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擂?”
陈浩南刚刚想过林默生会提不少要求,唯独没有想过他会摆下生死擂来解决这件事。
“呵呵。”林默生轻笑一声,“擂台上,既分胜负,自然也分生死。”
陈浩南认真地看了一眼林默生,“这句话我会带回洪兴的。”
林默生走后不久,山鸡吊儿郎当地走了进来,看着沉思的陈浩南问道,“那个小警察找你什么事?”
“他想要摆生死擂,解决靓坤的事情。”
“什么?”山鸡掏了掏耳朵,不敢相信地问道。
他也很能打,但如果换成他是林默生,绝对不会摆什么劳什子的生死擂。
这种擂台可不是打一场就完事的。
你要结束这件事,就需要打无数场,打得所有人不敢上擂!
人总归是有极限,会受伤,会疲惫,会虚弱。
一场两场还好。
短时间大量的生死斗。
除了疯子,他实在是想不出谁会提这种找死的条件。
“他想找死,自己回家找根麻绳不是更容易吗?”
山鸡嘟囔地说了一句。
陈浩南微微摇头,“摆生死擂其实也是一种方法,如果他真的打出名气,哪个社团看上了他,让他做扎职红棍,那么自然就会有人挺他。”
“前提是他得活着。”山鸡一脸看好戏的样子,“你觉得他能活几天?”
陈浩南想了半晌,“我不知道,不过他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谁?”
“‘太子’。”
······
和陈浩南谈好了条件,林默生心情愉悦地赶回警局。
“抢劫啊!”
人群之中突然传出女声的惊叫。
抢劫?
不对,是善功!
林默生超强的感知立刻让他注意到三十米外,一名黑衣男抢了一个女生的包,然后夺命往小巷跑。
“警察,让开!”
林默生低喝一声,表明身份,驱散前方人群,整个人如同利箭般向前追去。
两人一前一后,原本相距几十米,不过林默生现在的敏捷属性为9点,算是普通人的极限,再加上练习泰拳的发力技巧。
他脚尖虚点地面,整个人如同飞奔的猎豹,近乎半悬于空,不受重力阻碍。
不过八秒,林默生就追上了黑衣男,一个飞踢,收了七八分力,将对方踢趴下。
黑衣男哎呦一声,明白遇到狠人了,立马举起手,“阿sir,我是良民!”
林默生一边取出手铐将黑衣男拷上,一边查看善功。
从‘1339’涨到了‘1349’。
10点善功,虽然是蚊子腿,但也是肉。
林默生遗憾地看了黑衣男一眼,这种当街抢包的,说句实在话,就算是要做坏事,也没那智商,罪孽红光当然和靓坤比不了。
他忍不住嘟囔一句,“你怎么不能再坏一点呢?”
黑衣男感受到林默生奇怪的目光,忍不住后背发寒,他感觉自己如果再坏一点,刚刚那一脚恐怕就不会那么简单了。
这个时候被抢的女生急匆匆地跑过来。
林默生忍不住眼前一亮,这个时代港都不缺美女,而且都是纯天然的。
但眼前这位仍然可以达到9分左右。
她五官并不太出众,只不过搭配和谐,皮肤白皙透红。
但最让人惊喜地是她一双眸子,仿佛有光,只不过眉间有郁结之气,让整体的形象失分不少。
而在林默生眼中,这女生确实在发光。
不同于靓坤和黑衣男的罪孽红光,她散发出柔和的白光。
按照自己【警局新人】的称号判断,这位美女如果不是做了大善事,那么平时就一定心地善良,与人为善。
想到这里,林默生的目光柔和了不少。
将地上的包递给她,“这位小姐,麻烦你到警局录一下口供。”
叶孤红接过包,连连感谢林默生,本来以她的运气,今天被抢的包丢失已经是必然了。
没想到自己居然真的遇到奇迹,刚刚这位警官飞奔如豹的样子,真帅!
“小姐,有问题吗?”
林默生见叶孤红不答话,再问了一遍。
叶孤红从花痴中惊醒过来,“阿sir,我可能不能去警局了。”
“为什么?”
“我今天有个很重要的面试。”
叶孤红看了看手上的表,“遭了,面试要迟到了!”
