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章林克立功

    “开门,开门”

    宝怀城的城下,一群身穿带血灰色地方守备部队军服的士兵,相互搀扶着在下面大叫。这群人的人数,大约八百人左右,有些人边叫着还不时的往外吐血,那样子惨得真是没法看了。

    宝怀城的守军,跟本没有想到,这些眼看着要断气的家伙,居然是来偷袭他们的。看到他们那个狼狈的样子,还以为马泽本的部队,出现了什么重大的变故,赶紧下令把城门打开。

    傍晚中的宝怀城,显得有些安静。往日那些来自各地的铁矿石商人,已经因为战事,全都离开了宝怀城,使得这往日热闹的城市,异常的冷清,就连青楼楚馆,都没有了生意。没事干的神女,也暂时性的‘抗日’了。

    这么大着胆子带队上来的,正是林克。林克在几经考虑之后,终于决定下令偷袭宝怀城。阴影不打破,将永远是阴影,林克知道,如果自己再犹豫下去,那么自己的一生,就算是废掉了。

    在定计的时候,林克想起了胡忧在进攻安融金骨山大营的那一招,他决定照猫画虎,也来玩一次无间道。

    定下计后,林克一眼就看中了胡忧特意派给他的一千警卫营士兵。这警卫营的士兵,可是军团里的精英。他们是从五万在青州经历过血战的老兵里选出来的。他们打过浪天的红巾军,与安融人交过手,也对战过林桂帝国。可谓是百战之兵。不用他们用谁呢。

    林克的这个计划,可谓是相当的大胆。他先派军中武力比较强并机灵的士兵,去偷马泽本部队的军服。这在平时,那是非常难以做到的事,而在此时,确并不是那么难。

    马泽本此人薄情寡性,对那些为他战死的士兵,本跟连看都不愿多看一眼。从战场上拖下来之后,随便找个地方堆着了事。也跟本没有派人去看着那些尸体。林克派去的人,很容易就偷到了八百多套军服回来。这不是他们不能拿到更多,而是林克的计划里用不了那么多。有道是适可而止,过了就会引起警觉的。

    拿到马泽本部队的军服之后,林克就让八百多警卫营的士兵,换上那些带着血的军服,有多惨扮多惨,最好是弄得离死还有一口气,就最理想了。

    一切准备妥当之后,林克亲自带着这八百扮成马泽本伤兵的士兵,大摇大摆的来到宝怀城下叫门。

    宝怀城的守军,对马泽本都很有信心。他们之前接到的战报是马泽本已经把洞汪城给围了起来。他们哪里知道,在马泽本进攻洞汪城之前,胡忧就已经走了林克这一步旗,把不死鸟第八师团,放在了离宝怀城不到二十里的山谷里藏着。他们更不可能想到,居然有人的胆子那么大,会这么大摇大摆来偷袭宝怀城,所以宝怀城的士兵,对林克这支伤兵跟本没有警觉。

    不死鸟士兵强压着心里的激动,看着那城门越来越大的展开在他们的面前。那感觉就像是一个色狼藏在暗处,偷看女孩子换衣服一样。那种心情,怎是一个‘爽’字了得。

    宝怀城的士兵,在把门打开之后,就倒了血霉了。他们本来还想问马泽本在洞汪城的仗打得怎么样,他们这些伤兵为什么提前回来呢。哪知道话还没有问清楚,就被人免费的送到了另一个世界,与这个世界再没有半点关系了。命都已经没有了,这仗打成什么样,还用得着他们关心吗?

    林克在干掉开城门的士兵之后,马上兵分两路,一方面派人死守城门,以接应后面的部队入城,另一方面,亲自带队,往矿工的住地杀过去。

    通过候三的情报,林克知道,在宝怀城里,有一批被马泽本无故乱安罪名,打成奴隶的矿工。那些矿工被抓来之后,吃的是牲口一样的食物,干的是牲口一样的活。每天没日没夜的干活,工钱跟本没有还不算,稍有一点不听话,动辄就会被杀掉。林克觉得,这些人应该对宝怀城的仇恨很大。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些矿工可以对他的计划给予有力的帮助。

    林克这么些年的兵书没有到狗肚子里,这一切还真是让他猜对了。那些被马泽本抓来的矿工,跟林克是一拍即和。连想都不想,就自愿跟林克一起干。

    这就是仇恨的力量了,在林克带人偷袭了一个武器库之后,那些平时被欺压的矿工,一下从羊变成了狼。扛起刀枪,就跟宝怀城的守军拼起命来。被欺压了那么久,他们对宝怀城这些地方守备队的恨,如潮水一般,出手比不死鸟的那些老兵还狠呢。

    被欺压的都是苦兄弟,有不少还相互是亲人朋友老乡,一个得救,自然马上又去救更多的人。宝怀城究竟有多少这样的矿工,林克不知道。他只知道,他的身边,一下就多出了三四千的人马,而且这些人马,还在不断的增加,人数越来越多。

