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儿的脸粉嘟嘟的,如果不是因为他穿了一身男装,而且头上也是盘了男子的发髻,洛洛一定是会以为这是个女孩子!而且是长的很漂亮,很可爱的女孩子。
“你好漂亮,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子本来就有些羞怯,听到一个天仙一样的小姑娘这样说,脸更是红了些,微微低着头,有些扭怩道,“那个。我,我叫俊武,你呢?”
“俊武?你今年几岁?”
“我五岁。”
“我比你大一岁,你叫我姐姐吧。”
“哦。”
洛洛看他穿的也算是锦衣华服,四处看看,他身边却是只他一人,不由得有些纳闷儿了,“俊武,你的家人呢?”
俊武摇摇头,“不知道。我爹死了,我是家中的庶子,我嫡母说今日带我过来选小厮的。可是走了一半,嫡母有事被人叫走了,后来走着走着,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只余了我一个人了。”
洛洛的一张小脸儿皱在了一起,“那你的生母呢?呃,就是你的姨娘?”
“不知道。”
洛洛蹙眉,这个小男孩儿怎么什么也不知道?
“小姐,原来您在这儿,我们该走了,老爷和夫人该等急了。”云姑姑过来劝道。
“云姑姑,可是他怎么办?”
“呃?”
“他找不到自己的嫡母和姨娘了。我们是不是应该把他送回去?”
看着自家小主子亮闪闪的眼睛,云姑姑一时犯了难了。
洛离等人过来后,大概了解了一下情况,便抱起了那个小男孩儿,然后去寻找他的家人了。
过了一个多时辰,仍然是没能找到,而倾城和夜墨自然也知道洛洛在想法子帮一个小男孩儿的事。
“可有眉目了?”倾城和夜墨都坐在了马车里,穿过了这条最繁华的街道,很快就可以出城了。
“回夫人,还没有。”
“那洛洛是什么意思?”
“小姐的意思是一定要帮着他找到自己的姨娘和家人,否则,就要带着他一起上路。”
“马上让人去查。”倾城的眉峰一紧,“还有,找人盯着那个孩子。”
“是,夫人。”
夜墨轻轻地揽过了她的腰,“你在担心是有人知道了我们出京的消息,所以派了一个孩子来做诱饵?”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你多虑了!别忘了洛洛可是遗传了你的特殊天赋。那个男孩子到底是什么来路,不会瞒得过她的。”
倾城摇摇头,不赞同道,“有天赋是一回事,可是有没有这个本事和经验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洛洛现在还小,没有真正地在外头历练过,哪里就能那么容易分辨出好坏来的?”
“这倒也是。”夜墨想想自己女儿那有时很纯真的眼睛,还的确是太小了些。
“来人,出动暗卫,用最短的时间找到那个小男孩儿的生母。”
“是,老爷。”
很快,倾城和夜墨就收到了消息,只不过在听到了寒东等的汇报的时候,还是有些惊诧的!
出了城,又走出了约莫有二里地,倾城才看到了他们救下来的那名美妇人。而此时,一个长的白白净净的小男孩儿,正抱着美妇人的腿,哭地稀里哗拉的。
寒东自发上前解释道,“回老爷夫人,我们是在一家妓院的门口找到她的,当时,约莫有十几个人对她是连打带骂,而且,还说不过就是一房小妾,如今被主母发卖了,也是再正常不过。”
倾城的惊诧最甚,看着眼前这个浑身伤痕累累的美妇人,当真是很难与几年前印象中的那个人联系起来。
“你,你果然是王丽华?”
美妇人一惊,然后抬头看着洛倾城,一时表情十分的古怪了起来,好一会儿,才又哭又笑道,“呵呵!想不到,事隔多年,竟然是还会有人记得我的这个名字!我以为自己就是丽姬了。这世上再没有王丽华其人了。”
“你?”倾城一时有些意外,当初武业的回归让武家的势力一下子再度繁盛了起来,连带着武影儿在王府的日子也好过了些,只不过,这位丽姬?
