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将尽未尽之时,衙役顶着寒风跑了回来。
而在那衙役后面,几名捕快押着两人,那两人的衣着普通,跟平常百姓无异,只是他们的神情有些萧索,而且隐隐有着失落,两人的脸蛋已经被寒风吹的通红,只是此时的他们被押,无法用手揉一揉以取暖。
衙役来到客厅,向包大人拱手说道:“回大人,那薛开和王媛媛两人被我们给抓来了。”
包拯和花郎等人听得这话,顿时兴奋异常,而包拯更是连连说道:“将他们两人带进来。”
捕快押薛开和王媛媛进来的时候,包拯问那衙役道:“你们是如何抓住他二人的?”
那衙役颇有些得意,道:“回大人,如今天寒地冻,我料定他们走的不快,而且不会风餐露宿,所以我让兄弟们在天长县周围的客栈酒馆打听,最终在一家客栈找到了他们。”
包拯微微点头表示满意,而这个时候捕快已经将薛开和王媛媛两人押了进来,他们两人穿的很厚,来到客厅跪下之后,就像是两尊活佛。
包拯望着他们两人,突然厉声呵斥道:“薛开、王媛媛,快将你们二人杀人换尸之事如实交代,不然休怪本大人翻脸无情。”
薛开和王媛媛两人跪在地上,浑身发抖,不知是因为害怕,还是天冷,他们相互张望,却是一口不语。
包拯见此,顿时怒道:“来人啊,将他们两人身上的厚衣物扒了,先各大三十大板,看他们说是不说。”
用刑并非包拯所愿,但有些事情,吓唬一下犯人还是很管用的。
当两名衙役前来要脱去薛开和王媛媛两人身上衣物的时候,他们两人顿时跪了下来连呼求饶,而许久之后,薛开说道:“大人,我们并没有杀人,那……那尸体,是我们偶然发现的。”
众人听得薛开的话,那里肯信,而包拯更是继续问道:“将这件事情详细讲来,若是有一点不通,你们两人就是杀人凶手。”
薛开连连点头,然后开始说道:“事情是这样的,我跟媛媛两人相爱已久,可媛媛的母亲……太过势利,看我人穷,就不肯将媛媛嫁于我,而且几天前,她还收了张员外张齐的聘礼,如此一来,我们两人心知再这样下去,必然会被拆散,于是便想着私奔。”
“那尸体一事呢?”包拯继续问道。
薛开稍作停顿,揉了一下自己红通的脸,道:“那尸体是我和媛媛两人在三天前发现的,我们准备私奔之后,便想着能有一个方法让王媛媛的母亲王氏不去找我们,所以我们就将尸体运到了媛媛的家中,并且换上了媛媛的衣服,如果王氏发现尸体不是自己的女儿可是却穿着自己女儿的衣服,她必然会很害怕,不敢声张,这样她处理完尸体之后,自然也就不敢派人找我们了。”
事情多少已经清楚了,只是仍旧有一点不通,所以包拯继续问道:“你们在什么地方找到的那具尸体?”
薛开稍作犹豫,道:“是我跟媛媛幽会的地方,那是天长县西边的一处树林,我们在那个地方发现是尸体,当时我们也很害怕,考虑着要不要报官,可当我们想着换尸之后,就暂时将尸体藏了起来,因为天冷,所以尸体保存的很好。”
对于薛开说的那片树林,包拯和花郎他们也是知道的,只是他们不明白,祝如姿怎么会死在那个地方,那地方平常时候很少有人去的啊?
问完薛开之后,包拯也顾不得天晚,里面吩咐道:“带我们去你说的那个地方。”
薛开不敢多言,只得领花郎和包拯他们去西边的树立。
此时树林处寒风料峭,树上的雪花被风一吹便四散开来,落到脖间凉凉的,他们一行人来到树林处,薛开指了指前方不远处的一个地方,包拯和花郎等人连忙过去。
可是当他们走过去之后,发现那个地方竟然有不少的脚印,这个地方不久前有人来过?
