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你别紧张,我说了不去当兵就不会去当兵的,我要跟你商量的是其他事情。”
江观渔哪里看不出老妈的担心,哭笑不得的说道。
“不是去当兵?那要跟我商量什么事?”
叶淑兰微微松了口气,但却依然不敢大意,紧盯着他的眼睛问道。
江观渔迎着她的目光,眼睛里全是坦然之色,笑着道:“我准备做干香菇的生意,但我还要上学,没有时间收干香菇,只能麻烦妈在家里帮我收购干香菇了。”
“做干香菇的生意?”
叶淑兰微微一怔,似乎没想到会得到这个答案。
但随即连连摇头道:“妈不反对你做生意,可做生意咱们没有本钱啊,再说,香菇这生意根本没法做啊,上次驿上赶集,妈带了一筐干香菇去卖,两分钱一斤都没卖掉……”
“妈,驿上赶集的人都是周围的村民,家家户户都不缺香菇,能卖掉才怪了呢。”
江观渔清洗了一下毛巾后,挂在院子里晾衣服的绳子上,耐心的解释道:“屯门驿附近都是山区,香菇自然不好卖,可郡里就不一样了,干香菇的市场零售价都卖到五块钱一斤,府城甚至都卖到十几块钱一斤,其中的利润有多大您知道吗?”
“我知道啊。”
本以为老妈会大吃一惊,没想到她却脸色极为平静的回答道
这让他大感好奇,老妈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最远也就是到驿上赶集,怎么会清楚府城和郡县的香菇价格?
当即不解的问道:“妈,你是怎么知道的?”
叶淑兰一边系围裙,一边回答道:“我不知道现在什么价格,但以前知道啊。”
“以前?”
江观渔被弄的莫名其妙,不知道老妈想表达什么。
“哎!”
叶淑兰系好围裙,也没有急着进灶房,眸中闪过一抹缅怀之色:“我说的以前,是我和你爸还没结婚的时候,妈是北平府人,而你爸刚好在北平府当兵,我们就是在北平府认识的……”
随着她的娓娓道来,江观渔才知道,老妈竟然是北平府人。
北平府,隶属于青州。
与他现在所在的兰陵府之间隔着一个太安府,距离约有八百公里左右。
北平府很有名,是大夏最北端与狼族领地接壤的边城之一,也是遭受狼族荼毒最严重的一个府城。
青州边军,就驻扎在北平府区域内。
而老妈叶淑兰跟老爸江传武相识的过程相当狗血,竟然源自于一次英雄救美。
一次,叶淑兰在四名护卫的保护下去乡下游玩,不料半路上却遭遇一小股狼族骑兵。
狼族不但吃人,还经常劫掠大夏的女人回草原,为他们繁衍后代。
叶淑兰年轻貌美,立刻就让狼族骑兵起了歹心,准备把她抓回去成为他们传宗接代的工具。
叶淑兰很清楚落到这群畜生手里绝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立刻调转马头逃跑。
可狼族之所以自称狼族,正是因为他们天生懂得驯狼,都是以高大健壮的草原狼为坐骑。
四名忠心的护卫为了给叶淑兰争取逃跑的时间,调转马头悍不畏死的冲向狼族骑兵,却很快就被残忍的杀死。
眼看着叶淑兰就要被狼骑追上落入他们的魔爪,正在附近带队巡逻的江传武及时赶到,把这股狼骑兵斩杀一空,救下了叶淑兰。
说到这里,叶淑兰那饱经沧桑的脸上,竟然泛起了少女般的红晕。
女人的天性,都是崇拜强者的。
更何况是拯救自己于危难之际的英俊少年。
正值豆蔻年华的叶淑兰,毫无意外的对江传武一见倾心。
只是少女脸皮薄,不好意思表达,只能趁着江传武巡逻时,故意跟他制造偶遇。
一来二去,两人也就混熟了,成为了关系很不错的朋友。
只是江传武对感情很木讷,始终只是把她当成一个谈得来的朋友对待。
这让叶淑兰恨的直跺脚,暗骂他是个榆木疙瘩。
但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
在叶淑兰绞尽脑汁的不断暗示下,江传武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心,大胆的向她表白。
两人正式相恋,感情也迅速升温,很快就私定了终身。
可这世上,并不是彼此相爱就一定能有情人终成眷属的。
随着江传武登门提亲,整个叶家瞬间就炸开了锅。