夜墨低声道,“秦王妃找到了王家当年的一名下人,当着秦王的面儿将她的身分拆穿了。秦王大怒,若是此事被御史知道了,那他的罪名可就大了!所以,当下便下令要将此人给处置了。可是不想武影儿恨她极深,竟是找了人牙子,将她给卖到了江南。至于她是如何流落于此的,我就不知情了。”
倾城沉默了一会儿后,才道,“那这个孩子?”
夜墨沉默了许久才道,“她离开秦王府时,已经有了三个月的身孕了。”
倾城猛地回头看他,“那秦王和武影儿?”
“秦王不知道,武影儿知道。我倒是意外,她竟然是会擅自做主将她给卖掉,而不是将她直接杀死,一了百了!”
“那,那武影儿可知道这世上有这个孩子的存在?”
“卖掉王丽华之前,武影儿曾命自己身边的心腹送去了一碗堕胎药。”
倾城的身子一僵,然后看向他的眸底里似乎是闪过了一抹古怪的光亮。
“我的人阻了,再怎么说,也是南宫家的血脉,秦王既然是能安安稳稳地做他的王爷,那么,我南宫家的血脉,就不该葬送掉。即便只是一个庶子。”
“秦王府现在至今没有嫡子,总共有两位嫡女两位庶子三位庶女。你是想?”
“我当时只是下令要保住她腹中的孩子,其它的,我并未多想。后来,也只是知道大概被卖到了江南,其它的,我倒是并未关注太多。没想到,几年后,兜兜转转,竟然是又让我遇到了他们母子俩。”
“阿墨。”
“嗯?”虽然是已经料到了倾城会说什么,可是夜墨仍然是唇角含笑地看着她,“又心软了?”
倾城久久不语,直到王丽华再抬起头来,看着那一袭大红色华服的女子,在阳光的照映下是那么的高贵尊荣,自己跟她比起来,永远都是那么的卑微,那么的低贱!
“夫人,奴婢知道您心善,奴婢也知道此生做错了许多事。可是奴婢一介女子,没有了家族的庇佑,还能如何?奴婢不似夫人,文武双全,活得肆意洒脱,可仗剑行走天涯,亦可朝堂上呼风唤雨。夫人,奴婢自认之前未曾做过对不起您的事,还请夫人看在了奴婢身世可怜,看在了这个无辜孩子的份儿上,能将这孩子带走吧!”
王丽华说着,便开始重重地磕起了头。
倾城蹙眉,神色有些戚哀,她说的对,一个弱势女子,除了依附自己身边的男人,还能如何?
小洛洛早已是按捺不住了,“娘亲,她是不是快要死了?你看她身上流了好多血!”
倾城低头看了一眼纯真的女儿,伸手如玉般的手,轻轻地抚上了她的小脸儿,“洛洛怕不怕?”
“不怕!”洛洛摇摇头。
倾城的唇角微扬,点点头,“好孩子!”
倾城使了眼色,身后的几名婢女将洛洛迅速地带到了他们的身后,“你叫什么名字?”
小男孩儿有些呆呆的,很快,反应过来,知道这是在问他话了,也学着王丽华的样子,在她的一侧跪了,“回夫人的话,我叫俊武。夫人,您是个好心人,求您救救我的姨娘吧。”
“不,她不是你的姨娘,她是你的母亲。你在这世上唯一的母亲。”倾城的声音清冷,隐隐还透着几分的孤傲,“来人,去查。”
“是,夫人。”
倾城没有多作吩咐,可是熟悉她脾性的洛离等人,自然是明白了夫人想要知道什么。
倾城的眼睛轻轻阖上,想起了王丽华自跟了秦王之后,似乎是也的确未曾做过什么太出格的事儿,那一次的窍取机密,不过就是夜墨自导自演的而已。最终,将王丽华再度带到了秦王的身边,也不过就是因为顾念着她怀了秦王的骨肉。而且,为了能让她平安顺利地生下孩子,还曾让人在秦王的面前,故意说这一切都是他的吩咐,只是为了引紫夜人上勾罢了。
现在想想,身边的这个男人,世间多少人骂他无情,可是实际上,他的难处,他的隐忍,他的退让,他的包容,又有谁知道?
