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6章出乎意料

    胡忧霸王枪在手,领着两千内卫团的战士,如出闸的猛虎,又似饿了三天三夜的狼群,直扑而上,见人便砍。

    烈火军正在回撤,哪想到居然会有人如此疯狂的扑上来,因为之前那不明的山火,让许多士兵都在心里揣测不安,此时敌人突然杀出,让搞不清楚情况的士兵,登时乱了,四下乱跑,全想着逃命。

    胡忧的二千人马,暂时以少胜多,取得先手,更是得理不让人。五连弩和马刀,疯狂的划出夺命之光。

    胡忧突入在最前沿,眼红如血,心却冷如寒冰,在拼杀的同时,各方的形势,全如黑板上的粉笔字,刻划在他的心里。战鼓声起。

    李世奇终于重整了自己的部队,受到胡忧冲击的,不过是之前的先头部队,因为山火起之时,他们已经完全通过了老虎冲,所以他们后退得有些慢,才被胡忧给衔尾而上。

    中队和后队的一万人,依然保持着原来的阵型,只要指挥得当,除掉胡忧,不成问题。

    李世奇已经收到了消息,部队之后,还有五千民兵,现在正在撤退。那五千民兵,李世奇跟本没有去多看一眼。别说是五千,就算是五万人,他们的胜略价值,也比不过胡忧的一条命。

    要杀死胡忧

    这是李世奇在心里,暗暗对自己说的。至于先头部队那五千条性命,算不了什么,就拿来做战耗好了。

    李世奇冷静的观察着形势,等待着最好的地时机。一鼓而胜,三鼓而楬,他相信胡忧的部队,不可能一直保持强大的战力。是人都会累,累了,就是他的机会了。

    终于,李世奇亲手敲响了战鼓,一时之间,杀声震天,万箭齐发。胡忧不是有那种奇怪的弩箭吗,那就让他们尝尝传统弓箭的厉害好了。

    “啊啊啊”

    身边的士兵,一个个中箭倒下,临死之前发出的惨叫,让胡忧的心在流血。这些可是百战老兵呀,他们的忠诚和勇敢,不是有钱就可以买来的。

    “轰”

    巨石砸在人群之中,把交织在一起的两军战士,瞬间压成了碎肉。李世奇疯了,他居然不顾自己一方士兵的死活,丧心病狂的动用了投石机。

    数十辆投石机,把一颗颗千斤巨石,送到交战士兵的头顶,再重重的砸下,这是李世奇攻势的开始。

    真正的血战,终于开始了。

    胡忧紧了紧手中的霸王枪,因为沾上太多的血,枪身有些滑腻腻的,抓得不怎么牢。右手阵阵的发麻,刚才他差一点,就让一块石头砸中,还好急时用巧劲挑开石块,不过他的手,还是伤着了。没有出血,但是筋骨极痛,几乎使不上劲来。

    整个战场,现在可谓是一片狼籍,大块砸中没砸中的巨头,就那么横在场中。石块下面,压着或是没有压着未死的士兵。耳边不断传来的,是那喊杀声,惨叫声,哀号声和投石机,五连弩的机括之声。

    五连弩的机括声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密集,接连几场恶战,很多士兵的弩箭,都已经射空了。

    眼睛血红的内卫团战士,机械式的挥舞着手中的马刀,脑中已经没有太多的想法,杀死敌人,或是让敌人杀死。生命在这一刻,变得简单了。什么心机,什么目的,什么漏点都没有了,剩下的,只是最原始的捅刀子。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动物,像人类这么喜好杀死同类的。也没有任何一种动物的发展壮大,需要用到同类的血。只有人,才是这样变强的。他们总是在战争之中,变得越来越强大。战争的规模越大,他们学到的东西,也就越多。

    战场之中,死尸遍地,鲜血已经让土地变得泥泞不堪,不小心踩滑了,就会摔倒在地上,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摔倒,那就意味着再站起来的机会,渺茫了。

    天空的乌云,越压越低,似乎有一场暴风雨要来。

    李世奇不断调兵遣将,烈火军的攻势,越来越猛,胡忧身边倒下的士兵,越来越多。

    内卫团的士兵,总是不自觉的靠向胡忧,因为那是他们的使命,保护胡忧的安全,是他们的第一任务。而胡忧的身边,又总是战斗最为激烈的地方。

    战斗打了多久了?

    胡忧都已经有些想不起来了,在生与死的挣扎之中,时间对于很多人来说,已经无关紧要。

    旋日的民兵,应该已经完全脱离战斗了吧

    胡忧在砍翻一个烈火兵之后,暂时得到了片刻喘息的机会。

    突然,胡忧睁大了眼睛

    那是什么?

    那些黑压压的人头,是烈火军的部队吗?他们居然还有那么多人?

