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首发网站“当将军的随从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黄岭居然一改之前的冷淡口吻,平和道:“你本就可以袖手旁观。”
沈苛哈哈笑道:“就算我不想绑上将军这条大腿,这也不是我的性格。”
黄岭笑道:“希望你小子的底子清白,不然免得本将军堪堪瞧你过眼的时候就得死在本将军手上。”
沈苛笑道:“这天下恐怕再也找不出像在下这么清白的人呢!”
东方发白刀锋般的目光突然四周一瞥,开口道:“有许多人过来了。”
繁华仲都城中,万家灯火照亮深邃的夜空,几乎连高高在上的云缕都能隐约瞧到一些,而在亮如白昼的建筑上,正有数道黑影掠来。
在黑隶如此紧张的时刻突然弄出这么大的动静,有人前来勘查自是理所当然的事。
黄岭瞧了一眼便收回目光,沉吟了一阵,突然道:“直接去七罪楼。”
仲都七罪楼,坐落于城中偏西的位置,占地半里之地,每层十丈共计七层,建筑以不知名的珍贵木材修葺而起,每层边缘屋檐的七角形状,远远望去,就像是一座七角宝塔。
若要撑起这般庞然建筑当然不容易,据说仲都很久很久前为了七罪楼的坚固,单是基角就下掘百丈之深。
不过这里面的消费却昂贵的吓人,但好像去过的人都觉得值得。
良久后,黄岭带着沈苛两人来到了七罪楼的门前。
沈苛呆呆望着眼前耸入云霄的高楼,一颗心脏忽然不受控制快跳起来。
黄岭果然不像他表面那般简单,他居然察觉到了沈苛的情绪波动,问道:“你为什么心脏突然跳的快了一些?”
沈苛喃喃道:“好雄伟的建筑。”
黄岭好像抓住了什么头绪,满不在意问道:“你难道从未见过七罪楼?”
沈苛本在思忖七罪楼与父亲之间的过节,闻见黄岭之话,即忙收敛心神,故作感慨道:“只因属下不久前刚刚脱离那个偏僻的小山村,之前虽也隔远见过几次,但总没有刚才这么震撼。”
黄岭道:“你来自小山村?”
沈苛道:“不像么?”
黄岭冷冷笑了一声,道:“一点也不像。”
沈苛苦笑道:“可是属下千真万确乃是山村中人。”
突然,一阵金风掠来,金冲土身着一袭暗金色的衣衫,腰间玉带上镶着一口碧绿幽玉,头上一根金色发簪横插发髻,五尺七寸的身材修长好看,口角挂着一丝风流笑容,潇洒倜傥极了。
他不仅人长得好看,话也说得漂亮。
“黄叔叔、沈兄、东方兄快别站在门口,姑娘们想目睹你们卓越风采都等急眼了,你看,硬是马不停蹄把小弟撵出来迎接你们,唉,为什么小弟明明是使钱的人,偏偏得了个劳苦命。”
黄岭与沈苛已露出笑容,前者道:“金侄儿带路。”
金冲土身子一侧,笑道:“这边来。”
四人大步走进七罪楼。
刚一步入其中,一抹好闻的清香便扑鼻而来,楼里修竹丛丛,奇花异草堆堆,看上去风雅十足,可却让人只觉充满着满楼的俗气。
而在丛丛修竹中,堆堆花草中,金色光芒掩埋不住透过缝隙射了出来。
简直就如同一片草原上藏着不可估量的奇珍异宝一样。
在这片奇异草原上,没有蝈蝈的声音,没有蛇蚁的漫爬,只有喧哗到了极点的人声,本来可能只有十个人,却偏偏有千百人的声音,更何况这里的人本不止千百人。
他们就像是在较量谁的嗓门更大。
黄岭早已见过这里面的环境,所以丝毫不为其所动,而东方发白则根本就是一个对什么事都不热衷的年轻人。
只有沈苛的好奇心被勾勒出来,他眼睛盯着一丛修竹,很想瞧出里面到底在干嘛,为何这么亮。
金冲土不待他问出来,便已给出答案。
“沈兄不用猜了,那里面全是些嗜赌如命的赌鬼。”
他之所以说是赌鬼,只是因为他觉得这些人早已超出赌徒的范畴,而且他们的生命早已奉献给了贪婪,现在纵然还不是一只真正的鬼,也至少有七八分像了。
沈苛哦了一声,暗忖难怪里面这么吵,这么亮。
你若想赌鬼玩赌的时候不吵,恐怕比让他亲手杀了他的妻子还难受。
而为何这么亮,大概是因为赌鬼的身上只有两种情况,一是输得连裤子都没得穿,再就是赢得连屁股都在发光。
这般想着,四人上了二楼。
二楼,中央有个大舞台,周遭乃是一圈房间,房间围着大舞台在三楼上形成了一个圆。
舞台上尚没有人表演,旁边的房间中却似乎已挤满客人了。
金冲土领着三人走进一间正处舞台前上方的一间房中。
一推房门,里面立时扑出一股香气,并不是酒菜的香气,而是女人身上的香味。