不知不觉中,倾城便牢牢地抓住了身边男人的大掌,恨不能将两人的血肉都完全融入到了一起一般!
“当初老爷派人救了你出来,也不过就是因为念着你的肚子怀着秦王的骨肉,可你偏是福薄,未能生下那个孩子。”
倾城的声音有些幽幽的,凉凉的,王丽华听了,眼睛倏地睁大,脸色却是有些怀念,又似乎是有些怨恨,慢慢地眼神开始变得有些恍惚,似乎是看到了多年前的那个美丽繁茂的后花园,看到了那一张俊美且很是儒雅的一张男子的脸。
“夫人,一切都是奴婢福薄。奴婢知道,老爷救了奴婢不止一次,而偏巧哪一次,也都是冲着奴婢腹中的骨肉才出手的。”王丽华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滚落了下来,“都是我的错,当初,当初我就不该答应了他去算计秦王,更不该在被老爷救了之后,再回到了秦王府。是我的错!一切都是我的错!”
“罢了,你也算是一个可怜人,不过就是被肖东逸利用的棋子罢了。只是当初你在京都失踪的时候,怕是自己也没有想到过会有了身孕,更没有想到肖东逸竟然是想要杀了你吧?”
王丽华一边哭,一边摇着头,“我错了!夫人!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贪恋荣华富贵,是我太过相信自己的美貌,是我太自作聪明了!夫人,求求您,将这个孩子带走吧!夫人,我知道,您虽然是看着清冷,可是心底却是极善的,哪怕是您让他在您身边做一个奴才,也比再让他回到了付家强呀!”
“付家?”倾城一挑眉,看向了一旁的寒东。
“回夫人,就是付家的人,要将她卖到妓院里去的,而这位小公子,也是付夫人故意将他丢在了大街上的。”
“你真的不怕我会虐待你的儿子?我看起来,果然就是那么滥好心么?”倾城突然就扬起了几分邪魅的笑,再配上了她一身大红色的衣裳,怎么看怎么都是妖娆魅惑,再加上了那眉目间的点点风情,着实是艳丽得让人移不开眼睛了。
夜墨的冷眼一扫过去,在场所有的男子纷纷低下了头,做什么也没看到状。
“夫人,我知道,当初不管是谁利用了我,谁又救了我,都不重要了。夫人,算是奴婢求您了。”
倾城似乎是已经猜出来了她想做什么,看了她一会儿,才轻道,“好吧,我带他走。”
王丽华募地一喜,“谢夫人!多谢夫人!只求夫人一件事,千万莫要让他再回到秦王府了,只要他此生平平安安的,哪怕是做个农夫也好,伙计也罢,奴婢不求他富贵,只求他能安稳一生。夫人,奴婢谢谢您了。”
倾城的眉眼突然就变得冷漠、纠结了起来。
等到再听到了那个男孩儿猛地扯着嗓子叫了一声娘后,王丽华已是倒在了一片血泊之中。
寒东上前细看过了,“回夫人,她死了,用的应该就是我们在救她出来时,她趁我们不注意时,在什么人身上顺过来的。”
倾城不语,只是有些呆呆地看着远方,王丽华,这一回,这世上是真的没有这个人了!
别人不明白,可是夜墨明白,倾城定然是早就察觉到了她一心寻死,却是未曾阻止。此刻她的心里,定然是不好受的。
接下来一连三天的功夫,倾城不言不语,洛洛也很识趣地未曾来烦她,始终陪着那个因为刚刚丧母,情绪同样消沉的俊武。
“丫头,已经三天了,有什么想不通的,现在也可以放一放了吧?”
三天来,夜墨知道她心情不好,也只是静静地陪着她,并不主动地问她到底如何。可是,三天,已经是他最大的底限了。
“阿墨,我知道她生无可恋,一心求死,可是我却没有阻止她,我是不是做错了?”
想来想去,觉得在那个时代,王丽华会成为了别人的棋子,说到底也不能是她的错,所以,我还是觉得应该给她留下一个希望。至于这个孩子将来是真的跟在倾城身边,还是要送回秦王府,就是后话了,也不是我写这一章的重点。我只是觉得,那个时代的女人不易。特别是一个没有家族倚仗的女人,更为不易。当然,这也不能成为她们去做坏事的理由…好了,祝大家圣诞快乐!
