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黄古道,燕州最古老的道路之一,关于是它的故事,真是三天三夜,都讲不完。不过由于地理位置偏僻,路又不好走,这十多年来,已经很少有人走这里了。这是一条已经被人们遗忘的道路

    而此时,这条道路,却来了不少的客人。

    不少是多少?

    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整整一万人。

    一个个身穿不死鸟军团军团黑色系军服的士兵,此时正在古道上略显艰难的穿行着。从他们袖口上的金丝线可以知道,他们都是内卫团的成员。这些不死鸟军团中最精锐的士兵,都走得如此的艰难,可见这条古道,真的很不好走。

    路再难,士兵们也没有半点的怨言,因为不死鸟军团的最高统帅胡忧,正和他们在一起。胡忧将军带着他们,去干一件大事。这件事,也许是改很多人的命运。

    他们要去哪里?

    目的地除了胡忧等几人军团的高层之外,没有人知道。士兵们不需要,也不用知道答案,反正跟着胡忧走就是了。

    那么胡忧知道吗?

    胡忧当然知道,这是他制定的计划,他都不知道,那怎么成

    他们这是要去洞拱城

    洞拱城,烈火军控制的七座城之中,最大的城市,也是烈火军的总部。胡忧这是要亲自带人端了它。

    烈火军已经于三天前,调兵十五万,向浪天行进。他们终于还是忍不住,想要向浪天下手了。

    十五万人马,对于一场大型的战役来说,算不上太多,但是对于只有十二万军队的浪天,算得上是以强欺弱了。

    刘光达和李世奇都很有信心把浪天拿到自己的手中,因为兵力上,他们还是有优势的。至于胡忧刚刚弄出的那个什么灭火团,他们跟本没有放在眼里。打仗可不是玩家家酒,发套军服,扛把大刀就成兵,那是在讲故事。

    灭火团才刚刚集结,还没有完成整编,一群什么都不懂的菜鸟,能有多少的战力。烈火军已经在燕州取得了很不错的成绩,只要这一次,一举把胡忧给灭了,那么整个燕州,都会是烈火军的菜。

    刘光达和李世奇跟本就没有想到,胡忧此时并不在浪天,而是亲自带着一万人马,去了他们的总部洞拱城。

    崎岖的山道不好走,因为太久没有人走了,很多地方,都已经塌掉,他们必须爬过那些陡峭的山壁,才可以继续上路。山壁之下,可是万丈的深谷,一但失手掉下去,那可真是连块完整的骨头,都无法找到的。

    能进内卫团的士兵,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刀枪血雨他们都见过了,这小小的山壁,还能吓得了他们?

    胡忧就这么带着他的一万士兵,目标坚定的往前行进,哪怕前路艰难,哪怕已经有士兵失手掉下了山崖,都没有人害怕。

    “少爷,你为什么不多带一些人,那样胜算,不是会更高一些吗?”

    旋日温柔的为胡忧擦着汗水,经过一天的攀登,他们终于按计划,完全了今天的路程,再有一天的时间,他们就会像从天上掉下来的一样,突然出现在洞拱城外。

    胡忧舒服的喝了口水,很久没有像今天这样赶路了,这么一路走下来,还真是挺爽的。四侍女里,胡忧这一次,只带了旋日与队同行,纳月他们,全都留在了浪天。他们这一次,是秘密行动,在部队到达洞拱城这前,胡忧不想让烈火军知道,他不在浪天。

    “兵贵精,不贵多。烈火军的军力,大约在二十万左右,现在一下调集十五万去打浪天,留在家里的,不过五万人。而他们现在有七个城要守,每城平均分出来,不过七八千人,哪怕洞拱城是他们的总部,也不会超过一万人。要咱这次出动一万人,已经足够多了。”

    一万对一万,表现上看起来,似乎是势均力敌,不过胡忧这次出动的是最精锐的内卫团战士,而且全部装配了五连弩,那战力可不是简单的一对一那么简单换算。在胡忧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什么公平的说法,只要条件许可,他都喜欢以强凌弱。

    看旋日还有些担心,胡忧拍拍她的香肩道:“放心吧,咱们这次的战力是足够了的。烈火军的人,做梦也不会想到,我们会出现在他们的老窝,这一次,咱们好好的**一火。”

    听到胡忧粗俗的话,旋日微微有些脸红。以前她很讨厌谁在她的面前说粗话,不过现在,她已经习惯了胡忧的粗话,甚至还有些喜欢。

    “嗯”

