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厅里,胡忧独自一个人喝着茶,门口转来了脚步声,胡忧瞟了一眼,笑道:“哈,看你一脸喜色的样子,肯定是有好消息要告诉我了。”
红叶闻言加快了步子,来到胡忧的身边,略仰起头,脸上掩不住的激动道:“好消息”
胡忧眼睛一亮:“是关于候三的?”
红叶白了胡忧一眼,娇哼道:“你有时候就不能笨点吗?”
胡忧哈哈大笑道:“那你喜欢我笨吗?”
红叶嘟囔道:“老是那么聪明,显得人家很没有成就感似的。”
胡忧看红叶的样子,就像一个想吃糖却没见要着的小女孩子,真是可爱之极。不由伸手,把她给抱过来,笑道:“好吧,这次我笨一点,快告诉我,候三那小子做了什么事”
“猜不出来了吧”红叶得意的在胡忧的额头上点了一下,道:“告诉你吧,候三带人从异族人的手里,救出了一万多各国被俘的人,其中多是军官”
胡忧兴奋的一拍大腿道:“好样的。这小子果然没有让我失望,不枉我费那么多心思,帮他找老婆”
红叶娇呼一声,哼道:“你要拍拍你的腿好了,干什么拍人家的”
胡忧的大手在红叶的大腿上滑动道:“你的不更光滑一些吗。”
“去你的”红叶白了胡忧一眼,道:“你别高兴得太早了,候三现在的处境并不是那么好,南荣对此事很震怒,现在正派军追杀他们。”
胡忧完全不担心的说道:“要论到跑路,没有人能鬼过候三。爱情的力量是无限的,我相信他肯定不会有问题。”
说道这里,胡忧收起笑脸,话风一转道:“不过我们也不能在一边看着,是时候到我们做些事了。那些钻进来的老鼠,已经逍遥得够久了。是你来,还是我来”
红叶抢过胡忧的话道:“当然是我来,要是让你来,你又要忍不住亲自动手了”
胡忧嘿嘿笑道:“知我者红叶也还是你了解我呀。说起来许久不动手,我还真是有些手痒呢。好吧,城里的事,就交给你里。你和林克配合,把那一万孙天放混进来的人,全给我收拾了。城外的,就交给我了”
红叶吃惊道:“城外,你要出城?”
胡忧点点头,拿出一张纸条,在桌上打开,指着上面简易的地图道:“异族十万先头部队,已经到了浪天以西两百七十公里的凡丹,预计五天之后会到达浪天,并发起进攻。我要去给他们制造一些麻烦”
红叶不解道:“咱们四大卫城城防坚固,易守难攻,你为什么不利用卫城与南荣打,而要冒险出城。”
胡忧摇摇头道:“四大卫城是很坚固,这不错。不过再好的城,每次交战,也都会有损失的。正所谓是拒敌于国门之外,浪天的百姓,刚刚才从围城战中平静下来,我不想他们这么快又在见过战火。”
红叶担心道:“就算是这样,难道一定要你亲自去吗?你就不能交给其他人去”
胡忧知道红叶是在担心他的安全,叹了口气,紧了紧抱着红叶的手道:“这是我的宿命,不死鸟军团,不能再历经一次失败了”
红叶无语的低下了头。别人也许不知道,她却是心里清楚得很。特种团的失利,让胡忧非常的心痛。四万人战死大田城的消息传到浪天,整个军团都震动了。胡忧表面上的轻松,完全是为了稳定军心,他的心里,无时无刻,不在滴血呀
大田城已经惨败了一次,这次胡忧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再让历史重演。他是肯定会亲自指挥作战的。
红叶一向支持胡忧的决定,哪怕是心里担心,但是胡忧已经决定了,她也不再会左右胡忧的意思。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事,不适合她。她要做的,就是默默的付出,把胡忧交给她的事,做到最好,不让胡忧有任何的后顾之忧。
红叶小猫一样,缩在胡忧的怀里问道:“你这次,带那支部队去。”