积雪已经化了不少,所以脚印并不是很完整,可就算不完整,也能够看出着脚印是一个男人的脚印,这男人在附近四处寻找,有好几处的雪都被刮掉了,他好像在找什么东西。
那个男人在找什么,他找到了吗?
包拯和花郎等人望着那些脚印,看着地上积雪,眉头紧皱,这个时候,花郎突然对薛开和王媛媛招呼道:“你们在这里发现的尸体?”
薛开连连点头:“没错,就是这个地方。”
“那你们发现尸体之后,把尸体藏到了什么地方,又可曾在尸体身上发现什么东西?”
薛开有些胆怯,但还是说道:“我们并没有在尸体上发现什么,当时我们很紧张,那里敢乱扒尸体,只是拖着尸体去了去了前面的一个隐蔽处。”
花郎让薛开领着去了那个藏尸体的地方,那是一个凹陷处,如果不是走近了根本发觉不了,此时凹陷处仍旧有不少积雪,四周的枯草露出了头。
花郎跳进凹陷之中,不停的在那些积雪之中翻找,最后他突然很是兴奋的站了出来,然后望着包拯yin无错他们说道:“你们看,一枚戒指。”
大家望去,见果真是一枚戒指,此时戒指上还沾有雪水,一滴落地,而这枚戒指是用白玉雕琢而成,很是圆滑,定然价值不菲,可在这么一个地方,怎么会有这枚戒指呢?
难道是凶手的,他在杀祝如姿的时候不甚被祝如姿弄掉了,然后凶手抬尸体到这的时候,被丢在了这里?
而那些脚印,是凶手发现戒指不见之后,来此处寻找的,可是他不知道尸体曾经被移动过,所以并没有找到。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便是这枚戒指是祝如姿的,她被杀之后丢在了这里,而凶手杀人之后,觉得这枚戒指值不少钱,于是又回来寻找,可是他来晚了,尸体早一步被薛开和王媛媛藏了起来。
而要证明这点,必须等祝盛来了之后才能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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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那衙役后面,几名捕快押着两人,那两人的衣着普通,跟平常百姓无异,只是他们的神情有些萧索,而且隐隐有着失落,两人的脸蛋已经被寒风吹的通红,只是此时的他们被押,无法用手揉一揉以取暖。
衙役来到客厅,向包大人拱手说道:“回大人,那薛开和王媛媛两人被我们给抓来了。”
包拯和花郎等人听得这话,顿时兴奋异常,而包拯更是连连说道:“将他们两人带进来。”
捕快押薛开和王媛媛进来的时候,包拯问那衙役道:“你们是如何抓住他二人的?”
那衙役颇有些得意,道:“回大人,如今天寒地冻,我料定他们走的不快,而且不会风餐露宿,所以我让兄弟们在天长县周围的客栈酒馆打听,最终在一家客栈找到了他们。”
包拯微微点头表示满意,而这个时候捕快已经将薛开和王媛媛两人押了进来,他们两人穿的很厚,来到客厅跪下之后,就像是两尊活佛。
包拯望着他们两人,突然厉声呵斥道:“薛开、王媛媛,快将你们二人杀人换尸之事如实交代,不然休怪本大人翻脸无情。”
薛开和王媛媛两人跪在地上,浑身发抖,不知是因为害怕,还是天冷,他们相互张望,却是一口不语。
包拯见此,顿时怒道:“来人啊,将他们两人身上的厚衣物扒了,先各大三十大板,看他们说是不说。”
用刑并非包拯所愿,但有些事情,吓唬一下犯人还是很管用的。
当两名衙役前来要脱去薛开和王媛媛两人身上衣物的时候,他们两人顿时跪了下来连呼求饶,而许久之后,薛开说道:“大人,我们并没有杀人,那……那尸体,是我们偶然发现的。”
众人听得薛开的话,那里肯信,而包拯更是继续问道:“将这件事情详细讲来,若是有一点不通,你们两人就是杀人凶手。”
薛开连连点头,然后开始说道:“事情是这样的,我跟媛媛两人相爱已久,可媛媛的母亲……太过势利,看我人穷,就不肯将媛媛嫁于我,而且几天前,她还收了张员外张齐的聘礼,如此一来,我们两人心知再这样下去,必然会被拆散,于是便想着私奔。”
“那尸体一事呢?”包拯继续问道。
薛开稍作停顿,揉了一下自己红通的脸,道:“那尸体是我和媛媛两人在三天前发现的,我们准备私奔之后,便想着能有一个方法让王媛媛的母亲王氏不去找我们,所以我们就将尸体运到了媛媛的家中,并且换上了媛媛的衣服,如果王氏发现尸体不是自己的女儿可是却穿着自己女儿的衣服,她必然会很害怕,不敢声张,这样她处理完尸体之后,自然也就不敢派人找我们了。”
事情多少已经清楚了,只是仍旧有一点不通,所以包拯继续问道:“你们在什么地方找到的那具尸体?”