    旋日点了点头,道:“我知道的,只是有些担心而已,少爷你不用管给我,我去给你铺床。”

    胡忧看着旋日美好的粉背,坏笑道:“要记得暖床哟”

    旋日离去的欲体一颤,微只可见的一点头,跑掉了,身后响起了胡忧的怪笑。

    “少帅,前方二十里,就是洞拱城了。”哲别向胡忧报告着最新军事情况。这一次,胡忧为了迷惑敌人,把红士兵,什么真理,什么理念,那都是虚的,只有金币,铜板才是硬头货。千里当官只为财,更何况是士兵呢。

    胡忧给士兵的,是一个实实在在看得见的盼头。卖命几年,手里有了钱,盖几间房子,娶上一房媳妇,才是士兵心中的梦。他给士兵的,就是这样的梦,打胜了,就有钱得,这是大家都有眼睛看的。

    二十分钟之后,部队继续出发,前面二十里,还有一个洞拱城,那可是一大发财的机会,士兵是不会因小失大的。

    洞拱城。

    “报告将军,城外五里处,发现不死鸟军团所部”士兵大声的回报着。声音微微的有些颤抖,似乎有些紧张,目光不时偷偷的瞄向趴住在李世奇身上的光身女人。

    李世奇坐直身子,把女人的头按头桌下去,舒服的出了口气,问道:“吴飞林那边有什么消息传来吗?”四十二岁的他,生平没有多少爱好,唯一的嗜好,就是喜好玩女人。他玩起女人来,不分天白黑夜,也不介意让别人看到。他把这称为回归自然。

    士兵在心里暗暗的叫了声可惜,现在是只闻声音,见不着人了。***,怪不得人家说做什么都要当头呢,还是做头爽呀。坐有美人,行有车,有事动动嘴皮子就行,比他们这种大头兵可强太多了。

    士兵赶紧回道:“吴将军的机动部队,暂时没有传回来消息,不过”

    李世奇追问道:“不过什么?”

    士兵咽了个唾沫,道:“不过依属下看,吴将军的部队,应该已经与不死鸟军团的人交过手了。”

    李世奇进一步坐直身子,问道:“何以见得。”

    士兵回报道:“因为不死鸟军团的那些士兵,一个个都衣着破烂,很多都受了伤。我们有人亲眼看到,那些士兵都无力前行了,是长官在后面,用皮鞭抽他们才往前走的。而且之前我们的情报是他们有一万人马,现在只有五千多一点。相信其他的人,应该是战死了。”

    李世奇惊讶道:“居然会有这样的事。这个胡忧果然有些本事,居然只以四成损失,就歼灭掉吴飞林的一万部队。”

    “再探,收到任何消息,马上回报”

    “是”

    “不行,我不同意你亲自去,我是内卫团团长,保护你的安全,是我的责任,之前出来的时候,红叶中将和金凤小姐都有交待,必须保证你的安全。我不允许你去冒险,要去也是我去”

    树林里,哲别倔强的否绝了胡忧的计划。洞拱城后面,有一座山,胡忧想要带两千人,从山上滑进洞拱城,对洞拱城实施突击,争取以最小的伤亡,一举拿下洞拱城。这么危险的行动,哲别当然不会同意胡忧去。

    “你去?”胡忧上下打量着哲别,道:“那可是要滑绳索的,你方便吗?”

    哲别羞怒的两手抱胸道:“我当然可以,总之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让你去”

    胡忧怒道:“哲别,难道你想抗命?”

    哲别提了一口气,却没敢说狠话。谁都知道,不死鸟军团军军命如山,就算是最受胡忧重用的红叶,都不敢违抗胡忧的命令。平时你可以和胡忧开玩笑,但是战事,胡忧的话,没有人敢公然的反抗。

    看哲别没了声音,胡忧拍拍哲别的肩膀,哄道:“好了,乖乖的按计划行事,不用担心我,我是谁,不死鸟耶,不会有事的”

    哲别眼睛红红的,泪水不停的打转。眼巴巴的看着胡忧,哀求道:“那你能不能带我一起去,部队可以交给旋日姐姐指挥的”

    胡忧笑道:“当然不行了,你刚才不是说了,你是内卫团的团长,指挥部队的工作,怎么能交给别人。我的小命这次可是抓在你的手里,你不好好干,我可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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