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到箭法,在不死鸟军团之中,除了胡忧的箭法之外,那就要属哲别的箭法最好。当年哲别就是因为箭法这一道,得到胡忧的欣赏,才得以在胡忧的身边做亲卫一直到现在的。

    箭是哲别唯一的长处,在紧要关头,她终于想到了怎么为部队指出正确的方向。

    情况非常的危险,秦上阳来势汹汹,大有一口吞掉胡忧的打算,哲别不能再在这里浪费时间,她拔出了自己的箭。

    拉弓搭箭,哲别手中有箭的,也是她最为自信的时候。眼观鼻,鼻观心,轻吸一口气,哲别一箭射出。

    这里是战场,天空中到处都在飞箭,哲别的箭和普通的箭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分别,要怎么样利用箭来指引方向呢?

    哲别有她的办法。

    其实严格来说,那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哲别的箭直接冲着朱大能就去了。哲别当然不是要朱大能的命,而是要让朱大能发现她。

    朱大能正在领部队后撤,突然感觉耳边有风,本能的后退一步,一支箭擦着他的鼻子扎在地上,吓出朱大能一身的冷汗。

    刚要暗自庆幸,突然感觉这箭来的方向有些不太对,不由顺着来路看去。只见哲别正挥动着手里的大旗向他示意着什么。

    “白痴。都说那边走不通了。”朱大能在心里暗骂了一句,懒得理会哲别,又再次带队前行。

    哲别真是怕朱大能气得不形,她的位子离着朱大能的位子可是有五六百步的。要是不是居高临下和手中的弓箭比较特殊,跟本没有可能把箭射到朱大能那个地方。她那一箭射得容易吗,既要靠近朱大能,又不能真把他给干掉。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这好不容易成功了,朱大能居然不理会她!

    气也没有用,哲别还得再继续。拉弓又是一箭,这一次没有成功,突然而来的风直接把她的箭给吹偏掉了。好不容易等风小之后,哲别才能继续自己的工作。

    朱大能又一次差点中箭,气得忍不住骂娘。哲别那个混蛋,在这个时候她不去射敌人。居然找上了老朱。一箭一箭的射过来,她究竟是想干什么呀。

    “朱大能,你在干什么,马上给我撤!”胡忧看部队迟迟没有动静不由火了。亲自找到朱大能大骂道。

    朱大能告状道:“少帅,不是我不想撤,是那个哲别,她拿箭射我。”

    “哲别拿箭射你?”胡忧一脸奇怪的看了朱大能一眼,转而往山上看。正好看到哲别在那里挥动着旗子。

    “哲别在干什么,为什么总是指那个方向?”

    “谁知道呀,不知道她发什么疯。她指的那个方向,我们之前已经证明了行不通。就她还死不肯认,硬是指她的那个方向。我要走其他的地方,她就拿箭射我。”

    朱大能这怨气极重的话。到是让胡忧全都听明白过来。

    “你的意思是说,哲别让我们往那边撤?”

    “不是我的意思,是胡忧的意思。那边跟本就没有路,她却非让我们往那里走,你说这不是捣乱吗。”朱大能哼哼道。

    胡忧认真道:“不,哲别不是那种会随意乱来的人,也许她是对的。”

    “可是那边我们刚才已经走过了。”朱大能强调道。

    “可你并没有走完。哲别站得比较高,应该可以看到我们看不到的东西。今天我们两人的判断都有问题,听哲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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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蛋,居然让胡忧给跑了!”秦上阳怒火冲天,破口大骂。好不容易获得那么一个机会,居然没有能把握住,这让他非常的不爽。

    按秦上阳的计划,是要一举把胡忧和他的部队弄死在这小小的花旗镇,现在看来是没有什么可能了。

    不过秦上阳没打算放过之个机会,从刚才的交战看来,胡忧的部队一直没有开枪,这证明了秦上阳从一开始的猜测,胡忧的部队并不是人人都会用枪的,只有少部份人会而已。而那少一部份人在一开始的偷袭之中就已经损失惨重了。

    至于后面的枪声,那完全是来自于胡忧。不得不承认胡忧是一个天才人物,似乎这天风大陆的东西,就没有什么是他不会玩的。

    “少帅,秦上阳的人还在死咬我们,再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听了哲别的指引,不死鸟军团残部终于暂时脱开了与秦上阳的拼杀,不过他们的危机并没有过去,秦上阳虽然是不想放过这个机会,他把手头上现有的人全都派了出来,这会正死死的咬在身后。要不是胡忧命令以梯队方式后撤,这会他们怕是又陷入包围之中了。

    “秦上阳!”

