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衙役派出去调查姜胥之后,花郎说自己想到处走走,于是便单独一人出了庭院。
金蝉寺有七八个庭院,此时多半都已空空,只姜胥魏华等人的庭院还有一两个人,当然,这些人都是有嫌疑的人。
花郎走到李香云和沈红杏等人庭院的时候,发现罗兰和陶橄两人正隔窗对望,看他们的神sè,好像之前就已经认识似的,花郎在庭院门口一出现,那罗兰立马察觉,于是连忙光上了窗,那陶橄倒不慌张,而且还对着花郎微微笑了笑,好像他刚才就一直在望庭院里的景sè似的。
花郎见他们两人如此,正是yu盖弥彰,只是对于他们两人花郎所知甚少,也就没去打扰。
走过魏华和姜胥两人庭院的时候,姜胥正在庭院里闲坐,不过虽是闲坐,却可看出他一脸忧愁,而且外加紧张,花郎在庭院门口出现的时候,他甚至没有注意到。
花郎走进庭院,问道:“怎么就只你一个人?”
姜胥猛然抬头,发现是花郎,于是连忙起身道:“魏华在房间休息,我心里……心里烦躁,所以出来坐坐。”
听姜胥话中意思,他好像已经跟魏华站在了统一战线。
仔细想想,也能理解,两个人都被欧阳修他们怀疑,那这两个人自然是有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了,两个同病相怜的人成为朋友,也是极其说得过去的事情。
两人正说着,魏华从屋内走了出来,他的样子好像憔悴了许多,花郎猛然看到他如此憔悴,心中很是不解,于是问道:“魏华你身体不舒服?”
魏华摇摇头,道:“并没有不舒服,只是被衙役来回盘问,有些不适应罢了,花公子与府尹大人很是熟识,不知我们什么时候能够离开?”
花郎与欧阳修并不是很熟,不过他也没有辩解,只淡淡笑道:“能抓到真正的凶手,你们就可以离开这里了。”
“可……可什么时候能抓到凶手呢?”魏华望着花郎,眼睛瞪的很大,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有些不耐烦。
花郎耸耸肩,道:“总是能够抓住凶手的,你要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更何况有欧阳大人和包大人他们在这里,少则一天,多则三天,必能破此案。”
花郎说这话的时候,也不过是随口一说,可他这随口一说,却被魏华放在了心里,只见魏华有些激动的问道:“花公子真的能在三天之内破案吗?”
花郎眉头一紧,心想自己怎么这么嘴快,如今这里的命案虽然并不复杂,可他掌握的线索还是很少的,怎么可能三天之内破案嘛,可话已说出,他能吞回去吗?仔细思索片刻,花郎淡笑道:“这个自然,三天之内必破此案。”
见花郎给出了肯定的答复,魏华这才稍微心安,可这个时候,花郎望着魏华问道:“看你的样子应该是个读书人,只是你一个人怎么会到这种地方来呢?”
对于花郎的这个问题,魏华好像早已经想好如何作答,所以毫不犹豫的便说了出来:“花公子说的没错,在下的确是个读书人,而且是准备参加今年科举考试的,我从家乡来京城求学,前几天因为天气甚好,突然生出chun游的念头来,可是玩的太过兴奋,结果就错过了时间,最后只得在金蝉寺暂住一晚,只是没想到金蝉寺竟然发生了命案,如今归途难矣!”
这一段话魏华说的极其顺畅,不由得让人怀疑起来,花郎望了一眼魏华,觉得很是奇怪,游玩这种事情,一个人总是太过无聊的,可他一个人竟然能够玩的忘记时间,这可真是奇怪,花郎一番思索之后,道:“不知魏华兄你可否领在下进屋坐会呢?”
魏华不明白花郎为何突然要进屋去坐,此时外面阳光静好,坐在外面岂不是更舒适吗?
