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怜月,难道你与这黄端相识?”
林浩打趣道。
“怎么可能,这人可是朝廷通缉的匪徒,林大人说笑了。”
怜月先是一愣,紧着连忙解释道,大有几分欲盖弥彰的味道。
林浩摆了摆手,示意怜月退下,内心暗笑道:“本官可没有说过,他是朝廷通缉之人,你一风尘女子,又如何会知道?”
是夜,林浩在烛火前,捧着一本“春秋”。
宋礼叩了叩门,随即走了进来,林浩慌忙将手中“春秋”藏于桌案之下:“宋大人深夜造访,所谓何事?”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宋某内心尚有疑问,所以想来找林大人谈论一番。”
宋礼说罢,席地而坐。
“大哥,我来了,没想到西昌府内竟然也有乌苏兜售,还有这味道一绝的鸭货,一别数月,咱们今晚定要畅饮一番。”
朱高煦搬着一箱乌苏啤酒,身后的侍从,也是抬着一箱桃源特产周白鸭。
看见宋礼的瞬间,朱高煦清了清嗓子,以掩饰尴尬,这大晚上的,林兄怎么与宋礼宋大人待在房中,还点着烛火。
宋礼本就是读书人,皮肤白皙,样貌也算上乘,难不成林兄有那龙阳之好!?
余光正巧瞥见林浩藏于桌案下的那本春秋,先前在应天之时,他便发现林兄成日捧着一本春秋。
还以为这书有什么独特之处,于是趁着林浩乔迁那日,潜入书房,将春秋取了出来。
未曾想封皮之下,书名竟是什么少女白洁,看的朱高煦那叫一个血涌上头。
林兄不会是与宋大人一同在研究这书中……啧啧啧。
想到此处,朱高煦倒吸一口凉气,怪不得林兄能忍住不对五妹下手,合着是因为这,自己这是发现了天大的秘密!
“再瞎想老子打断你的腿,宋大人就前脚赶来,与我商量事情,既然来了,就一同落座。”
林浩没好气的白了朱高煦一眼,这孙子肚子里那点花花肠子,他岂会不清楚?
“这不是误会了嘛。”
朱高煦尴尬的挠了挠脑袋,换做任何一个人,只怕都会这么想。
“先前林大人破开罗霄山脉,用的可是火药?”
宋礼闻着餐盒中的鸭货,腹中一阵咕噜声响起,这是何物,味道如此辛辣。
此时辣椒还未传入大明,宋礼哪能抵抗的了秘制辣卤的诱惑。
“不错,就是火药,但严格意义上来说,主要成分是聚异丁烯,用火药混合塑料制成,具体的话就涉及机密,恕林某无法透露。”
林浩递了个鸭头给宋礼,面带笑意道。
炸药这种东西,一定要严格把控在自己手中,否则指不定哪日就对付到自己头上来了。
宋礼识趣,并未再追问,双手接过鸭头,啃了一口,辛辣味顿时在味蕾间绽放开来,眼泪瞬间就充斥了整个眼眶。
朱高煦开了一瓶乌苏递推到宋礼面前,宋礼举起酒瓶,狠狠压了一口下去,清凉的畅快感,好生过瘾!
三下五除二便将整个鸭头解决,嘴唇被辣的红肿,咽了咽口水,心里痒痒的盯着餐盒内的鸭货。
“宋大人无须拘束,自己拿便是。”
朱高煦笑着摇了摇头。
见状宋礼便不再客气,一手抓起一只鸭脚,一手举着鸭翅,啃了起来。
“没承想,鸭货竟然也能做的如此美味,老子打了一辈子仗,也得享受享受!”
宋礼两瓶乌苏下肚,已经是微醺,吐露着心中不快。
苦读寒窗十余年,功成名就之后,为大明的建设,跑遍了半个大明的每一处角落,为何就只能吃炊饼喝稀粥?
