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派对是晚上才开始,明黛不紧不慢收拾了一番。
毕竟是第一次跟和暮的发小朋友见面,不郑重可不行!
所以她甚至去洗了个头发!把发根吹得蓬松柔软!
于是,接下来和暮就看着明黛在房间里提提哒哒走来走去。
一会儿找卷发棒,一会儿又要去拆前几天刚买的新裙子,一会儿对口红颜色不满意……
忙到懒得多分给他一个眼神。
和暮嗓音沉缓,透着些无奈:“已经很完美了。”
明黛早已经被和暮各种夸习惯了,听见这句也当没听见。
她提着两对耳环跑到他面前,期待望着他:“哪个好看?”
和暮心里略微泛酸。
却还是老实在两对耳环里来回打量:“这对,和裙子更配。”
从小就在各种艺术展画展泡大的和暮,七岁起经手的都是各种名画文物,对美的敏锐早已经深入骨髓,可不是连口红颜色都分不清的蠢货。
明黛见他挑中了和自己一样的,眉开眼笑:“我也觉得这对好看!”
蹦蹦跳跳坐回梳妆台,小心翼翼地将耳环戴上。
原本坐在绿色天鹅绒椅上的和暮见状,轻轻叹息,随后起身,走到她身后。
“我来吧。”
说着,取下绒布盒子里跟耳环配对的项链,亲自为明黛戴上。
小小的钻石耳环与项链,造型不算多么夸张,却恰好成为那点睛之笔。
明黛穿了条豆绿色的衬衫裙,挺阔布料描摹出纤瘦身形,褶皱裙摆自带青春感,与裙子同色系的皮质腰带刚好勒出盈盈不可一握的细腰。
衬衫裙的休闲气息,与她舒展的气质恰好契合,钻石配饰增添精致感。
搭配慵懒的波浪卷发,以及淡得接近素颜的妆容。
再拎上白色手袋。
明黛的美,是柔软而充满着春日生机的美。
美得毫不夸张,美得半点不费力。
对着镜子的明黛很满意。
转身过去又问和暮:
“怎么样?”
“很美,很美。”
和暮重复了两遍。
又忍不住,走过去将她用力圈入怀里,下巴压在她的颈窝。
他的发丝不软不硬,挨着明黛脖颈细嫩的皮肤,痒得她想要发笑。
不过她这会儿更在意另一点。
“你不开心?”
明黛说着,抬手摸了摸和暮的头发。
这很不可思议。
连和暮的父母,在他十岁以后,都很难碰到他的头发,因为他不喜欢。
可是在明黛面前,他像是温驯而没有攻击力的野兽,安静地垂下头来,反倒为她抚摸自己发顶的手而高兴。
但是面对明黛惊奇的询问,和暮否认了:“怎么会。”
明黛已经不是会被他轻易糊弄过去的明黛了。
虽说两人真正认识不到一年,交往也就两个月。
但是明黛和他认识很久很久的感觉,对他灵魂的气息有着非同寻常的敏锐感,更能第一时间注意到他的情绪。
比如现在,明黛就明显发觉和暮不大高兴,或者说有点……酸?
明黛哭笑不得:“你在吃醋?”
说是询问?更像是笃定。
和暮沉默了瞬。
而后才缓慢道:“你和我约会,都没有打扮得这么隆重。”
明黛差点儿笑出声。
男人至死是少年?
没想到连和暮都会因为这么可笑幼稚的理由而吃醋!
不过明黛笑了没两声,就被和暮的手臂箍住腰。
“别笑。”
说着,他没忍住低头在明黛耳垂咬了下。
过电感击中明黛,她一下子愣住。
同时也明显感觉到,抱住她的那具躯体,正在逐步紧绷。
“咳!”
明黛连忙在和暮怀里转身,为他整整衣领。
“好啦,天都快黑了,我们赶紧出发吧!”
和暮压住紊乱的呼吸。
“稍等。”
紧接着深吻下来。
明黛没好气地瞪圆眼睛,推了两下,没推动。
在某些时候,素来温和包容的和暮,也会展现出他骨子里的侵略性。
无奈之下,明黛只好顺着他来。
任由他将她压在梳妆台亲了好一会儿,才轻喘着整理裙子准备出发。
这次和暮那点醋意总算是消失了,亲自开车的全程都是如沐春风。
至于明黛。
她不得不将哑光口红换成了唇釉,以掩盖唇部的微微泛肿。
并随后向和暮宣布:这一路都不要跟她讲话!
