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美出生在一个穷苦的家庭,她的父亲是农民。

    因为《谷物法》的废除,大量的农民破产了。其中就包括了艾美一家。

    这些破产了的农民不得不放弃他们的土地,进入到城里打工。

    父亲带着他们一家来到这伦敦城寻找工作。

    但是伦敦城的生活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她的父亲因为没有工作经验的原因,只寻得了一些卖体力的工作。

    每天在码头帮忙装卸货物。

    艾美九岁的那年,便开始进厂打工。

    她找到了一份纺织工人的工作,整天与棉絮和大机器为伴。

    她的工作很简单,就是来回穿梭于机器之间,给断了的线头捆好,把卡片塞到正确的位置上,以及扫刷机器上的绒毛,重新填装线圈。

    这样的工作看似简单,但是稍有不慎,便会被卷进机器之中。

    她每天工作12到14小时,一天工作六天,但是她领到的薪水却不及成人的一半。

    然而既然如此,艾美也觉得没什么,她天真的认为只要努力生活一定会好起来的。

    因为那些报纸上都是这么说的。

    报纸上还说,穷人之所以穷困的原因,便是因为他们懒。

    艾美认为自己并不懒,所以她理所当然的觉得只要好好工作,就一定能让生活变好。

    可是……事实真的如此吗?

    没过多久,她的父亲便因为年老的原因,搬抬货物的速度比不上那些更加年轻力壮的年轻人,所以他被开除了。

    她的父亲一生只会种田,除了力气什么也没有。

    而现在,他连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力气也没有了,又怎么会有人愿意雇佣一个年老,又没有任何经验的人干活呢!

    找不到工作的父亲开始大量酗酒,喝醉了之后,便开始打人。

    艾美的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

    既然如此,她第二天也还是要强忍着身上的疼痛去工作。

    因为一旦停止了工作,她便没有了收入,会连买面包的钱都没有。

    然而更不幸的是……艾美长大了。

    她十三岁就已经开始出落得亭亭玉立。

    工作期间,她经常能感受到其他人投在她身上的污秽的目光。

    而她的上司,那位已经四十岁的经理也在其中。

    他会把艾美叫到自己的办公室,暗示她可以做些什么,他能提拔她去当女工们的队长。

    艾美拒绝了!

    她在报纸上看到过这样的文章,上面批评那些为了赚快钱而出卖自己的身体的女人,就是因为她们,性病的感染率才会增加。

    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提高女孩的道德水平教育。

    深受这些报纸影响的艾美拒绝了经理的暗示。

    可是这样的做的后果则是……

    她被开除了。

    工厂的经理以一个小小的失误,将她给从工厂开除了。

    母亲离家后,家里的开支便基本由艾美支付,她丢失了这份工作,没了收入,只得暂时来高利贷渡日。

    因为银行是不会把钱借给他们这些没有半点抵压资产的底层人民的。

    而她的父亲则因为再也没有办法从她这里获得金钱买酒而大发雷霆,骂她没用。然后扯着她的头发,把她丢到了门外。

    看到这样的情景,艾美不由怀疑,这还是她那把和蔼可亲的父亲吗?

    她父亲还没破产之前,每当把地里的作物卖出去之后,都会特意为她买上一把糖果。

    日子尽管不算富裕,但是却也过得还算开心。

    然而不知道什么是时候开始,父亲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母亲因为再也忍受不了他的脾气而跑了。

    艾美则因为放心不下父亲的原因,而留了下来。

    并且妄想着有朝一日,她的父亲会幡然醒悟,变回以前的模样。

    可是她最终没能等到那一天。

    尽管艾美很快便重新找到了工作,但是借下的高利贷却如同水蛭一般,怎么也摆脱不掉。

    在最后,她终于快要被高出本金一倍的利息所压垮的时候,她选择了听从放贷人的建议,干起了皮肉生意。

    钱,钱,钱!她非常的需要钱。

    只要愿意给她钱,她什么都愿意干。

    只要有钱,她的父亲便能变成以前的模样,母亲也能够回来。

    只有钱,才能带给她幸福。

    这样扭曲的观念在她的心中滋生。

    对方显然是个见过世面的人,并不仅仅满足于让她赚普通男人的钱。

    而是想让她成为上流社会的宠儿。

    那些生活娇奢淫侈的上流阶级们,一掷千金,每天举办的宴会就能花去一个中产阶级一年收入。

    所以,与其费时费力的从那些穷鬼男人手中要钱,还不如直接去找那些有钱人们,他们随便从指间漏一点出来,都足够一家人一年的开销了。

    带着这样的想法,艾美开始接受了严苛的训练。

    “你必须得表现得非常的冷淡无情,非常的不容易得手。”