    不,不对呀,烈火军什么时候穷到了这种地步,打仗居然用锄头,扁担,柴刀

    胡忧的脑袋有些发昏,一时有些弄不清楚情况。

    “不那是洞拱城的百姓”

    胡忧终于恍然,因为他已经看到了冲在最前面的旋日。她没有撤退,居然带人冲杀进战场

    “这个笨女人,她手里只有五千民兵,能干得了什么”

    胡忧在心里暗骂,他知道旋日是想要帮他,可是她这么做,让胡忧的这一场血战,变得无意义了

    “是洞拱城的老百姓,好多”

    身边一个士兵忍不住叫了起来。

    是呀,好多。

    胡忧也发现了问题,五千人绝对不会有那么多,看这排山倒海的架势,至少有几万人,弄不好,全城的百姓都来了

    “李世奇将军,大队洞拱城的城民杀上来了”

    一个士兵急急忙忙的冲到李世奇的身边,因为跑得太过慌乱,脚上沾满血的鞋子又太湿滑,他差点没直接撞在李世奇的身上。

    李世怒斥道:“一些老百姓而已,慌什么。他们要送死,那就给他们死好了”在他的眼里,最没有用的就是女人,接着就是那些唯唯诺诺的老百姓。

    士兵顾不得李世奇的怒搞斥,大声的叫道:“将军,不是一些老百姓,是很多老百姓,至少有十万人,甚至更多”

    “什么?”

    李世奇被士兵的话弄得眼皮一跳,十万人,那怎么可能就那些随便打骂欺负的洞拱城民,能组织起五千人,就算他们胆子肥,吃了大胆药了。怎么可能有十万人不怕死的冲进两军交战的战场?

    士兵看李世奇不相信,赶紧说道:“是真的将军,真有十万人,只多不少。你快去看看吧,满坑满谷的都是人他们拿着锄头,菜刀,红着眼睛冲上来,后队已经被他们冲垮了”

    李世奇这一次才真正的脸色大变,与胡忧的恶战打到现在,他手里的一万五千人,现在剩下的,已经不足一万了,要是真来了十万老百姓,蚁多咬死象,十个打一个,也够他受的。

    不处远的一座山顶上,秦明,康拉德,马泽本也同样目瞪口呆的看着下面的奇景。

    这是怎么了,这个世界疯狂了吗,那十几万老百姓,吃错了什么阎王米,得了失心疯。居然拿着菜刀,抱块石头就冲向烈火军。这冲在前面的壮年,还说得过去。秦明在山上看得清楚,后队的,全都是老人妇女。有些边往前跑,还边在奶孩子

    “秦明将军,这,这是怎么回事?”康拉德一脸痴呆的看着下面的奇景,他当过白云城的城主,也算是有点见识的人,可是这下面正在发生的事,怎么看着那么诡异。

    一向精明的秦明,此时也一时弄不清楚状况,他真是看不懂,这些老百姓能起来什么作用。

    秦明看不懂,那是因为他在山顶,把整个老百姓队伍里的情况,看在了眼里。但是烈火军的人在下面,他们看不到那些才百姓的真实情况,他们看到的,是漫山遍野的老百姓,呐喊着向他们冲过来。

    太多了,真是太多了,他们现在就像那暴风雨中的一叶孤舟,眼看就要被百姓的海洋给冲垮。

    水能载舟,能煮粥,也是淹人。老百姓发起怒来,也是同样可怕的。最靠近老百姓那一面的烈火军,一下就被人潮给冲散了。那些平时用来种地,割草的锄头,镰刀,砍在人的身上,同时会伤会痛会流血,会死人

    别说锄头了,一些跑不快的烈火兵,直接就被老百姓给踩死。烈火军先是发愣,接着是慌乱,再接着就是无尽的恐惧。

    恐惧与笑一样,也是可以传染的。已经被胡忧部队的勇猛,打得心寒的烈火军,再次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冲击,所有的勇气,都被充垮了。他们想到了逃离,逃离这个可怕的地方。

    溃败一但发生,就无法再挽回。兵败如山倒,烈火军的士兵,集体的失去了信心,他们已经没有了对胜利的奢望,除了跑,他们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哗”

    烈火军如潮水一般,朝着百姓的反方向,没命的狂奔。不少士兵,为了能跑得快一些,甚至丢掉了手里的刀枪,身上的盔甲。只为了自己能跑得快一些,他们甚至可以伸手把挡在自己身前的人,给拖到自己的身后

    李世奇看穿了旋日的把戏,但是他阻止不了士兵的恐惧。他歇斯底里的狂叫着,下达进攻的命令,但是没有人听他的。寒了心的士兵不想打,不愿打,也不敢打了,他们只想离开。

    没有人预想到这样的结果,胡忧没有,秦明没有,李世奇也没有。一场惨烈的血战,就以这样戏剧化的结局,出现在了世人的面前。胡忧唯一能做的,就是让手下的士兵,给烈火军让出一条逃跑的通道。

    说来可笑,刚才还不死不休的两方人马,此时居然彼此擦肩,却再没有发生交战。

    胡忧不是没有想过,借机灭掉李世奇这一万人。但是他不能,他的手里,现在只剩下一千人了,而且几乎全部带着伤,跟本无法完成这样的任务。

    求生的人,发出那种求生欲是可怕的,现在的烈火军,就像那被吓破了胆的野狗,你让出一条路来,让他们离开,他们不会咬你。如果你妄想吃掉他们,他们就会把心中无限的恐惧,发泄到你的身上。那可真是不死不休的结局。