胡忧想都不想的回道:“内卫团”
红叶一下从胡忧的怀里爬起来,不安道:“内卫团只有三万人,异族的先头部队就有十万,后面还有更多。把警卫团也带上吧,算我求你了。”
胡忧摇头道:“有内卫团够了,警卫团还有留作机动。你不用担心我的,这一次,我跟南荣玩虚的,不会正面硬扛,人多了反而会不好控制。”
不死鸟军团是一支年轻的部队,也许说不上天风大陆最年轻的,但是之一肯定算得上。它的前身,是暴风雪军团。一支有过辉煌,却在三十八年的纸醉金迷之中,被腐蚀掉了的队部。
军团长苏门达尔身亡,副军团长克雷斯波下落不明,再加上前皇国皇帝戏巴伦西亚的莫名打压,五万残兵,被流放到洞汪城那个帝国最西边的不毛之地。要不是胡忧,也许过不了几年,就没有人再记得他们,他们将在人们的遗忘中,默默的死去。
是那个被人称为不死鸟的男人,再一次给他们第二次生命,给了他们军人重逾生命的荣誉。他们见证着不死鸟军团,一点点的由弱变强,直致发展成为今天的一流部队。
是,每天的训练,是很苦很枯燥,但是每当穿上不死鸟军团的军服,从百姓的眼睛看到羡慕和尊敬的时候,他们是打从心底感到骄傲和自豪。
内卫团是不死鸟军团的精英,这里的成员,很多都是原暴风雪军团的老兵。他们现在,正整齐的排列眼,眼中看着那个带给他们荣誉的男人。从男人的眼神里,他们可以看到,他们将再一次去追寻他们的荣誉
胡忧环视着三万内卫团的士兵,朗声道:“异族不愿接受上次的失败,这次他们又来了。十万部队,如今已经兵临城下,告诉我,你们怕了吗?”
“不怕”内卫团的士兵眼睛红了起来,上一次打败异族人的主力,是**团的人,做为全军精英的他们,只打了个二线战,这让他们很憋气。这一次,机会来了,他们将要去展现他们的实力,拿到他们那本应该属于他们的荣誉。
“很好”胡忧重重的挥手道:“我们不怕。这一次,我们将再一次打败他们。
此战,我们也许会死去,但是我们绝对不会后悔。因为我们是为自己而战,为我们的家人而战。
大家应该都还记得,帝国三十八年,天灾的时候,我们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那时候我们饥肠辘辘,很多人吃的是草根树皮,至今,还有帝国还有很多人,吃不饱,穿不暖。
是浪天,给了我们一切。不论你来何方,出生何地,现在,浪天就是我们的家。这里有我们的父母妻儿,他们生活在这里,过着富足的日子,可以预见,他们今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现在异族人想要毁掉浪天,毁掉我们的家,想要我们流离失所,重新过那样的生活,你们答应吗?”
“不答应”士兵的士气更高了。胡忧说得不错,他们不是为什么曼陀罗帝国而战,他们是为自己而战。
士兵其实是很简单的一群人,他们没有太多的野心,只要你能对他好,对他的家人好,他就能把命卖给你。
胡忧读书不多,在他的理解,‘家国下天’这四字,是先有家,再有的国。而不是普通那些舆论说的没有国哪来的家。家才是游子心中永远的牵绊。就像这世上没有周无缘无故的爱一样,士兵不会无缘无故的忠诚。要想得到他们的忠诚,你就得为他们做事胡忧不是一个英雄,他是一个枭雄。他是做足了功夫的。
不死鸟军团在浪天驻军之后,胡忧特意划出一片城区,拨下专门的经费建造房子,目的是让不死鸟军团中士兵的亲属,可以有个安身之所。
现在浪天城里,至少住着一百万的军属。胡忧给他们房子,为他们安排工作,让他们不用在颠沛流离,这比任何的语言,更能打动士兵的人。
爱国,帝国让他们饭都吃不上了,还让他们爱国,为帝国卖命,那可能吗?
