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殇本不叫情殇,他的本名是朗逸。本是一个武功高强,劫富济贫的江湖义士,当然,他是人而非妖。
很多人都受过他的恩惠,大家茶余饭后总要谈论他的英雄事迹,还为他取了个外号叫做——光明使者。因为是他带给了大家希望和未来。
朗逸的事迹越传越神奇,越传越邪乎,有些人甚至说他是天上的财神爷转世,特意来帮助和关照大家的。
所谓“树大招风” ,这引起了地方官——吴能的关注。他的心里就很不平衡,自己是堂堂的地方县令,一方之主,却没有人传承自己的好人好事,而他一个跑江湖的竟可以让那么多人追捧,这让他极度的怨恨和不甘!
这天,朗逸来到了吴能所管辖的境内,他这几日是没日没夜的奔波劳累,原因是隔壁村出了个采花盗,jianyin掳掠,无恶不作。这让邻村的所有妇女儿童都害怕和担心的不得了。
朗逸听说了这件事,就主动请缨,将事情包揽到自己身上,发誓定要捉了那采花盗,以儆效尤!
此刻已是临近中午,从早上到现在都没有停歇,他是又累又饿,寻了一家饭馆,便走了进去。“掌柜的,给我来两个小菜,一盘馒头,再烫壶酒!速度快些,着实饿坏了我。”
小二哥一见是朗逸,心里很是高兴,立马笑呵呵的答道,“好嘞,朗爷您稍等,酒菜马上就来。”朗逸名声在外,几乎所有城镇的人都晓得他,大家都亲切的称呼他为“朗爷”。
没一会功夫,桌子上便摆好了饭菜,朗逸虽是一介武夫,可行为举止却相当绅士,一举一动都显得那般文质彬彬。
这时,由店外冲进来一个小乞丐,可怜巴巴的冲着各位吃饭的客人讨要着,“行行好,行行好吧,我已经三天三夜没有吃饭了,求各位大爷给个一毛半两的,让小的可以填饱肚子,求求各位爷了。”
小乞丐蓬头垢脸,身上穿着脏兮兮的破烂不堪的衣服,脚下的鞋子也破了好多的洞,脚趾头都露在了外面。
由于长期不洗澡的缘故,一阵阵的恶臭蔓延出来,店里的人纷纷丢掉饭菜,结账而走。
“哪来的臭要饭的,敢来你爷爷的地盘捣乱,看我不打断你的狗腿。”店老板看到客人都一个接着一个的离开,不由怒火中烧,顺手捞起了家伙就冲着小乞丐而去。
“救命啊,救命啊!”小乞丐满屋子转圈圈,一个劲的求饶。
“掌柜的手下留情,他也无非是为了生存,不如你卖我个面子,上些好菜来,算做我的帐。”朗逸善心大发,伸出手来阻止掌柜的暴行!
老板一见朗爷都发话了,便也不好再说什么,于是便吩咐小二的,“把他带下去梳洗打扮一下,换身干净衣服,别搅了朗爷的兴致。”
“你跟我来。”小二的带领着小乞丐下去了。
朗逸一边斟酌着小酒,一边想着如何才能抓到那采花盗,为百姓除去祸害。
片刻功夫,小二便带了小乞丐走了过来,“还不快给朗爷倒酒致谢!今儿要不是朗爷,你还指不定被整成什么样呢?”
小乞丐倒也听话,利落的拿起酒壶倒出好酒,小心的握着酒杯子举至朗逸的面前,“多谢朗大爷救命之恩,小的先干为敬!” 说罢,豪爽的一仰脖,痛快的喝了下去。
朗逸心里可是乐的很,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乞丐,可却有如此的豪情壮志,这个朋友值得相交!
他抬起头,正准备回敬之时,顿时呆愣住了,片刻,便哈哈的大笑了起来!
“有趣,有趣,真是有趣。没想到,搞了半天,你竟然是个假汉子啊!哈哈哈哈”朗逸开怀大笑。
小乞丐高傲的昂起头来,甩起宽大的长袍坐了下来。“我可没有说过自己是男人!哼”小脑袋瓜那么一摆,嘴巴一撅,活脱脱一个小孩子气的姑娘。
“你一个女孩子家为何会沦落为乞丐呢?”朗逸问道,老好人的毛病又犯了!
