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四个字,震撼了所有人。
庄毕这货,太秀了。
尤其是女神公寓里的四个人,感受尤其强烈。
以为这家伙是个臭流氓的时候,他却是个神医。
神医会武术,谁也挡不住。
武功不但很高,厨艺也很骚。
以为这就是他的全部,结果这家伙就是哆啦a梦的万能小口袋啊。
跳舞秒杀,钢琴秒杀,连书法都秒杀。
你快做个人吧,给其他人一点活路吧。
墨顾山最激动。
他是墨家大少爷,但是却最醉心于读书写字,一手书法,纵横魔都,人人以求得他的一幅字而得意。
但是现在?
他要疯。
庄毕在他心头,直接从烂石头摇身一变,成了一块绝世美玉。
以前听说这小子和自家宝贝女儿不清不楚的,他还无比的生气。
但是现在,他却似乎明白了自己女儿。
面对着这么一个优秀的男人,老子一个大男人都忍不住动心,何况是女儿啊。
翩翩君子,淑女好逑啊。
有这么一个小家伙当自己的女婿,似乎……很有面子呢。
什么?家世不行?老子墨家还需要谁用家世来衬托吗?
喝tui!!
庄毕并没什么好得意的,但是依然忍不住有些飘飘然。
不入古武,不知这世界之大。
天宫秘藏之中,琴棋书画,五行八作,杂学,恪物之道,无一不是这个世界上最顶尖的学问。
任何人学会其中一种,都足以在世俗被称之为大宗师。
而他,除了武道之外,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到底被一群变态的老不死的,灌输了多少的东西在脑袋里。
对你们难如登天的事,与我而言,易如反掌。
墨顾山想要一幅字,庄毕如何敢拒绝?
刷刷刷,一副定制版本的大风歌映然纸上。
墨顾山激动得浑身颤抖,就差扑到那幅字上去跪舔了。
题头大风歌三个字,迎面而来的精气神,简直妙到巅毫。
围观的老人们,更是面面相觑,脸色巨变。
他们都是书法大家,太懂这其中的变化了。
杜远山拍卖到手的那一副字,给人的是啸聚山林的王者气概。
之前庄毕写给韦伯清的知足常乐四个字,又能引发每一个人心头对着四个字的最美好幻想。
而这一首大风歌,扑面而来的,是烈烈大风,金戈铁马。
所有人都有一种自家一把年纪活到狗身上的感觉。
看看人家,才多大?
二十五六岁啊。
每一幅字,他居然能带出字面本身的东西到纸上。
这就太吓人了。
妖孽!
这小子,绝对是妖孽。
这一首大风歌,让一个个恢弘惨烈的场面,不断在他们这些老家伙面前闪现。
闭上眼睛甚至都挥之不去。
这叫什么?
刻骨铭心啊。
韦伯清最先醒悟过来,笑得无比的暧昧,看着庄毕的时候,那眉毛都在轻轻的跳动。
楚斯文最先忍不住,直接跳了出来:
“孙女婿,来来来,给爷爷我也写一幅字,就写妙手仁心四个字,老子挂到办公室去,哈哈哈。”
慕安民气得手上的拐杖都要捏断了。
庄毕又为楚斯文写了一幅字。
然后是黄老,接着四大家族的老家伙,也都厚着脸皮求了一幅字。
慕安民却是稳坐钓鱼台,老神在在的样子。
但是他心头却无比的吃味。
庄老弟你一点也不讲究啊。
老子假假也把家业孙女都送给你,你不跪舔也就算了,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派头。
这就有点气人了。
唉!
可以想象,庄毕的字,如果流传出去,必然会轰动整个文化圈的。
到时候,这些字画的价值,就无法估量了。
甚至,达到历史的高度,也不是不可以啊。
所以,他干脆不要。
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那他慕安民,也是青史留名的人物了。
别人记起今天的时候,肯定会提起他慕安民,没有让孙女婿写字啊。
这是一个永远都避不开的话题。
庄毕也有点哭笑不得。
这些老家伙,也就这点爱好了。
豪门世家,说白了,钱就是点缀。
谁不想被人夸一句,超脱了铜臭味,有内涵,有文化?
怎么体现内涵文化?
