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瞪着铜铃大的眼睛,讷讷地说:“我是跟着少爷干活。可我租了家族的地,迟点还要交租呢。”

    林五哈哈一笑:“你愿意就好。家族的事我帮你搞定,以后跟着我干活,发钱,分粮,还管饭!”

    约翰一家子四口人,大苍、妮妮都相当于是自己的跟班,玛丽也是身边的仆人。现在把约翰也纳入麾下,一家人都跟着林五混饭吃,当然要好好对待。

    谁知约翰关注的不是林五重点强调的钱,而是管饭。

    一听管饭,高大的身躯马上就弯下腰,折成一百度,把巨大的头颅探到林五面前,瞪亮眼睛却扭捏地问:“那么,我能吃饱饭吗?”

    问完这句,顿了一下,咽下一口口水,眼神黯淡了一些,接着又说:“一天能吃饱一次就好了。”

    巨大的头颅,高高的颧骨,唏嘘的胡子,深陷的眼窝,瞪圆的大眼充满了渴望的亮光。

    一时之间,林五想起了曾经村里面有一个死在饥荒年代的表叔公,他所留下的遗言成为一个时代的写照:“给我吃顿饱饭,我死都眼闭了。”

    回过神来,林五怔怔地伸出手,拍了一下眼前这颗大脑袋:“以后,有我一口吃的,就不会饿着你!”

    成功把约翰收入麾下,林五心情大好,小手一挥,以庆祝新农具试验成功的名义,中午聚餐!

    一讲到吃,大家都精神起来了。

    借着昨晚爷爷开放的权限,林五现在要人有人,要粮有粮,这不,刚说要聚餐,转头就咬着耳朵悄悄问斯道尔:“附近还有没有像上次那条鲶鱼一样的野物?最好是野猪,您能去打一只大野猪回来吗?”

    斯道尔回了一个眼神:“有,待会给你弄个大的回来。”

    好了,主菜又着落了。

    回城后,趁着斯道尔去打猎的功夫,林五缠着老法师,让他当场手工制作了几个蒸笼。这个世界没有找到竹子存在的痕迹,很多以竹子为原材料的工具都难以制作,只能以木板和藤条替代。但是木板柔韧性不足,藤条的刚性和可索性都不如竹篾,这让林五很是头痛。

    好在老法师技术高超,一讲就懂,动手能力超强。制作从未见过的农具,连调试都不用,一次定型。制作蒸笼更是不在话下,就在林五指挥玛卡和玛丽和面的功夫,就用薄木板和藤条制作了二十个大小一致的蒸笼。

    架起两口大锅,烧开水,叠上蒸笼,今天要蒸馒头!

    天天吃面包,不咸不甜的,吃得都快要吐了。

    今天要换个口味,小麦馒头,开蒸。

    这边刚下锅,斯道尔就提着一头三百多斤的大野猪回来了。往案台上一扔,地板都被砸得震了一下。

    今天要做猪肉炖萝卜。至于为什么老是用萝卜,没太多原因,就是量大管饱,还比较甜。当然,具体做法还是得林五亲自把关,每个步骤都严格要求。不然,任由让这群人来做,不是给你来个烧烤,就是来一锅水尿巴汤的乱炖。

    指挥着最心灵手巧的厨娘玛丽,先放蜂蜜,把肉块炒个糖色;再放蒜粒,爆炒出香味,然后加入少许清水,放入姜蒜料酒,大火烧开,再细火慢慢焖。

    前后整了两大锅肉,再用大骨头炖萝卜块,又是两大锅。

    这里的糖老金贵了,还不好找,都是贵族老爷才能享受得起的。就这点蜂蜜,已经是林五一个月的份例了。

    林五查过很多书籍,还咨询过老法师,最终确定,这个世界竟然没有甘蔗!最起码在已知的世界里没有出现过。

    没有甘蔗,就代表没有大量的糖,只有蜂蜜可以解馋。

    可是,蜂蜜难得啊!

    林五虽然有一颗成熟的灵魂,可是按捺不住身体的本能,有哪个小孩子不爱吃糖的?伸出舌头,舔了一把蜂蜜罐子的边沿,把用剩的一点蜜糖卷入口中,闭上眼,慢慢品味那一丝在舌尖上爆炸的清甜。

    一睁眼,就看到大苍留着口水,对着蜜罐虎视眈眈。

    林五咧嘴一笑,把蜜罐一递,递给了一旁允着手指的妮妮。

    小孩子最爱吃糖了。

    看着用手指使劲剐蹭蜜罐找糖吃的妮妮,林五心中泛起一阵无力。

    这个破世界,就跟地球的西方古代一个鸟样,除了蜂蜜,再没其他的糖了。偏偏蜂蜜贵得要死。林五有心想弄些糖出来,可是没有甘蔗,其他的糖只说过饴糖和麦芽糖。

    问题是,这些都是北方人常见做糖,林五在地球的时候是南方人,不会做这些糖。只在网上看过麦芽糖是用麦芽加糯米熬制的,具体怎么做已经忘记,而且,这个世界有大麦小麦燕麦黑麦,就是没有米,更没有糯米!

    害得吃惯了白米饭的林五,想吃碗米饭都没有。白瞎了这贵族子弟的身份。

    心中哀叹了一番为什么以前不听老人言,没学好数理化,不然现在早就提炼出糖分来了。最后还是决定,找机会向老法师好好学习炼金术,看能不能弄出糖来。

    靠着家族分配,能吃几口蜂蜜?!

    至于养蜂,还是算了,没看资深德鲁伊鲍尔爷爷都没有养吗?家族的能供应蜂蜜都是靠他去野外采集的。

    甜味的诱惑,很快就被肉香替代。作为吃货大国的传人,这做菜的手艺是祖传的,食材好,火候到了,就可以做一锅香气四溢的焖猪肉。

    人头大的木碗,半碗萝卜,半碗油汪汪的猪肉,再来两个松软的小麦馒头,沾着猪肉汁吃,那一个香!

    民以食为天。

    就算掌握超凡力量,也抵挡不住美食的诱惑。

    不是说力量强大,修为高深就更能抵挡的,相反,修为最高的三大强者,吃得最多!

    不要说战士,人家本来就是靠身体吃饭的,平时看着鲍尔老法师斯斯文文的,吃起来比谁都凶,而且吃得贼干净。都是吃了两大碗肉,海塞了十个馒头,一向讲究的威仪的爷爷,嘴角的胡须已经沾满了汤汁,可是老法师却干净得连嘴都不用擦。

    这种吃得快,又干净的人,都是狠人。

    狠起来不是人的那种!

    默默移了一步,远离老法师,靠近老战士。

    话说,老战士左右开弓,已经吃到第三碗了,馒头也塞了二三十个,本来以为这饭量已经够厉害的了,结果还有更厉害的!

    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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