和暮大笑。
二十分钟后,两人抵达了目的地。
开车的和暮轻车熟路地找到了略微隐蔽的停车场。
明黛状似无意问起:“你经常来吗?”
和暮:“十七岁那年只来过一次,那天在下大雨,我喝了半瓶龙舌兰,有点醉,但顺利到家了。但裴易安没这么幸运,据说他吐了一晚,留在这会所里睡的。”
明黛问了他一,他便能不厌其烦地给明黛讲到十,事无巨细,从无隐瞒。
听着他的讲述,明黛好像隔着车窗,看到了当年那个带着酒气从里面走出来的少年,或许面颊染上了淡淡粉,但他依然从容不迫地坐上车,回到家。
因着这份细致,明黛对于不曾参与他过去的那点淡淡遗憾,也迅速烟消云散。
明黛不由得感慨:“原来你也有年少轻狂的时候。”
半瓶龙舌兰?她光是听着都快晕了。
倒是和暮,现在几乎没见过他喝酒。
明黛思忖着这个问题时,和暮的思绪却在往别处飞。
“是啊,年少轻狂。”
他的眸底幽沉,想到什么——
二十七岁的和暮,比旁人拥有更广更深的阅历,因为见证过大海怒吼和平静的反差,所以他有足够的耐心和包容。
所以能在对待明黛时,克制他的所有不理智,爱如细水长流,不动声色、步步为营,将明黛拥入怀里。
十七岁的和暮,正是轰轰烈烈的少年时期,兴许在别人眼中,他依然谦逊温和、不露锋芒,好似翩翩谪仙。
但只有他自己知道,若是那个年龄的他遇上明黛,骨子里的霸道不会比任何人少,甚至更加热烈,会不顾一切地宣泄他的爱意。
细数起来,当然是前者更好。
和暮从第一次见到明黛,就知道面前少女实则防备心很重,不容易让人走进她的心里。
毕竟是第一次跟和暮的发小朋友见面,不郑重可不行!
所以她甚至去洗了个头发!把发根吹得蓬松柔软!
于是,接下来和暮就看着明黛在房间里提提哒哒走来走去。
一会儿找卷发棒,一会儿又要去拆前几天刚买的新裙子,一会儿对口红颜色不满意……
忙到懒得多分给他一个眼神。
和暮嗓音沉缓,透着些无奈:“已经很完美了。”
明黛早已经被和暮各种夸习惯了,听见这句也当没听见。
她提着两对耳环跑到他面前,期待望着他:“哪个好看?”
和暮心里略微泛酸。
却还是老实在两对耳环里来回打量:“这对,和裙子更配。”
从小就在各种艺术展画展泡大的和暮,七岁起经手的都是各种名画文物,对美的敏锐早已经深入骨髓,可不是连口红颜色都分不清的蠢货。
明黛见他挑中了和自己一样的,眉开眼笑:“我也觉得这对好看!”
蹦蹦跳跳坐回梳妆台,小心翼翼地将耳环戴上。
原本坐在绿色天鹅绒椅上的和暮见状,轻轻叹息,随后起身,走到她身后。
“我来吧。”
说着,取下绒布盒子里跟耳环配对的项链,亲自为明黛戴上。
小小的钻石耳环与项链,造型不算多么夸张,却恰好成为那点睛之笔。
明黛穿了条豆绿色的衬衫裙,挺阔布料描摹出纤瘦身形,褶皱裙摆自带青春感,与裙子同色系的皮质腰带刚好勒出盈盈不可一握的细腰。
衬衫裙的休闲气息,与她舒展的气质恰好契合,钻石配饰增添精致感。
搭配慵懒的波浪卷发,以及淡得接近素颜的妆容。
再拎上白色手袋。
明黛的美,是柔软而充满着春日生机的美。
美得毫不夸张,美得半点不费力。
对着镜子的明黛很满意。
转身过去又问和暮:
“怎么样?”