可对于花郎的这个请求,魏华却不能拒绝,最后只好将花郎领到了自己的房间,花郎进得魏华房间之后,便不时的找魏华说话,只是虽然说话,花郎的眼睛却一直搜索着魏华的房间,待花郎看遍魏华房间之后,这才起身告辞。
离开魏华和姜胥两人庭院的时候,花郎不由得对魏华怀疑起来,因为刚才在魏华的房间,花郎只看到了一本词集,可对于一个在京城求学的人来说,他怎么可能随身只带一本词集呢?
若是在唐朝那个靠一两首诗就能够登堂入仕的时代,魏华带本词集还说得过去,可如今的大宋考试可不只靠诗词的,魏华出游只带一本词集,的确是有些说不过去的。
也就是说,魏华来金蝉寺,必定有不可说的秘密,可这个不可说的秘密到底是什么呢?
回到他们几人所在的庭院之后,花郎将自己观察到的事情跟欧阳修和包拯他们几人说了一说,他说完之后,包拯和欧阳修他们也觉得魏华可疑,还有那个罗兰和陶橄,两人是不是有什么jian情呢?
一切都是不可知的,他们必须对这些人严加注意才行。
大概黄昏时分,派出去的衙役又回来了一个,这个衙役调查到的消息让众**吃一惊,因为这个衙役调查到,在这几名有嫌疑的香客中,那个叫罗兰的妇人,竟然与李香云的丈夫沈三千有些瓜葛,据说沈三千没死之前,在外面很是风流,除了经常流连青楼等烟花场所外,还在外面包养小妾,这个罗兰便是沈三千包养的小妾,而李香云曾经因为这种事情,找罗兰闹过,只是罗兰有沈三千庇护,那李香云最后挨了沈三千的打不说,还被关在了府里一月有余。
这个衙役带来的消息证明,死者李香云跟罗兰是认识的,可她们既然认识,这个罗兰为何说从来没有跟李香云有过接触呢?
她对欧阳修和花郎他们撒谎了,欧阳修听完衙役的话之后,很是愤怒,道:“这个罗兰,竟然敢对我们撒谎,来人啊,将那个妇人押来,本府要仔细询问她此事。”
金蝉寺有七八个庭院,此时多半都已空空,只姜胥魏华等人的庭院还有一两个人,当然,这些人都是有嫌疑的人。
花郎走到李香云和沈红杏等人庭院的时候,发现罗兰和陶橄两人正隔窗对望,看他们的神sè,好像之前就已经认识似的,花郎在庭院门口一出现,那罗兰立马察觉,于是连忙光上了窗,那陶橄倒不慌张,而且还对着花郎微微笑了笑,好像他刚才就一直在望庭院里的景sè似的。
花郎见他们两人如此,正是yu盖弥彰,只是对于他们两人花郎所知甚少,也就没去打扰。
走过魏华和姜胥两人庭院的时候,姜胥正在庭院里闲坐,不过虽是闲坐,却可看出他一脸忧愁,而且外加紧张,花郎在庭院门口出现的时候,他甚至没有注意到。
花郎走进庭院,问道:“怎么就只你一个人?”
姜胥猛然抬头,发现是花郎,于是连忙起身道:“魏华在房间休息,我心里……心里烦躁,所以出来坐坐。”
听姜胥话中意思,他好像已经跟魏华站在了统一战线。
仔细想想,也能理解,两个人都被欧阳修他们怀疑,那这两个人自然是有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了,两个同病相怜的人成为朋友,也是极其说得过去的事情。
两人正说着,魏华从屋内走了出来,他的样子好像憔悴了许多,花郎猛然看到他如此憔悴,心中很是不解,于是问道:“魏华你身体不舒服?”
魏华摇摇头,道:“并没有不舒服,只是被衙役来回盘问,有些不适应罢了,花公子与府尹大人很是熟识,不知我们什么时候能够离开?”