薛开稍作犹豫,道:“是我跟媛媛幽会的地方,那是天长县西边的一处树林,我们在那个地方发现是尸体,当时我们也很害怕,考虑着要不要报官,可当我们想着换尸之后,就暂时将尸体藏了起来,因为天冷,所以尸体保存的很好。”
对于薛开说的那片树林,包拯和花郎他们也是知道的,只是他们不明白,祝如姿怎么会死在那个地方,那地方平常时候很少有人去的啊?
问完薛开之后,包拯也顾不得天晚,里面吩咐道:“带我们去你说的那个地方。”
薛开不敢多言,只得领花郎和包拯他们去西边的树立。
此时树林处寒风料峭,树上的雪花被风一吹便四散开来,落到脖间凉凉的,他们一行人来到树林处,薛开指了指前方不远处的一个地方,包拯和花郎等人连忙过去。
可是当他们走过去之后,发现那个地方竟然有不少的脚印,这个地方不久前有人来过?
积雪已经化了不少,所以脚印并不是很完整,可就算不完整,也能够看出着脚印是一个男人的脚印,这男人在附近四处寻找,有好几处的雪都被刮掉了,他好像在找什么东西。
那个男人在找什么,他找到了吗?
包拯和花郎等人望着那些脚印,看着地上积雪,眉头紧皱,这个时候,花郎突然对薛开和王媛媛招呼道:“你们在这里发现的尸体?”
薛开连连点头:“没错,就是这个地方。”
“那你们发现尸体之后,把尸体藏到了什么地方,又可曾在尸体身上发现什么东西?”
薛开有些胆怯,但还是说道:“我们并没有在尸体上发现什么,当时我们很紧张,那里敢乱扒尸体,只是拖着尸体去了去了前面的一个隐蔽处。”
花郎让薛开领着去了那个藏尸体的地方,那是一个凹陷处,如果不是走近了根本发觉不了,此时凹陷处仍旧有不少积雪,四周的枯草露出了头。
花郎跳进凹陷之中,不停的在那些积雪之中翻找,最后他突然很是兴奋的站了出来,然后望着包拯yin无错他们说道:“你们看,一枚戒指。”
大家望去,见果真是一枚戒指,此时戒指上还沾有雪水,一滴落地,而这枚戒指是用白玉雕琢而成,很是圆滑,定然价值不菲,可在这么一个地方,怎么会有这枚戒指呢?
难道是凶手的,他在杀祝如姿的时候不甚被祝如姿弄掉了,然后凶手抬尸体到这的时候,被丢在了这里?
而那些脚印,是凶手发现戒指不见之后,来此处寻找的,可是他不知道尸体曾经被移动过,所以并没有找到。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便是这枚戒指是祝如姿的,她被杀之后丢在了这里,而凶手杀人之后,觉得这枚戒指值不少钱,于是又回来寻找,可是他来晚了,尸体早一步被薛开和王媛媛藏了起来。
而要证明这点,必须等祝盛来了之后才能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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