”
金忠风卷残云就把两块鸡块给吃光了,最后还意犹未尽的手指上的残渣,放进嘴里吮了个干净。
“何先生,这个是什么名堂?”
何秋看了金忠的反应,心里也是非常的高兴。肯打鸡,既然可以征服金忠的胃,那么顺天府,其他的人应该不在话下了,于是道:“这叫燕王原味吮指鸡块。”
“燕王原味吮指鸡块?”金忠想起自己确实吃完之后还有吮吸手指的举动,不由挑起了大拇指,对何秋赞道:“贴切!相当的贴切。”
这时候燕王朱棣也来到了何秋的地盘,回来这几天他正在准备上京的事务,无暇分身,但在路过河丘的小院的时候,忽然闻到一股令人难以抗拒的香味,不由欣喜了,过来看看何秋在搞什么名堂的念头。
刚好朱棣听到,何秋在说那些鸡块的名称,于是笑道:“先生假借孤的名义,要是孤不吮指的话,嘿嘿!”
“如果燕王殿下不吮指,我就让你嘿嘿嘿!”何秋转身就进了厨房再炮制一份,要知道其他的鸡肉已经都腌好了,只要下锅油炸就行,速度相当的快。
而这时候燕王朱棣就和金忠一起分享了鸡腿和鸡米花,吃的已经是赞不绝口了。
等到何秋再次把原味吮指鸡块弄出来,两个人也不谦让各抢了一块就大嚼了起来。
“好!这个好!孤以为已经尝遍了世间的无数美味,却不想天外有天!不意还有此等美味!真是此物,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尝?”
何秋笑道:“既然燕王殿下这么赏脸,那就请赐一副墨宝作为肯打鸡的招牌吧。”
“那是自然,本就是应有之意!”
燕王朱棣吃了开心之余,也顺利的答应了何秋的要求,取来了文房四宝,挥毫写下人间至味肯打鸡。
事不宜迟,心动不如行动,在金忠的帮忙之下,很快肯打鸡第一家门店营业了。
无数的百姓从肯打基的门口路过,不知道这家店到底是干什么的,只闻到一阵阵的香味,不时的传来随风飘荡勾的人,肚子里的馋虫都快爬出来了。
何秋也是让人在炸鸡的同时,用风扇把气味通过排气窗,扇到街上去,这种营销方式,大明时代的百姓何曾见过?
但是由于店面装修的相当的奢华,一个个店小二也是一反常态,没有使用技巧灵活的小伙子还是使用了很多温柔漂亮的大姑娘。
看着就不便宜,没人敢进。
俗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
孔子又曾经曰过,食色性也,人之大欲存焉。
吃这种事情是深深的刻在人的dna里的,再怎么看着店面高大上,再怎么看着一边的店小二,那些温柔漂亮大姑娘神圣不可侵犯,对吃的原始本能还是战胜了他们的畏惧心理。
终于一个来自乡下的豪横土财主踏进了店内,一屁股坐下,大大咧咧的叫道:
“小二,给我来两斤牛肉,一瓶老白干!”
这时候温柔漂亮的大姑娘,服务员和蔼可亲的来到了他的身边,微笑道:“对不起这位客人,我们这里点餐需要到服务台去。那里有菜单,您刚刚说的这些我们菜单上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