    胡忧听到这个名字就气不打一处来,这一战是他出道至今最为失败的一战。胡忧一直强调不可以轻敌,可是这一次他自己却是没有遵守这个定理,这个亏吃得有些大呀。

    一万多名精锐战士,现在只剩下四千多人。这小小的花旗镇一下让胡忧损失了包括全部枪手在内的五千多士兵。这平时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居然就这么发生在他的身上。

    朱大能哼哼道:“少帅,我看不如和他们拼了。这里地势开阔,有利我军作战。秦上阳的人打不过我们!”

    朱大能直到现在还很不服气。他也不是经历了无数大战的人,这次在阴沟里翻船,还损失了那么多的部队他感觉脸上无光呀。

    “拼?拿什么去拼,拼光这些。你看有什么!”胡忧狠狠的瞪了朱大能一眼,道:“先撤出去再说,现在我们的枪手全都战死,冲锋枪的威力发挥不出来。局面对我们大大的不利,硬拼只会是吃亏。”

    枪手是全都战死了,好在枪都还在。枪是非常易学易会的武器,只要有几天的时间,胡忧就可以教出一批新的枪手。现在他需要的是时间,而不是拼命。

    朱大能也知道胡忧的话是对的,被骂了之后再不敢乱说话。这一次,要不是哲别。他们怕谁都出不来,教训已经够深刻的了。

    再三考虑了当前的形势,胡忧决定转道进山里。秦上阳虽然在这里呆了很长一段时间,论到对这里的熟悉。胡忧比不了秦上阳,当是大自然有时候是公平的,它总是给弱势的一方提供其他的选择,秦上阳就算是对这里再怎么熟悉,胡忧进了山他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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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帅。损失已经计算出来了。”哲别的脸上带着几分沉重。这一次的损失连她都有些无法接受,她怕说出来胡忧会很难过。

    胡忧摇摇头道:“不用担心我,只管说就好。”

    这里已经是山中深处,又损失了一些士兵。胡忧他们终于进到了山里,暂时与秦上阳脱离交战。

    哲别咬咬牙。把统计出来的损失一项项的念给胡忧听。胡忧默默的坐着,一句话都不说。他最关心的是士兵的损失。而那个数字此时他已经知道了。

    七千人,花旗镇里的战斗和之后的撤退损失一共是七千。很整的一个数字,也许带点挂零没有被哲别报出来吧。在听说到那一瞬间,胡忧的眼中又出现了花旗镇战场上的画面,那一个个倒下的士兵,冤呀……

    胡忧轻轻的叹了口气,摆摆手让哲别先离开。哲别深深看了胡忧一眼,想说什么,最后还是忍住了。

    部队新败,营中的气氛不是那么好,士兵们一个个都搭着脑袋,就连做饭的火头军都有些提不起精神。

    寒风吹过,似乎有些冷了。

    秋天来了吗?

    胡忧深吸了口气,站了起来。他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军营不能这样下去,气势要是提不起来,这剩下的三千士兵也会毁掉。

    军队是一只不断用胜利和荣誉去喂养的怪物,他们不接受失败,永远只追求成功。

    有士兵发现了胡忧的动静,默默的吧目光转到了胡忧的身上。

    “没有经历过吧!是的,我们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愚蠢的失败。”

    胡忧这一次的开场白有些与以前不同。以前他的讲话总是冲满了朝气,而这一次却带着几分幕色。

    “七千个兄弟,倒在了敌人的刀下,而我们却像受了伤的狼一样,只能藏在这里,默默的舔着自己的伤口。”

    “很可怜,不是吗?”胡忧的脸色闪过一丝痛苦的笑。这一瞬间,他感到很心痛。战死的七千人里,有些人已经跟了他十几年,多少的大风大浪都过来了,这小小的花旗镇却让他们送了命。

    “少帅,我们不是可怜虫,我们要打回去!”

    “就是,我们是不死鸟军团,我们是不败的!”

    士兵们有些受不了‘可怜’这种词汇。曾几何时,他们威风八面,有谁敢说他们可怜的。

    胡忧看士兵的怒火已经被点燃,话风一转道:“不错,我们要打回去。战死的兄弟不能白死,我们一定要消灭秦上阳,血债必须得重血来还!”

    “血债血还,血债血还……”

    胡忧是一个出色的语言家,他总是可以利用自己的语调控制全军的气势。士兵们终于再一次擦掉眼中的迷茫,再一眼燃起了必胜的信心。

    “很好,你们都是最强的。在花旗镇,秦上阳袭击了我们的枪手,他以为这样就可以让他们再无优势。我现在要说,他错了。我们不死鸟军团的每一个士兵,都将会是最出色的枪手,明天,我将会在你们之中,挑选出新的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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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一天,天气不好也不坏。阴而无雨,晴而无阳光,天上飘满了大块的云朵,地下是正在接受训练的新枪手。

