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华至极的大宅门口,一个披头散发,精心描摹过的妆容花得人不人鬼不鬼,被人拖了一路,因挣扎而衣衫凌乱的女人被健壮的保镖一脚踹了出去。
那女人趴在地上,好半天没缓过来,就听见咣的一声,庄园的铁门在她身后被无情地关上。
庄园外是崎岖山路,根本就没有过路的车辆。
整个半山腰都是左氏的私人地盘,从这里下山,徒步要一个多小时的路程。
当初进左氏庄园,有左氏的豪华专车接送,一路无风无雨,畅通无比,如今被左氏扫地出门,想要离开就只能自己踩着足以崴了脚的高跟鞋,盯着冬日的寒风,一路走下去了。
女人抬起头,脸上满是狰狞的恨意,她的指甲抠进柏油地里,花了大价钱精致做过的指甲沾满脏污,她此刻却顾不上在意。浑身冻得僵硬,她瑟瑟发抖,身后的大宅窗户透出温暖的光,可那一份温暖,是属于那个在她眼中低贱无比,名为温潇的卑微女人的,与她白怜毫无关系。
毕竟,这栋大宅的主人将温潇视为至上的珍宝,却刚把她赶出门,说她才是垃圾。
左愈,他竟然做得如此绝。
想了又想,一贯高傲被人追捧的女人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她从上衣外套的口袋里掏出手机,忍住颤抖和哽咽,拨通了通讯录里的星标电话。
“喂,有事吗?”
就在电话的铃声徒劳地响了很久,她咬牙切齿,近乎绝望地以为对方不会接电话时,终于奇迹般的响起了一个慵懒的声音。
那声音懒洋洋的,就像是刚起床。光是听声音,就能猜到声音的主人非富即贵,天天泡在温柔乡中,不然绝对说不出这种贵族腔调。
“叶洵,你儿子把我赶出来了!”
崴了脚的白怜脱下高跟鞋,一手拎着两只鞋,徒步走在冰冷的地面上,气急败坏地说:
“他根本就是一个混球,冷酷无情,活该跟温潇那个下贱的女人过一辈子!我怀疑他是瞎子,看不清女人的脸!不然,他怎么会喜欢那个憔悴的女人,不接受我!”
电话的另一头,叶洵站在五星级酒店的豪华套房里,披上浴袍,迈出浴缸,养尊处优的一双手搭在洗漱台上,轻轻地敲了敲,眼里浮现过一丝沉思。
然后,他嗤笑一声,轻声道:
“左愈那个小崽子,有什么不好引诱的?说来说去,还是你太笨。而且,那个叫温潇的女人,她虽然姿容憔悴,倒也别有一番风味。左氏的男人,眼光肯定是差不了的。”
白怜气得差点把红唇都咬出了血,可和她通话的男人却不住嘴,反而接着说诛心的话:
“白怜,有一点我必须提醒你,你长得还算可以,但如果你表现得太肤浅,那你长得再好看都没用。更何况,长成你这样的货色,以左氏的财力,要多少就能有多少,所以,你对左愈来说,还真没什么稀罕的。”
末了,男人还补了一枪,做个总结:
“不是他左愈眼瞎,是你脑/残,太过高估自己。”
白怜被气得不行,她这一生都没在男人这里受到过如此的奇耻大辱,而这对父子却让她明白了,什么叫毒舌。白怜想直接挂断电话,可眼下的情景,却又容不得她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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