“很美,很美。”
和暮重复了两遍。
又忍不住,走过去将她用力圈入怀里,下巴压在她的颈窝。
他的发丝不软不硬,挨着明黛脖颈细嫩的皮肤,痒得她想要发笑。
不过她这会儿更在意另一点。
“你不开心?”
明黛说着,抬手摸了摸和暮的头发。
这很不可思议。
连和暮的父母,在他十岁以后,都很难碰到他的头发,因为他不喜欢。
可是在明黛面前,他像是温驯而没有攻击力的野兽,安静地垂下头来,反倒为她抚摸自己发顶的手而高兴。
但是面对明黛惊奇的询问,和暮否认了:“怎么会。”
明黛已经不是会被他轻易糊弄过去的明黛了。
虽说两人真正认识不到一年,交往也就两个月。
但是明黛和他认识很久很久的感觉,对他灵魂的气息有着非同寻常的敏锐感,更能第一时间注意到他的情绪。
比如现在,明黛就明显发觉和暮不大高兴,或者说有点……酸?
明黛哭笑不得:“你在吃醋?”
说是询问?更像是笃定。
和暮沉默了瞬。
而后才缓慢道:“你和我约会,都没有打扮得这么隆重。”
明黛差点儿笑出声。
男人至死是少年?
没想到连和暮都会因为这么可笑幼稚的理由而吃醋!
不过明黛笑了没两声,就被和暮的手臂箍住腰。
“别笑。”
说着,他没忍住低头在明黛耳垂咬了下。
过电感击中明黛,她一下子愣住。
同时也明显感觉到,抱住她的那具躯体,正在逐步紧绷。
“咳!”
明黛连忙在和暮怀里转身,为他整整衣领。
“好啦,天都快黑了,我们赶紧出发吧!”
和暮压住紊乱的呼吸。
“稍等。”
紧接着深吻下来。
明黛没好气地瞪圆眼睛,推了两下,没推动。
在某些时候,素来温和包容的和暮,也会展现出他骨子里的侵略性。
无奈之下,明黛只好顺着他来。
任由他将她压在梳妆台亲了好一会儿,才轻喘着整理裙子准备出发。
这次和暮那点醋意总算是消失了,亲自开车的全程都是如沐春风。
至于明黛。
她不得不将哑光口红换成了唇釉,以掩盖唇部的微微泛肿。
并随后向和暮宣布:这一路都不要跟她讲话!
和暮大笑。
二十分钟后,两人抵达了目的地。
开车的和暮轻车熟路地找到了略微隐蔽的停车场。
明黛状似无意问起:“你经常来吗?”
和暮:“十七岁那年只来过一次,那天在下大雨,我喝了半瓶龙舌兰,有点醉,但顺利到家了。但裴易安没这么幸运,据说他吐了一晚,留在这会所里睡的。”
明黛问了他一,他便能不厌其烦地给明黛讲到十,事无巨细,从无隐瞒。
听着他的讲述,明黛好像隔着车窗,看到了当年那个带着酒气从里面走出来的少年,或许面颊染上了淡淡粉,但他依然从容不迫地坐上车,回到家。
因着这份细致,明黛对于不曾参与他过去的那点淡淡遗憾,也迅速烟消云散。
明黛不由得感慨:“原来你也有年少轻狂的时候。”
半瓶龙舌兰?她光是听着都快晕了。
倒是和暮,现在几乎没见过他喝酒。
明黛思忖着这个问题时,和暮的思绪却在往别处飞。
“是啊,年少轻狂。”
他的眸底幽沉,想到什么——
二十七岁的和暮,比旁人拥有更广更深的阅历,因为见证过大海怒吼和平静的反差,所以他有足够的耐心和包容。
所以能在对待明黛时,克制他的所有不理智,爱如细水长流,不动声色、步步为营,将明黛拥入怀里。
十七岁的和暮,正是轰轰烈烈的少年时期,兴许在别人眼中,他依然谦逊温和、不露锋芒,好似翩翩谪仙。
但只有他自己知道,若是那个年龄的他遇上明黛,骨子里的霸道不会比任何人少,甚至更加热烈,会不顾一切地宣泄他的爱意。
细数起来,当然是前者更好。
和暮从第一次见到明黛,就知道面前少女实则防备心很重,不容易让人走进她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