倘若一个人正在吃饭的时候,满屋子都是酒菜的味道,纵然是香喷喷的,闻起来也令人不舒服的很。
但女人好像就不一样了,女人的香味好像无论在什么时候闻起来都不会觉得难闻。
沈苛看着里面,眼里好像突然冒出了光,但脸上却红了一红。
里面也没有什么。
只不过就是八支小桌,桌上摆满看上去就很想吃的菜肴,每张桌子后立着两名女人。
女人也没有什么。
只不过手上握着一个玉瓶,玉瓶中装着蓝汪汪的美酒,可她们穿着好不暴露,身材好不婀娜,皮肤好不白皙,面容好不绝色,只是让人看上一眼,就恨不得立刻将她们吞下独肚子里去。
沈苛实在想不通这群富公子为什么吃饭的时候要挑这么一群女人来斟酒,有了她们,谁还有心情去吃饭。
房间里已有人三人迎了出来,正是今早接他们入城的那白衫、青衫、黄衫三位公子。
他们跟黄岭寒暄了一阵,沈苛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他眼睛正盯着其中一个女人身上。
那个女人似乎也在瞧他,好像还给他抛了一个媚眼。
沈苛只觉浑身轻飘飘的,他轻飘飘的随着黄岭走了进去,又轻飘飘被金冲土凑巧安排在了那个女人身前的小桌上。
他轻飘飘坐下,狠狠将目光拔了出来,朝大家一望,脸上忽然红了起来。
大家都在看着他。
他悻悻然将目光投向对面的东方发白,脸上更红了。
东方发白这个混账小子,居然一点也不为这些女子侧目,他一动不动端坐在桌后,甚至一点表情都没有,装出一副早已见过大场面的模样。
他俩本来是在一起,别人自然容易将他俩比较一下,相比之下,那岂不是很容易看出他沈苛是个小色鬼。
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他轻咳一声,目光投向唯一一席空桌,问道:“难道还有人么?”
房间总有八桌,两边分为三桌,沈、东方与四大宗族的四位二公子便坐在两旁的六桌上。
另外两桌则在前面,黄岭坐了一桌,他旁边尚空有一桌。
在场都是黄岭的后辈,自然是坐在客席,难道还有一人的身份居然也能与黄岭这样军功显著的大将军相持?
金冲土笑道;“这位客人来否尚未不知,我们也不用等了,来,在下先敬黄将军一杯,然后再敬沈兄与东方兄。”
沈苛笑嘻嘻与在场的人喝了一杯,心中感慨原来外面世界的人们好像挺好相处的,哪里像老师口中那么尔虞我诈,唉,害得我空担心一场。
他已几杯酒下肚,东方发白却是一滴不沾。
别人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却知道这人简直是个骄傲得不行的年轻人,若不能入他的眼,即使这酒是天下最好最贵的酒,他也是不会沾上一点的。
像他这样的人,沈苛实在从未见过,幸好沈苛这些日子早已习惯了他的性子。
四个二公子终于与黄岭拉开话匣,好久不曾找他俩说话了。
沈苛当然清楚,虽然金冲土几人看似对他俩礼待有佳,但心底里却是瞧不上他两个不足轻重的小子。
以沈苛的豁达,自然也不在意,自顾自与旁边倒酒的女子聊了起来。
他虽然在说话,但桌上的菜肴、瓶中的美酒却是以一种骤减的方式在消失。
菜实在太好吃了,酒实在是太好喝了,人实在太漂亮了,他一样都不想耽搁下。
他觉得来到这个世间,从未吃过如此好吃的食物,想起以前吃过最美最美的美食与之一比,简直就像是刚从茅厕里捞出来的臭豆腐一样。
反倒是美酒他已喝了不少,他腰间就正好挂着一壶天下只此一壶的美酒,所用取材皆是来自黑隶大狱中,再经过老人那样酿酒宗师亲自酿造出来,纵然尚未夺得天下第一美酒的美誉,想来也相差不多。
至于美女,他虽是与夏舍儿那样倾城的美人有着一层一捅就破的胶膜,但尚未有如胶似漆的关系,他自然也很想女人的。
而且就算他真的与夏舍儿发生过什么,他还是不抵触别的女子。
他知道这是男人的天性,他觉得他就算想改,也一定改不过来——这么一件亘古没得法子改变的事,你偏偏要去想法子,那这人肯定是个白痴。
黄岭居然一改之前的冷淡口吻,平和道:“你本就可以袖手旁观。”
沈苛哈哈笑道:“就算我不想绑上将军这条大腿,这也不是我的性格。”
黄岭笑道:“希望你小子的底子清白,不然免得本将军堪堪瞧你过眼的时候就得死在本将军手上。”
沈苛笑道:“这天下恐怕再也找不出像在下这么清白的人呢!”
