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鹿梧的要求,林集也不用传书请示吴王,直接一口答应下来。
于公来说,自己作为吴国大将,能掌握鹿梧这边军权,对吴国与鹿梧这边联盟绝对是有好处的;
于私来说,自己也算是看着鹿梧长大,林鹿两家三代世交,子侄辈求到自己头上,自己难道还能说个‘不’字?
更何况此战若胜,短期内再也无人能阻挡鹿梧封伯开国,放长远些看,就是灭亡楚国也不是不可能。
国仇家恨,楚国将吴国赶过澜水,吴国将门中,哪家没有人死在楚国人手中?
所以,无论于公于私,林集都不可能推辞鹿梧的请求——至于战阵之上有风险?
说句实话,若是自己作为主帅坐镇中军都被人擒杀,那绝对怪不得别人,只能说自己是饭桶,那真是死了活该。
“这有何为难?只是,虽然林叔自问也算知兵,但未必能与楚国那些百战宿将抗衡,会不会耽误的你的事情?”林集心中已经是千肯万肯,但这能力方面却是要说在前面的,不然耽误了大事,那自己可是百死莫赎。
“无妨,林叔只管放心,只要林叔能指挥大军与对方对峙数日,我便可破敌。”鹿梧拍了胸脯,给林集打气。
能不能破敌不知道,但现在若是林叔泄了气,那根本找不到第二个有经验,且完全可信的人手来主持大军。
“那没问题,林叔稳住阵脚的能力还是有的。”林集放下心来。
击败楚国精锐,他没把握,但稳住阵脚,对峙几日却没什么难度。
“不过我还需召集些老部下来此助我,才好指挥得力——而且此事也需向大王报备一声。”林集想了想,又说道。
指挥大军并不简单,统帅就像是大脑,得力的各级指挥官就像是神经,光有大脑没有神经,就像是瘫痪,再高明的指挥艺术也发挥不出来。
鹿梧点头:“林叔只管安排,我也写封信与吴王可涂,让他把封伯仪式拖上些时日,等此战结束再议。”
听到鹿梧直呼吴王之名,林集点点头没说什么,只是看向鹿梧的眼光有些古怪。
也许他心中还有几分庆幸——就以鹿梧这无法无天的臭脾气,若是留在吴国,只怕迟早有一天要造反。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鹿梧正要告辞,门外有林集的亲兵来报:
“禀将军,鹿将军之母命人来招,说鹿将军的兄长鹿松已到府中,请鹿将军前去相会。”
不等鹿梧说话,林集站起身来:“我与松儿也是多年未见,正好同去!”
鹿松与鹿常氏、鹿云氏三人并肩站在台阶上,远远望见两个高大人影并肩走来,鹿松连忙走下台阶迎了上来。
“柱之见过林叔。”鹿松先向林集一揖到地,执子侄礼。
林集虽然不是他父亲鹿金河,但两家乃是性命交托的交情,对于鹿家子女来说,林集也几乎相当于他们的半个父亲了。
不然鹿家也不可能让林集护送鹿金河的两位夫人,来看鹿梧。
鹿松字柱之,这个字便是林集给他起的,寓意是他为鹿家长子,需要为鹿家撑起一片天。
哪怕鹿梧位高权重,鹿松也要先给林集见礼。
林集双手抓着鹿松的两只胳膊,上上下下仔细打量鹿松一番。
鹿松穿着商人常见的团花绸缎袍服,身形挺拔,眉目间依稀可以看出几分鹿金河的模样,只是要比鹿金河帅气些,眼角眉梢神情沉静安稳,就算被林集这样抓住胳膊上下打量,也没有半分窘迫的表情。
“好好好,果然是历练出来了,鹿兄当真是好福气,子女英杰辈出!”
“林叔过奖了,柱之在外七年,一事无成,如何敢称英杰?”林松连忙说道。
如果从商人角度,林松其实干得不错,没有贵族背景,也不靠家名,硬是在楚国埕都立足,并开拓出一条稳定的商路,若是经营下来,日进斗金不成问题。
不过这一切,在鹿梧于南河府扯旗之后便烟消云散了。
当然,事有轻重,区区一条商路,如何比得上封伯开国?