    就这么着,林克带着这些矿工,随后赶来的本部兵马,从西城开始,一路掩杀而上,一边干掉马泽本的城守军,一边放出更多的矿工。有些当地被马泽本士兵抢了女儿姐妹的居民,也陆续的加入到这支队伍之中。

    宝怀城的守备军,跟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很惊讶的发现,全城都是敌人。就连卖菜的老太太,都敢向他们砸臭鸡蛋。

    随着队伍的挺进,林克拿下的地盘是越来越多,遇到的反抗越来越少。有聪明的宝怀城守军,看大事不妙,敢紧的扔掉武器,脱下军服,装扮成老百姓,才免过了一难。

    再帮助林克拿下大半个宝怀城之后,警卫营的士兵,就脱离了林克的前进部队,分散前往城中各处,去执行胡忧下给他们的第二道命令,也是他们此行最重要的命令——拿到宝怀城的户籍人口资料和矿产分布,客户往来资料。

    这些东西,对一个城镇的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前者可以了解宝怀城的人口情况,和他们的房产地契情况。后者则是宝怀城的经济资源,能变成钱的东西。

    胡忧可不是打败马泽本就算了,他要拿到宝怀城全部的控制权,把宝怀城并入到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内。

    随着部队的不断推进,林克的人马越来越多,先到的还能抢到武器,后来加入的,拿块板砖都敢往前冲,那热血的程度,真是比狼还狠咧。

    到最后,基本都不用林克的第八师团动手,那些矿工和加入到队伍里的城民,就把事情全都给办了。

    打到天黑,林克惊讶的发现,自己的身边,不知不觉之中,居然聚集了过五万的矿工兵。这些人被长久的压抑,暴发出来的气势,真是非常的可怕。他们叫嚣着,高喊着,烧,杀,打,抢,震动全城、震动四野。

    宝怀城的守兵本来就不多,不过是几千人,跟本不够这些矿工杀的。一人都分不到一个,矿工的情绪变得非常的不稳定。找不到马泽本的守军。他们开始把气出在宝怀城本身上,烧房子,砸楼,他们什么敢干。

    “用胡忧将军的话说,真是马拉戈壁的。再这样下去,这些黑得只看见牙齿的家伙,弄不好就得到整个宝怀城给毁了。

    不行,不行,不能让他们那样做。胡忧将军可说了,这个宝怀城他要了的。这次老子本来是大功一件,要是让他们把城给毁了,胡忧将军还不得把我吊起来打。弄不好都保不住。

    得赶紧想办法把他们的怒火转到其他地方才行。”

    洞汪城,马泽本进攻的第十三天。

    今天天气不错,老天没有下雨,空气中飘着刺鼻的血腥味。天上有秃鹫在飞,地上嘛,自然是进行着战斗。

    连日来的战斗,让不死鸟军团的这些新兵得到了丰富的学习机会。在生与死的边缘学到的东西,永远是最有用,最难以忘记的。

    十几天的战斗下来,你已经分不出那个是老兵,哪个是新兵了。他们的眼神全都一样,他们的衣服全都带着自己或是敌人的血,他们手中的刀枪,砍进敌人身体的时候,也不再犹豫。那些曾经犹豫过的士兵,还倒在他们的脚下呢。杀人这种事,杀多了,也就习惯了。这就是战争,他可以让一个人,快速的成长。

    “马泽本今天的进攻非常猛呀。”胡忧站在城头之上,看着下面敌我双方的交战,喃喃自语。

    十几天以来,胡忧大部分的时间都在这里,敌我双方都能看到他。不死鸟士兵视他为心中的战神,而马泽本的士兵,则视他为魔鬼。

    胡忧在这里,用他身后那面黑色的不死鸟战旗,指挥着地整个军团的攻守。他洞悉城防中的一切机关。他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泼火油,什么时候,应该放滚木。他就是军中定海神针。

    正当胡忧要给等在身前的传令兵,下令命令的时候,突然感觉到心里一冷,背后生风,强大的危险信号,打断了他的思路。在身体的本能之下,胡忧想都不想的一个前扑,直接滑到地上。直到这时,他才听得耳边那个叫李斯的士兵,口中惊呼的‘小心’二字。

    “有刺客”

    胡忧的心中,瞬间闪出了答案,他还真没有想到,自己也会有遇上刺客的一天。

    先出手的是一个士兵打扮的人,他的身后,还有其他的两个人。在他出手的同时,另外两个人,也同时对哲别和科奇士出手。还好红叶刚刚去传达胡忧的命令,并不在这里。不然的话,她会很危险。

    那个刺客一击不中,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不过手中的刀并没有停下,又向胡忧追砍了过来。

    胡忧连身都不敢翻,手脚并用往前急爬两步,只听身后‘叮’的一声,一块地砖被砍开了。要不是胡忧爬得快,他那还算健美的小蛮腰,就要成两半了。

    借着刺客拔刀的机会,胡忧终于转过脸来,在阳光的照射之下,他能很清楚的看清来人的样子。这是刺客长像很普通、没有一丝特别,属于那种扔到人群之中就找不出来的人。他的眼神冷冷的,没有任何感情流露出来,看向胡忧的目光,就像在看一个死人。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来杀我。”胡忧冷静的问道。他这是在拖延时间,他知道用不了几分钟,内卫部队马上就会上来。他们就在百多米远的地方,赶过来用不了多久时间。