    “上流阶层的男人们,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想要吸引他们的注意,那就必须是他们没见过的类型,直击他们的要害。”

    “他们见过太多温顺的小绵羊,想让他们注意到你,你必须得像一朵带刺的玫瑰,以满足他们的征服欲望。”

    “你得富有学识,好衬托得他们的眼光独到,你得把自己的野心展现给他们看,他们喜欢坏女人。”

    “最后,你得同时被许多男人哄抢,利用他们不愿意服输的心理,在他们之间周转。”

    就好像一颗球。

    当它只属于你一个人时,你很快便会觉得腻,但是当有别人想要和你急这颗球的所属权时,急着之心便会瞬间被激活起来。

    原本可有可无的玩物,也能成为真心的挚爱。

    人性皆是如此。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针对性训练之后,艾美正式准备进入伦敦上流阶层的名利场。

    当她穿着华贵的礼服,打扮得光鲜靓丽的准备能加一位贵族老爷举办的舞会之前,那位专门给贵族老爷们担当掮的人这样对她说道。

    “你还得改个名字,艾美太难听了,一听就知道是从乡下来的,你得换个名字。”

    “就叫丽娜吧,从今天开始,你就叫丽娜,忘掉你那土里土气的名字,也忘掉你那段穷酸的岁月。”

    “你要成为整个伦敦最灸手可热的交际花,想办法尽可能多的从他们的口袋中掏钱出来,懂吗?”

    于是就这样,艾美消失了,丽娜出现了。

    如同一只野猫一般的丽娜很快就成了上流社会的宠儿,新的交际花,她备受着那些男人们的喜爱,勾勾手指,便能让他们自愿为她花费上百英磅买首饰。

    冲着他们发脾气,他们也不会生气,反而会花费更多的金钱,只为哄她开心。

    她很快便摆脱了贫困,享受着只有富人家女儿才会有的生活。

    出入各种有钱人举办的俱乐部,陪着他们一起打猎,赌马,参加各种舞会。

    终日流连于不同的男人之间,让男人们为她争风吃醋,成为了当下最灸手可热的社交宠儿。

    这样的生活,也不知道持续了多久。

    渐渐的,她也忘记了自己的初心,直到她听到父亲病逝的消息。

    父亲自她离开之后,依然在酗酒,整天出没于各个酒馆,把她寄回去的钱都花在了酒馆里。

    不仅如此,他还染上了淋病。

    但他毫不在意,依然不停的喝酒,直到一个冬天,喝醉了倒在雪地上,再也没有醒来。

    不知道为何,她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不仅没有感到伤心,甚至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死了也好,死了也好!

    这样就不会拖她后腿了。

    这件事情很快便被她给抛之脑后,因为新的社交季就要到来了。

    从每年的复活节开始,一直到八月份,都是伦敦的社会季节。

    在这个季节里,上流阶层们会不断举办着各种的宴会,摆会,茶会,沙龙等活动。

    每年的社交季里,制衣行业的工人们为了给这些名流们赶制衣服,常常要一天工作20小时。

    在有了钱之后,她开始包养男人,一个穿得只剩下不着实际的理想的穷画师。

    她知道对方只是看中了她的钱,但是她还是愿意为这个男人花钱。

    很多人都以为她是被爱情冲昏了脑袋,但只有她知道不是那样的。

    她只不过是想看到对方为了钱,不得不极尽所能的讨好她的模样,可真像一条狗啊!

