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元是你姑奶奶!宸晓,你有没有心啊?元元是你当初亲手杀害的女孩!”
沈星瀚本来有一个很好的家庭,父母经商,移民海外,可惜好景不长,他还不到十岁,父母就遇害离世了。
从那以后,活下去,报仇,成了他唯一的夙愿。
他开始混迹街边,跟野狗抢食,跟乞丐抢破烂儿,稍微长大些了,他就游走在各个帮派之间,出卖、背叛,铁石心肠,心狠手辣,不管什么凶险恐怖,也不管什么脏事恶事,只要能活下去,才能报仇。
直到有一天,他捡到了一个小女孩。
病殃殃的,一看就活不长了,被人拐的,嫌弃病太重,连卖器官都可能染病,被丢在了路边,跟扔垃圾似的。
沈星瀚不想大发慈悲,但这女孩像个狗皮膏药,黏着他不放。
可能也感觉沈星瀚是她唯一活下去的救命稻草,就紧紧抱着他的腿,任凭打骂也不放手,用女孩的话说,给自己挖坑埋了也行啊,她不想死在垃圾堆。
这句话似乎触动了沈星瀚。
他也不知道怎么想的,自己活着都费劲,居然还捡回了一个拖油瓶。
可没多久,女孩丢了。
沈星瀚是没去找的,一个累赘,没了更好,但是,他却在一个帮派狂嗨的派对上见到了那个女孩,原来是被人掳走,献给了大头头,被糟蹋的不成样子了。
那一晚,他血洗了那个小帮派。
带回了女孩,养着,也没嫌弃。
但女孩本来就有病,此番病的更重,还染上了瘾,很难戒。
女孩让沈星瀚杀了自己。
沈星瀚没那么做,给女孩送去了医院,钱不够,医院不收。
就在这时,沈星瀚遇到了给富豪瞧完病,酒吧买醉的宸晓,宸晓得知了个大概,二话不说,掏钱就给女孩送去医院,治病。
这本来是好事,沈星瀚也和宸晓成了朋友。
慢慢的,还是那种无话不谈的好兄弟。
可没多久,沈星瀚就亲眼看到宸晓……送女孩上了路。
“我?你说是我……”
宸晓琢磨着沈星瀚说的话,略微回忆一下,好像确实有这事……
也不是他记性不好。
黑桃j接触过的人形形色色海了去了,各种经历也是五花八门精彩纷呈,与那些大事情相比,沈星瀚这点陈芝麻烂谷子的,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你是耳朵塞鸡毛了,还是脑袋被狗啃了?我杀了她?我?”宸晓一再倒吸冷气,“已经治不好了,再看着她遭罪有什么意思?!”
“她想要有尊严的死,我当时没和你说清楚?你怎么想的,还揪着这茬念念不忘,抢我的货,绑架我弟弟……纪信给你好处了?”
“还是纪信跟你说什么了?”
宸晓对沈星瀚这人是有印象的,这小子不赖,虽说心肠狠了点,但也讲理,而且对在意的人和事上,相当执着。
宸晓这些年在外,也结交了不少朋友。
但像沈星瀚这样经历坎坷,还有血性的,不多。
“去你麻痹的!你还想骗我!”沈星瀚咬碎银牙,握着猎枪朝着宸晓就扣动了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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