酒过三巡,宋礼吃的那叫一个心满意足,酒也醒的差不多了,在袖子上蹭了蹭油花:“本来今夜打算与林大人商讨工程一事,没承想时间过的如此之快,明日再来讨教。”
“睡这么早,好玩的才刚开始。”
林浩微眯着眼道。
朱高煦只感觉菊-花一紧,什么好玩的?
这大晚上的,三个男人,能玩什么!?
林浩直接给朱高煦来了个大笔兜,起身朝着屋子外走去:“咱们去捉奸!”
深夜。
怜月从床铺上爬起,悄无声息的上了阁楼。
轻轻扣响黄端的房门:“世伯,睡了吗?”
屋子内烛火点燃,怜月打开屋门,钻了进去。
……
“林兄,你这侍女与白莲教教主媾和?”
“图什么,图他年纪大,图他脂肪高?”
朱高煦只感觉三观尽碎,怜月是当初解缙送给他,他再转送给林浩的侍女。
长相倒是不错,却没有想到,竟然还有这种恶趣味。
林浩比了一个嘘声的手势,三人蹑手蹑脚的,如同窃贼一般,爬上阁楼,倚靠在屋外偷听。
“怜儿,你怎么会在这,世伯找你找的好苦!”
躺在床榻上的黄端,看清楚来人,紧着就是一阵剧烈咳嗽。
“此事说来话长,父亲被那狗皇帝凌迟处死,幸亏那负责抄家的大臣,与父亲当年有些私交,将我给救了出来,却没有想到,出城时被贼人盯上,卖到春月楼当了个清倌人。”
“几经辗转到了林浩府上,现在已经取得了林浩那狗贼的信任,您放心,只要一有机会,就想办法将您营救出去。”
怜月压低声音道。
“你口中的林浩可是那四品京官,按照他的吩咐,白莲教众已经被护送去京城,世伯看他模样,倒不是个狗官,还说要修书一封,给那狗皇帝,让他们好生招待白莲教众。”
黄端长叹一口,感慨怜月遭遇不幸,大家闺秀,却被卖去春月楼,哪怕只是清倌人,这辈子的清名都被玷污,随即开口道。
“世伯,你可别被那狗贼的表面给欺骗了,他把我留在府中处处针对,这也就罢了,更重要的是,他竟然对我一点兴趣都没有,世上哪有男人,能抵御美色的诱惑,如此便可看出其城府之深,若是信了他,只怕日后后悔都没有机会。”
怜月如同怨妇一般细数着林浩种种。
“若不是被你这么一说,世伯还当真要被那狗贼所蒙骗,他城府如此之深,想要将我营救出去,简直痴人说梦,更何况世伯如今已然与废人无异,你还是趁着没有被发现,赶紧离开,王家必须留下血脉。”
黄端紧握着怜月的手,交代道。
怜月本名叫做黄怜,自幼聪慧,乃是黄家晚辈中最为优秀的那个,只可惜是个女儿身。
但只要活下去,黄家的香火就能得到延续。
“世伯无须再说,狗皇帝无德,残害忠良,若是无法替父亲报仇,怜儿活在这世上也没有任何意义,如今已经取得林浩的信任,想必用不了多久,就能跟着混入宫中,只要将那狗皇帝刺杀,王家大仇得报,怜月便死而无憾。”
怜月贝齿紧咬,若不是为了报仇,简直恨不得一刀捅死林浩那狗贼。
林浩只感觉被diss,cnnn,先前就知道这怜月不对劲,没想到竟然真是个卧底。
自己对她也不薄,每个月半钱银子,包吃包住,吃穿用度都与府中佣人无异,怎么到了她嘴里就变成狗贼了。
还有对她没有想法就不正常了,妥妥的普信女?
难道男人就一定要用下半身思考问题不成,简直离谱!
