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计划带三百人潜进逻些城,可是临时有变,阿波色直言人数过多很难护得周全,建议不要超过一百人,没办法,刘远只好从中挑出一百人,踏上征途,而剩下二百人,交待他们从陇右地区渗入,穿过格尔木沙漠,在苏毗故地候命,以便随时增援。

    幸好这次的任务是破坏三者联盟,简单地说,就是把两国的使者刺杀,最好嫁祸于人。

    刘远骑上骏马,一边策马狂奔,一边欣赏起沿途的风光来。

    同样是一方天空,同样是华夏不可分割的土地,只是时空的差别,唐朝与后世相比,少了一分繁荣,多了二分安详与宁静,那美丽动人的景色,宛如纯真的少女散发着迷人的芬芳,特别是这种人烟稀少的荒野,景观没有遭到破坏,美得就像一幅幅展开的画卷,让人不知不觉乐在其中。

    刘远有时候感觉到,自己不是去执行任务,而是在郊游踏青。

    这是第三次潜入吐蕃了,对刘远来说,吐蕃就是自己的福地,现在自己的功名利禄,大多数来缘于吐蕃,最大的差别是,前二次都是寒冬腊月悄然进入,四周都是白雪茫茫,虽说为了躲过寒冷,无论是吐蕃士兵还是吐蕃的百姓都猫在家里过冬,被发现的机率低很多,扬威军最大的敌人就是恶劣的环境,例如寒冷、大雪、寒风、路滑、雪崩等,而这次,则是在春暧花开的日子潜入,情况截然不同。

    当然,和前二次相比,刘远心中少了一些忐忑不安,多了淡定从容。

    刘远一如既往的谨慎。派了足够的斥候到前面探路,还利用千里眼监视,为的就是避开吐蕃的斥候小队,从破虏营出发,一路狂奔,只用了三天时间,刘远就到达了积石山地区,越是深入,刘远就越是从容,大白天穿着大唐的盔甲也敢在吐蕃的土地上大摇大摆地赶路。这得益于阿波色的配合,刘远手上有一份详细吐蕃布防图,对这一地区的布防、明岗暗哨了如指掌,轻轻松松就绕开他们监视。

    积石山,向来是吐蕃和大唐的兵家必争之地。也是大唐最喜欢出兵的一个路线,当初安排时。不受待见的阿波色被安排在这里当“炮灰”。消耗大唐军队的锐气,可是松赞干布和论钦棱谁也没有想到,阿波色暗中投靠了大唐,他不仅没有当成炮灰,还在大唐养狼计划的支持下,越发壮大。而刘远也可以从这里直抄近路进入。

    一些不知内情的士兵,都把刘远当成神了,跑到吐蕃的地方,好像比自己的后花园还要随便。一路畅通无阻,就是想不服都不行,果然是福将。

    正在走着,一个斥候骑马跑过来,大声地禀报道:“将军,前面已经打探过了,可安全通过。”

    “嗯,不错,你们队正呢?”说话间,刘远座下的马并没有停下脚步。

    候军作为斥候的队正,刘远问的正是候军的下落,二日前,刘远就令候军带着自己密令去和阿波色接头,安排好接应事宜,算算时间,也差不多应该回来了,可是现在还没有出现。

    “禀将军,候校尉尚没有消息。”

    “去吧,继续探路,一看到候军,让他马上回来向本将军禀报。”

    斥候恭恭敬敬应了一声,对刘远行一个礼,然后策马加鞭,继续执行打探任务。

    刘远招手把关勇叫来,沉声吩咐道:“候军还没有回来,不知有什么变数,把警戒范围扩大到三十里,找个地方,先休整一下,等得到确切的消息,我们再出发。。”

    战场上,任何一个小小的疏忽都有可能导致丧命,刘远也不敢大意,这些手下的命,都在自己手上掌握着呢。

    “是,将军。”

    关勇应了一声,马上就去安排,经过上次的磨练,他已经能独立处理很多事务了,很快,众人就在一个隐蔽的小山谷里休整,一坐将士把解下铠甲,把马背上驮着的东西卸下,给马喂一些水和草料,让它也可休息一下,这马在高原上,就是人的第二生命,得好好爱护,安顿好马后,众人这才吃点干粮,躲在地上休息一下。

    吃的都是干粮,如烙饼、肉干一类,生火做饭、弄点热食是不行的,一生火就有烟,一不小心就暴露自己的行踪。

    “将军,水”

    “将军,吃点干粮。”

    刘远一坐下,几个部下马上殷勤地递上水和干粮。

    “岳冲,坐下,放轻松一点,我们人数虽少,但全是精锐,有斥候警戒,不怕有人摸上来,再说了,还有荒狼大哥呢。”对于第一次上战场的岳冲来说,激动与紧张俱在,那手不时放在刀柄上,好像随时要出击一般,刘远不由笑着安慰道。