琴棋书画啊。
这其实也是豪门世家子弟,必修课之一。
皇承安,夏洛,他们这种人,从小接受的精英教育之中,必然有这些东西。
墨顾山全程都站在庄毕身边,一脸陶醉,摇头晃脑的样子,看得墨秋烟有一种钻地缝的就羞耻感。
太丢人了。
老爹,你好歹也是个长辈,要不要这一脸跪舔模样?
正在腹诽的时候,墨顾山突然说道:
“贤侄啊,你没有印鉴吗?”
庄毕一愣,笑笑说道:
“伯父,那玩意儿,对我没有用啊。”
墨顾山立刻一脸沉痛的表情说道:
“怎么会没有用呢?那是你身份的象征啊,我有一块珍藏了二十多年极品昌化鸡血石,被誉为鸡血皇后,我这一次回去亲自找一个最好的金石师傅,做一枚印鉴,让秋烟送给你,就当做是她……父亲我送你的一个小小礼物。”
墨秋烟现在听到父亲开口,就有一种提心吊胆的感觉。
千万千万,不要再说什么叫人难堪的话了啊。
但是墨顾山这句话,还是狠狠的震撼了她一把。
包括韦伯清和韦白箐。
墨顾山喜好书法,收场了不少绝世孤品,很多都是前朝皇宫流传出来的珍品。
他也很喜欢金石收藏,他手中有一块极品昌化鸡血石,红如淋漓鲜血,凝聚不散,号称是鸡血皇后。
这块石头,当初韦伯清都有意想要从女婿手上弄过来,但是墨顾山居然没舍得给。
不知道多少的收藏大家,都对他手上这块极品鸡血石垂涎三尺。
甚至有人给开出了一克一百万的天价。
要知道,那块鸡血石,足足有五百多克。
当今最极品的羊脂白玉,一克也不过三五万块。
墨秋烟这一辈子,墨顾山对她都是如珠如宝。
但是唯独在她十岁那一年,她因为好奇,偷偷的打开了装着这块鸡血石的盒子,被狠狠的训斥了一顿。
而现在,爸爸要把他心中至宝,送给庄毕?
这家伙,到底有什么魅力?
为什么每一个遇到他的人,不是恨死了他,就是喜欢上他呢?
墨秋烟心头狠狠一跳。
自己绝对没有对他动心。
绝对!??
庄毕这货,太秀了。
尤其是女神公寓里的四个人,感受尤其强烈。
以为这家伙是个臭流氓的时候,他却是个神医。
神医会武术,谁也挡不住。
武功不但很高,厨艺也很骚。
以为这就是他的全部,结果这家伙就是哆啦a梦的万能小口袋啊。
跳舞秒杀,钢琴秒杀,连书法都秒杀。
你快做个人吧,给其他人一点活路吧。
墨顾山最激动。
他是墨家大少爷,但是却最醉心于读书写字,一手书法,纵横魔都,人人以求得他的一幅字而得意。
但是现在?
他要疯。
庄毕在他心头,直接从烂石头摇身一变,成了一块绝世美玉。
以前听说这小子和自家宝贝女儿不清不楚的,他还无比的生气。
但是现在,他却似乎明白了自己女儿。
面对着这么一个优秀的男人,老子一个大男人都忍不住动心,何况是女儿啊。
翩翩君子,淑女好逑啊。
有这么一个小家伙当自己的女婿,似乎……很有面子呢。
什么?家世不行?老子墨家还需要谁用家世来衬托吗?
喝tui!!
庄毕并没什么好得意的,但是依然忍不住有些飘飘然。
不入古武,不知这世界之大。
天宫秘藏之中,琴棋书画,五行八作,杂学,恪物之道,无一不是这个世界上最顶尖的学问。
任何人学会其中一种,都足以在世俗被称之为大宗师。
而他,除了武道之外,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到底被一群变态的老不死的,灌输了多少的东西在脑袋里。
对你们难如登天的事,与我而言,易如反掌。
墨顾山想要一幅字,庄毕如何敢拒绝?
刷刷刷,一副定制版本的大风歌映然纸上。
墨顾山激动得浑身颤抖,就差扑到那幅字上去跪舔了。
题头大风歌三个字,迎面而来的精气神,简直妙到巅毫。
围观的老人们,更是面面相觑,脸色巨变。
他们都是书法大家,太懂这其中的变化了。
杜远山拍卖到手的那一副字,给人的是啸聚山林的王者气概。
之前庄毕写给韦伯清的知足常乐四个字,又能引发每一个人心头对着四个字的最美好幻想。
而这一首大风歌,扑面而来的,是烈烈大风,金戈铁马。
所有人都有一种自家一把年纪活到狗身上的感觉。
看看人家,才多大?