    一共二百人。都是不死鸟军团最优势的战士。一分钟之前他们还不太懂冲锋枪,而一分钟之后,他们却成为了新的枪手。

    有人激动,有人淡然,有人死死的抱住手中的枪,就像是有人会枪去一样。

    胡忧站在场中,一一讲解枪械的运用。他并没有刻意的让其他士兵回避,任他们也在边上听着。

    冲锋枪威力很多。用起来却并不难。只要大体的明白了它的击发原理,就可以很好的成功运用。唯一有问题的是准度,枪好学,要打准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那需要大量的练习。

    “少帅。”经过一夜的休息,朱大能也恢复过来。

    “嗯,有事?”胡忧擦了把汗,好久没有亲自教士兵了,这差不多忙了一个上午。他还真是有些累了。

    朱大能道:“昨天的事……”

    胡忧打断道:“昨天的事咱们暂时记下,以后再说。”

    昨天的指挥朱大能有错,胡忧也同样有不对的地方。要不是他们两大指挥同时出了错,也不是损失达七千人。

    不过现在不是讨论对错的时候。部队新败,士气大跌。现在需要的是让士兵尽快的恢复信心。

    “是,少帅。”朱大能明白胡忧的意思。现在确实不是说那些的时候。

    “来,我们好好聊一下。”胡忧找了一块大石头坐下,拍拍身边的空位。

    胡忧要跟朱大能聊的是关枪兵的保护问题。花旗镇一战,给了胡忧很多的警醒。让他意识到枪兵也有脆弱的时候。

    这是胡忧之前没有考虑过的,手里有枪的人还会弱吗?

    一百枪兵的死,让胡忧意识到了问题。枪兵容易训练是不错,但是一个好的兵枪不容易出,特别是那种指哪打哪的,更是需要经历大量的训练和实战。

    胡忧经过考虑之后,决定用三才阵的方式保护枪兵。

    “你打算让一个刀兵,一个盾兵和一个枪兵组合在一块?”朱大能想了想,摇头道:“这怕不行。”

    “哦?”胡忧没有到朱大能会一口否决掉他的想法,不由问道:“为什么不可以?”

    朱大能认真道:“保护的意图太明显了。两个护一个,会让他们心生不满。”

    胡忧也是士兵出生,朱大能这话一出,他马上就明白了其中的意思。朱大能说得没有错,要是这样,士兵之间怕真会不满。大家都是一样的兵,你不过是手里的武器不一样而已,凭什么让人家拿命保护你?

    虽然以胡忧对军队的掌控能力,就算是再不合理的命令,一但是发布下去,士兵也肯定会执行。

    可那是不一样的。执行不代表心服,士兵听时不服,就算是是执行也不会是全力的那种,那样对士兵之间,士兵和上司之间的关系都有伤害。

    “那么依你看,咱们应该怎么办?”胡忧是一个能听进不同看法的人,他现在没有一个好的办法,很自然的就问朱大能,兼听则明嘛。

    朱大能想了好一会,才道:“你看这样行不行,反正都已经选了二百枪兵了,那不如索性再多选一百。让他们每三人组成一个枪小队,相护之间自我保护。”

    胡忧听后道:“这到是一个办法,他们本就都是士兵出身,也全都是经历过战场的人。他们做这样的事,应该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朱大能皱眉道:“只是这枪由谁来拿。”

    自己想出来的办法,却又自己给自己找了新的问题,朱大能不由有些恼火。

    胡忧哈哈大笑道:“朱大能呀朱大能,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呢。这谁来掌握枪的问题,难道还是问题吗?他们三人一队,定期比试,谁的枪法准,谁就在战时掌枪呗,平时的时间,三人轮着,一人一天不就得了。”

    无意之中,胡忧还引用了竞争机制,他现在并不知道,这个办法让不死鸟军团出了多少的神枪手。

    不过那些都是后话了,现在最紧要的是解决眼前的问题。

    秦上阳并没有因为胡忧穿进山里而放弃对胡忧的打击。他们人马也不断的进入山中,四处找索着能再一次是胡忧交战的机会。

    胡忧的再又选出一百人之后,算是有了新的枪兵部队。不过这些士兵之前都只是见过枪而没有真正的开过,还需要一定的训练,才能真正的学会用枪。而枪刀盾三才阵的相护小队,也需要更多时间的磨合。所以胡忧现在都选择躲着秦上阳。

    不打,不是因为胡忧怕了秦上阳,而是他要集聚力量,准备给秦上阳一击狠的。

    苍梧帝国的山是最原始的山,三千不死鸟军团士兵在这里吃了不少的苦,但是他们的收获也是巨大的。

    三百个枪兵也就不说了,由于三个一把枪,不努力就没有机会,每一个三才小队队员都非常认真的训练,绝对不给另两个人超过自己的机会。

    其他的士兵也没有闲着,他们掉了偷偷观察枪兵训练之外,自己也非常努力的训练,训练的奖品是自己的命,谁会不用心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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