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何为无节操(一会改)

    十月十五,是夏国的赏花节,更是临峰城举行歌赋大会的盛事。【小说文学网】

    届时才子佳人聚于花畔之中,赏蝶之凌波,品花之妖娆,觥筹交织之间笑谈诗词歌赋,吟诗赏花之时提笔描做丹青。林先生曰:赏花,赏蝶,赏美人;品酒,品诗,品茶点,兴也,乐也。

    不过,今年这赏花节似乎是被另一件大事儿掩盖了风头,以至于城中遛鸟斗蛐蛐的老少爷们、默倚阑干丢木棍砸郎君的姑娘媳妇们都跑去找孩子去了。因为,前几天,守拙斋的美人林先生竟然说:“我要在赏花节前夕收一个聪明伶俐的关门弟子,试学一个月,不受任何费用哦。”

    ……收不收费用是小事,重点是林夫子要和那个孩子单独接触一个月!一个月!这代表了什么?这就说明这个孩子的家中亲人可以无条件、无理由的和林先生单独见面!!单独见面!

    实在是太振奋人心了……夏国皇帝估计都没有这待遇。

    于是,整个临峰城都炸开了锅,一度导致大街上连个小乞丐都见不到,由于林晨初的有意而为,临峰城倒当真是从某种角度上做到了‘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的大同盛世——幼有所养有木有!林先生干的漂亮!

    因此,城里面怀春的少女,等着嫁女儿的老爸,妹控的老哥,以及恨嫁的小媳妇都不约而同的宣誓:这么好的事情绝对不可以让别人先占了,林先生的下半生和下半身都是我们的!

    林晨初:“呵呵。”

    对于这样的境况,也算是在林晨初的预料之内。这种事情其实在以前的他看来,耍些计谋什么的在以前的他看来,简直就连想都不敢想。不过和钟磐寂这黑货待在一起这么久,就算是小白也得被逼的多几个心眼,否则压根就跟不上那个人的思路。

    因此,林晨初这个一直在秀自己节操和下限的男人,终于用骗诱、利诱、色诱的计谋,成功使那些暗恋、明恋、痴恋、迷恋他的痴男怨女们纷纷将除了侏儒之外的所有小孩都抓了起来。接下来,他就只需要等着这群人将孩子送到他跟前,然后让他一个一个的过滤,最后挑出谭溶溶要的那个孩子了。

    林晨初这样不知廉耻为何物的行为,被谭溶溶深深的嫌弃了,于是这妹子毅然决然的决定——出去玩两天然后所有消费林晨初掏腰包。临走之前,还送给林晨初一句碰见猪队友的经典台词:

    ——“贱人,千万别和别人说我认识你!”

    回想着这谭溶溶那张充满鄙视的眼神,林晨初摸着干瘪了的腰包,不可置否的撇了撇嘴巴。闲适将怀里的书再次端在眼前,轻轻啜了口温热的香茗,随即脸上不由自己的漫上了一丝红晕。那慵懒贵气的模样顿时迷煞了一干名为求学,实为想要踏上禁断道路一去不返的闺秀们,但是赌钟磐寂一根黄瓜,她们绝对想不到,其实她们心中的男神林晨初拿的根本不是什么诗词歌赋,这tm是本标准的黄色小说!

    正当林晨初看到关键的时候,门口忽然传来了男人暴跳如雷的嘶吼声:

    “林晨初!你爷爷的给我滚出来!”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与林晨初同为书斋先生的王竹罄,王举人。

    若说这个王竹罄也挺倒霉,身为一个举人,本来不应该在这里教书的,却因为是郑夫子的关门弟子,而不得不在这里教书。其实比起入朝为官,他倒是真的挺喜欢教书育人的工作,只是在林晨初来了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本来在最开始,他是和另一个叫宋何的先生一起教学生的,一个人手里带着二十个学生,日子倒也算是挺舒坦。只是这林晨初来了之后,宋何就主动辞了教书先生的工作赴京赶考去了,而他手里的学生也顺理成章的归了林晨初来管。

    嗯,看起来也挺好的……好个屁啊!