胡忧也许做每一件事,都有他的目的。但是他真真实实的对士兵好,对士兵的家人好,想他们所想,自然就能得到士兵的拥护。其实他完全不必须说这么多的话,他只要大手一挥,不死鸟军团任何一个士兵,都会义无反顾的去为他拼命。他之所以要说,那是对士兵的一种尊重,他在与士兵交流,他在告诉士兵,他不只是一个统帅,他还是士兵的朋友。
一天的急行军,内卫团在胡忧的带领之下,来到了浪天以西一百公理的狮子山。这是他选定的阻击点。
士兵们的心气极高,哪怕他们明知道将要面对的是十万异族部队,他们也没有害怕。因为他们相信,他们一定会取得胜利的。
此次跟着内卫团一起来到狮子山的,还有一支秘密部队。他们没有番号,领头的是一个女孩子。这个女孩子纯纯的,长得很漂亮,她管胡忧叫哥哥。不要误会,她不是欧阳水仙,而是胡忧从池河带回来的天才少女微微。
因为在机关巧器方面,有着极多的天赋,微微现在已经全面的超越了鲁游,别看她年轻,她现在已经是兵工厂里第一人。
这一次,胡忧之所以敢以三万士兵,来阻击十万异族部队,正是因为得到了微微的强大助力。微微刚刚在前不久,发明出了一个强大的火器——火龙王。
火龙王是胡忧提供的一种理念,胡忧曾经在一部电影里,见过美军用的那个火焰**器。他觉得用这东西,对付那些满身长毛的异族人,应该非常有用。
但是可惜,鲁游并没有能研制出来,在胡忧要放弃的时候,微微却意外的把这东西给做出来了。
胡忧在安排好了扎营和岗哨之后,来到了微微的军帐。一天的赶路,让微微的脸上,满是疲倦。但是她看到胡忧的时候,却很开心。
胡忧看到微微的笑脸,顿时也感觉心情舒服很多,笑道:“怎么样,累着了吧?听说你有些感冒,我让人给你做了些姜汤,你趁热喝了吧。”
微微皱皱可爱的鼻子,有些怕怕的问道:“会不会很苦的?”
胡忧好笑道:“傻丫头,姜汤怎么会苦的,再说我还给你加了糖呢,快乖乖的喝吧”
“哦,谢谢哥哥。”微微把姜汤接过去,不放心的又看了胡忧一眼。上次她生病的时候,胡忧给她药的时候,也说不苦,然后她就被骗了。这次命苦的微微觉得,自己肯定又会被胡忧骗。
在犹豫了一下,微微决定相信胡忧。很奇怪的想法,即觉得胡忧是在骗她,却又要相信胡忧,女孩子的心思,真是难懂。
小心的喝了一口,微微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这一次,胡忧没有骗她,这姜汤真的不苦,甜丝丝的很好喝。
胡忧看懂了微微的表情,扳脸道:“怎么,你以为我是骗你的?”
微微噘嘴道:“谁让你上次还骗人家来的。”
胡忧没好气的笑道:“这小气丫头,居然还记着呢。快喝吧,喝完了好再给我说说你那火龙王。”
“嗯”微微重重的点头,一提到有机机关巧器的事,她的精神头就特别的好。三口两口的喝完姜汤,马上小孩子一样,蹦蹦跳跳的来到胡忧的身边,仔细的给他讲了起来。
微微这个火龙王的原理,并不是很复杂,总的来说,就是把易燃的火油给装入容器里,然后喷出去以伤敌。
不过这里面,有两个难题。一是喷出去的问题。这里可没有什么空气压缩机之类的东西,把想把火油喷出去可不容易。还有一个难题,就是怎么样点火的问题了。胡忧看到的喷火器,是像一条线一样,一扫一大片的,怎么在没有电子打火的技术,达到这一效果,可不是说说就行的,一代巧器大师鲁游,就是栽在了这两点上面。
电子打火的问题,微微也没有能解决。她彩用了原始的方式,在火龙王的前面,加了一个燃烧着的火把。这是她从民间杂耍喷火节目里想到的。
至于怎么把火油喷出去,她彩用的是吹气的办法。她把兽皮做能球形,往里面装气,在与火龙的铜管连接。
微微把操作原理给胡忧说了半天,胡忧还是听得一脸的迷糊。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在他那个时候的科技之下,很容易就能解决的问题,在这里居然如此的复杂。