“什么叫一事无成?你可是鹿家长子,能历炼出来就是最大的成就!”林集羊怒道。
“鹿梧见过大哥。”鹿梧上前一步,抱拳行礼。
鹿梧还没有字,只能用自己名字——以鹿梧如今成就,除了至亲长辈,有资格给他授字的人已经不多了。
YY
望着眼前这位比自己高出半头、宽出一臂,顾盼之间,豪雄之气自然流露的五弟,鹿松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鹿松十八岁离家创业的时候,鹿梧才九岁不到,却已经颇显出几分纨绔风采。
而且人家纨绔,是花天酒地欺男霸女,这位五弟的纨绔却突出一个懒字。
一天十二个时辰,他要睡七个时辰以上,请来名医看过,身体一切正常。
这还不算,这位五弟还不喜欢男子伺候,从小就坚持要用丫鬟,一个还嫌太少。
学什么,什么不行,还瞧不上老师的学问,文的武的,老师被气走了八九个,最后还是娘亲一力坚持,说鹿家家财无算,就算白养个闲人到死,又能如何?
那时候,自己和二弟是很羡慕五弟的。
直到自己出来创业,独当一面,手掌权势的时候,午夜梦回想起家人,才会觉得这样养猪一样的生活,对一名男儿来说,其实也不是那么幸福。
自己也曾想过,等局面完全稳定下来,自己回到家中,一定要摆出大哥的架子,督促五弟上进。
可任自己怎么想,也绝想不到,当年那个懒到平日最大运动量就是在家中池塘钓鱼的弟弟,如今竟然虎踞一方,成了楚国心腹大患!
鹿松也不是当年那个青葱少年,如何不知道从楚国这等中原大强国身上硬咬下一块肉,其中过程包含着何等腥风血雨?
至于五弟在吴国扭转乾坤,帮助当今吴王登上王座,这种原本惊世骇俗的功业,在如今五弟割据了楚国三府之地的事实面前,倒显得不值大惊小怪了。
于公来说,自己作为吴国大将,能掌握鹿梧这边军权,对吴国与鹿梧这边联盟绝对是有好处的;
于私来说,自己也算是看着鹿梧长大,林鹿两家三代世交,子侄辈求到自己头上,自己难道还能说个‘不’字?
更何况此战若胜,短期内再也无人能阻挡鹿梧封伯开国,放长远些看,就是灭亡楚国也不是不可能。
国仇家恨,楚国将吴国赶过澜水,吴国将门中,哪家没有人死在楚国人手中?
所以,无论于公于私,林集都不可能推辞鹿梧的请求——至于战阵之上有风险?
说句实话,若是自己作为主帅坐镇中军都被人擒杀,那绝对怪不得别人,只能说自己是饭桶,那真是死了活该。
“这有何为难?只是,虽然林叔自问也算知兵,但未必能与楚国那些百战宿将抗衡,会不会耽误的你的事情?”林集心中已经是千肯万肯,但这能力方面却是要说在前面的,不然耽误了大事,那自己可是百死莫赎。
“无妨,林叔只管放心,只要林叔能指挥大军与对方对峙数日,我便可破敌。”鹿梧拍了胸脯,给林集打气。
能不能破敌不知道,但现在若是林叔泄了气,那根本找不到第二个有经验,且完全可信的人手来主持大军。
“那没问题,林叔稳住阵脚的能力还是有的。”林集放下心来。
击败楚国精锐,他没把握,但稳住阵脚,对峙几日却没什么难度。
“不过我还需召集些老部下来此助我,才好指挥得力——而且此事也需向大王报备一声。”林集想了想,又说道。
指挥大军并不简单,统帅就像是大脑,得力的各级指挥官就像是神经,光有大脑没有神经,就像是瘫痪,再高明的指挥艺术也发挥不出来。
鹿梧点头:“林叔只管安排,我也写封信与吴王可涂,让他把封伯仪式拖上些时日,等此战结束再议。”
听到鹿梧直呼吴王之名,林集点点头没说什么,只是看向鹿梧的眼光有些古怪。
也许他心中还有几分庆幸——就以鹿梧这无法无天的臭脾气,若是留在吴国,只怕迟早有一天要造反。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鹿梧正要告辞,门外有林集的亲兵来报:
“禀将军,鹿将军之母命人来招,说鹿将军的兄长鹿松已到府中,请鹿将军前去相会。”
不等鹿梧说话,林集站起身来:“我与松儿也是多年未见,正好同去!”
