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过新年的第一天,著名大导谭文书为全网送上一份「大礼」——
燕京警方官方通告称谭文书因涉嫌强女干罪被批准逮捕。
消息一出,某博直接瘫痪!
其他社交软件也几近崩溃,相关消息刷得飞起!
毕竟五大导在国内家喻户晓,谭文书哪怕是五大导的尾巴,也照样被广大群众所记住,包括他执导的电影,也有两部位列某瓣的TOP250,被列为经典之作!
这还只是表面的名气,谭文书在圈内深耕多年,拥有的人脉之深厚之广袤简直难以想象,真正的举足轻重!
可是这样的名气,最后通通化为恶名,猛烈地攻击向谭文书:
【???今天不是愚人节?】
【以谭文书的名气,能够批捕肯定是证据确凿啊!】
【请不要牵扯无辜的人下水,XX与谭文书不认识更没有任何关系!】
【有些粉丝真的好笑,前几天明明在说你家哥哥跟谭导多熟,多受器重,现在就来不认识啦?翻脸未免太快了些!】
【倒是能够理解,谁想跟强女干犯扯上关系啊!】
【听说受害者是个二十出头的姑娘,有人知道具体信息吗?真的好勇敢啊。】
【e会是我多想了吧,这个年纪的女孩儿还会被强?难道不应该知道男女之间是怎么回事吗?】
【价钱没谈拢吧,或者是仙人跳,被上头的人给整了。不然以谭导这地位,还需要犯罪?动动手指女孩儿不都跟着来了?】
【某些人的猪言猪语真的笑死人,怎么这么能跟强女干犯共情啊!受害者你们看不到是不是?】
【揣测受害者的真是恶臭!知道人家鼓起了多大勇气才敢对谭文书宣战吗?】
【……】
各大社交平台的评论不一,主要是谴责谭文书,同情受害者。
但总有那么几只臭虫怀揣着阴暗心思,想把受害者拖出来一起批判。
相比起激烈争论的舆论场,谭文书的相关方态度反应就要鲜明许多。
第一个跳出来的是《天魔》官博,立场鲜明地表示已经辞退导演谭文书,严厉谴责谭文书的违法行为,并且会在后续向他提出赔偿。
已经杀青的某部没来得及播的电影同样表示,会在片头片尾表里抹去谭文书的名字,以后任何宣传都不会再出现他的影子。
另外,电影导演协会、文艺协会等等有谭文书作成员,甚至直接就担任了委员之类高位的组织,纷纷出来和谭文书划清界限,表示已经将他除名。
除了相关方,还有一些大V、公众号等也开始吃瓜分析谭文书事件,点击量无不是爆高。
在这样的热度之下,有关受害者的信息已经藏不住了。
最后是一个自称受害者前男友的账号跳出来说,被谭文书强女干的人就是他的前女友何香,是来城里打工的农村妹,长得挺漂亮,偶然认识了谭文书被挖掘,于是被带进剧组当了个小演员,不过演的只是些龙套,没什么名气也没什么钱,有次和谭文书外出吃饭,谭文书对醉酒的她实施强迫行为,被她的手机拍到了。
在这段话的最后,还模糊不明地说了何香想找谭文书要钱但没成功。
网络没有秘密,立刻有网友顺藤摸瓜地找到了何香的社交账号,通过前男友讲述的时间线,对比何香偶尔在社交账号上提到的只言片语,发现完全能够对得上,便认定前男友讲的肯定是真的!
这下,舆论在原来基础上再次引爆!
风向立马偏向审判受害者的清白,开始质疑这到底是不是仙人跳,谭文
书又是不是被坑了。
谭文书被骂了个狗血淋头,但何香被骂得更惨,大家都觉得她心机深报复恩师,实在是道德败坏。
就在这个关头,何香上线了。
她似乎对这局面早有预料,在某博上有条不紊地讲述了和谭文书认识的过程,简单清晰的文字将她从受宠若惊,到怀疑害怕,再到崩溃不敢相信的过程,写得极富感染力,让读者感同身受!.>
除了带着情绪的文字以外,何香还放出了跟谭文书的聊天记录作为佐证,里面何香的言辞都是尊敬带着拘谨,相反,谭文书却放飞自我,偶尔来段油腻情话,只要是女性看了都会觉得不适。
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何香「不小心」截到了谭文书给她发的自拍,照片里的谭文书打着赤膊,挺着啤酒肚,还朝着镜头挤了挤眼睛。舆论再度反转!