“你好漂亮,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子本来就有些羞怯,听到一个天仙一样的小姑娘这样说,脸更是红了些,微微低着头,有些扭怩道,“那个。我,我叫俊武,你呢?”
“俊武?你今年几岁?”
“我五岁。”
“我比你大一岁,你叫我姐姐吧。”
“哦。”
洛洛看他穿的也算是锦衣华服,四处看看,他身边却是只他一人,不由得有些纳闷儿了,“俊武,你的家人呢?”
俊武摇摇头,“不知道。我爹死了,我是家中的庶子,我嫡母说今日带我过来选小厮的。可是走了一半,嫡母有事被人叫走了,后来走着走着,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只余了我一个人了。”
洛洛的一张小脸儿皱在了一起,“那你的生母呢?呃,就是你的姨娘?”
“不知道。”
洛洛蹙眉,这个小男孩儿怎么什么也不知道?
“小姐,原来您在这儿,我们该走了,老爷和夫人该等急了。”云姑姑过来劝道。
“云姑姑,可是他怎么办?”
“呃?”
“他找不到自己的嫡母和姨娘了。我们是不是应该把他送回去?”
看着自家小主子亮闪闪的眼睛,云姑姑一时犯了难了。
洛离等人过来后,大概了解了一下情况,便抱起了那个小男孩儿,然后去寻找他的家人了。
过了一个多时辰,仍然是没能找到,而倾城和夜墨自然也知道洛洛在想法子帮一个小男孩儿的事。
“可有眉目了?”倾城和夜墨都坐在了马车里,穿过了这条最繁华的街道,很快就可以出城了。
“回夫人,还没有。”
“那洛洛是什么意思?”
“小姐的意思是一定要帮着他找到自己的姨娘和家人,否则,就要带着他一起上路。”
“马上让人去查。”倾城的眉峰一紧,“还有,找人盯着那个孩子。”
“是,夫人。”
夜墨轻轻地揽过了她的腰,“你在担心是有人知道了我们出京的消息,所以派了一个孩子来做诱饵?”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你多虑了!别忘了洛洛可是遗传了你的特殊天赋。那个男孩子到底是什么来路,不会瞒得过她的。”
倾城摇摇头,不赞同道,“有天赋是一回事,可是有没有这个本事和经验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洛洛现在还小,没有真正地在外头历练过,哪里就能那么容易分辨出好坏来的?”
“这倒也是。”夜墨想想自己女儿那有时很纯真的眼睛,还的确是太小了些。
“来人,出动暗卫,用最短的时间找到那个小男孩儿的生母。”
“是,老爷。”
很快,倾城和夜墨就收到了消息,只不过在听到了寒东等的汇报的时候,还是有些惊诧的!
出了城,又走出了约莫有二里地,倾城才看到了他们救下来的那名美妇人。而此时,一个长的白白净净的小男孩儿,正抱着美妇人的腿,哭地稀里哗拉的。
寒东自发上前解释道,“回老爷夫人,我们是在一家妓院的门口找到她的,当时,约莫有十几个人对她是连打带骂,而且,还说不过就是一房小妾,如今被主母发卖了,也是再正常不过。”
倾城的惊诧最甚,看着眼前这个浑身伤痕累累的美妇人,当真是很难与几年前印象中的那个人联系起来。
“你,你果然是王丽华?”
美妇人一惊,然后抬头看着洛倾城,一时表情十分的古怪了起来,好一会儿,才又哭又笑道,“呵呵!想不到,事隔多年,竟然是还会有人记得我的这个名字!我以为自己就是丽姬了。这世上再没有王丽华其人了。”
“你?”倾城一时有些意外,当初武业的回归让武家的势力一下子再度繁盛了起来,连带着武影儿在王府的日子也好过了些,只不过,这位丽姬?
夜墨低声道,“秦王妃找到了王家当年的一名下人,当着秦王的面儿将她的身分拆穿了。秦王大怒,若是此事被御史知道了,那他的罪名可就大了!所以,当下便下令要将此人给处置了。可是不想武影儿恨她极深,竟是找了人牙子,将她给卖到了江南。至于她是如何流落于此的,我就不知情了。”
倾城沉默了一会儿后,才道,“那这个孩子?”