    上流阶层的男人们的新鲜感可是消散得很快的,所以丽娜在察觉自己的人气下降之时,立刻便找了一个做地产的男人。

    只可惜,就在她刚准备隐退时,却出了点意外。

    她新找的有钱老爷突然暴毙了,于是本已经准备淡出社交圈的丽娜不得不又重新回到那个名利场当中。

    但是地位这种东西一旦让出了,想要夺回,可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了。

    上流阶层原本就不缺女人,缺的是有新鲜感的女人,尤其是最近又新来了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

    年轻,美丽,富有活力,野性十足,就像曾经的丽娜一样,这位新人的一经出现,便立马吸引住了那些男人们的眼睛。

    他们就像是一群饿了很久的狼一样,急不可耐的冲到了这只新来的小猫咪面前,想要把她给活活吞掉。

    看到这样的情景,被冷落了的丽娜在心中冷哼了一声。

    男人就是这样,一旦感到厌倦了,便会毫不犹豫的抛弃。

    昨日还说她是英格兰的玫瑰,今天就变成了丢在路上也没人理的腐烂菜叶。

    失望至极的丽娜回到了自己租住的房子内。

    这里的房租极贵,一个月的租金,超得上一位办事员一个月的薪水。

    而且丽娜为了取悦自己,花起钱来也是大手大脚的。

    不花费任何力气得来的钱,花起来毫不心疼。

    所以她很快就没钱了。

    眼看她既然陷入债务危机的时候,那位房东提出了让她用身体交换的提议。

    丽娜瞬间愤怒了。

    “你把我给当成什么了?!!”她大声的斥问道。

    就他这样,刚好继承了一栋地段较好的房子的秃头,也敢对她有什么妄想?

    见过了各个工厂主,银行家,律师和上层名流的丽娜丝毫没有把约翰给放在眼里。

    “不就是只要有钱,就能够睡到的女人嘛,有什么好稀罕的。”约翰用唾弃的眼神的看向了丽娜。

    说是交际花,但其实与科文特花园广场旁的那个胸口带着钥匙,只需要花费三个便士就能带走的女孩没什么两样。

    之后丽娜和约翰发生了争吵。

    约翰咒骂丽娜是个ying荡的激女,丽娜则挖苦约翰是个没有能力的男人。

    他和她一样,不过都是趴在社会上吸血的寄生虫而已。

    但是总有一方以为自己比对方高贵。

    争吵越来越激烈。

    愤怒到了极点的约翰一巴掌向丽娜扇去,他用了极大了力气,导致丽娜不小心撞到了桌角。

    看到那额头出血不止的丽娜,约翰害怕极了。

    他连忙将丽娜拖到了地下室,并且将桌子的血迹抹去。

    做到这种程度,他仍然觉得不够。

    他随便找了个借口打发走了丽娜的女佣,然后把丽娜的全部家具都处理掉,对外宣称他对丽娜的失踪一无所知。

    关于尸体的处理,他考虑了许久。

    他曾经想过把尸体跺成碎块烧掉,也考虑过把她给埋进自家的花园之中。甚至还考虑过把她装进袋子,放上石头,然后沉到泰晤士河中央。

    在考虑了许久之后,他想出了一个自认无比绝妙的主意。

    那就是把她的尸体给彻进地下室墙中,就像中世纪的那些僧侣,把受害者砌进墙壁里一样。

    而且地下室本就阴暗潮湿,光线不好。

    他们发现不了地下室的墙壁的秘密的。

    带着这样的想法,他快速找到了沙砖头和泥灰,把丽娜的尸体用钉子钉在了墙上,然后涂上泥灰,彻上砖石,做出了和原本别无二致的抹泥墙。

    在做完这一切之后,他还小心收拾了地上的残渣碎屑。

    这样应该就万无一失了吧,约翰这样想道。

    只要没找到丽娜的尸体,那么谁也没办法证明是他杀了丽娜。

    直到一个肩膀上站着一只黑猫的人的到来。

    ……………………

    这就是一个平凡朴素的女孩,渐渐成长为伦敦名利场的交际花的过程。

    在追逐金钱的过程中,女孩也慢慢失去自我,最后成为了金钱的奴隶。

    记忆宫殿内,夏洛缓缓合上了丽娜……不,是艾美的记忆,无奈的发出了一声叹息,然后将其放回到了书架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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