自个压根就没有信任过她,竟然还想着借自己的手刺杀陛下,痴心妄想。
林浩打趣道。
“怎么可能,这人可是朝廷通缉的匪徒,林大人说笑了。”
怜月先是一愣,紧着连忙解释道,大有几分欲盖弥彰的味道。
林浩摆了摆手,示意怜月退下,内心暗笑道:“本官可没有说过,他是朝廷通缉之人,你一风尘女子,又如何会知道?”
是夜,林浩在烛火前,捧着一本“春秋”。
宋礼叩了叩门,随即走了进来,林浩慌忙将手中“春秋”藏于桌案之下:“宋大人深夜造访,所谓何事?”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宋某内心尚有疑问,所以想来找林大人谈论一番。”
宋礼说罢,席地而坐。
“大哥,我来了,没想到西昌府内竟然也有乌苏兜售,还有这味道一绝的鸭货,一别数月,咱们今晚定要畅饮一番。”
朱高煦搬着一箱乌苏啤酒,身后的侍从,也是抬着一箱桃源特产周白鸭。
看见宋礼的瞬间,朱高煦清了清嗓子,以掩饰尴尬,这大晚上的,林兄怎么与宋礼宋大人待在房中,还点着烛火。
宋礼本就是读书人,皮肤白皙,样貌也算上乘,难不成林兄有那龙阳之好!?
余光正巧瞥见林浩藏于桌案下的那本春秋,先前在应天之时,他便发现林兄成日捧着一本春秋。
还以为这书有什么独特之处,于是趁着林浩乔迁那日,潜入书房,将春秋取了出来。
未曾想封皮之下,书名竟是什么少女白洁,看的朱高煦那叫一个血涌上头。
林兄不会是与宋大人一同在研究这书中……啧啧啧。
想到此处,朱高煦倒吸一口凉气,怪不得林兄能忍住不对五妹下手,合着是因为这,自己这是发现了天大的秘密!
“再瞎想老子打断你的腿,宋大人就前脚赶来,与我商量事情,既然来了,就一同落座。”
林浩没好气的白了朱高煦一眼,这孙子肚子里那点花花肠子,他岂会不清楚?
“这不是误会了嘛。”
朱高煦尴尬的挠了挠脑袋,换做任何一个人,只怕都会这么想。
“先前林大人破开罗霄山脉,用的可是火药?”
宋礼闻着餐盒中的鸭货,腹中一阵咕噜声响起,这是何物,味道如此辛辣。
此时辣椒还未传入大明,宋礼哪能抵抗的了秘制辣卤的诱惑。
“不错,就是火药,但严格意义上来说,主要成分是聚异丁烯,用火药混合塑料制成,具体的话就涉及机密,恕林某无法透露。”
林浩递了个鸭头给宋礼,面带笑意道。
炸药这种东西,一定要严格把控在自己手中,否则指不定哪日就对付到自己头上来了。
宋礼识趣,并未再追问,双手接过鸭头,啃了一口,辛辣味顿时在味蕾间绽放开来,眼泪瞬间就充斥了整个眼眶。
朱高煦开了一瓶乌苏递推到宋礼面前,宋礼举起酒瓶,狠狠压了一口下去,清凉的畅快感,好生过瘾!
三下五除二便将整个鸭头解决,嘴唇被辣的红肿,咽了咽口水,心里痒痒的盯着餐盒内的鸭货。
“宋大人无须拘束,自己拿便是。”
朱高煦笑着摇了摇头。
见状宋礼便不再客气,一手抓起一只鸭脚,一手举着鸭翅,啃了起来。
“没承想,鸭货竟然也能做的如此美味,老子打了一辈子仗,也得享受享受!”
宋礼两瓶乌苏下肚,已经是微醺,吐露着心中不快。
苦读寒窗十余年,功成名就之后,为大明的建设,跑遍了半个大明的每一处角落,为何就只能吃炊饼喝稀粥?