林默生虽然奇怪这个点去面试,不过他知道这是普通人的难处。
点头说道,“那你先去面试,面试结束之后记得来湾仔警署做笔录,到时候你给前台报林默生就行了。”
叶孤红急忙点头,然后提着自己的包慌慌张张跑了出去。
林默生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不过当他带着黑衣男走了三条街,往警局而去的时候。
突然道路中间再次传来熟悉的尖叫。
“抢劫啊!”
今天自己中奖了?
虽然善功少,但一次就至少相当于自己几天的苦修,还是相当的划算!
半分钟后,林默生再次制服了劫匪,看到走来的叶孤红,神色古怪,“小姐,你不是想要追我吧,所以雇人陪你扮家家?”
他脑补出了一个富家女贪恋自己美色,于是来了一招反向英雄救美的故事。
其实以你的姿色,我从了你也不是不行的。
叶孤红脸颊泛起红晕,小声地说道,“哪有,我只是有些倒霉罢了。”
“只是倒霉?”
说到自己的霉运,原本还有些扭捏的叶孤红理直气壮地说道,“对,只是倒霉。”
林默生看了看手表,说道,“现在十二点了,你去面试估计也到了别人的饭点,不如先陪我回警局做口供。”
“十二点了?!”
叶孤红惊叫一声,看了看自己的手表,“不是才十点吗?”
林默生扫了一眼天空的大日,又看了看叶孤红的手表,“小姐,你的手表估计是坏了。”
“啊,那我的面试不是已经完蛋了?”
叶孤红哀嚎一声。
林默生突然对一个人倒霉有了新的理解。
他犹豫一下,措辞道,“小姐,你是不是倒霉到经常碰到抢劫?”
他再次认真地看向叶孤红,【敏锐】感知下,突然他有些汗毛竖起。
叶孤红生无可恋地板着手指计算到,“我上个月遇到了六次抢劫,三次偷窃,一次当街行凶,两次黑帮火拼。”
“上上个月遇到了七次抢劫,不过偷窃少了一次,黑帮火拼也少了一次,算是运气好。”
“这个月已经要到月底了,才遇到两次抢劫,不过我已经感觉有些不详了。”
叶孤红越计算,林默生眼睛就越亮!
天底下竟然有这么倒霉的人?
但对自己来说,这简直就是大号的经验宝宝啊!
陈浩南刚刚想过林默生会提不少要求,唯独没有想过他会摆下生死擂来解决这件事。
“呵呵。”林默生轻笑一声,“擂台上,既分胜负,自然也分生死。”
陈浩南认真地看了一眼林默生,“这句话我会带回洪兴的。”
林默生走后不久,山鸡吊儿郎当地走了进来,看着沉思的陈浩南问道,“那个小警察找你什么事?”
“他想要摆生死擂,解决靓坤的事情。”
“什么?”山鸡掏了掏耳朵,不敢相信地问道。
他也很能打,但如果换成他是林默生,绝对不会摆什么劳什子的生死擂。
这种擂台可不是打一场就完事的。
你要结束这件事,就需要打无数场,打得所有人不敢上擂!
人总归是有极限,会受伤,会疲惫,会虚弱。
一场两场还好。
短时间大量的生死斗。
除了疯子,他实在是想不出谁会提这种找死的条件。
“他想找死,自己回家找根麻绳不是更容易吗?”
山鸡嘟囔地说了一句。
陈浩南微微摇头,“摆生死擂其实也是一种方法,如果他真的打出名气,哪个社团看上了他,让他做扎职红棍,那么自然就会有人挺他。”
“前提是他得活着。”山鸡一脸看好戏的样子,“你觉得他能活几天?”
陈浩南想了半晌,“我不知道,不过他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谁?”
“‘太子’。”
······
和陈浩南谈好了条件,林默生心情愉悦地赶回警局。
“抢劫啊!”
人群之中突然传出女声的惊叫。
抢劫?
不对,是善功!
林默生超强的感知立刻让他注意到三十米外,一名黑衣男抢了一个女生的包,然后夺命往小巷跑。
“警察,让开!”
林默生低喝一声,表明身份,驱散前方人群,整个人如同利箭般向前追去。
两人一前一后,原本相距几十米,不过林默生现在的敏捷属性为9点,算是普通人的极限,再加上练习泰拳的发力技巧。
他脚尖虚点地面,整个人如同飞奔的猎豹,近乎半悬于空,不受重力阻碍。
不过八秒,林默生就追上了黑衣男,一个飞踢,收了七八分力,将对方踢趴下。
黑衣男哎呦一声,明白遇到狠人了,立马举起手,“阿sir,我是良民!”