    对于王竹罄来说,理想是一个骨干的美人赵飞燕,现实却是个丰满过头的杨玉环。林晨初是谁啊,全民偶像,达官贵人眼里神仙似得人物,这样的人几乎全天都被那些想要嫖他却一直没有嫖到他的贵族千金们强占了,她们才不管你手里是二十个孩子,还是二十个皇帝——挡老娘近距离接触男神者,死!

    于是为人师表的老好人王竹罄心疼那些求学的孩子没人教导,便主动照顾起了他们……从此他的小日子就从平静无波浪,变成了鸡飞蛋打狗……

    林晨初干咳了一声,用乾坤戒指迅速将手里的香艳话本掉包为一本圣经的《诗经》,然后理了理衣装,换上了副亲切的笑容,走向了王举人:“那个……竹罄啊,发生什么事情了,你怎么气成这个样子了?”

    见林晨初笑如日辉,王竹罄登时便是一个晃神,只觉得浑身如沐春风,说不出的舒坦——这人,长得真是一个好相貌,这等姿容,怕是百年也难出一个了吧。

    其实平心而论,王竹罄也算是个不折不扣的美男子,他身材高大,气质不凡,发丝贴服顺下腰际,一张偶像般的脸若是放在现代,绝对会让女神尖叫、少女晕倒。不过这也只是和一般人相比,此刻他站在林晨初面前,还是略显得糙了些,毕竟林晨初这个渣的模样根本无可挑剔,“美”、“超级美”、“美爆了”根本无法形容他的长相,因为这货就连呆毛都妖孽的仿佛会发光一样。

    最后,还是那些“进步女青年”们跑过来的脚步声惊醒了王竹罄,他不自在的扭开了脸,气急败坏的从身后拖出一名学生。那是一个细瘦高个的顽皮小子,一副调皮的长相,看着倒是很机灵,被王竹罄揪着耳朵,呲牙咧嘴的模样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林晨初看着只觉得有点眼熟,过了半天才愧疚的想起来,这孩子其实是自己学生,名叫王闻。

    “林晨初,你看看你的好学生,他简直就是有辱斯文!我没办法再教他了,你把他领回去吧。”

    “哎哎哎,别呀!”林晨初急忙开口,声音却与王闻的讨饶不期而遇,那完全一致的语音语调直接让王竹罄额头瞬间青筋直爆,手上用力,又惹得王闻一阵撕心裂肺的干嚎。

    只听王闻喊道:“先生,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写诗了,你饶了我吧……”

    王竹罄眼睛一瞪“放……”他猛然想到自己不应该说脏话,于是僵硬的换了个代词:“……气!你少给我避重就轻,这哪里是什么诗,这根本就是一首淫诗荡词!”

    “哦?”林晨初惊讶的看了眼干瘦的王闻,眉梢微挑,饶有兴趣的说道:“行啊,小子,有出息了啊,下面的毛还没长全的就敢写这样的诗了?”

    “你也还未弱冠呢好吧?这么说真的没有问题么喂?”

    王竹罄冷哼一声,从怀里掏出一张纸,丢给了林晨初。林晨初神色淡然的接过一看,立刻就喷了,只见纸张上字迹迤逦,王闻笔走龙蛇写的倒是一手好字,只是这内容……

    “噗……花叶曾将花蕊破,柳垂复把柳枝摇。金枪鏖战三千阵,银烛光临七八娇。哥们,你真是太给我丢脸了!男子汉大丈夫征战万里,区区三千怎能体现气概?我的学生怎么可以只‘光临七八娇’!你要挺起你的胸膛大喊‘我要打十个!’”

