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陶鲁斯G3战术手枪从“老者”的怀里滑落到地面上,已经打开保险的枪口上安装有静音器材。



    剧痛之下,老者摸了一下头,白发头套脱落,漏出一个光头。



    他有些不敢置信的握着胸口的伞柄,像是要拔出来,但无济于事。



    最终,他后退几步,眼睛里的神采逐渐流失,抽搐的手指却无意间触碰到伞的开关。



    “噗”



    伞面在他的背部展开。



    血水飞溅。



    他趴在地上一动不动,雨水把血水冲向下水道。



    秦牧踢了一脚这个扮成老人的杀手,确认他已经死亡。杀手的后颈上有一处纹身,是一个数字47,秦牧不知道这个数字代表着什么,只是他在雨中笑的有些狰狞。



    从这个杀手上车的那一刻起他就起了疑心。



    他的装扮,仪态,嗓音都无懈可击。



    可是他的气味不对。



    不管什么年龄,体表分泌的油脂都会氧化,并与体表细菌作用产生了特殊的物质。人体在不同年龄,体表分泌物状况不同,抗氧化能力也不同,这也就导致了每个年龄段人身上有不同的气味,老年人的气味要更浓郁一些。



    即便每天洗澡也无法掩盖。



    这个杀手一路上三次尝试拔枪,第一次是在城区的红绿灯下,那确实是个杀人之后立马下车的好时机,反正都是堵车一动不动,没人会生疑,秦牧回头找他说话,打断了他的计划。第二次是在一处限度30的桥梁上,在这里干掉秦牧的话,车速较低,杀手可以从容控制车辆离开,秦牧猛踩了一脚刹车险些让杀手藏在怀里的枪漏出来。第三次就是下车的时候,这里除了他俩没有其他人,确实是个杀人的好地方。



    秦牧从杀手的随身物品找到了,钢丝绳,能把一个人装进去的塑料袋,清理血迹用的化学原料.......



    于是秦牧从后备箱里取出一把工兵铲,按照杀手编造的那个故事,在北山公园的密林深处,给他挖了个大坑,把他埋了。



    埋完之后,秦牧吸了一支烟,看了眼旁边的一颗大松树,过几年啊,这棵树肯定要比周围树长的粗壮。



    把车和钢铁骨架的伞都仔仔细细里里外外的清理一遍,在后备箱最底层放备胎的位置,取出一套新衣服,新鞋,跟今天穿的一摸一样。



    这个杀手是谁派来来的呢?



    仇家?组织?亦或是秦家大院里某个看他不顺眼的亲戚?



    都有可能。



    自从杜白走后,他就变得格外谨慎,今天看来谨慎一些总是好的。



    他将杀手一击毙命,而不是生擒留下来审讯,也是一种谨慎。



    有时候生死就是一瞬间的事,先下手为强得下死手。



    枪战电影里总有一种镜头,两个持枪,枪口互对,谁也不敢先开枪。



    小时候秦牧觉得这种电影拍的傻叉,主角有那种叨逼叨的功夫,为啥抢先一步开枪。



    后来经历了一些事情,他知道这么做是有道理的。



    枪口互相顶着脑门的情况下。



    即便先开枪将对方的打死,对方身体应急反应也能扣动扳机。



    谁也没把握躲过近在咫尺的子弹。



    所以防患于未然,尽量不要给对手拿枪对准自己的机会。



    况且这种杀手,审讯也审讯不出什么来,做这一行的普遍比其他行业要有职业道德。



    驱车回城。



    他心如止水,杀个人稀松平常的像是喝了一罐牛奶。



    他不会对那个打扮成老者的杀手有一分一毫的怜悯,哪怕他本身就是一个老者。



    抛却这个杀手正准备要他命不说,死于非命本就是一个杀手的宿命。



    自然界中不会有老死的野生猛兽,不管是大象,狮子还是老虎,只要弱了总被潜伏的狩猎者捕杀。



    秦牧自己都时刻准备着有一天会死于一场战斗,可现在还不是时候。



    城里的雨好像总是比城郊下的要大一些。



    秦牧没有再拉乘客,天已经擦黑,他准备接谭教授会酒店了。



    谭韵有些厌烦了这场打着文学研讨实则不过是互相吹捧的会议。



    所以会议一结束,她就不顾几个男同学的挽留,早早的离开了,虽然大家心知肚明接下来晚宴才是会议的重点,评职称,论奖项都会在觥筹交错里决定。



    可这些玩意她不稀罕,她宁愿去跟秦牧吃个简单的夜宵,真正的聊聊文学。



    当然谭教授也不是生下来就这么清高,这么遗世独立。



    至少在她上大学的时候她还是个性格腼腆走路都有些佝偻的内向女孩。



    内向到每次坐公交车到站,都要给自己鼓好几回勇气,才敢怯生生的喊司机停车。



    那时候这些个对她热络的男同学可没人把她放在眼里。



    其实她的样貌从大学到现在并没有特别大的变化,那一页页书香累积起来的气质,才是丑小鸭变白天鹅的关键。



    她本就是骨相极好的女子,再配上书香气和岁月沉淀的成熟底蕴才有了今日的一瞥惊鸿。



    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愿意回忆的岁月,秦牧是他的童年,炽天使是她在某国特战队服役的经历,谭教授最不愿回忆就是她的大学时光。



    那时候全寝室六个人,只有她一个农村出来的姑娘,农村丫头的身份好像是带着某种原罪。



    她做什么事都会被她们窃窃私语的嘲弄。



    她的口音,她带的家乡食品,衣着朴素来送她上学的父母......



    今天这场会议最糟糕到事情就是有几个室友也参加了。



    如果早知道她们会来,她是肯定不会参加的。



    她脑子里闪过各种画面,她想摆脱,却摆脱不掉,那就让那些嘲笑肆意的在脑海里回荡吧!



    现在如何。



    她跟她们站在一起就是鹤立鸡群。



    她昂首挺胸,享受着她们嫉妒的目光,她们走样的身材,庸俗的言谈,珠光宝气也掩饰不住的生活不如意,就算是比孩子,她的儿子拿着常青藤名校的奖学金在国外留学,她们依然比不了。



    可命运总是开一些恶作剧一样无聊的玩笑。



    刚走出门不久,她脚下一滑,摔倒在湿漉漉的台阶上。



    那些个同学终于又见到她出丑的样子。



    她想赶紧起来,但尾骨的剧痛让她不敢动弹。



    这一下,好像让她直接回到了窘迫的大学时光,无助、无奈、无处闪躲。



    来往的人纷纷侧目,不管他们的目光里究竟是什么意味,可她感觉都是嘲笑。



    她淋着雨想要哭。



    一张伞及时罩住了一片天空,那一刻从伞研滑落的雨水都像是静止的。



    他把伞塞进她的手里,弯腰一个公主抱把丰腴成熟她抱起来。



    她看着这张脸,终于又恢复了谭教授该有的高傲和自信。



    就是他了,就是这个叫秦牧的男人,她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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