只见那女子原本欢笑着的脸上瞬间就变了颜色,泪眼汪汪的回答。“小女子本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只因爹爹出外经商,我不懂事,非跟着一起去。哪知道在路上遇到了强盗。”
“他们不仅杀光了我们所有的随行人员,还抢走了所有的钱财,还想要把我抓去做压寨夫人,幸得爹爹拼命保护,我才得以保全性命,只可怜爹爹却呜呜”
说道伤心,痛心处,女子竟嘤嘤的哭泣了起来,梨花带雨的模样生生让人心疼!
朗逸这才觉得自己问错了话,心里一阵内疚,赶忙倒了杯茶送至她的面前,“姑娘莫要伤心,要好好振作,生存下去,这样才不枉负你爹爹的在天之灵啊!”
女子这才一抹眼泪,笑着说道,“承蒙朗爷好意,丝丝谨记于心!”
就这样,两个人相识了,朗逸依旧没日没夜的追查着采花盗的下落,而叫做丝丝的女子也时不时的跟着他一起来回奔波,久而久之,两个人之间便有了情感,之后,朗逸在一处山头上盖了间竹楼,二人便正式的住在了一起。
“后来呢?”看着肉包不愿意再说下去,左贝贝想到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肉包忧伤的摇了摇头,看了看远处的山峰,开口说道,“后来”
两个人平平凡凡的生活着。白天,朗逸去山里打些野鸡野猪什么的拿到镇上去卖,换些钱财;晚上,两个人就说说笑笑,小日子倒也有滋有味。
突然有一天,一伙官兵闯了进来,为首的却是那地方官——吴能!
朗逸很是疑惑,好端端的为何他会来找自己,而且带着如此多的官兵!
“不知吴县令今日到访,有何贵干?”
“哼,好你个朗逸,本官还以为你是什么正人君子呢,没想到,你竟是如此一个道貌岸然的小人,你可知罪!”吴能装模作样的审问道。
“大人何出此言,朗逸自认光明磊落,堂堂正正,不知大人所指何为?”
“事到临头你还不承认,那隔壁村的采花盗不是旁人,正是你朗逸。你倒好,装的跟没事人似的,还好意思问我何罪!来人,把他给我押下去!”
“等一下!”朗逸正颜喝到,“只凭大人的片面之词,我朗逸难以信服,还请大人拿出证据来!”
吴能光滑油亮的脸上闪过一抹精光,不紧不慢的说道,“好啊!我给你证据,带上来。”
一个小兵带着一个女子走了上来。
“是你!怎么会是你?!”看着女子,朗逸是相当的震惊,怎么可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女子不是别人,正是那天朗逸救下的小乞丐,朗逸如今的妻子——丝丝。
此时,丝丝红光满面,娇笑连连,“朗逸啊朗逸,你还真是好骗,我只是小小的使了一招苦肉计,你就信以为真,你还真是傻啊,哈哈”
原来这一切从一开始就是个局,是设计好的了。
转而,她走向吴能,“大人,您交代我的事情,我已经办妥了,您答应我的”丝丝伸出手来,索取自己应得的利益。
“不急,我马上给你!”吴能皮笑肉不笑的说道,眼角略过一丝狠砺,“噗!”一把匕首刺入了她的身体。
“你!好狠!”丝丝说完便倒了下去。
虽然被丝丝骗了,但是朗逸对她的爱却是真的,如今看着她就这么倒在了自己的面前,朗逸的心中是那么的痛,那么的伤心,同时还有恨,恨自己的失策和吴能的残忍。
“吴能,你这个颠倒黑白的狗官,今天我就要为民除害。”朗逸话语未落,数支利箭蜂拥而至。
纵使朗逸有一身好武功,也敌不过这万箭齐发的攻击啊,无奈之下,他躲回了竹屋之中。
吴能是一个奸诈小人,他命人堵住了所有的逃生口,然后放火烧楼,就这样,朗逸被活活的烧死在了竹楼之内。
“什么?!朗逸就这么被害死了,太冤枉了。那个丝丝真不是个东西,活该被捅死。哼。”左贝贝听完整个故事,情绪相当激动,不免有些感触。
肉包也同样点了点头,“因为不甘和怨恨,朗逸的灵魂就附身在了竹管之内,经历了千年之久,他再次重生成了如今的竹精,并为自己取名为情殇,以此来告诫自己曾经所经受的背叛和欺骗。”
左贝贝再次感叹人世的沧桑,她懒懒的伸了个懒腰,目光却看向了一处地方,“咦,那是什么?”