    自己第一次上战场时,血刀对自己颇多照顾,血刀走了,刘远也投挑报李,给岳冲颇多的机会和指导。

    “是,将军,是小的太紧张了。”

    刘远拍拍了他肩膀安慰道:“没事,什么事都有第一次,有些事,越是紧张就越容易出错,此行我们有人接应,如果一切顺利,我们在到达逻些城之前,都不会有战斗,说起打仗,你多向荒狼大哥学习。”

    岳冲扭头看看,只见荒狼把箭袋垫在脑袋下面,半躺在地上,嘴里还叨着一根不知草的草,架起的二郎腿晃啊晃,脸上说不出的平静,好像他是来踏青一样的,这境界果然比自己高出几个层次,对了,亡父说过,人走在地上,会有声音的,特别是多人或有马奔跑,趴在地下,很远都能听到,像荒狼把箭袋垫在脑袋下,别看他是在休息,其实一有异动,他肯定第一时间发现。

    将军说得没错,越是紧张就越容易出错,这些最基本的常识,自己却忘了。

    “是,将军说得对,岳冲受教了。”岳冲连忙谢道。

    刘远笑了笑,也不再说话,事实上,刘远对刚组建的卫队还是挺满意的,由于人数不多,卫队的人数也被压制了,说是一队,其实只有十个人,包括队正赵福、队副小血刀岳冲,严格来说,只能算是一个火,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会如影相随,就是行走中,他们也会隐隐把自己围在中间,生怕有人放冷箭,看得出,赵福的办事能力还不错的。

    当然,他只是挂个名,这不,他自己领了一队人,东走西窜,把吐蕃的防线弄得鸡飞狗走,弄了不少战功呢。

    这时关勇凑了过来,小声地说:“将军,候军这么久还不回来,那个人不会有问题吧,像他这种人,就是墙头草,哪边风来哪边倒,有点担心候军那家伙了。”

    那个人,说的自然就是阿波色,大唐的内应,此次行动的关键人物。

    “难说,不过他能坐大,离不开我们大唐,可是”刘远嘴边露出一丝自信地笑容:“上船容易下船难,他收了我们这么多好处,自然也有把柄落在我们手里,再说就筹码而言,这天下间,没人比我们出得更多、更丰厚,没有什么极大的变数,他不会轻易涉险的。”

    “再说了,以候军的身手,自保没有问题。”刘远一脸自信地说。

    “听将军一说,属下也安心多了。”关勇高兴地说。

    刘远说完,把最后一口肉干扔进嘴里,又喝了几口水,伸伸懒腰说:“好了,本将有些困了,先休息一会,关勇,你也休息一下吧。”

    “是,将军。”

    一连急行军了几天,刘远也有些累了,用箭袋垫着,靠在石头上很快就睡了过去。

    这一睡,睡到入夜时分才醒来,是让岳冲拍醒的,不是吃饭,而是前去接头的候军回来了。

    “候军见过将军。”刘远一醒,候军连忙行礼道。

    刘远揉了揉眼晴,伸了一个懒腰道:“免了,总算回来了,如何,事情办妥了没有?”

    “办妥了”候军面带着笑容说:“将军,属下带了一位特殊的客人来见你。”

    “特殊的客人?”

    候军没说话,身子向一旁挪开二步,刘远眼前一亮:只见一个穿着吐蕃传统服饰的女子缓缓走过来,走到眼前,对刘远微微一笑,自我介绍道:“沙玛见过刘将军,真是闻名不如见面,没想到名气这么盛的刘将军,竟然如此年轻。”

    这个女子,眉清目秀,身材匀称,算上不绝色美人,不过她的笑得很率直,笑的时候柳眉弯弯,那眼睛好像变成一弯新月,面颊露出二个漂亮的小酒窝,笑得有如高原上洛桑花那样灿烂,那种清春活力,给人的第一印象很好,好像一见面,就像相识了很久一般。

    有点像阳光美少女一样的味道。

    “将军,这位是阿波色将军的妹妹,沙玛小姐,听说将军来了,特意前来迎接。”候军在一旁解释道。

    阿波色的妹妹?

    又是一个贵族小姐,难怪一言一行这般落落大方,刚才一看到这女的,还以为候军这小子弄了一个美人孝敬自己,正在犹豫着的怎么处置,没想到阿波色这般用心,派自己的妹妹来迎接,真是有心。

    “原来是沙玛小姐,不敢当,不敢当,不知你来,刘某有失远迎。”刘远连忙站起来笑着说。(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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