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不比北方边境,还不算严寒。

    在回来的路上,林毅给英子买了一身青果颔上衣,还一件修身的长裤。

    现在英子洗过澡后,把刚买的新衣服穿上,整个人的气质都上升了一大截。

    精致的脸蛋,修长的双腿,乌黑的短发,以及那纤细的小蛮腰!

    别看她平时大大咧咧的,如今换上了根本没有穿过的衣服,觉得浑身不自在,扭扭捏捏,反倒是像一个足不出户的大小姐似得。

    那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纯真、无邪,又可爱。

    啧啧。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英子这也算是小极品了。

    不输于林毅以前见过的小明星!

    关键是,穿着衣服的时候,和没穿衣服的时候,看着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犹抱琵琶半遮面这种,好像更加吸引人。

    “呦,这身衣服穿着不错呀。看起来漂亮多了!”林毅微微一笑说道。

    “啊。真的么?穿上这身衣服,总感觉那里怪怪的。”英子有些不自信,扭了扭小蛮腰说道。

    她来到首都后,看到大街上很多各色各样的女人,其中不乏打扮精致,长得漂亮的女人。

    让她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孩子,感到自惭形秽。

    以前她压根没有注意这些,可现在,她心里面不知怎么得,总是很在乎的自己的象形。

    “没事,穿习惯了就好了。”林毅忍不住又上下打量了英子一眼。

    穿着大家闺秀似得的衣服,骨子里却透着一股子的草原上野性的味道。

    这种反差感,一时间竟然让他有了某种的占有欲。

    很快,林毅和英子,与老胡、胖子汇合了。

    一见面,老胡和胖子顿时感觉眼前一亮。

    “哎呀妈呀,英子妹子,早就看出来你水灵,没想到,这一收拾,就跟学校里的大学生似得,真俊呀!”胖子开口就是皮里皮气的话。

    “胖哥,我真的像大学生么?”英子双眸中闪过一抹亮光。

    大学生呐!

    那是国家的精英知识分子。

    附近十里八乡的,如果出了一个大学生,那都要敲锣打鼓,老鼻子热闹了。

    “像!何止是像啊,我看你就是大学生!就这模样,这身段,要是跟老林呆久了,我真怕老林把持不住,喜欢上你了!”胖子扯皮的功夫,那是一等一的,看着林毅和英子站在一块,瞎胡调侃起来。

    林毅倒是感觉没有什么。

    漂亮的女人,谁不喜欢呢?

    男人嘛。

    骑最烈的马,泡最靓的妞!

    这才叫男人。

    普通的女人,他也看不上啊。

    英子勉勉强强算及格吧。

    不过,英子腾地一下,脸蛋就红了,有些害臊的瞪了胖子一眼,“胖哥,你瞎说什么呢!我只是把林大哥,当成亲哥哥……”

    “呦是么。英子妹子,那你脸红什么劲儿啊?告诉你啊,我和老林一块长大的,他绝对不吃闪烁其词那一套,要想让老林喜欢上,那得主动一点,要不然,机会就留给别人喽。”胖子饶有兴致的看着英子,嘴上说着风凉话。

    “我脸红还不是给你说的!不理你了!哼。”英子的脸蛋更加红润了。

    出了大草原,她就感觉换了个似得,完全没有荒野中的那种霸气和独断。

    当然了,在大城市,她倒是想霸道一些,啥也不懂,完全没有机会啊。

    “行了,胖子。别扯淡了。走,下馆子去。”林毅见胖子越说越过分,淡淡的笑了笑说道。

    “得嘞。东四涮羊肉馆走起。”胖子嘿嘿一笑,迈着自信的步伐,走出旅馆。

    随后林毅也走了出来。

    英子看了看老胡,老胡觉得英子有什么话要和他说,于是就有意晚走一会儿。

    “胡哥,和胖哥比起来,还是你靠谱。”

    老胡被英子这么一抬,扬了扬眉,啧啧舌道,“妹子,你看人真准,说吧,有啥事和我说,能做的,胡哥我一定帮你做到。”

    英子看林毅和胖子走远了,小声问道,“胡哥,你说林大哥,真的喜欢主动的女孩么?”

    “?????(ΩДΩ)”

    一时间,老胡还没反应过来。

    好家伙。

    他和林毅都知道,胖子这是在开玩笑,闹着玩呢。

    结果当事人反倒是当真了。

    “别听死胖子瞎说,不过,想要让老林动心,很难啊。要是喜欢老林,你可要做好心里准备了。他这个人很少动心,除非真的被打动到才有可能,再或者相处久了日久生情。所以啊,英子妹子,如果喜欢老林的话,一定会接受很严峻的考验。”

    老胡和胖子,之前就和林毅开过娶英子的玩笑话。

    奈何,林毅志存高远,估计很难看得上英子。

    不过,林毅又是个重情重义的人,如果相处久了,说不准还真能成!

    “这样啊。”

    英子点了点头,若有所思。

    “老胡,英子,你们两在干什么呐,赶紧跟上呀。”胖子在大门口,冲着两人大喊道。

    很快,两人跟上,一行四人,坐着车,来到了东四。

    潘家园人多嘴杂,太过热闹,东四不同,很清静。

    尤其是去盗墓之前,他们在东西的那家涮肉馆吃过,非常的不错!

    以前没什么钱,哪能吃得起涮羊肉呀。

    今儿哥几个有钱了,决定去挥霍挥霍。

    没过多久,四人就到了东四的涮肉馆。

    服务员一看四人,打扮的整整齐齐,有模样有模样,要身材有身材,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愣是没有认出来,林毅三个人以前在这里吃过饭!

    点菜这个任务,就交给胖子负责。

    吃这一块,还是胖子比较专业。

    然后又要了一打啤酒,锅底给热上,羊肉加进去,啤酒一倒,四人就开始谈天说地,畅想美好的未来。

    酒过三巡,桌子上一片狼藉,四人也都微醉微醺,脸蛋红扑扑的,喝的浑身热气腾腾,别提有多爽快了。

    英子是头一次下馆子,也是头一次喝啤酒,这让她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鲜感。

    平常喝自己家酿的烧酒喝多了,英子起初喝不惯啤酒,可之后越喝越有感觉,一口气喝了好酒瓶,竟然还有点醉醺醺的。

    她的一双水汪汪的眸子,朦朦胧胧的望着林毅,这一看,双眸就彻底移不开了。

    真的太帅了!

    太在味道了!

    林毅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莫名其妙的吸引着她。

    不过,林毅和老胡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畅谈正欢,并没有注意到她。

    老胡吃了口热羊肉,喝了一杯啤酒,冷气嗖嗖的往肚子里灌。

    他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沉吟片刻,最终忍不住开口道,“老林,胖子,这钱……我想分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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