    身后一干偷听的女子本是面红耳赤,可是听到了林晨初后面的吐槽,顿时就忍不住喷笑了出来,这倒是把王竹罄被气的浑身发抖:“林晨初……你……”

    见这人几乎都要背过气去了,林晨初不由得干咳一声,回头对同样低头偷笑的王闻说道:“这个……王闻,你要好好检讨,日后若是再让我抓到你写这类诗词,莫要怪我打肿你的。去吧去吧,莫要继续呆在这里烦我。”

    王闻傻子都听得懂林晨初的弦外之音——他只是说“莫要被抓到了”,而不是说“莫要继续写了”,这人真是妙到极点了!哈哈哈……他立刻躬身行了个礼,抱着自己墨宝脚底抹油赶紧溜了。

    王竹罄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找到的茬被林晨初这个臭不要脸的给糊弄过去了,只觉得这个外表淡然如仙的林先生装了满肚子坏水,他气急败坏的喊道:“你……林晨初你简直愧为人师!”

    林晨初神色淡淡,语气淡淡,用像是讨论今天吃大白菜的口气说出了一番极其了不起的言论:“其实,我们不能只看到表面的这首诗的表面现象,要敢于深剖事件的最根本最人性的。在你看来,这个学生写的只是一首淫诗……咳咳,拟物香艳诗。而在我看来,他这篇诗却却用了别的事物恰到好处的表达了他的中心思想,这种托物言志的手法就算是很多大人也无法做到。并你看!这每句诗句都是对偶啊!对偶的啊!真乃奇才,奇才……”

    此话一出,身后众多女子顿时喷笑了出来,王竹罄恨不得立刻踹死这个大放厥词的混蛋。

    就在他好不容易忍住了爆发拆房子的冲动的时候,某渣又一次适时的补了一次刀,正中要害:“其实,他能够写出这样的诗,我是很庆幸的。至少他没有写出‘轻透慢捻抹复挑’这类的词句,不然我们今天愁的就不是孩子日后可能会贪恋女色的问题,而是他的如今性取向了,毕竟喜欢女子,总比爱好□和磨镜(gl)强上许多。你说是不是?”

    “奇才个屁!你特么放屁!”王竹罄几乎要被气的背过气去了,林晨初默默为他的肺哀悼,恐怕今后很长时间内他再次看到自己,都会忍不住气的肺疼。林晨初揉了揉下巴,回头看了眼笑的不成人形的众多女子,不有的产生了一种诡异的自豪感。

    说实在的,其实他还真挺欣赏王竹罄这类人,他们挣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过着当白痴的命,却也都是个不折不扣的好人。林晨初本来无意调侃王竹罄,可是偏偏王竹罄让略显笨拙的小计谋让林晨初觉得有点不爽,便本着贱人多作怪的原则,狠狠的戏耍了一下这个平日里炸毛比豪猪容易,爆发比火山恐怖的王举人。

    果然,不出林晨初所料王竹罄深呼吸了几口之后,终于开口暴露了他今天找茬的真正目的:“不管你怎么解释,你这学生依旧还是犯了错,不过基于我不是他的先生,我也没有权利将他赶出去。既然如此,你便必须要答应我一个要求。”

    ……你是想要挟学生以令先生么?不过答应你一个要求和我学生犯了错之间,有什么必要的链接吗?大哥,你的神逻辑简直跟跳棋似得啊……

    林晨初腹诽对方跳跃的思维,然后用比对方更加跳跃的思维吐着槽。不过他好歹也算知道什么叫适可而止,如果他要是再这么刺激下去,今天这守拙斋都得让王竹罄给拆喽。虽说的脑残粉者得永生,但他来这个地方本就没有什么朋友,王竹罄不待见他,却也不至于背后捅他刀子,若是他真有什么照顾他,虽然他也明白对方其实也挺看不上他的。

