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章新的开始

    太阳高高照,晒得人想睡觉。七月的青州,早已经秋高气爽,而七月的这里,却像火炉一样,热得吓人。

    这里是哪?

    谁知道这里是哪,还有关心这个吗,反正这里肯定不是终点,往前的路,还远得很呢。

    直走到夜色已经降临,部队才在一处早已荒芜的村庄里驻扎下来。今天是离开青州的第十七,或是十八天了吧。

    离开青州就一路往西,前队走着,后队跟着,谁也不去关心他们要到那里去,反正走就是了。就算有人想知道现在在哪里,也没法知道,自从五天之前进入这块地区之后,他们就没再见过活人。

    “马拉戈壁的,这鬼地方,难道是就是传说中的马拉戈壁?不知道有没有草泥马呢。”胡忧拧着衣服上的汗水,小声的嘀咕道。

    这拧衣服的动作,胡忧可以说是轻车熟路。能不熟吗,一路走来,特别是这几天,平均个小时,他就得干一次这样的事。这个死地方,真是太热了,怪不得一路上都见不到半个活人呢,这哪里是人住的地方。别说人了,连鬼到这里都难活。

    那位说了,这么麻烦,不穿行不行?省得老拧汗。

    行怎么不行,你爱穿不穿,没有人会管你的,你想光着跑都行。不过前提是你得受得了这里的太阳。这里一眼看去,视线所到之处,连片树叶都没有,顶着四十多度的高温,还有那勤劳得一分钟都不愿意休息的太阳,你如果没有长着黑哥们那一身黑皮,最好还是把衣服穿上的好,不然连你这身黄皮都得烤糊了。

    “来,给你水。”红叶看胡忧拧干了衣服,来到胡忧的身边,把一瓶水递给他。

    这么热的天,红叶也不好受。你看她全身上下,包得都快成为了阿拉伯人了。就一双大眼睛露在外面,还盖着纱巾。

    “嗯忧接过水,不客气的喝了一大口,任着那股清凉,直泄肠胃,这感觉,嗯,和那什么冰红茶有一拼。只不过这水还没有到肠胃里,就有一半化成汗珠了。

    “你可以再多喝一点的,反正我也喝不完。”看胡忧小心翼翼的把水瓶递回来,红叶忍不过说道。

    胡忧笑笑道:“这么甜的水,一口就很享受了。你也喝一口吧。”

    你以认胡忧不想多喝吧,他要是放开来喝,别说一壶,就算是再多拿一壶来,胡忧也能把它给干了。

    不过这水可是有量的,每人一天就那么一壶,胡忧自己那壶早没有了,这壶还是人家红叶的。把红叶的也喝没有了,那人家红叶怎么办。水车可还要好几个小时之后,才能把水送来呢。

    “嗯”红叶浅浅的就着壶嘴喝了一口,就把水给收起来了。她说胡忧,她自己喝得更少。

    胡忧把湿衣服搭在肩膀上,看了眼红叶,坏笑道:“喝了你的水,帮你做点事吧。把衣服给我,我帮你拧拧。”

    这旷野之地,周围几万士兵在,女孩子那能脱衣服。红叶顿时没好气白了胡忧在一眼,嗔道:“那么大的太阳,还哂不掉你那些坏心思。”

    胡忧嘿嘿笑道:“天热,火气大嘛。”

    “大人,我们是不是开始扎营?”朱大能来到胡忧的身边请示道。

    胡忧接过红叶手中的水,递给朱大能。这家伙身体胖,最是怕热,胡忧知道,他那壶水肯定早就没有了:

    “先喝口水,休息一下再说,等一会天气凉下来再安营不迟。上吊也得喘口气,士兵走了一天了。”

    朱大能也不客气,接过水口了一口,满嘴冒凉气道:“那行,那就等天凉一点,然后我们抓紧点时间。”

    忧点点头道:“交待我们的人都注意一些,这鬼地方,早晚温差大,都小心别着凉了。已经着凉的,记得给他们一些行军散,安营的事,就别让他们干了。”

    别看这里白天热得能烤人,晚上却又冷得要命。此时军中,已经有不少士兵都感冒了。暴风雪军团出生青州,多冷他们都不怕,可这呼冷呼热,他们还真受不了。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大人。”朱大能把水壶还给胡忧。他也是只喝了一口就不喝了,拿在手里,纯粹是意yin。

    胡忧和朱大能在说着话,突然远处传来一人的狂叫:

    “呜,好呀,我终于可以离开这里了。哈哈哈,我马上走,这鬼地方,我一分钟也不呆了。”

    胡忧看了一眼,摇摇头,脸中闪过一丝怜悯:“又一个疯掉了。”

    大能点点头,没有发表任何的见意。这样的事,这几天不时会有发生,早已经见怪不怪了。

    割地带来的极度失望,再加上这里的地理条件恶劣,很多人的精神,都不同程度的出了问题,随便一些小小的刺激,就会造成严重的心理障碍。

    能离开这里的人不是没有,但是肯定不会是那些没权没势的平民。自从帝国把青州割让给安融的消息被证实,就已经开始有人找关系,离开暴风雪军团了。而这种情况从巴伦西亚调青州暴风雪去帝国最西面洞汪城的消息传出之后,达到了**。只要稍微有关系的人,都在想办法离开暴风雪军团。

    正军团长苏门达尔病死,副军团长克雷斯波峒独城破被安融人活抓,直到现在还下落不明,连驻地青州都割让给了人家,现在暴风雪军团就是没娘的孩子,没人疼。

    一开始,那些人还对暴风雪军团抱着一些幻想,毕竟暴风雪军团还是帝国五大军团之一,破船也有三斤钉,就算现在没落了,也还有一些底子。离开青州,也还是有东山再起的可能的。