还不够复杂吗,一个火龙王要十个人才可以操作,其中还有三个是专门负责吹气的,两个负责压气的。而且还不是每个人都可心操作的,必须得培训上岗。十个人里,有一个人配合不好,火龙王就会出问题。不但喷不出火,反而还会爆炸
还好胡忧亲自看过微微的实验,肯定了这火龙王的威力。这然这简直就像是小孩子玩家家酒的玩艺,胡忧是打死都不会带出来的
又听微微把操作原理讲了一次之后,胡忧终于明白了整个作操的过程。拿出随身携带的军事地图,开始在地图上做标记。微微这一次,带着了十门火龙王。胡忧得把它们安放到重要的位子上,让它们发挥出强大的杀伤力。
长虾是异族部队里,一个普通的虎头士兵,他今年只有十八岁,在人族看来,他还只是一个小孩子,但是他已经有了八年的兵龄了。
异族人要比人族成长得更快一些,通常十岁就已经可以算为成年人了。所以长虾十岁就入了伍,成为一名战士。八年来,他和族人参加了很多的战征,算上这马上要来来的一场,整整是第二百场。之前的一百九十九场,他都是跟异族内部的其他种族交战,这一次,他要第一次跟人族交战了。
长期在战场上摸爬滚打,让他本能的对危险很敏锐。刚刚踏入狮子山,他就感觉到了阵阵的凉意。这是身体对危险发出的警告,可是他小心的观察了周围的各个地方,却没有任何的发现。哪怕是这样,他还是把自己的怀疑,上报给了队长。因为他相信,他的身体本能,是不会有错的。
队长还以为长虾真的发现了什么,赶紧一边停止前进,原地警戒,一边向上级汇报情况。可暗上级接到汇报,并派人探查周围的情况。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也许是看错,上司很大肚的,没有判长虾一个慌报军情的罪。部队这才得到前进。长吓看队部继续前进,心里更是着急,又连连上报有埋伏。上面又派人查了一次之后,就不再理会长虾了,并警告长虾,不得扰乱军心。
其实他们并不知道,长虾是对的。只不过,长虾对危险太过敏感,他太早的感应到了火龙王的可怕,报早了。
胡忧的埋伏,还在五里之外。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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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叶白了胡忧一眼,娇哼道:“你有时候就不能笨点吗?”
胡忧哈哈大笑道:“那你喜欢我笨吗?”
红叶嘟囔道:“老是那么聪明,显得人家很没有成就感似的。”
胡忧看红叶的样子,就像一个想吃糖却没见要着的小女孩子,真是可爱之极。不由伸手,把她给抱过来,笑道:“好吧,这次我笨一点,快告诉我,候三那小子做了什么事”
“猜不出来了吧”红叶得意的在胡忧的额头上点了一下,道:“告诉你吧,候三带人从异族人的手里,救出了一万多各国被俘的人,其中多是军官”
胡忧兴奋的一拍大腿道:“好样的。这小子果然没有让我失望,不枉我费那么多心思,帮他找老婆”
红叶娇呼一声,哼道:“你要拍拍你的腿好了,干什么拍人家的”
胡忧的大手在红叶的大腿上滑动道:“你的不更光滑一些吗。”
“去你的”红叶白了胡忧一眼,道:“你别高兴得太早了,候三现在的处境并不是那么好,南荣对此事很震怒,现在正派军追杀他们。”
胡忧完全不担心的说道:“要论到跑路,没有人能鬼过候三。爱情的力量是无限的,我相信他肯定不会有问题。”
说道这里,胡忧收起笑脸,话风一转道:“不过我们也不能在一边看着,是时候到我们做些事了。那些钻进来的老鼠,已经逍遥得够久了。是你来,还是我来”
红叶抢过胡忧的话道:“当然是我来,要是让你来,你又要忍不住亲自动手了”
胡忧嘿嘿笑道:“知我者红叶也还是你了解我呀。说起来许久不动手,我还真是有些手痒呢。好吧,城里的事,就交给你里。你和林克配合,把那一万孙天放混进来的人,全给我收拾了。城外的,就交给我了”
红叶吃惊道:“城外,你要出城?”
