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市。

    集市拉起彩条,各处摊贩喝卖,人群聚集一起,人声就吵了起来。

    日间的闹市总是热闹,市集里自然少见马车,赶货拉车的一般用的都是牛或者毛驴,原因只有一个,马匹太贵,实在难得。贫民们在市集外围铺着地布,大声吆喝卖家中不要的旧物,乍看自然新鲜,可是入内看一眼,却又觉得花样更多。

    入内就是正经小贩,一个个的摊档,有些用拉车,有些是摊贩,越便宜的越多人聚集,喧闹起一片热闹之声。城中卖东西的风俗似乎浑然天成,出来卖东西的姑娘多,走在路上的女子自然也不多么惹眼。

    说到底,终究只有读书人,才会将女子抛头露面之事,看得那样重。

    吃食摊上有糖人与各种美食,再往前走一些就是首饰摊贩。这些地摊里,不可能有什么名贵东西,来做买卖的人们,也不过图个热闹罢了,并不稀罕货真不真。

    袁叶离走在其中,这些日子以来,她憔悴了许多,如今又用面纱遮面,看起来自然不可能好看。她戴的是黑纱,织得很密,不是那张欲说还休半遮面的面纱,带来朦胧之美,而是确确实实地,遮住眼睛以外的部分,想要看见都难,何谈分辨美丑。

    她买来几件东西,如今的齐国,已是大变了。

    比起她去过的那个年代,以及过去的齐,此时的齐国,似乎额外开放一些,因着文明昌盛,不受外患侵扰,男女大防,竟也渐渐疏漏了起来。如今继位的,是卫晟云的表兄文王,他提拔徐州城,就让整个齐国,都显得风气与异邦有几分相类。

    袁叶离不会想这些,她现在想的,只不过是如何逃得再远一些。

    买好东西,她就让车夫摆进马车里去。如今她需要的东西看似很多,但选来选去,终究也就那么几件。她是不会大手大脚花钱的人,如今包袱里的东西,也就那么几件,足以维持生活所需。

    她一路上想了许久,最终发现,自己要买的东西,终究是不多。

    袁叶离从市集中抽身,对车夫说:“我要去书斋。”

    年少时候,认识的人吓唬闺中少女,对她们说人心纷乱,不能离开深宅,吓得各个女孩子都信以为真,以为这世间当真只有亲人会对自己好。可是直到袁叶离嫁了人,见过了人心,走过了那样多的地方,如今分辨一个车夫会不会有异心,于她而言,却是不难。

    这时候挑选来的这个车夫,是个不多管闲事的性子,如今对着她也没有什么话好讲——袁叶离本来还遮遮掩掩,见到如今民风好,却是不必做那样的作态了。说白了,周围的都是人,会觉得害怕的,只不过是见不惯世面罢了。

    所谓世面,其实说白了,不都是人堆出来的?

    没有人,所有物件都起不了什么作用。

    袁叶离再次下车,绕得并不远,就到了书斋。她一进书斋里去,就看见小伙计迎上来,笑着问要些什么书。袁叶离说了几个词,随着人过去,她就顺手拣了几本书。她选的书并不多,甚至当中,都没有几句她真正想看的话。

    她真正想看的,是历史。

    然而书斋之中卖的书,话本最多,讲历史的,又有几本?她家中倒有,只是如今,也不需要看那些。袁叶离很快地翻完所有书,确定了自己的想法。

    康乐公主亡于外海,死后只有一句吊唁传回来;凌真将军死于她入宫后三年;而洛贵妃……也就是她自己,入宫后一年,就已经死了。袁叶离叹了口气,她所做的不是梦,而是真正的历史。

    康乐公主的画像,与她见过的真人,一模一样。

    袁叶离苦笑着将书放下,一本也不曾买。她知道了,一切都是真的。历史上的一些大人物,她也都找到了;而一些小角色,谁也不会多管。比如当年侥幸活着?,却没醒过来的染晴;以及长得与杨柳相似的柳叶,或者随着她入宫哭了个半死的白鹭,还有身为国公府小姐的夏薇。

    时过境迁。

    她已经计较不了那么多。

    这世上,毕竟不是人人,都能有一个好结局。

    她闭了一下眼,想起自己最后一次在那个时代闭上眼。她眼前浮现的尽是旁人离开她的场景,袁叶离以为自己是个不那么重情的人,不会在乎这些细微细节,可堆积起来,却觉得讽刺。

    在柳叶口中,她得知了一件,关于如意珠的事。

    当时柳叶已经奄奄一息,听闻如意珠,就笑了一笑。在牢房之中,柳叶告诉她:“如意珠能让人忆起前世一切,但却会有一个后遗症。”

    这后遗症是什么?

