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类似后世的火力掩护,通过强大火力的输出对敌人形成压制,然后突施突破,在这一点,大唐做得非常完美,很明显,在出征之前,唐军已经有过多次的演练,配合才这般娴熟。

    而最令刘远吃惊的,是大唐的底蕴,那不仅仅是军队的强大、经济的发达,还有大唐娴熟的工艺和强大的生产能力,这火铳也就是去年底、今年开始大量锻造,可是现在大唐已经能制式装备军队,这当中付出了多少代价,又经历了多少磨难,难以想像。

    这就是大唐,盛世的大唐,大唐的强大和李二的雄心相得益彰,再加上刘远这个“搅局者”,大唐的强大,已经超乎吐蕃的想像。

    “将军,你说次这次进攻,谁会赢?”关勇突然好奇地问道。

    尉迟宝庆在一旁说道:“错了,应该说大唐攻下这座城,需要多久的时间,因为胜负根本就没有悬念。”

    候军一脸肯定地说:“你们看到没有,那些的吐蕃军还没打就已经做好撤退的准备,而候将军也采用围三放一,这本来就是一场双方都不欲决战的战斗,只是双方将领的一个小小试探,所以说,这场战斗可以说没有什么看头。”

    从项羽破斧沉舟时起,古人就总结出一个道理:置之死地而后生,当一个人面临死亡、身陷绝地时,就会爆发超乎想像的力量,对付这些军队,到时就是胜,也是惨胜,所以一个优秀的将领是不会把一座城全部围起来,多是围三放一,给敌人留一条后路,让他们保留一丝求生的希望,这样就不会激起他们的拼死的勇气。

    在他们逃生的路上设伏比攻城的效果好多了。

    像候君集肯定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明明是一个好机会,对波窝城还是围三放一的。

    “也没什么好看了,我们走吧。”当刘远在千里目中看到那些吐蕃士兵开始在后门蜂拥而出,狼狈逃命时,大手一挥,大声说道:“走,我们出发吧。最后的决战,肯定是在逻些城。”

    就像看闹剧一般,双方大摆阵势,最后却草草收场,吐蕃将士把空无一人的波窝城拱手让给唐军,打开后侧的城门逃命而去。有点像小孩子过家家一般,看到刘远等人直摇头。

    不过想深一层,这也属于正常,吐蕃的哲学能打就打,打不赢就跑,另寻机会,一来他们人少。二来这也是他们不擅长的攻坚战,留在这里只能枉死,其实一开始,吐蕃守城将领,已经为这场战斗输入了撤退的信号,再说大唐的火铳杀伤力太大,没必要枉死。

    “是,将军。”关勇等人闻言。一个个骑上马,跟着刘远,径直向逻些城的方向奔去。

    没人问为什么候军集等人不把那些将士全歼这个问题,更没有使用威力强大的火药炸城,就沙玛也看得出,这个大杀器是为最后决战时用的,是给吐蕃之王松赞干布留着的。有了火药和火铳,松赞干布可以说是在劫难逃,有了那两样神秘武器,也不怕放走这些人。

    刘远率着扬威军。在高原上奔驰,没多久,就消失在茫茫的高原上。

    大唐仅仅用了一天的时间,就拿下了吐蕃在东南地区的第一大城,堪称神速。

    在攻下波窝城后,吐谷国王诺曷钵率着本国的军队协同少数民族组成的二路大军,直扑羊同、羌塘等地区,这些地方地方地广人族,散布着很多游牧部队,正好他们也是游牧部落,正好是针尖对麦芒;候君集率着中路大军,继续向逻些城推进,李靖和段志玄各率一路,一直南下,开始扫荡如墨脱、洛窝等一带,顺便也敲打不丹、逻婆尼等与吐蕃友邦或附属的国家。

    早晚也得收拾。

    刘远终于体会到个人力量的渺小,在几十万军队的夹缝中,能起的作用越来越少,而大唐挟着兵锋,在吐蕃的消极抵抗下,呈席卷之势,一路捷径颇传,各路大军都取得了很大的战果,

    吐谷浑国王诺曷钵二路,在羊同一带,所向披靡,把吐蕃的势力连根拨起,大肆抢掠,抓到的俘虏,除了卖给大唐世家大族组成商队,剩下的都送往吐谷浑,对他来说的,这些都是他的战利品,他理应如此,这也是大唐皇帝对他的承诺;李靖和程老魔王二路大军,顺利攻下黑脱和洛窝地区后,又挟着连胜之威,与中路候君集所率领的大军会师于匹播城。