胡忧点点头,拿出一张纸条,在桌上打开,指着上面简易的地图道:“异族十万先头部队,已经到了浪天以西两百七十公里的凡丹,预计五天之后会到达浪天,并发起进攻。我要去给他们制造一些麻烦”
红叶不解道:“咱们四大卫城城防坚固,易守难攻,你为什么不利用卫城与南荣打,而要冒险出城。”
胡忧摇摇头道:“四大卫城是很坚固,这不错。不过再好的城,每次交战,也都会有损失的。正所谓是拒敌于国门之外,浪天的百姓,刚刚才从围城战中平静下来,我不想他们这么快又在见过战火。”
红叶担心道:“就算是这样,难道一定要你亲自去吗?你就不能交给其他人去”
胡忧知道红叶是在担心他的安全,叹了口气,紧了紧抱着红叶的手道:“这是我的宿命,不死鸟军团,不能再历经一次失败了”
红叶无语的低下了头。别人也许不知道,她却是心里清楚得很。特种团的失利,让胡忧非常的心痛。四万人战死大田城的消息传到浪天,整个军团都震动了。胡忧表面上的轻松,完全是为了稳定军心,他的心里,无时无刻,不在滴血呀
大田城已经惨败了一次,这次胡忧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再让历史重演。他是肯定会亲自指挥作战的。
红叶一向支持胡忧的决定,哪怕是心里担心,但是胡忧已经决定了,她也不再会左右胡忧的意思。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事,不适合她。她要做的,就是默默的付出,把胡忧交给她的事,做到最好,不让胡忧有任何的后顾之忧。
红叶小猫一样,缩在胡忧的怀里问道:“你这次,带那支部队去。”
胡忧想都不想的回道:“内卫团”
红叶一下从胡忧的怀里爬起来,不安道:“内卫团只有三万人,异族的先头部队就有十万,后面还有更多。把警卫团也带上吧,算我求你了。”
胡忧摇头道:“有内卫团够了,警卫团还有留作机动。你不用担心我的,这一次,我跟南荣玩虚的,不会正面硬扛,人多了反而会不好控制。”
不死鸟军团是一支年轻的部队,也许说不上天风大陆最年轻的,但是之一肯定算得上。它的前身,是暴风雪军团。一支有过辉煌,却在三十八年的纸醉金迷之中,被腐蚀掉了的队部。
军团长苏门达尔身亡,副军团长克雷斯波下落不明,再加上前皇国皇帝戏巴伦西亚的莫名打压,五万残兵,被流放到洞汪城那个帝国最西边的不毛之地。要不是胡忧,也许过不了几年,就没有人再记得他们,他们将在人们的遗忘中,默默的死去。
是那个被人称为不死鸟的男人,再一次给他们第二次生命,给了他们军人重逾生命的荣誉。他们见证着不死鸟军团,一点点的由弱变强,直致发展成为今天的一流部队。
是,每天的训练,是很苦很枯燥,但是每当穿上不死鸟军团的军服,从百姓的眼睛看到羡慕和尊敬的时候,他们是打从心底感到骄傲和自豪。
内卫团是不死鸟军团的精英,这里的成员,很多都是原暴风雪军团的老兵。他们现在,正整齐的排列眼,眼中看着那个带给他们荣誉的男人。从男人的眼神里,他们可以看到,他们将再一次去追寻他们的荣誉
胡忧环视着三万内卫团的士兵,朗声道:“异族不愿接受上次的失败,这次他们又来了。十万部队,如今已经兵临城下,告诉我,你们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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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胡忧重重的挥手道:“我们不怕。这一次,我们将再一次打败他们。
此战,我们也许会死去,但是我们绝对不会后悔。因为我们是为自己而战,为我们的家人而战。
大家应该都还记得,帝国三十八年,天灾的时候,我们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那时候我们饥肠辘辘,很多人吃的是草根树皮,至今,还有帝国还有很多人,吃不饱,穿不暖。
是浪天,给了我们一切。不论你来何方,出生何地,现在,浪天就是我们的家。这里有我们的父母妻儿,他们生活在这里,过着富足的日子,可以预见,他们今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现在异族人想要毁掉浪天,毁掉我们的家,想要我们流离失所,重新过那样的生活,你们答应吗?”