    他微微一笑,嘴角梨涡刹那见几分嫣然艳色,王竹罄见着他那恍然天人般的容颜,不由得有些愣神,心中不由得暗叹到,这人就算是摆出一张谄媚的嘴脸,也好看的快要人老命了。

    于是,王竹罄就在林晨初的微笑之中,木讷的说道:“我捡了个孩子,实在没地方养了,就交给你这个花蝴蝶养好了,如果是你养的话,你可千万要好好对那个孩子啊。切记千万别教他写什么‘轻揉慢捻抹复挑,从此君王不早朝’,不然我咬死你……”

    林晨初:……槽点太多了,先让我整理一下。‘从此君王不早朝’和‘轻揉慢捻抹复挑’

    真是绝配啊!奇才呀,奇才!

    ……

    听说王竹罄近几日要说门亲事,于是在这个林晨初一天不娶,整个临峰城老少爷们打一天光棍的日子里,他给女方一个完美的印象,必须忍痛将的几个他捡回来的流浪儿送给别人教养。

    几个大的已经可以自力更生,不大不小的也乖巧可爱,早就被其他人接走,唯独剩下一个最小的他舍不得送人。没办法,他就将目光放到了既是他同事,又是导致他结婚难的罪魁祸首——林晨初的身上。

    虽然早就听王竹罄这个火山圣母说那个孩子长得狠可爱,但是当林晨初真正看到了那个被王竹罄夸到小孩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叹为观止了一番。不过他惊叹的不光光是孩子的长相,还有王竹罄的品味。

    只见椅子上坐着一个穿着喜庆的小胖,胖胳膊胖腿胖肚皮,圆眼睛圆脸圆身形……当他朝王竹罄和林晨初这边扑过来的时候,林晨初的脑子里只闪过了一个动词,那就是——“滚”……

    凭良心说,这孩子当真是长得十分讨喜,白净红润的小脸上除了眼睛,其他五官都被肉肉的脸蛋挤得很小,目测是身高和腰围成一比一正比,圆润的似个果子,软棉的像个馒头。五短身材,眼神晶亮,憨态可掬,没有脖子,呆萌到没朋友。

    方才那孩子眼神转向了门口的王竹罄和林晨初两人,顿时就是一亮,白软萌的脸上瞬间浮现了惊喜的神色,慢吞吞的爬下了椅子,然后迈开小短腿迫不及待又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

    看王竹罄那表情,估计萌点都要被戳坏了,脸上不由自主的浮现一丝傻笑,就像是看见自己儿子跑过来一样。林晨初不由得嘴角抽搐,他真的很担心这孩子会一不小心折个跟头,然后像个球似得咕噜过来。

    王竹罄看了看乖巧懂事又聪明可爱的“儿子”,又看了看似乎一点都不靠谱的林晨初,身为七尺男儿的他也不禁抽了下鼻子,悲伤的看向了那小胖。想到他以后的日子里将没有自己的陪伴,不由得伤感的展开了怀抱,准备和这小胖来一次最后的告别。

    林晨初一看这阵仗,立马就乐了在一旁恶毒的猜测着王竹罄到底会不会哭,一边可惜着这个世界没有照相机。

    只见那小胖越滚……越来越近,他胖乎乎的脸上竟是渐渐浮现了几分惊喜,最后竟然变成了喜极而泣,这三步的道,竟然让着小短腿倒腾出了三十步,这几乎是一眨眼的时间,也让着小孩演出了个微电影。林晨初默默抹了把冷汗,然后那小胖就在两个人炯炯有神的表情里——扑进了林晨初的怀抱!

    王竹罄的表情立刻就僵了,林晨初也完全懵圈了,他连马扎瓜子都准备好了,就像这看一场依依惜别的好戏呢,却觉得一股巨大的撞力震得他差点没折过去。他只觉得自己就像是被集中保龄球,就差口吐鲜血滚回地府重新改造了,但是更让他接受不了的事情还在后面——

    只听那孩子欢喜的开口,眉开眼笑,脆生生的喊道:“爹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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