    十月二十三日,三路大军会师于匹播城。

    冬季来临,对唐军来说,最大的敌人不是敌人,而是天气,按候君集的计划,在严冬来临之前,拿下匹播城作据点,这样就可以与逻些城隔江相望,等到第二年开春,再与吐蕃的一决胜负。

    唐军八月下旬誓师出征,十月下旬席卷吐蕃过半的国土,听起来有点匪夷所思,不过这也是游牧民族的特点,人口多,分得也散,来去如风,把家当往马车上一扔,长鞭一甩,说走就走,不像中原地区,处处是城池,大唐建国前一直动荡,能工巧匠们不仅城池筑得异常坚固,就是一些村寨也修有堡垒,如果不是实力太悬殊,二个月想如此的进度,有如痴人说梦。

    匹播城就是后世的琼结地区,是吐蕃最先的都城,后来修好了逻些城才迁都,是吐蕃最先修筑的城城堡,虽说在美学和技巧方面有待改进,但是作为昔日的都城,修筑得极为牢固,与逻些城相隔一条藏河(雅鲁藏布江),互为倚角,守护相望。

    守护匹播城的,是新任的右茹大将军悉多,论钦棱的弟弟,虽说才华没有两个哥哥那般出色,但也是吐蕃的名将之一,善使一根重达五十多斤的狼牙棒,在赞婆死后,吐蕃人才调零之出际,被松赞干布委以重任,守护这个战略意义非凡的大城,而协作他的,则是最近表现出色、接任孙波茹大将军阿波色。

    此时已经进入冬季,寒风好像夹着一把刀一样,吹在人的脸上生痛,前几天下了一场不大也不小的雪,那高山都一片白色,犹如戴了一顶雪白的帽子一般,看起来漂亮极了。

    悉多穿着狼皮大衣,在阿波色的陪同下巡视。

    “大将军”

    “大将军”

    一众士兵一看到两人,都恭恭敬敬地行礼。

    悉多只是轻轻地点点头,看了看跟在后面的阿波色,眼里出现一丝玩味之色,虽说两人都是大将军,不过论亲近和信任程度,阿波色远远不能和自己相比,就拿封地来说,那孙波茹的大将军的头衔虽说与自己右茹大将军地位相同,不过孙波茹已落入唐军手中,所得的不过是空号。

    再麾下的将士比较,自己除了有本族的勇士,还从其他氏族、部落和土司那里征来很多勇士归自己指挥,而阿波色能指挥的,只有他们阿波一族的人,不夸张地说,等这批炮灰死光了,阿波一族也就走到尽头了。

    这不,守卫正的重任,就落在阿波色身上,他阿波一族勇士的身体,去抵抗大唐的火铳和利箭,即使是担当重任,可是两人一起巡逻时,阿波色下意识落后半步,不敢与自己一起走,这就是地位和身份的表现。

    “阿波色将军”悉多突然开口叫道。

    阿波色马上应道:“悉多将军,不知有什么事呢?”

    那献媚之色,简直就像是悉多的手下。

    悉多对阿波色的态度委满意,闻言点头笑着说:“那粮食的征集情况如何?”

    守在城中,人要吃,马要嚼,粮草可不能少,好在抢在大唐到来之前,把种在田里的粮食抢收了,暂时缓解了粮荒,不过征粮可是一件苦差,那些百姓可没什么粮的,有粮的都是大领主或大土司,从他们手上征粮简直就是喝他们的血,这种得罪人的事,悉多交给阿波色去做。

    阿波色一脸恭敬地说:“托神灵的福,已经征收完毕,都堆积放在仓库,不知大唐的军队什么时候解围,干脆多征一些,现征得的粮草,可以维持大军半年以上。”

    半年?

    悉多楞了一下,本来计划是征收四个月的,现在一下子多征两个月,这可不得了,少说也把这次秋收的粮食收缴了大半,那些吝啬的领主和土司,肯定心痛得要吐血了吧,在征粮中肯定还采用强制的手段,这样更好,反正不用自己出面。

    “阿波色将军果然能干,一下子把最头痛的事解决了。”悉多不吝赞美道。

    阿波色摇了摇头说:“悉多将军此言差矣。”

    “哦,为什么这样说。”

    阿波色指着城外那扎得密密麻麻的营地说:“最麻烦的,不是这些可怕的唐军吗?”

    “这些唐狗怕什么”悉多冷笑道:“现在是已经下雪了,再过些日子,呵气成冰的时候,你看他们怎么应付,看到没有,这样的天气都要天天烧火取暧,哼哼,这么多人,又是在城外,等他们烧光了柴火,到是天气都把他们冷成冰棍了,再说了,本将可不是吃素的,伺机断了他的粮道,烧了他的粮草,这里,就是唐军的坟墓,哈哈哈”

    说到后面的,悉多忍不住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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