    来人跟本不中胡忧的计,他答都不答,马上就又一刀砍向胡忧。

    这一刀含着强烈的杀意,这可是真砍,不是开玩笑的。胡忧本能的想抓白蜡枪,才想起自己前爬了几步,白蜡枪已经不在自己身边了。

    还好,胡忧的这么些年的苦练可不是白费的,他后退一步,一个抬脚踢向刺客的下阴,给他来了个脚版的猴子偷桃。手上也并不闲着,一个意念,唤出血斧,想都不想就当头劈下。

    那刺客看不见血斧,但是他能感觉得到胡忧手上那股强列的杀气,他放弃退砍向胡忧脚的一刀。收刀转身,向胡忧的后腰而去。

    胡忧没有想到这个刺客反应那么快,眼看着刀又到了,自己的脚还在半空中,收是肯定收不回来了。

    “拼了”

    胡忧在心中暗一咬牙,血斧再闪,劈向刺客的脑袋。胡忧这可不是同归于尽,的腰间那里背着换日弓,他赌这刺客的刀,不可能砍得断换日弓。

    刺客显然也看出了胡忧的想法,他才不肯为砍一刀换日弓而把脑袋送给胡忧。他回刀一架,想要先架住胡忧手上的血斧,再使后招。

    刺客这一招,走了败招了。没有想像之中的铁器相碰声,更没有火花四溅。刺客只觉得手中一震,瞬间心中大惊。

    不过这惊受得有些晚,看来不会有什么开花结果之时。胡忧的血斧在砍断刺客手中的钢刀之后,顺势奔向刺客的脑袋。血斧和头骨发出了一丝轻响,接着一小块头骨飞了出去。

    刺客直到死都不明白,胡忧手里拿着的是什么,居然能这么厉害,再砍断他手中的刀之后,还能砍开他的脑袋。

    一股血雾从刺客的脑袋喷出,在阳光之下,居然还出现了彩虹,血色的彩虹异常的美丽,可惜他一生只能看一次。

    刺客从出现到被胡忧杀死,全程不过半分钟的时间。胡忧这干净利落的动作,全都落在那些赶来救援的士兵眼里。

    士兵们之前只是知道,胡忧的箭法非常了得。直到今天他们才亲眼看到,胡忧的近身功夫也非常了得。

    看到胡忧成功的杀掉刺客,军中暴起了巨大的欢呼声。胡忧站的这个地方,可是全城的制高点。刺客的出现,士兵们虽然不能急时上来救胡忧,但是胡忧和刺客交手的过程,他们是看得清清楚楚的。虽然他们也同样没有看到胡忧拿什么杀的刺客,但那些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的胡忧将军,那个不死鸟,他很强

    正在欢呼的士兵哪里知道,此时如战神一样接受他们膜拜的胡忧,一点也不好受。本来经过努力,胡忧已经可以砍出三血斧了。可是这十几天以来,他为了战事,劳心劳力,精神力消耗非常的巨大。砍出第二斧的时候,他的精神力已经被全部的抽空,他现在完全是用毅力在支撑着的。一放松他马上就得倒下去。

    那个刺客说起来也算倒霉,如果他不是想架胡忧的血斧,那么胡忧砍出这一血斧之后,就会失去反击的能力。他完全可以在内卫上来之前,从容的杀掉胡忧。

    这是刺客的不幸,是胡忧的大幸。这短短的半分钟时间之内,胡忧又一次受到了上天的眷恋。

    不到两分钟,三个刺客一死两被抓,任务彻底的失败。不死鸟士兵在为胡忧暴出一次巨大的欢呼之后,又一次暴出了欢呼,这一次不是因为胡忧,而是因为城外。

    城外的平原之下,不知道突然从哪里冒出一大群片黑压压的人。这些人手里都拿着刀枪,在阳光的照射之下,却只能看到雪白的牙。他们得有四五万人,一出现就疯狂的扑向马泽本的部队。

    这群人,就是宝怀城的那些矿工。林克为了不让他们破坏宝怀城,用计把他们的怒火引到了马泽本的身上。带着他们一路从宝怀城杀来。

    胡忧在惊讶这些黑人兄弟突然出现的同时,马上就判断出了当前的形势,强顶着脑袋因为抽空精神力的阵阵发麻,下达了全军反击的命令。

    阵阵的马蹄声,在不死鸟战旗的挥舞之中,敲打着大地。无数拿着马刀和弩箭的不死鸟士兵,如出闸猛虎一般,扑向马泽本的部队。

    飞溅的血雾,迷住的太阳的光芒,来自马泽本本部士兵的惨叫,如孤魂一般,在空气中飘荡。

    这里是失败者的地狱,是胜利者的天堂。林克立功了,祝贺他,不死鸟军团十大铁将之一——林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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