原来,叶家是传承了数百年之久的名门望族,名列大夏七大门阀之一。
叶淑兰所在的叶家,只是叶氏族群在青州的一个分支而已。
尽管江传武年少有为,还是青州武院毕业的天才武者,可在庞大的叶氏家族眼里根本算不得什么。
豪门大族,女孩的婚事根本由不得她们自己做主。
于是,叶家棒打鸳鸯,把叶淑兰软禁起来,严禁他们见面,还为她订了一门婚事。
叶淑兰也是个敢爱敢恨的性子,苦苦哀求母亲帮他逃走,否则,她宁可死,也绝不嫁给她不喜欢的人。
母亲知道女儿的性格,不忍心看着女儿落得香消玉殒的下场。
于是,在她的暗中帮助下,叶淑兰成功的逃离叶家,并连夜直奔江传武的老家兰陵府。
江传武是在她逃走的第三天,才收到准岳母派人送来的信。
江传武立刻向上级请假,赶回兰陵府与叶淑兰汇合。
两人本就彼此深爱,事情已经发展到了这个地步,江传武也没有装怂。
两人很快就拜堂成亲,正式结为了夫妻。
可大夏对逃兵的处罚极为严厉,更何况,江传武还是武院的毕业生,享受了最好的教育资源,就必须肩负起保家卫国的重任。
所以,两人成亲没多久,江传武就不得不赶回军营,继续履行他的职责。
而叶淑兰也无怨无悔,就这样待在天门村,等待他每年两次的探亲。
江传武离开没多久,她就惊喜的发现自己怀了身孕。
小生命的诞生,让江传武愈发坚定了退役的念头。
可当时狼族极为嚣张,时常犯边进行烧杀抢掠,与边军也多次爆发局部战争。
江传武身为军官,再心系妻儿,也不好在这个时候申请退役,只能一拖再拖。
这一拖,就拖到了那场远征草原之战,而江传武也再也没有回来。
说到这里,叶淑兰已经是泣不成声,让江观渔心疼不已,紧紧的将她搂在怀中,轻拍着她的后背安慰着他。
“妈,您还有我,还有雪儿,以后,儿子再也不会让你吃苦受累了。”
在他记忆中,老妈是个十分坚强的女人,再苦再累,也不会轻易掉眼泪。
唯有那个他早就记不清模样的老爸,才能如此轻易的拨动她的心绪。
叶淑兰难得的流露出她脆弱的一面,声音哽咽着道:“妈之前不同意你去参军,就是再也经受不起那种痛苦了,鱼伢子,答应妈,咱们不当兵,就好好的过平淡的生活好吗?”
“好,妈,我答应你,我不会去当兵,这辈子就守着您和雪儿,好好的过咱们的小日子。”
江观渔极为认真的承诺道,随即又道:“可平淡的生活,咱们也不能过没钱的苦日子啊,我要做生意,赚很多很多钱,再也不让妈受苦了。”
“嗯,只要你不去当兵,你做什么妈都支持你。”
叶淑兰吸了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的擦掉眼泪,声音闷闷的道:“妈去给你做饭,吃完饭咱们再细说。”
江观渔哪里看不出老妈的担心,哭笑不得的说道。
“不是去当兵?那要跟我商量什么事?”
叶淑兰微微松了口气,但却依然不敢大意,紧盯着他的眼睛问道。
江观渔迎着她的目光,眼睛里全是坦然之色,笑着道:“我准备做干香菇的生意,但我还要上学,没有时间收干香菇,只能麻烦妈在家里帮我收购干香菇了。”
“做干香菇的生意?”
叶淑兰微微一怔,似乎没想到会得到这个答案。
但随即连连摇头道:“妈不反对你做生意,可做生意咱们没有本钱啊,再说,香菇这生意根本没法做啊,上次驿上赶集,妈带了一筐干香菇去卖,两分钱一斤都没卖掉……”
“妈,驿上赶集的人都是周围的村民,家家户户都不缺香菇,能卖掉才怪了呢。”
江观渔清洗了一下毛巾后,挂在院子里晾衣服的绳子上,耐心的解释道:“屯门驿附近都是山区,香菇自然不好卖,可郡里就不一样了,干香菇的市场零售价都卖到五块钱一斤,府城甚至都卖到十几块钱一斤,其中的利润有多大您知道吗?”
“我知道啊。”
本以为老妈会大吃一惊,没想到她却脸色极为平静的回答道
这让他大感好奇,老妈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最远也就是到驿上赶集,怎么会清楚府城和郡县的香菇价格?
当即不解的问道:“妈,你是怎么知道的?”
叶淑兰一边系围裙,一边回答道:“我不知道现在什么价格,但以前知道啊。”
“以前?”
江观渔被弄的莫名其妙,不知道老妈想表达什么。
“哎!”
