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选择了“特别加急专利申报”
林灰在国内进行的专利申请早就获得了通过。
这之后,他一直在等待在生成式文本摘要算法的美國专利申请获得通过。
好在林灰并没有等多久。
在20号下午三点左右林灰就收到了算法专利申请在美國获得通过的消息。
说实话,能这么容易就搞定生成式文本摘要算法的在美國的专利申报林灰也有点意外。
按说这是不符合规则的,林灰印象里在美國申请专利的话慢的时候拖个一两年也是有可能的。
至于能这么快搞定也可以理解,再标榜皿/煮也没啥用,规则之外依旧有其它规则。
而之所以能享受到规则之外的规则并且一切能够如此顺利应该是迈克尔·科恩律师事务所的功劳。
林灰先前就听说迈克尔·科恩手眼通天,交情遍布美國/商两界。
现在看来果然名不虚传。
不过即便这样的人能量很大,林灰短时间内也没有刻意结交的打算。
像迈克尔·科恩这样的人是一把双刃剑,在没有足够能量之前肆意挥动很容易伤人又伤己。
搞定了这个生成式文本摘要算法专利在美國的申报之后。
接下来事情就容易很多了。
再之后林灰几乎没怎么费力就搞定了生成式摘要算法专利在海外所有国家的申报。
虽然专利全球申报的过程又花了林灰十万美元,不过这完全没什么。
花掉十万美元,林灰0010的卡上余额依旧有3105万美元。
而且在专利上的花费不能简简单单说成是开销。
更确切地说这是投资——知识产权方面的投资。
至于在海外范围内专利的申报为什么能够如此顺利。
林灰能猜得出来各个国家内心深处的打的什么主意。
申请专利多多少少都会涉及到技术路线的公开。
虽然林灰没有公布全部的细节,但按照规定一样需要把技术路线进行合理说明。
而能够公布技术路线就是这些国家对林灰的算法/软件专利申请一路绿灯的原因。
或许他们认为林灰公布了技术路线之后。
他们各个國家的顶尖团队可以通过林灰专利里公开的技术路线获得思维启发
从而达到让别的相似技术弯道超车的目的。
这种想法完全是在想peach。
林灰觉得这些愚蠢的歪果人可能不懂一句话叫做:
——学我者生,似我者死。
除非是按部就班逐步复现林灰的专利里的步骤,不然就算改动一步也会走到歧路。
算法这东西走了歧路虽然不至于导致类似于练功走火入魔的那般后果。
但也会造成算法效率急剧下降或者算法可靠性急剧下降之类的诸多问题。
最坑的地方在于后来者即便是走了歧路,问题也不会马上爆发出来。
这样不仅会让这些跟风者徒劳无功,还会浪费这些跟风者大量的时间。
不过对此林灰也没必要去善意提醒。
有些人不吃些苦头永远不知道敬畏(知识产权)。
当然了即便是这些团队按部就班的顺着林灰的思路走。
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偷师成功的。
现在这个时空里哪怕是最顶级的科研团队连sequence-to-sequence模型都没玩明白呢。
指望着这些人在短时间内偷师成功基本是做梦。
而且即便偷师成功又有什么用呢?
他们无非是按照林灰公布的方式再造了一个“轮子”而已。
而这个“轮子”还是受到全球所有国家的专利保护的。
林灰似乎也体会到了高/通的快乐。
虽然很贱,但真的很快乐。
至于海外各个研究团队,林灰甚至有点想向他们发一封公开信。
别浪费时间做无用功了。
乖乖来爸爸这里寻求专利授权/专利转让吧。
不过话说回来。
是将专利授权呢?还是将专利转让?
这是个问题。
林灰在国内进行的专利申请早就获得了通过。
这之后,他一直在等待在生成式文本摘要算法的美國专利申请获得通过。
好在林灰并没有等多久。
在20号下午三点左右林灰就收到了算法专利申请在美國获得通过的消息。
说实话,能这么容易就搞定生成式文本摘要算法的在美國的专利申报林灰也有点意外。
按说这是不符合规则的,林灰印象里在美國申请专利的话慢的时候拖个一两年也是有可能的。
至于能这么快搞定也可以理解,再标榜皿/煮也没啥用,规则之外依旧有其它规则。
而之所以能享受到规则之外的规则并且一切能够如此顺利应该是迈克尔·科恩律师事务所的功劳。
林灰先前就听说迈克尔·科恩手眼通天,交情遍布美國/商两界。
现在看来果然名不虚传。
不过即便这样的人能量很大,林灰短时间内也没有刻意结交的打算。
像迈克尔·科恩这样的人是一把双刃剑,在没有足够能量之前肆意挥动很容易伤人又伤己。
搞定了这个生成式文本摘要算法专利在美國的申报之后。
接下来事情就容易很多了。
再之后林灰几乎没怎么费力就搞定了生成式摘要算法专利在海外所有国家的申报。
虽然专利全球申报的过程又花了林灰十万美元,不过这完全没什么。
花掉十万美元,林灰0010的卡上余额依旧有3105万美元。
而且在专利上的花费不能简简单单说成是开销。
更确切地说这是投资——知识产权方面的投资。
至于在海外范围内专利的申报为什么能够如此顺利。
林灰能猜得出来各个国家内心深处的打的什么主意。
申请专利多多少少都会涉及到技术路线的公开。
虽然林灰没有公布全部的细节,但按照规定一样需要把技术路线进行合理说明。
而能够公布技术路线就是这些国家对林灰的算法/软件专利申请一路绿灯的原因。
或许他们认为林灰公布了技术路线之后。
他们各个國家的顶尖团队可以通过林灰专利里公开的技术路线获得思维启发
从而达到让别的相似技术弯道超车的目的。
这种想法完全是在想peach。
林灰觉得这些愚蠢的歪果人可能不懂一句话叫做:
——学我者生,似我者死。
除非是按部就班逐步复现林灰的专利里的步骤,不然就算改动一步也会走到歧路。
算法这东西走了歧路虽然不至于导致类似于练功走火入魔的那般后果。
但也会造成算法效率急剧下降或者算法可靠性急剧下降之类的诸多问题。
最坑的地方在于后来者即便是走了歧路,问题也不会马上爆发出来。
这样不仅会让这些跟风者徒劳无功,还会浪费这些跟风者大量的时间。
不过对此林灰也没必要去善意提醒。
有些人不吃些苦头永远不知道敬畏(知识产权)。
当然了即便是这些团队按部就班的顺着林灰的思路走。
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偷师成功的。
现在这个时空里哪怕是最顶级的科研团队连sequence-to-sequence模型都没玩明白呢。
指望着这些人在短时间内偷师成功基本是做梦。
而且即便偷师成功又有什么用呢?
他们无非是按照林灰公布的方式再造了一个“轮子”而已。
而这个“轮子”还是受到全球所有国家的专利保护的。
林灰似乎也体会到了高/通的快乐。
虽然很贱,但真的很快乐。
至于海外各个研究团队,林灰甚至有点想向他们发一封公开信。
别浪费时间做无用功了。
乖乖来爸爸这里寻求专利授权/专利转让吧。
不过话说回来。
是将专利授权呢?还是将专利转让?
这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