很多人都受过他的恩惠,大家茶余饭后总要谈论他的英雄事迹,还为他取了个外号叫做——光明使者。因为是他带给了大家希望和未来。
朗逸的事迹越传越神奇,越传越邪乎,有些人甚至说他是天上的财神爷转世,特意来帮助和关照大家的。
所谓“树大招风” ,这引起了地方官——吴能的关注。他的心里就很不平衡,自己是堂堂的地方县令,一方之主,却没有人传承自己的好人好事,而他一个跑江湖的竟可以让那么多人追捧,这让他极度的怨恨和不甘!
这天,朗逸来到了吴能所管辖的境内,他这几日是没日没夜的奔波劳累,原因是隔壁村出了个采花盗,jianyin掳掠,无恶不作。这让邻村的所有妇女儿童都害怕和担心的不得了。
朗逸听说了这件事,就主动请缨,将事情包揽到自己身上,发誓定要捉了那采花盗,以儆效尤!
此刻已是临近中午,从早上到现在都没有停歇,他是又累又饿,寻了一家饭馆,便走了进去。“掌柜的,给我来两个小菜,一盘馒头,再烫壶酒!速度快些,着实饿坏了我。”
小二哥一见是朗逸,心里很是高兴,立马笑呵呵的答道,“好嘞,朗爷您稍等,酒菜马上就来。”朗逸名声在外,几乎所有城镇的人都晓得他,大家都亲切的称呼他为“朗爷”。
没一会功夫,桌子上便摆好了饭菜,朗逸虽是一介武夫,可行为举止却相当绅士,一举一动都显得那般文质彬彬。
这时,由店外冲进来一个小乞丐,可怜巴巴的冲着各位吃饭的客人讨要着,“行行好,行行好吧,我已经三天三夜没有吃饭了,求各位大爷给个一毛半两的,让小的可以填饱肚子,求求各位爷了。”
小乞丐蓬头垢脸,身上穿着脏兮兮的破烂不堪的衣服,脚下的鞋子也破了好多的洞,脚趾头都露在了外面。
由于长期不洗澡的缘故,一阵阵的恶臭蔓延出来,店里的人纷纷丢掉饭菜,结账而走。
“哪来的臭要饭的,敢来你爷爷的地盘捣乱,看我不打断你的狗腿。”店老板看到客人都一个接着一个的离开,不由怒火中烧,顺手捞起了家伙就冲着小乞丐而去。
“救命啊,救命啊!”小乞丐满屋子转圈圈,一个劲的求饶。
“掌柜的手下留情,他也无非是为了生存,不如你卖我个面子,上些好菜来,算做我的帐。”朗逸善心大发,伸出手来阻止掌柜的暴行!
老板一见朗爷都发话了,便也不好再说什么,于是便吩咐小二的,“把他带下去梳洗打扮一下,换身干净衣服,别搅了朗爷的兴致。”
“你跟我来。”小二的带领着小乞丐下去了。
朗逸一边斟酌着小酒,一边想着如何才能抓到那采花盗,为百姓除去祸害。
片刻功夫,小二便带了小乞丐走了过来,“还不快给朗爷倒酒致谢!今儿要不是朗爷,你还指不定被整成什么样呢?”
小乞丐倒也听话,利落的拿起酒壶倒出好酒,小心的握着酒杯子举至朗逸的面前,“多谢朗大爷救命之恩,小的先干为敬!” 说罢,豪爽的一仰脖,痛快的喝了下去。
朗逸心里可是乐的很,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乞丐,可却有如此的豪情壮志,这个朋友值得相交!
他抬起头,正准备回敬之时,顿时呆愣住了,片刻,便哈哈的大笑了起来!
“有趣,有趣,真是有趣。没想到,搞了半天,你竟然是个假汉子啊!哈哈哈哈”朗逸开怀大笑。
小乞丐高傲的昂起头来,甩起宽大的长袍坐了下来。“我可没有说过自己是男人!哼”小脑袋瓜那么一摆,嘴巴一撅,活脱脱一个小孩子气的姑娘。
“你一个女孩子家为何会沦落为乞丐呢?”朗逸问道,老好人的毛病又犯了!