花郎与欧阳修并不是很熟,不过他也没有辩解,只淡淡笑道:“能抓到真正的凶手,你们就可以离开这里了。”
“可……可什么时候能抓到凶手呢?”魏华望着花郎,眼睛瞪的很大,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有些不耐烦。
花郎耸耸肩,道:“总是能够抓住凶手的,你要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更何况有欧阳大人和包大人他们在这里,少则一天,多则三天,必能破此案。”
花郎说这话的时候,也不过是随口一说,可他这随口一说,却被魏华放在了心里,只见魏华有些激动的问道:“花公子真的能在三天之内破案吗?”
花郎眉头一紧,心想自己怎么这么嘴快,如今这里的命案虽然并不复杂,可他掌握的线索还是很少的,怎么可能三天之内破案嘛,可话已说出,他能吞回去吗?仔细思索片刻,花郎淡笑道:“这个自然,三天之内必破此案。”
见花郎给出了肯定的答复,魏华这才稍微心安,可这个时候,花郎望着魏华问道:“看你的样子应该是个读书人,只是你一个人怎么会到这种地方来呢?”
对于花郎的这个问题,魏华好像早已经想好如何作答,所以毫不犹豫的便说了出来:“花公子说的没错,在下的确是个读书人,而且是准备参加今年科举考试的,我从家乡来京城求学,前几天因为天气甚好,突然生出chun游的念头来,可是玩的太过兴奋,结果就错过了时间,最后只得在金蝉寺暂住一晚,只是没想到金蝉寺竟然发生了命案,如今归途难矣!”
这一段话魏华说的极其顺畅,不由得让人怀疑起来,花郎望了一眼魏华,觉得很是奇怪,游玩这种事情,一个人总是太过无聊的,可他一个人竟然能够玩的忘记时间,这可真是奇怪,花郎一番思索之后,道:“不知魏华兄你可否领在下进屋坐会呢?”
魏华不明白花郎为何突然要进屋去坐,此时外面阳光静好,坐在外面岂不是更舒适吗?
可对于花郎的这个请求,魏华却不能拒绝,最后只好将花郎领到了自己的房间,花郎进得魏华房间之后,便不时的找魏华说话,只是虽然说话,花郎的眼睛却一直搜索着魏华的房间,待花郎看遍魏华房间之后,这才起身告辞。
离开魏华和姜胥两人庭院的时候,花郎不由得对魏华怀疑起来,因为刚才在魏华的房间,花郎只看到了一本词集,可对于一个在京城求学的人来说,他怎么可能随身只带一本词集呢?
若是在唐朝那个靠一两首诗就能够登堂入仕的时代,魏华带本词集还说得过去,可如今的大宋考试可不只靠诗词的,魏华出游只带一本词集,的确是有些说不过去的。
也就是说,魏华来金蝉寺,必定有不可说的秘密,可这个不可说的秘密到底是什么呢?
回到他们几人所在的庭院之后,花郎将自己观察到的事情跟欧阳修和包拯他们几人说了一说,他说完之后,包拯和欧阳修他们也觉得魏华可疑,还有那个罗兰和陶橄,两人是不是有什么jian情呢?
一切都是不可知的,他们必须对这些人严加注意才行。
大概黄昏时分,派出去的衙役又回来了一个,这个衙役调查到的消息让众**吃一惊,因为这个衙役调查到,在这几名有嫌疑的香客中,那个叫罗兰的妇人,竟然与李香云的丈夫沈三千有些瓜葛,据说沈三千没死之前,在外面很是风流,除了经常流连青楼等烟花场所外,还在外面包养小妾,这个罗兰便是沈三千包养的小妾,而李香云曾经因为这种事情,找罗兰闹过,只是罗兰有沈三千庇护,那李香云最后挨了沈三千的打不说,还被关在了府里一月有余。
这个衙役带来的消息证明,死者李香云跟罗兰是认识的,可她们既然认识,这个罗兰为何说从来没有跟李香云有过接触呢?
她对欧阳修和花郎他们撒谎了,欧阳修听完衙役的话之后,很是愤怒,道:“这个罗兰,竟然敢对我们撒谎,来人啊,将那个妇人押来,本府要仔细询问她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