    类似于情蛊,不能够与心爱之人相见。一旦见面,就是死字。

    当时袁叶离再三逼问,可是柳叶也只有一个答案。

    袁叶离方才知道,她用了如意珠,想起前生的代价,就是此生都不能见到自己喜爱之人。那时候,她只以为,回到百年以后,自然能够与卫晟云说话谈笑,不必如同那时那般。

    世间事,不如人愿。

    袁叶离翻过书页,觉得自己或许是魔怔了。她回到马车上,知道要逃得远,不是那么容易。她先去找了一处客店,再在城里绕了一圈。

    这座城里的酒楼,还算是热闹的,掌柜将她送进一处包厢,她喊了一大桌子的菜。那些菜她吃不完,可是流水价的送上来,袁叶离就着酒吃菜,梨花酿清香,入口很甜,菜式味道丰足,她每道菜吃一口,红烧肉,清炒菜苗,麒麟豆腐,清汤鸭丝,清蒸鲈鱼,还有各式点心,小巧精致捏成一块块。

    人会觉得不开心,都是因为过得不好。

    这样催眠一下自己,袁叶离也就能够觉得,自己或许没那么难过。

    酒醉饭饱,包厢之中无人,墙板又是结实的,她就拉过来一张椅子,毫无千金仪态的躺着睡。

    但是在陌生之地,怎么可能谁得好。

    袁叶离看着天花,这是个穷地方,纵然有油灯,也不在白天点,于是天色看起来寡淡——即使如此,在吃了许多美食的她眼里,也是好看的。

    人就是这样,自己喜爱的就觉得好,越是感性的人,越容易靠喜好分辨好坏与对错,是以浪漫一些的人,他守着的那一套规条看起来总是格外歪。他们吃不进理性人眼里的那一套。

    敏感的人都活不久,袁叶离觉得自己现在大约是喝醉了。

    可刚刚吃进嘴里的滋味那么好,她半点也不知道难过这两个字怎么写。人都有极伤心的时候,过了这些时候,袁叶离看看自己身上穿的好衣裳,还有桌上一桌好菜,这样就不难受了。

    再怎么难受,比得过冷菜冷饭,还要面对明抢暗箭的难受?

    锦绣衣裳,何谓金银织造,刺绣之精美,许多寻常人一生见不到。

    她闭着眼,笑了一笑。

    人性如此,离了战场,就觉得能日日换衣裳的日子是好——但最后,她也娇惯起来了。

    袁叶离坐起来,清醒了一下,往外走去。将银两付了,这时候有赊账的风俗,若是城里的人,多半要拖上一段时日才交钱,只有旅人才会立刻付清。是以客店里的掌柜,就不至于操那么多心。

    她坐上马车,车子摇摇晃晃往外开去。

    离开了热闹的路段,城镇看起来也格外冷清:路边乞儿对着马车下跪,商户都闲得有点发困,路上行人寥寥,天色未黑,袁叶离趁着日光,看得见城镇之景。这是个没那么富庶的城镇,唯一热闹的就是市集,所谓热闹与凄清的分别,其实说白了只是人多与人少的差异。

    她逃出来已经有十余日,到处躲躲藏藏,早已不在原来那座城里。如今她走得不算远,但走的路分外跷蹊,旁人很难找到她。而且如今她又梳了少女发髻,在床上躺了七年,吃食不多,又不运动,看起来就不怎么老,加之长得美,一眼望去,分辨不清年龄。

    她在下意识逃避卫晟云,可是她自己没有意识到。

    等她回到客店,夜色已经深了。

    她没有带丫鬟。

    被人服侍惯了的她,在天牢里待过,去前线上做过间谍,如今已经不担心梳洗等等问题——她能够自己穿衣梳洗,不需要旁人服侍,也不知是福还是祸。袁叶离解下发髻,在热水中浸浴,然后穿戴整齐,走回屋中去。

    就在她坐下梳妆时候,看见镜子里,站着一个模模糊糊的人影。

    袁叶离不需要多想,立刻辨认了出来。

    她笑了一笑,终于是找上来了。她连忙将面上黑纱蒙上,却阻止不了体内如同烈火焚心之痛。

    那是如意珠带来的后患。

    ‘凡汝所爱,必将弃汝;凡汝所求,必将失去。’——你见到的人不会死,你却会因为见到他而承受焚心痛楚。

    而能够让她一眼认出来的人,是卫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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