“不答应”士兵的士气更高了。胡忧说得不错,他们不是为什么曼陀罗帝国而战,他们是为自己而战。
士兵其实是很简单的一群人,他们没有太多的野心,只要你能对他好,对他的家人好,他就能把命卖给你。
胡忧读书不多,在他的理解,‘家国下天’这四字,是先有家,再有的国。而不是普通那些舆论说的没有国哪来的家。家才是游子心中永远的牵绊。就像这世上没有周无缘无故的爱一样,士兵不会无缘无故的忠诚。要想得到他们的忠诚,你就得为他们做事胡忧不是一个英雄,他是一个枭雄。他是做足了功夫的。
不死鸟军团在浪天驻军之后,胡忧特意划出一片城区,拨下专门的经费建造房子,目的是让不死鸟军团中士兵的亲属,可以有个安身之所。
现在浪天城里,至少住着一百万的军属。胡忧给他们房子,为他们安排工作,让他们不用在颠沛流离,这比任何的语言,更能打动士兵的人。
爱国,帝国让他们饭都吃不上了,还让他们爱国,为帝国卖命,那可能吗?
胡忧也许做每一件事,都有他的目的。但是他真真实实的对士兵好,对士兵的家人好,想他们所想,自然就能得到士兵的拥护。其实他完全不必须说这么多的话,他只要大手一挥,不死鸟军团任何一个士兵,都会义无反顾的去为他拼命。他之所以要说,那是对士兵的一种尊重,他在与士兵交流,他在告诉士兵,他不只是一个统帅,他还是士兵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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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们的心气极高,哪怕他们明知道将要面对的是十万异族部队,他们也没有害怕。因为他们相信,他们一定会取得胜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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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胡忧之所以敢以三万士兵,来阻击十万异族部队,正是因为得到了微微的强大助力。微微刚刚在前不久,发明出了一个强大的火器——火龙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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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在安排好了扎营和岗哨之后,来到了微微的军帐。一天的赶路,让微微的脸上,满是疲倦。但是她看到胡忧的时候,却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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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的喝了一口,微微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这一次,胡忧没有骗她,这姜汤真的不苦,甜丝丝的很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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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没好气的笑道:“这小气丫头,居然还记着呢。快喝吧,喝完了好再给我说说你那火龙王。”
“嗯”微微重重的点头,一提到有机机关巧器的事,她的精神头就特别的好。三口两口的喝完姜汤,马上小孩子一样,蹦蹦跳跳的来到胡忧的身边,仔细的给他讲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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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怎么把火油喷出去,她彩用的是吹气的办法。她把兽皮做能球形,往里面装气,在与火龙的铜管连接。
微微把操作原理给胡忧说了半天,胡忧还是听得一脸的迷糊。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在他那个时候的科技之下,很容易就能解决的问题,在这里居然如此的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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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胡忧亲自看过微微的实验,肯定了这火龙王的威力。这然这简直就像是小孩子玩家家酒的玩艺,胡忧是打死都不会带出来的
又听微微把操作原理讲了一次之后,胡忧终于明白了整个作操的过程。拿出随身携带的军事地图,开始在地图上做标记。微微这一次,带着了十门火龙王。胡忧得把它们安放到重要的位子上,让它们发挥出强大的杀伤力。
长虾是异族部队里,一个普通的虎头士兵,他今年只有十八岁,在人族看来,他还只是一个小孩子,但是他已经有了八年的兵龄了。
异族人要比人族成长得更快一些,通常十岁就已经可以算为成年人了。所以长虾十岁就入了伍,成为一名战士。八年来,他和族人参加了很多的战征,算上这马上要来来的一场,整整是第二百场。之前的一百九十九场,他都是跟异族内部的其他种族交战,这一次,他要第一次跟人族交战了。
长期在战场上摸爬滚打,让他本能的对危险很敏锐。刚刚踏入狮子山,他就感觉到了阵阵的凉意。这是身体对危险发出的警告,可是他小心的观察了周围的各个地方,却没有任何的发现。哪怕是这样,他还是把自己的怀疑,上报给了队长。因为他相信,他的身体本能,是不会有错的。
队长还以为长虾真的发现了什么,赶紧一边停止前进,原地警戒,一边向上级汇报情况。可暗上级接到汇报,并派人探查周围的情况。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也许是看错,上司很大肚的,没有判长虾一个慌报军情的罪。部队这才得到前进。长吓看队部继续前进,心里更是着急,又连连上报有埋伏。上面又派人查了一次之后,就不再理会长虾了,并警告长虾,不得扰乱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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