    现在结局,已经让胡忧欣喜若狂,这是失而复得的胜利,虽然胜得有些惨,但是这已经比他之前计算的最好结局,要好上太多。

    烈火军的这一次溃败,李世奇部,算是彻底的完了。等他重新收拢部队,建立起信心,胡忧早已经把拿下的七城,给整顿好。洞拱,寨良等七城,几可以说是铁板订钉的控制在胡忧的手里。至于刘光达那十五万攻打浪天的部队,红叶,朱大能,哈里森他们,会好好给他们上一课的

    “万岁”

    “哦哦哦”

    “万岁”

    “哦哦哦”

    内卫团士兵和洞拱城的老百姓融合在了一起,爆发发阵阵欢呼。激动的人们,无尽疯狂的乱吼乱叫。世事就是这么奇妙,眼看已经山穷水尽,转眼却乌云散去,满地花开。

    士兵在感谢老百姓的帮忙,老百姓在感谢士兵的保护。他们相互的拥抱,一起跳,一起笑,一起庆祝着这传奇般的胜利。

    旋日在人群之中,焦急的找着。终于,在一个山峭的前面,看到了胡忧。

    胡忧没有加入欢呼,他静静的站在那里,看着两个已经死去的内卫团战士。巨大的石块,把他们压成了肉泥,只能从他们身上的军服,看出他们是内卫团的士兵。

    “他们在石块砸下来的瞬间,推开了我”

    胡忧蹲下身子,取下两个战士的士兵牌,珍而重之的拿在手上,又步向下一处趟着士兵尸体的地方。

    那个士兵,背部中箭,眼中却露出安慰的神情,嘴角也带着笑。他仿佛不是死了,而是在沉思。想着那关于前途和命运之类,无数人都已经想过,却没有人知道答案的深奥问题。

    胡忧给士兵行了个军礼,嘴中喃喃的说道:“箭射来的时候,是他帮我挡了一箭。”

    拿着这个战士的士兵牌,胡忧又走向了下一个地方。每拿起一块士兵,他都会解释一两个句这个士兵曾经做过什么。没有多久,胡忧的手上,就已经有了十九块士兵牌,这是属于十九个年轻生命的。

    他们曾经青春飞扬,曾经心怀梦想,曾经三五成群的,去搭讪军中的女兵,在这一战之中,他们丢掉了生命。

    不只是他们,此战,内卫团共有九百七十八名战士战死,重伤五百六十七人,剩下的全部带伤。

    他们以二千人,与七陪余他们的敌军,打了整整一天,歼灭敌军的数量,是他们全军的三倍。如果不是老百姓赶到,今天没有几个人,能活着离开这里。

    欢呼的百姓和内卫团的战士,发现了胡忧的举动,也安静了下来,内卫团的战士做起了与胡忧同样的工作。

    士兵们小心的把战友的士兵牌给摘下来,交到上级军官的手里,然后把战友的遗体,小心的和敌人分开。这项工作,有一定的难度,很多士兵临死之前,都用最后一口气,与敌人同归于尽,致死都没有松开抱着敌人的手。

    欢笑变成了泪水,很多人是强忍着心中的伤痛,硬把战友和敌人分开的。因为他们知道,那些战死的战友,不会希望与敌人埋在一起,他们想要回到自己的战友之中。他们都是不死鸟军团最勇敢的战士。

    不少老百姓,想要加入进来帮忙,被战士们婉言的谢绝了。因为这是属于他们的工作,他们要送战友最后一程,再最后一次,与战友说几话体已的话。

    “轰”

    一声惊雷闪过,那一直在酝酿的暴雨,终于下了起来。

    胡忧在雨中,为战死的士兵,举行了一个简单而隆重的追悼会,之后率部回城。

    十几万洞拱城的城民,参加了这个追悼会,他们亲眼见证了,不死鸟军团是怎么为了保护他们,而战死杀场的。那些倒下的,是他们的士兵,是他们的兄弟姐妹,儿女子孙。

    洞拱城。

    今夜注定无眠。

    二十余万百姓,杀牛宰羊,张灯结彩,欢迎他们的部队回城。今天不是过年,但是绝对要比过年更热闹。你看那大胆的女孩子,冲上前去,就给凯旋而归的战士,一个火热的香吻,这样的情景,过年能见得到吗?

    胡忧拉着旋日的小手,在她的鼻子上轻点了一下,略带责备的说道:“你这丫头,这一次,胆子也太大了。你是怎么想到,这样干的?”

    旋日皱皱可爱的鼻子,笑道:“一开始,我也没有想着那样干。是那些民兵,他们告诉城中的百姓,是你带人顶住烈火军的进攻,把他们救出来的。

    你不知道,当时的群情,有多么激动。”

    胡忧笑道:“所以你就想出了这一招?”

    旋日摇头道:“不是我想出来的。是他们自发的。好吧,好吧,人家承认,是在里面起了一点点小作用了”

    胡忧宠溺的摸摸旋日的脑袋,道:“鬼丫头不过,这一次,真要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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