叶淑兰系好围裙,也没有急着进灶房,眸中闪过一抹缅怀之色:“我说的以前,是我和你爸还没结婚的时候,妈是北平府人,而你爸刚好在北平府当兵,我们就是在北平府认识的……”
随着她的娓娓道来,江观渔才知道,老妈竟然是北平府人。
北平府,隶属于青州。
与他现在所在的兰陵府之间隔着一个太安府,距离约有八百公里左右。
北平府很有名,是大夏最北端与狼族领地接壤的边城之一,也是遭受狼族荼毒最严重的一个府城。
青州边军,就驻扎在北平府区域内。
而老妈叶淑兰跟老爸江传武相识的过程相当狗血,竟然源自于一次英雄救美。
一次,叶淑兰在四名护卫的保护下去乡下游玩,不料半路上却遭遇一小股狼族骑兵。
狼族不但吃人,还经常劫掠大夏的女人回草原,为他们繁衍后代。
叶淑兰年轻貌美,立刻就让狼族骑兵起了歹心,准备把她抓回去成为他们传宗接代的工具。
叶淑兰很清楚落到这群畜生手里绝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立刻调转马头逃跑。
可狼族之所以自称狼族,正是因为他们天生懂得驯狼,都是以高大健壮的草原狼为坐骑。
四名忠心的护卫为了给叶淑兰争取逃跑的时间,调转马头悍不畏死的冲向狼族骑兵,却很快就被残忍的杀死。
眼看着叶淑兰就要被狼骑追上落入他们的魔爪,正在附近带队巡逻的江传武及时赶到,把这股狼骑兵斩杀一空,救下了叶淑兰。
说到这里,叶淑兰那饱经沧桑的脸上,竟然泛起了少女般的红晕。
女人的天性,都是崇拜强者的。
更何况是拯救自己于危难之际的英俊少年。
正值豆蔻年华的叶淑兰,毫无意外的对江传武一见倾心。
只是少女脸皮薄,不好意思表达,只能趁着江传武巡逻时,故意跟他制造偶遇。
一来二去,两人也就混熟了,成为了关系很不错的朋友。
只是江传武对感情很木讷,始终只是把她当成一个谈得来的朋友对待。
这让叶淑兰恨的直跺脚,暗骂他是个榆木疙瘩。
但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
在叶淑兰绞尽脑汁的不断暗示下,江传武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心,大胆的向她表白。
两人正式相恋,感情也迅速升温,很快就私定了终身。
可这世上,并不是彼此相爱就一定能有情人终成眷属的。
随着江传武登门提亲,整个叶家瞬间就炸开了锅。
原来,叶家是传承了数百年之久的名门望族,名列大夏七大门阀之一。
叶淑兰所在的叶家,只是叶氏族群在青州的一个分支而已。
尽管江传武年少有为,还是青州武院毕业的天才武者,可在庞大的叶氏家族眼里根本算不得什么。
豪门大族,女孩的婚事根本由不得她们自己做主。
于是,叶家棒打鸳鸯,把叶淑兰软禁起来,严禁他们见面,还为她订了一门婚事。
叶淑兰也是个敢爱敢恨的性子,苦苦哀求母亲帮他逃走,否则,她宁可死,也绝不嫁给她不喜欢的人。
母亲知道女儿的性格,不忍心看着女儿落得香消玉殒的下场。
于是,在她的暗中帮助下,叶淑兰成功的逃离叶家,并连夜直奔江传武的老家兰陵府。
江传武是在她逃走的第三天,才收到准岳母派人送来的信。
江传武立刻向上级请假,赶回兰陵府与叶淑兰汇合。
两人本就彼此深爱,事情已经发展到了这个地步,江传武也没有装怂。
两人很快就拜堂成亲,正式结为了夫妻。
可大夏对逃兵的处罚极为严厉,更何况,江传武还是武院的毕业生,享受了最好的教育资源,就必须肩负起保家卫国的重任。
所以,两人成亲没多久,江传武就不得不赶回军营,继续履行他的职责。
而叶淑兰也无怨无悔,就这样待在天门村,等待他每年两次的探亲。
江传武离开没多久,她就惊喜的发现自己怀了身孕。
小生命的诞生,让江传武愈发坚定了退役的念头。
可当时狼族极为嚣张,时常犯边进行烧杀抢掠,与边军也多次爆发局部战争。
江传武身为军官,再心系妻儿,也不好在这个时候申请退役,只能一拖再拖。
这一拖,就拖到了那场远征草原之战,而江传武也再也没有回来。
说到这里,叶淑兰已经是泣不成声,让江观渔心疼不已,紧紧的将她搂在怀中,轻拍着她的后背安慰着他。
“妈,您还有我,还有雪儿,以后,儿子再也不会让你吃苦受累了。”
在他记忆中,老妈是个十分坚强的女人,再苦再累,也不会轻易掉眼泪。
唯有那个他早就记不清模样的老爸,才能如此轻易的拨动她的心绪。
叶淑兰难得的流露出她脆弱的一面,声音哽咽着道:“妈之前不同意你去参军,就是再也经受不起那种痛苦了,鱼伢子,答应妈,咱们不当兵,就好好的过平淡的生活好吗?”
“好,妈,我答应你,我不会去当兵,这辈子就守着您和雪儿,好好的过咱们的小日子。”
江观渔极为认真的承诺道,随即又道:“可平淡的生活,咱们也不能过没钱的苦日子啊,我要做生意,赚很多很多钱,再也不让妈受苦了。”
“嗯,只要你不去当兵,你做什么妈都支持你。”
叶淑兰吸了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的擦掉眼泪,声音闷闷的道:“妈去给你做饭,吃完饭咱们再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