林默生一边取出手铐将黑衣男拷上,一边查看善功。
从‘1339’涨到了‘1349’。
10点善功,虽然是蚊子腿,但也是肉。
林默生遗憾地看了黑衣男一眼,这种当街抢包的,说句实在话,就算是要做坏事,也没那智商,罪孽红光当然和靓坤比不了。
他忍不住嘟囔一句,“你怎么不能再坏一点呢?”
黑衣男感受到林默生奇怪的目光,忍不住后背发寒,他感觉自己如果再坏一点,刚刚那一脚恐怕就不会那么简单了。
这个时候被抢的女生急匆匆地跑过来。
林默生忍不住眼前一亮,这个时代港都不缺美女,而且都是纯天然的。
但眼前这位仍然可以达到9分左右。
她五官并不太出众,只不过搭配和谐,皮肤白皙透红。
但最让人惊喜地是她一双眸子,仿佛有光,只不过眉间有郁结之气,让整体的形象失分不少。
而在林默生眼中,这女生确实在发光。
不同于靓坤和黑衣男的罪孽红光,她散发出柔和的白光。
按照自己【警局新人】的称号判断,这位美女如果不是做了大善事,那么平时就一定心地善良,与人为善。
想到这里,林默生的目光柔和了不少。
将地上的包递给她,“这位小姐,麻烦你到警局录一下口供。”
叶孤红接过包,连连感谢林默生,本来以她的运气,今天被抢的包丢失已经是必然了。
没想到自己居然真的遇到奇迹,刚刚这位警官飞奔如豹的样子,真帅!
“小姐,有问题吗?”
林默生见叶孤红不答话,再问了一遍。
叶孤红从花痴中惊醒过来,“阿sir,我可能不能去警局了。”
“为什么?”
“我今天有个很重要的面试。”
叶孤红看了看手上的表,“遭了,面试要迟到了!”
林默生虽然奇怪这个点去面试,不过他知道这是普通人的难处。
点头说道,“那你先去面试,面试结束之后记得来湾仔警署做笔录,到时候你给前台报林默生就行了。”
叶孤红急忙点头,然后提着自己的包慌慌张张跑了出去。
林默生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不过当他带着黑衣男走了三条街,往警局而去的时候。
突然道路中间再次传来熟悉的尖叫。
“抢劫啊!”
今天自己中奖了?
虽然善功少,但一次就至少相当于自己几天的苦修,还是相当的划算!
半分钟后,林默生再次制服了劫匪,看到走来的叶孤红,神色古怪,“小姐,你不是想要追我吧,所以雇人陪你扮家家?”
他脑补出了一个富家女贪恋自己美色,于是来了一招反向英雄救美的故事。
其实以你的姿色,我从了你也不是不行的。
叶孤红脸颊泛起红晕,小声地说道,“哪有,我只是有些倒霉罢了。”
“只是倒霉?”
说到自己的霉运,原本还有些扭捏的叶孤红理直气壮地说道,“对,只是倒霉。”
林默生看了看手表,说道,“现在十二点了,你去面试估计也到了别人的饭点,不如先陪我回警局做口供。”
“十二点了?!”
叶孤红惊叫一声,看了看自己的手表,“不是才十点吗?”
林默生扫了一眼天空的大日,又看了看叶孤红的手表,“小姐,你的手表估计是坏了。”
“啊,那我的面试不是已经完蛋了?”
叶孤红哀嚎一声。
林默生突然对一个人倒霉有了新的理解。
他犹豫一下,措辞道,“小姐,你是不是倒霉到经常碰到抢劫?”
他再次认真地看向叶孤红,【敏锐】感知下,突然他有些汗毛竖起。
叶孤红生无可恋地板着手指计算到,“我上个月遇到了六次抢劫,三次偷窃,一次当街行凶,两次黑帮火拼。”
“上上个月遇到了七次抢劫,不过偷窃少了一次,黑帮火拼也少了一次,算是运气好。”
“这个月已经要到月底了,才遇到两次抢劫,不过我已经感觉有些不详了。”
叶孤红越计算,林默生眼睛就越亮!
天底下竟然有这么倒霉的人?
但对自己来说,这简直就是大号的经验宝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