东方发白刀锋般的目光突然四周一瞥,开口道:“有许多人过来了。”
繁华仲都城中,万家灯火照亮深邃的夜空,几乎连高高在上的云缕都能隐约瞧到一些,而在亮如白昼的建筑上,正有数道黑影掠来。
在黑隶如此紧张的时刻突然弄出这么大的动静,有人前来勘查自是理所当然的事。
黄岭瞧了一眼便收回目光,沉吟了一阵,突然道:“直接去七罪楼。”
仲都七罪楼,坐落于城中偏西的位置,占地半里之地,每层十丈共计七层,建筑以不知名的珍贵木材修葺而起,每层边缘屋檐的七角形状,远远望去,就像是一座七角宝塔。
若要撑起这般庞然建筑当然不容易,据说仲都很久很久前为了七罪楼的坚固,单是基角就下掘百丈之深。
不过这里面的消费却昂贵的吓人,但好像去过的人都觉得值得。
良久后,黄岭带着沈苛两人来到了七罪楼的门前。
沈苛呆呆望着眼前耸入云霄的高楼,一颗心脏忽然不受控制快跳起来。
黄岭果然不像他表面那般简单,他居然察觉到了沈苛的情绪波动,问道:“你为什么心脏突然跳的快了一些?”
沈苛喃喃道:“好雄伟的建筑。”
黄岭好像抓住了什么头绪,满不在意问道:“你难道从未见过七罪楼?”
沈苛本在思忖七罪楼与父亲之间的过节,闻见黄岭之话,即忙收敛心神,故作感慨道:“只因属下不久前刚刚脱离那个偏僻的小山村,之前虽也隔远见过几次,但总没有刚才这么震撼。”
黄岭道:“你来自小山村?”
沈苛道:“不像么?”
黄岭冷冷笑了一声,道:“一点也不像。”
沈苛苦笑道:“可是属下千真万确乃是山村中人。”
突然,一阵金风掠来,金冲土身着一袭暗金色的衣衫,腰间玉带上镶着一口碧绿幽玉,头上一根金色发簪横插发髻,五尺七寸的身材修长好看,口角挂着一丝风流笑容,潇洒倜傥极了。
他不仅人长得好看,话也说得漂亮。
“黄叔叔、沈兄、东方兄快别站在门口,姑娘们想目睹你们卓越风采都等急眼了,你看,硬是马不停蹄把小弟撵出来迎接你们,唉,为什么小弟明明是使钱的人,偏偏得了个劳苦命。”
黄岭与沈苛已露出笑容,前者道:“金侄儿带路。”
金冲土身子一侧,笑道:“这边来。”
四人大步走进七罪楼。
刚一步入其中,一抹好闻的清香便扑鼻而来,楼里修竹丛丛,奇花异草堆堆,看上去风雅十足,可却让人只觉充满着满楼的俗气。
而在丛丛修竹中,堆堆花草中,金色光芒掩埋不住透过缝隙射了出来。
简直就如同一片草原上藏着不可估量的奇珍异宝一样。
在这片奇异草原上,没有蝈蝈的声音,没有蛇蚁的漫爬,只有喧哗到了极点的人声,本来可能只有十个人,却偏偏有千百人的声音,更何况这里的人本不止千百人。
他们就像是在较量谁的嗓门更大。
黄岭早已见过这里面的环境,所以丝毫不为其所动,而东方发白则根本就是一个对什么事都不热衷的年轻人。
只有沈苛的好奇心被勾勒出来,他眼睛盯着一丛修竹,很想瞧出里面到底在干嘛,为何这么亮。
金冲土不待他问出来,便已给出答案。
“沈兄不用猜了,那里面全是些嗜赌如命的赌鬼。”
他之所以说是赌鬼,只是因为他觉得这些人早已超出赌徒的范畴,而且他们的生命早已奉献给了贪婪,现在纵然还不是一只真正的鬼,也至少有七八分像了。
沈苛哦了一声,暗忖难怪里面这么吵,这么亮。
你若想赌鬼玩赌的时候不吵,恐怕比让他亲手杀了他的妻子还难受。
而为何这么亮,大概是因为赌鬼的身上只有两种情况,一是输得连裤子都没得穿,再就是赢得连屁股都在发光。
这般想着,四人上了二楼。
二楼,中央有个大舞台,周遭乃是一圈房间,房间围着大舞台在三楼上形成了一个圆。
舞台上尚没有人表演,旁边的房间中却似乎已挤满客人了。
金冲土领着三人走进一间正处舞台前上方的一间房中。
一推房门,里面立时扑出一股香气,并不是酒菜的香气,而是女人身上的香味。
倘若一个人正在吃饭的时候,满屋子都是酒菜的味道,纵然是香喷喷的,闻起来也令人不舒服的很。
但女人好像就不一样了,女人的香味好像无论在什么时候闻起来都不会觉得难闻。