看到评论的人无不说辣眼睛,还有人拿谭文书的照片来玩梗,更有人通过何香与谭文书的聊天联想到自己,纷纷在网上出来控诉自己在生活里遇的恶心事。
于是无数女性站出来支持何香,靠着激烈的骂战,硬生生扭转了对何香恶劣的舆论,让局势再次倒向她。
谭文书的大导光环就此崩塌,大势已去。
其实在谭文书事件闹得轰轰烈烈的时候,在互联网的边角,还有个娱乐圈新闻,换其他时候可能会讨论度爆炸,但现在却无人提及的,堪堪挂在热搜榜的尾巴,被很多人忽略掉的——
#楚云屛离婚#
楚云屛,曾经的TOP大花,国内电影大奖几乎拿了满贯,却在事业巅峰期的三十二岁与丈夫结婚,并在婚后逐渐息影退出影坛,至今已有三年。
婚后两人上过一档结婚综艺,楚云屛在里面仍然美得大气端庄,而和她并肩的丈夫也是彬彬有礼儒雅温和,两人看起来非常相配。
靠着楚云屛的热度,和大众对影后婚后生活的好奇,夫妻俩在这档综艺里大火,被称为神仙眷侣,无数年轻女孩儿向往着这样美好如童话的婚姻生活。
还有媒体说楚云屛是众多女明星里嫁得最成功的的那个,把夫妻俩明明大火却没有接一个代言的行为,说成是楚云屛丈夫对她的宠爱,对楚云屛丈夫一边倒的称赞。
而现在,这对「神仙眷侣」离婚了,背后原因不明。
(本章完)
燕京警方官方通告称谭文书因涉嫌强女干罪被批准逮捕。
消息一出,某博直接瘫痪!
其他社交软件也几近崩溃,相关消息刷得飞起!
毕竟五大导在国内家喻户晓,谭文书哪怕是五大导的尾巴,也照样被广大群众所记住,包括他执导的电影,也有两部位列某瓣的TOP250,被列为经典之作!
这还只是表面的名气,谭文书在圈内深耕多年,拥有的人脉之深厚之广袤简直难以想象,真正的举足轻重!
可是这样的名气,最后通通化为恶名,猛烈地攻击向谭文书:
【???今天不是愚人节?】
【以谭文书的名气,能够批捕肯定是证据确凿啊!】
【请不要牵扯无辜的人下水,XX与谭文书不认识更没有任何关系!】
【有些粉丝真的好笑,前几天明明在说你家哥哥跟谭导多熟,多受器重,现在就来不认识啦?翻脸未免太快了些!】
【倒是能够理解,谁想跟强女干犯扯上关系啊!】
【听说受害者是个二十出头的姑娘,有人知道具体信息吗?真的好勇敢啊。】
【e会是我多想了吧,这个年纪的女孩儿还会被强?难道不应该知道男女之间是怎么回事吗?】
【价钱没谈拢吧,或者是仙人跳,被上头的人给整了。不然以谭导这地位,还需要犯罪?动动手指女孩儿不都跟着来了?】
【某些人的猪言猪语真的笑死人,怎么这么能跟强女干犯共情啊!受害者你们看不到是不是?】
【揣测受害者的真是恶臭!知道人家鼓起了多大勇气才敢对谭文书宣战吗?】
【……】
各大社交平台的评论不一,主要是谴责谭文书,同情受害者。
但总有那么几只臭虫怀揣着阴暗心思,想把受害者拖出来一起批判。
相比起激烈争论的舆论场,谭文书的相关方态度反应就要鲜明许多。
第一个跳出来的是《天魔》官博,立场鲜明地表示已经辞退导演谭文书,严厉谴责谭文书的违法行为,并且会在后续向他提出赔偿。
已经杀青的某部没来得及播的电影同样表示,会在片头片尾表里抹去谭文书的名字,以后任何宣传都不会再出现他的影子。