夜墨沉默了许久才道,“她离开秦王府时,已经有了三个月的身孕了。”
倾城猛地回头看他,“那秦王和武影儿?”
“秦王不知道,武影儿知道。我倒是意外,她竟然是会擅自做主将她给卖掉,而不是将她直接杀死,一了百了!”
“那,那武影儿可知道这世上有这个孩子的存在?”
“卖掉王丽华之前,武影儿曾命自己身边的心腹送去了一碗堕胎药。”
倾城的身子一僵,然后看向他的眸底里似乎是闪过了一抹古怪的光亮。
“我的人阻了,再怎么说,也是南宫家的血脉,秦王既然是能安安稳稳地做他的王爷,那么,我南宫家的血脉,就不该葬送掉。即便只是一个庶子。”
“秦王府现在至今没有嫡子,总共有两位嫡女两位庶子三位庶女。你是想?”
“我当时只是下令要保住她腹中的孩子,其它的,我并未多想。后来,也只是知道大概被卖到了江南,其它的,我倒是并未关注太多。没想到,几年后,兜兜转转,竟然是又让我遇到了他们母子俩。”
“阿墨。”
“嗯?”虽然是已经料到了倾城会说什么,可是夜墨仍然是唇角含笑地看着她,“又心软了?”
倾城久久不语,直到王丽华再抬起头来,看着那一袭大红色华服的女子,在阳光的照映下是那么的高贵尊荣,自己跟她比起来,永远都是那么的卑微,那么的低贱!
“夫人,奴婢知道您心善,奴婢也知道此生做错了许多事。可是奴婢一介女子,没有了家族的庇佑,还能如何?奴婢不似夫人,文武双全,活得肆意洒脱,可仗剑行走天涯,亦可朝堂上呼风唤雨。夫人,奴婢自认之前未曾做过对不起您的事,还请夫人看在了奴婢身世可怜,看在了这个无辜孩子的份儿上,能将这孩子带走吧!”
王丽华说着,便开始重重地磕起了头。
倾城蹙眉,神色有些戚哀,她说的对,一个弱势女子,除了依附自己身边的男人,还能如何?
小洛洛早已是按捺不住了,“娘亲,她是不是快要死了?你看她身上流了好多血!”
倾城低头看了一眼纯真的女儿,伸手如玉般的手,轻轻地抚上了她的小脸儿,“洛洛怕不怕?”
“不怕!”洛洛摇摇头。
倾城的唇角微扬,点点头,“好孩子!”
倾城使了眼色,身后的几名婢女将洛洛迅速地带到了他们的身后,“你叫什么名字?”
小男孩儿有些呆呆的,很快,反应过来,知道这是在问他话了,也学着王丽华的样子,在她的一侧跪了,“回夫人的话,我叫俊武。夫人,您是个好心人,求您救救我的姨娘吧。”
“不,她不是你的姨娘,她是你的母亲。你在这世上唯一的母亲。”倾城的声音清冷,隐隐还透着几分的孤傲,“来人,去查。”
“是,夫人。”
倾城没有多作吩咐,可是熟悉她脾性的洛离等人,自然是明白了夫人想要知道什么。
倾城的眼睛轻轻阖上,想起了王丽华自跟了秦王之后,似乎是也的确未曾做过什么太出格的事儿,那一次的窍取机密,不过就是夜墨自导自演的而已。最终,将王丽华再度带到了秦王的身边,也不过就是因为顾念着她怀了秦王的骨肉。而且,为了能让她平安顺利地生下孩子,还曾让人在秦王的面前,故意说这一切都是他的吩咐,只是为了引紫夜人上勾罢了。
现在想想,身边的这个男人,世间多少人骂他无情,可是实际上,他的难处,他的隐忍,他的退让,他的包容,又有谁知道?
不知不觉中,倾城便牢牢地抓住了身边男人的大掌,恨不能将两人的血肉都完全融入到了一起一般!