鹿松与鹿常氏、鹿云氏三人并肩站在台阶上,远远望见两个高大人影并肩走来,鹿松连忙走下台阶迎了上来。
“柱之见过林叔。”鹿松先向林集一揖到地,执子侄礼。
林集虽然不是他父亲鹿金河,但两家乃是性命交托的交情,对于鹿家子女来说,林集也几乎相当于他们的半个父亲了。
不然鹿家也不可能让林集护送鹿金河的两位夫人,来看鹿梧。
鹿松字柱之,这个字便是林集给他起的,寓意是他为鹿家长子,需要为鹿家撑起一片天。
哪怕鹿梧位高权重,鹿松也要先给林集见礼。
林集双手抓着鹿松的两只胳膊,上上下下仔细打量鹿松一番。
鹿松穿着商人常见的团花绸缎袍服,身形挺拔,眉目间依稀可以看出几分鹿金河的模样,只是要比鹿金河帅气些,眼角眉梢神情沉静安稳,就算被林集这样抓住胳膊上下打量,也没有半分窘迫的表情。
“好好好,果然是历练出来了,鹿兄当真是好福气,子女英杰辈出!”
“林叔过奖了,柱之在外七年,一事无成,如何敢称英杰?”林松连忙说道。
如果从商人角度,林松其实干得不错,没有贵族背景,也不靠家名,硬是在楚国埕都立足,并开拓出一条稳定的商路,若是经营下来,日进斗金不成问题。
不过这一切,在鹿梧于南河府扯旗之后便烟消云散了。
当然,事有轻重,区区一条商路,如何比得上封伯开国?
“什么叫一事无成?你可是鹿家长子,能历炼出来就是最大的成就!”林集羊怒道。
“鹿梧见过大哥。”鹿梧上前一步,抱拳行礼。
鹿梧还没有字,只能用自己名字——以鹿梧如今成就,除了至亲长辈,有资格给他授字的人已经不多了。
YY
望着眼前这位比自己高出半头、宽出一臂,顾盼之间,豪雄之气自然流露的五弟,鹿松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鹿松十八岁离家创业的时候,鹿梧才九岁不到,却已经颇显出几分纨绔风采。
而且人家纨绔,是花天酒地欺男霸女,这位五弟的纨绔却突出一个懒字。
一天十二个时辰,他要睡七个时辰以上,请来名医看过,身体一切正常。
这还不算,这位五弟还不喜欢男子伺候,从小就坚持要用丫鬟,一个还嫌太少。
学什么,什么不行,还瞧不上老师的学问,文的武的,老师被气走了八九个,最后还是娘亲一力坚持,说鹿家家财无算,就算白养个闲人到死,又能如何?
那时候,自己和二弟是很羡慕五弟的。
直到自己出来创业,独当一面,手掌权势的时候,午夜梦回想起家人,才会觉得这样养猪一样的生活,对一名男儿来说,其实也不是那么幸福。
自己也曾想过,等局面完全稳定下来,自己回到家中,一定要摆出大哥的架子,督促五弟上进。
可任自己怎么想,也绝想不到,当年那个懒到平日最大运动量就是在家中池塘钓鱼的弟弟,如今竟然虎踞一方,成了楚国心腹大患!
鹿松也不是当年那个青葱少年,如何不知道从楚国这等中原大强国身上硬咬下一块肉,其中过程包含着何等腥风血雨?
至于五弟在吴国扭转乾坤,帮助当今吴王登上王座,这种原本惊世骇俗的功业,在如今五弟割据了楚国三府之地的事实面前,倒显得不值大惊小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