二十五六岁啊。
每一幅字,他居然能带出字面本身的东西到纸上。
这就太吓人了。
妖孽!
这小子,绝对是妖孽。
这一首大风歌,让一个个恢弘惨烈的场面,不断在他们这些老家伙面前闪现。
闭上眼睛甚至都挥之不去。
这叫什么?
刻骨铭心啊。
韦伯清最先醒悟过来,笑得无比的暧昧,看着庄毕的时候,那眉毛都在轻轻的跳动。
楚斯文最先忍不住,直接跳了出来:
“孙女婿,来来来,给爷爷我也写一幅字,就写妙手仁心四个字,老子挂到办公室去,哈哈哈。”
慕安民气得手上的拐杖都要捏断了。
庄毕又为楚斯文写了一幅字。
然后是黄老,接着四大家族的老家伙,也都厚着脸皮求了一幅字。
慕安民却是稳坐钓鱼台,老神在在的样子。
但是他心头却无比的吃味。
庄老弟你一点也不讲究啊。
老子假假也把家业孙女都送给你,你不跪舔也就算了,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派头。
这就有点气人了。
唉!
可以想象,庄毕的字,如果流传出去,必然会轰动整个文化圈的。
到时候,这些字画的价值,就无法估量了。
甚至,达到历史的高度,也不是不可以啊。
所以,他干脆不要。
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那他慕安民,也是青史留名的人物了。
别人记起今天的时候,肯定会提起他慕安民,没有让孙女婿写字啊。
这是一个永远都避不开的话题。
庄毕也有点哭笑不得。
这些老家伙,也就这点爱好了。
豪门世家,说白了,钱就是点缀。
谁不想被人夸一句,超脱了铜臭味,有内涵,有文化?
怎么体现内涵文化?
琴棋书画啊。
这其实也是豪门世家子弟,必修课之一。
皇承安,夏洛,他们这种人,从小接受的精英教育之中,必然有这些东西。
墨顾山全程都站在庄毕身边,一脸陶醉,摇头晃脑的样子,看得墨秋烟有一种钻地缝的就羞耻感。
太丢人了。
老爹,你好歹也是个长辈,要不要这一脸跪舔模样?
正在腹诽的时候,墨顾山突然说道:
“贤侄啊,你没有印鉴吗?”
庄毕一愣,笑笑说道:
“伯父,那玩意儿,对我没有用啊。”
墨顾山立刻一脸沉痛的表情说道:
“怎么会没有用呢?那是你身份的象征啊,我有一块珍藏了二十多年极品昌化鸡血石,被誉为鸡血皇后,我这一次回去亲自找一个最好的金石师傅,做一枚印鉴,让秋烟送给你,就当做是她……父亲我送你的一个小小礼物。”
墨秋烟现在听到父亲开口,就有一种提心吊胆的感觉。
千万千万,不要再说什么叫人难堪的话了啊。
但是墨顾山这句话,还是狠狠的震撼了她一把。
包括韦伯清和韦白箐。
墨顾山喜好书法,收场了不少绝世孤品,很多都是前朝皇宫流传出来的珍品。
他也很喜欢金石收藏,他手中有一块极品昌化鸡血石,红如淋漓鲜血,凝聚不散,号称是鸡血皇后。
这块石头,当初韦伯清都有意想要从女婿手上弄过来,但是墨顾山居然没舍得给。
不知道多少的收藏大家,都对他手上这块极品鸡血石垂涎三尺。
甚至有人给开出了一克一百万的天价。
要知道,那块鸡血石,足足有五百多克。
当今最极品的羊脂白玉,一克也不过三五万块。
墨秋烟这一辈子,墨顾山对她都是如珠如宝。
但是唯独在她十岁那一年,她因为好奇,偷偷的打开了装着这块鸡血石的盒子,被狠狠的训斥了一顿。
而现在,爸爸要把他心中至宝,送给庄毕?
这家伙,到底有什么魅力?
为什么每一个遇到他的人,不是恨死了他,就是喜欢上他呢?
墨秋烟心头狠狠一跳。
自己绝对没有对他动心。
绝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