“当初老爷派人救了你出来,也不过就是因为念着你的肚子怀着秦王的骨肉,可你偏是福薄,未能生下那个孩子。”
倾城的声音有些幽幽的,凉凉的,王丽华听了,眼睛倏地睁大,脸色却是有些怀念,又似乎是有些怨恨,慢慢地眼神开始变得有些恍惚,似乎是看到了多年前的那个美丽繁茂的后花园,看到了那一张俊美且很是儒雅的一张男子的脸。
“夫人,一切都是奴婢福薄。奴婢知道,老爷救了奴婢不止一次,而偏巧哪一次,也都是冲着奴婢腹中的骨肉才出手的。”王丽华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滚落了下来,“都是我的错,当初,当初我就不该答应了他去算计秦王,更不该在被老爷救了之后,再回到了秦王府。是我的错!一切都是我的错!”
“罢了,你也算是一个可怜人,不过就是被肖东逸利用的棋子罢了。只是当初你在京都失踪的时候,怕是自己也没有想到过会有了身孕,更没有想到肖东逸竟然是想要杀了你吧?”
王丽华一边哭,一边摇着头,“我错了!夫人!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贪恋荣华富贵,是我太过相信自己的美貌,是我太自作聪明了!夫人,求求您,将这个孩子带走吧!夫人,我知道,您虽然是看着清冷,可是心底却是极善的,哪怕是您让他在您身边做一个奴才,也比再让他回到了付家强呀!”
“付家?”倾城一挑眉,看向了一旁的寒东。
“回夫人,就是付家的人,要将她卖到妓院里去的,而这位小公子,也是付夫人故意将他丢在了大街上的。”
“你真的不怕我会虐待你的儿子?我看起来,果然就是那么滥好心么?”倾城突然就扬起了几分邪魅的笑,再配上了她一身大红色的衣裳,怎么看怎么都是妖娆魅惑,再加上了那眉目间的点点风情,着实是艳丽得让人移不开眼睛了。
夜墨的冷眼一扫过去,在场所有的男子纷纷低下了头,做什么也没看到状。
“夫人,我知道,当初不管是谁利用了我,谁又救了我,都不重要了。夫人,算是奴婢求您了。”
倾城似乎是已经猜出来了她想做什么,看了她一会儿,才轻道,“好吧,我带他走。”
王丽华募地一喜,“谢夫人!多谢夫人!只求夫人一件事,千万莫要让他再回到秦王府了,只要他此生平平安安的,哪怕是做个农夫也好,伙计也罢,奴婢不求他富贵,只求他能安稳一生。夫人,奴婢谢谢您了。”
倾城的眉眼突然就变得冷漠、纠结了起来。
等到再听到了那个男孩儿猛地扯着嗓子叫了一声娘后,王丽华已是倒在了一片血泊之中。
寒东上前细看过了,“回夫人,她死了,用的应该就是我们在救她出来时,她趁我们不注意时,在什么人身上顺过来的。”
倾城不语,只是有些呆呆地看着远方,王丽华,这一回,这世上是真的没有这个人了!
别人不明白,可是夜墨明白,倾城定然是早就察觉到了她一心寻死,却是未曾阻止。此刻她的心里,定然是不好受的。
接下来一连三天的功夫,倾城不言不语,洛洛也很识趣地未曾来烦她,始终陪着那个因为刚刚丧母,情绪同样消沉的俊武。
“丫头,已经三天了,有什么想不通的,现在也可以放一放了吧?”
三天来,夜墨知道她心情不好,也只是静静地陪着她,并不主动地问她到底如何。可是,三天,已经是他最大的底限了。
“阿墨,我知道她生无可恋,一心求死,可是我却没有阻止她,我是不是做错了?”
想来想去,觉得在那个时代,王丽华会成为了别人的棋子,说到底也不能是她的错,所以,我还是觉得应该给她留下一个希望。至于这个孩子将来是真的跟在倾城身边,还是要送回秦王府,就是后话了,也不是我写这一章的重点。我只是觉得,那个时代的女人不易。特别是一个没有家族倚仗的女人,更为不易。当然,这也不能成为她们去做坏事的理由…好了,祝大家圣诞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