沈苛看着里面,眼里好像突然冒出了光,但脸上却红了一红。
里面也没有什么。
只不过就是八支小桌,桌上摆满看上去就很想吃的菜肴,每张桌子后立着两名女人。
女人也没有什么。
只不过手上握着一个玉瓶,玉瓶中装着蓝汪汪的美酒,可她们穿着好不暴露,身材好不婀娜,皮肤好不白皙,面容好不绝色,只是让人看上一眼,就恨不得立刻将她们吞下独肚子里去。
沈苛实在想不通这群富公子为什么吃饭的时候要挑这么一群女人来斟酒,有了她们,谁还有心情去吃饭。
房间里已有人三人迎了出来,正是今早接他们入城的那白衫、青衫、黄衫三位公子。
他们跟黄岭寒暄了一阵,沈苛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他眼睛正盯着其中一个女人身上。
那个女人似乎也在瞧他,好像还给他抛了一个媚眼。
沈苛只觉浑身轻飘飘的,他轻飘飘的随着黄岭走了进去,又轻飘飘被金冲土凑巧安排在了那个女人身前的小桌上。
他轻飘飘坐下,狠狠将目光拔了出来,朝大家一望,脸上忽然红了起来。
大家都在看着他。
他悻悻然将目光投向对面的东方发白,脸上更红了。
东方发白这个混账小子,居然一点也不为这些女子侧目,他一动不动端坐在桌后,甚至一点表情都没有,装出一副早已见过大场面的模样。
他俩本来是在一起,别人自然容易将他俩比较一下,相比之下,那岂不是很容易看出他沈苛是个小色鬼。
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他轻咳一声,目光投向唯一一席空桌,问道:“难道还有人么?”
房间总有八桌,两边分为三桌,沈、东方与四大宗族的四位二公子便坐在两旁的六桌上。
另外两桌则在前面,黄岭坐了一桌,他旁边尚空有一桌。
在场都是黄岭的后辈,自然是坐在客席,难道还有一人的身份居然也能与黄岭这样军功显著的大将军相持?
金冲土笑道;“这位客人来否尚未不知,我们也不用等了,来,在下先敬黄将军一杯,然后再敬沈兄与东方兄。”
沈苛笑嘻嘻与在场的人喝了一杯,心中感慨原来外面世界的人们好像挺好相处的,哪里像老师口中那么尔虞我诈,唉,害得我空担心一场。
他已几杯酒下肚,东方发白却是一滴不沾。
别人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却知道这人简直是个骄傲得不行的年轻人,若不能入他的眼,即使这酒是天下最好最贵的酒,他也是不会沾上一点的。
像他这样的人,沈苛实在从未见过,幸好沈苛这些日子早已习惯了他的性子。
四个二公子终于与黄岭拉开话匣,好久不曾找他俩说话了。
沈苛当然清楚,虽然金冲土几人看似对他俩礼待有佳,但心底里却是瞧不上他两个不足轻重的小子。
以沈苛的豁达,自然也不在意,自顾自与旁边倒酒的女子聊了起来。
他虽然在说话,但桌上的菜肴、瓶中的美酒却是以一种骤减的方式在消失。
菜实在太好吃了,酒实在是太好喝了,人实在太漂亮了,他一样都不想耽搁下。
他觉得来到这个世间,从未吃过如此好吃的食物,想起以前吃过最美最美的美食与之一比,简直就像是刚从茅厕里捞出来的臭豆腐一样。
反倒是美酒他已喝了不少,他腰间就正好挂着一壶天下只此一壶的美酒,所用取材皆是来自黑隶大狱中,再经过老人那样酿酒宗师亲自酿造出来,纵然尚未夺得天下第一美酒的美誉,想来也相差不多。
至于美女,他虽是与夏舍儿那样倾城的美人有着一层一捅就破的胶膜,但尚未有如胶似漆的关系,他自然也很想女人的。
而且就算他真的与夏舍儿发生过什么,他还是不抵触别的女子。
他知道这是男人的天性,他觉得他就算想改,也一定改不过来——这么一件亘古没得法子改变的事,你偏偏要去想法子,那这人肯定是个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