只见那女子原本欢笑着的脸上瞬间就变了颜色,泪眼汪汪的回答。“小女子本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只因爹爹出外经商,我不懂事,非跟着一起去。哪知道在路上遇到了强盗。”
“他们不仅杀光了我们所有的随行人员,还抢走了所有的钱财,还想要把我抓去做压寨夫人,幸得爹爹拼命保护,我才得以保全性命,只可怜爹爹却呜呜”
说道伤心,痛心处,女子竟嘤嘤的哭泣了起来,梨花带雨的模样生生让人心疼!
朗逸这才觉得自己问错了话,心里一阵内疚,赶忙倒了杯茶送至她的面前,“姑娘莫要伤心,要好好振作,生存下去,这样才不枉负你爹爹的在天之灵啊!”
女子这才一抹眼泪,笑着说道,“承蒙朗爷好意,丝丝谨记于心!”
就这样,两个人相识了,朗逸依旧没日没夜的追查着采花盗的下落,而叫做丝丝的女子也时不时的跟着他一起来回奔波,久而久之,两个人之间便有了情感,之后,朗逸在一处山头上盖了间竹楼,二人便正式的住在了一起。
“后来呢?”看着肉包不愿意再说下去,左贝贝想到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肉包忧伤的摇了摇头,看了看远处的山峰,开口说道,“后来”
两个人平平凡凡的生活着。白天,朗逸去山里打些野鸡野猪什么的拿到镇上去卖,换些钱财;晚上,两个人就说说笑笑,小日子倒也有滋有味。
突然有一天,一伙官兵闯了进来,为首的却是那地方官——吴能!
朗逸很是疑惑,好端端的为何他会来找自己,而且带着如此多的官兵!
“不知吴县令今日到访,有何贵干?”
“哼,好你个朗逸,本官还以为你是什么正人君子呢,没想到,你竟是如此一个道貌岸然的小人,你可知罪!”吴能装模作样的审问道。
“大人何出此言,朗逸自认光明磊落,堂堂正正,不知大人所指何为?”
“事到临头你还不承认,那隔壁村的采花盗不是旁人,正是你朗逸。你倒好,装的跟没事人似的,还好意思问我何罪!来人,把他给我押下去!”
“等一下!”朗逸正颜喝到,“只凭大人的片面之词,我朗逸难以信服,还请大人拿出证据来!”
吴能光滑油亮的脸上闪过一抹精光,不紧不慢的说道,“好啊!我给你证据,带上来。”
一个小兵带着一个女子走了上来。
“是你!怎么会是你?!”看着女子,朗逸是相当的震惊,怎么可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女子不是别人,正是那天朗逸救下的小乞丐,朗逸如今的妻子——丝丝。
此时,丝丝红光满面,娇笑连连,“朗逸啊朗逸,你还真是好骗,我只是小小的使了一招苦肉计,你就信以为真,你还真是傻啊,哈哈”
原来这一切从一开始就是个局,是设计好的了。
转而,她走向吴能,“大人,您交代我的事情,我已经办妥了,您答应我的”丝丝伸出手来,索取自己应得的利益。
“不急,我马上给你!”吴能皮笑肉不笑的说道,眼角略过一丝狠砺,“噗!”一把匕首刺入了她的身体。
“你!好狠!”丝丝说完便倒了下去。
虽然被丝丝骗了,但是朗逸对她的爱却是真的,如今看着她就这么倒在了自己的面前,朗逸的心中是那么的痛,那么的伤心,同时还有恨,恨自己的失策和吴能的残忍。
“吴能,你这个颠倒黑白的狗官,今天我就要为民除害。”朗逸话语未落,数支利箭蜂拥而至。
纵使朗逸有一身好武功,也敌不过这万箭齐发的攻击啊,无奈之下,他躲回了竹屋之中。
吴能是一个奸诈小人,他命人堵住了所有的逃生口,然后放火烧楼,就这样,朗逸被活活的烧死在了竹楼之内。
“什么?!朗逸就这么被害死了,太冤枉了。那个丝丝真不是个东西,活该被捅死。哼。”左贝贝听完整个故事,情绪相当激动,不免有些感触。
肉包也同样点了点头,“因为不甘和怨恨,朗逸的灵魂就附身在了竹管之内,经历了千年之久,他再次重生成了如今的竹精,并为自己取名为情殇,以此来告诫自己曾经所经受的背叛和欺骗。”
左贝贝再次感叹人世的沧桑,她懒懒的伸了个懒腰,目光却看向了一处地方,“咦,那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