另外,电影导演协会、文艺协会等等有谭文书作成员,甚至直接就担任了委员之类高位的组织,纷纷出来和谭文书划清界限,表示已经将他除名。
除了相关方,还有一些大V、公众号等也开始吃瓜分析谭文书事件,点击量无不是爆高。
在这样的热度之下,有关受害者的信息已经藏不住了。
最后是一个自称受害者前男友的账号跳出来说,被谭文书强女干的人就是他的前女友何香,是来城里打工的农村妹,长得挺漂亮,偶然认识了谭文书被挖掘,于是被带进剧组当了个小演员,不过演的只是些龙套,没什么名气也没什么钱,有次和谭文书外出吃饭,谭文书对醉酒的她实施强迫行为,被她的手机拍到了。
在这段话的最后,还模糊不明地说了何香想找谭文书要钱但没成功。
网络没有秘密,立刻有网友顺藤摸瓜地找到了何香的社交账号,通过前男友讲述的时间线,对比何香偶尔在社交账号上提到的只言片语,发现完全能够对得上,便认定前男友讲的肯定是真的!
这下,舆论在原来基础上再次引爆!
风向立马偏向审判受害者的清白,开始质疑这到底是不是仙人跳,谭文
书又是不是被坑了。
谭文书被骂了个狗血淋头,但何香被骂得更惨,大家都觉得她心机深报复恩师,实在是道德败坏。
就在这个关头,何香上线了。
她似乎对这局面早有预料,在某博上有条不紊地讲述了和谭文书认识的过程,简单清晰的文字将她从受宠若惊,到怀疑害怕,再到崩溃不敢相信的过程,写得极富感染力,让读者感同身受!.>
除了带着情绪的文字以外,何香还放出了跟谭文书的聊天记录作为佐证,里面何香的言辞都是尊敬带着拘谨,相反,谭文书却放飞自我,偶尔来段油腻情话,只要是女性看了都会觉得不适。
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何香「不小心」截到了谭文书给她发的自拍,照片里的谭文书打着赤膊,挺着啤酒肚,还朝着镜头挤了挤眼睛。舆论再度反转!
看到评论的人无不说辣眼睛,还有人拿谭文书的照片来玩梗,更有人通过何香与谭文书的聊天联想到自己,纷纷在网上出来控诉自己在生活里遇的恶心事。
于是无数女性站出来支持何香,靠着激烈的骂战,硬生生扭转了对何香恶劣的舆论,让局势再次倒向她。
谭文书的大导光环就此崩塌,大势已去。
其实在谭文书事件闹得轰轰烈烈的时候,在互联网的边角,还有个娱乐圈新闻,换其他时候可能会讨论度爆炸,但现在却无人提及的,堪堪挂在热搜榜的尾巴,被很多人忽略掉的——
#楚云屛离婚#
楚云屛,曾经的TOP大花,国内电影大奖几乎拿了满贯,却在事业巅峰期的三十二岁与丈夫结婚,并在婚后逐渐息影退出影坛,至今已有三年。
婚后两人上过一档结婚综艺,楚云屛在里面仍然美得大气端庄,而和她并肩的丈夫也是彬彬有礼儒雅温和,两人看起来非常相配。
靠着楚云屛的热度,和大众对影后婚后生活的好奇,夫妻俩在这档综艺里大火,被称为神仙眷侣,无数年轻女孩儿向往着这样美好如童话的婚姻生活。
还有媒体说楚云屛是众多女明星里嫁得最成功的的那个,把夫妻俩明明大火却没有接一个代言的行为,说成是楚云屛丈夫对她的宠爱,对楚云屛丈夫一边倒的称赞。
而现在,这对「神仙眷侣」离婚了,背后原因不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