酒过三巡,宋礼吃的那叫一个心满意足,酒也醒的差不多了,在袖子上蹭了蹭油花:“本来今夜打算与林大人商讨工程一事,没承想时间过的如此之快,明日再来讨教。”
“睡这么早,好玩的才刚开始。”
林浩微眯着眼道。
朱高煦只感觉菊-花一紧,什么好玩的?
这大晚上的,三个男人,能玩什么!?
林浩直接给朱高煦来了个大笔兜,起身朝着屋子外走去:“咱们去捉奸!”
深夜。
怜月从床铺上爬起,悄无声息的上了阁楼。
轻轻扣响黄端的房门:“世伯,睡了吗?”
屋子内烛火点燃,怜月打开屋门,钻了进去。
……
“林兄,你这侍女与白莲教教主媾和?”
“图什么,图他年纪大,图他脂肪高?”
朱高煦只感觉三观尽碎,怜月是当初解缙送给他,他再转送给林浩的侍女。
长相倒是不错,却没有想到,竟然还有这种恶趣味。
林浩比了一个嘘声的手势,三人蹑手蹑脚的,如同窃贼一般,爬上阁楼,倚靠在屋外偷听。
“怜儿,你怎么会在这,世伯找你找的好苦!”
躺在床榻上的黄端,看清楚来人,紧着就是一阵剧烈咳嗽。
“此事说来话长,父亲被那狗皇帝凌迟处死,幸亏那负责抄家的大臣,与父亲当年有些私交,将我给救了出来,却没有想到,出城时被贼人盯上,卖到春月楼当了个清倌人。”
“几经辗转到了林浩府上,现在已经取得了林浩那狗贼的信任,您放心,只要一有机会,就想办法将您营救出去。”
怜月压低声音道。
“你口中的林浩可是那四品京官,按照他的吩咐,白莲教众已经被护送去京城,世伯看他模样,倒不是个狗官,还说要修书一封,给那狗皇帝,让他们好生招待白莲教众。”
黄端长叹一口,感慨怜月遭遇不幸,大家闺秀,却被卖去春月楼,哪怕只是清倌人,这辈子的清名都被玷污,随即开口道。
“世伯,你可别被那狗贼的表面给欺骗了,他把我留在府中处处针对,这也就罢了,更重要的是,他竟然对我一点兴趣都没有,世上哪有男人,能抵御美色的诱惑,如此便可看出其城府之深,若是信了他,只怕日后后悔都没有机会。”
怜月如同怨妇一般细数着林浩种种。
“若不是被你这么一说,世伯还当真要被那狗贼所蒙骗,他城府如此之深,想要将我营救出去,简直痴人说梦,更何况世伯如今已然与废人无异,你还是趁着没有被发现,赶紧离开,王家必须留下血脉。”
黄端紧握着怜月的手,交代道。
怜月本名叫做黄怜,自幼聪慧,乃是黄家晚辈中最为优秀的那个,只可惜是个女儿身。
但只要活下去,黄家的香火就能得到延续。
“世伯无须再说,狗皇帝无德,残害忠良,若是无法替父亲报仇,怜儿活在这世上也没有任何意义,如今已经取得林浩的信任,想必用不了多久,就能跟着混入宫中,只要将那狗皇帝刺杀,王家大仇得报,怜月便死而无憾。”
怜月贝齿紧咬,若不是为了报仇,简直恨不得一刀捅死林浩那狗贼。
林浩只感觉被diss,cnnn,先前就知道这怜月不对劲,没想到竟然真是个卧底。
自己对她也不薄,每个月半钱银子,包吃包住,吃穿用度都与府中佣人无异,怎么到了她嘴里就变成狗贼了。
还有对她没有想法就不正常了,妥妥的普信女?
难道男人就一定要用下半身思考问题不成,简直离谱!
自个压根就没有信任过她,竟然还想着借自己的手刺杀陛下,痴心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