    可是当去洞汪城的调令下来之后,人心就彻底的凉了,所有人都知道,巴伦西亚这是要放弃暴风雪军团了。

    洞汪城是什么地方,它地处帝国的最西面,青州虽然冷,但是还有雪灵猴等一些不错的资源,洞汪城有什么,那里穷山恶水,又专出叼民。强盗多得抓都抓不过来,百姓穷得连找一个铜板刮砂没有。食之无粮,饮之无水,听说女人嫁到那里,一辈子都不用出门。为什么不出门,家里穷得连条裤子都没有,怎么出门。

    那样的地方,哪是人呆的,军中凡是有点关系的人,都求爷爷,告奶奶,想方设法调离暴风雪军团,宁愿降级,也要离开。去其它哪个军团都行,地方守备队也行,实在不行,就想办法脱离军队,只要不被按逃兵论处,宁愿不当这个兵,也要离开。

    就这么着,暴风雪军团十几万将士,到现在不过是五万余人,而这些人里,大多都是没有办法走的,除了当兵什么也不会干的,已经无家可回以军为家的,或是得罪了帝国上层人士,想走也走不了的人,说起来,都是一群可怜人。

    胡忧没有走,不是他走不了,而是他不愿走,事实上,在巴伦西亚的调令还没有到青州之前,胡忧就已经接到了西门玉凤的消息。说起来西门玉凤这个姐姐,对胡忧可真是太好了。她不但给胡忧提前传来消息,而且还给胡忧铺好了所有的路,只要胡忧点头,西门玉凤马上就可以把他调到红fen军团去,甚至还官升一级。

    这样的好事,不知道多少人做梦都盼望着能落到自己的头上,可是胡忧对于这个安排,却说了‘不’。他没有接受西门玉凤的安排,依旧留下在暴风雪军团,并随军调防洞汪城。

    难道胡忧傻了吗?有好日子不过,非得去过苦日子?

    胡忧当然不傻,胡忧要是傻,那这个世界也没有多少聪明人了。

    现在人人都看不起这五万残兵,认为暴风雪军团,就此要玩完了。可是胡忧却视这些没有能离开的士兵为宝。这五万残兵虽然经过无数次的失败,在整个青州战争中,几乎没有得到过一场像样的胜利,但是他们却是真正经历过大战的老兵。

    在战场上,要杀敌不难,想让敌人杀也不难,难的是怎么样在杀敌的同时,自己也活下来。

    想要在败仗中活下来,远远要比在胜仗中活中活下来难得太多,而这五万士兵里,除了胡忧那几千新兵,只经历过一场突围战之外,哪一个不是多次经历大战而不死的。人人都知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这句话,却没有多少人知道另一句话——有名将,还须好兵。

    什么样的士兵,算是好士兵。那些从来没见上过战场的兵,再好也有限。有些士兵,没有上战场之前,叫得那个响啊。什么老子拼的就是一条命,什么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一个个说得好像天下就他老哥子第一一样。

    可是真要上了战场,什么都还没有见着,就尿裤子的人有的是。你以为打战是好玩的事,是英雄主义的浪漫吗?

    不是,绝对不是。打仗那是好听的,美化的说法。打仗的本质就是两种,一是杀人,一是被杀。战场上,永远都是血肉横飞的,尤其是这冷兵器时代,那些将死未死之人的哀号,听得能让你心脏暴开。

    只有真正经历过战场而不死的兵,才可能称为好兵。没有经历过战场洗礼的兵,要走的路,还太远。

    现在有这样的兵放在胡忧的眼前,而且一放就放五万,对于一直想要拥有一支属于自己部队的胡忧来说,他怎么还能走得动道。

    洞汪城在很多人眼里,被视在地狱,可是在胡忧的眼里,这可是天赐良机,这是老天爷送给他最好的机会。

    帝国最西边怎么了,苦点穷点强盗多点又怎么了。帝国最西边,说明那里山高皇帝远,到了那里,帝都的命令,就很难得到有效的实行,也就没有人管得了。

    苦穷都不是问题,只要找到办法,日子会慢慢好起来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不苦怎么出人才,天天大鱼大肉,能养出好兵吗?

    老话不是有说吗,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要动心忍性。

    这最后一句‘动心忍性’最是厉害,心要动,性要忍,有道是砍柴的樵夫他得忍,忍的是山中无有虎狼嚎;打鱼的渔夫他得忍,忍的是风平浪静好把鱼虾抄;农夫耕田他得忍,忍的是五谷丰登,遍地里好田苗;念书的学生你也得忍啊,忍得是一跃龙门万丈高。金鳞不是池中物,它也要忍到风云再化龙不是?

    胡忧现在要做的就是忍,只要等到机会,他朝五万士兵到手,不比那渔樵耕读厉害?实在忍不了了,那不还强盗嘛。没事打打强盗,练兵,得财,安民心,一举三得呀

    这么好机会不要?傻子才不要呢。要不是巴伦西亚这次走晕招,你找遍整个大陆,也遇不上那么好的事呀。这就是人品好,老天都眷恋啊。

    胡忧不走,红叶当然也不走。红叶的老爹红方正,早帮红叶找了路子去皇家骑兵团,不想去,也可以退役,要怎么样,全由红叶选。

    可是红叶就是一门心思跟定胡忧,放下那些大好的生活她不要,跟着胡忧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包得跟阿拉伯女郎似的。人说有情饮水饱,这鸟地方,连水都喝不饱啊

    朱大能不走,有意气的成分在,但不全是。他跟在胡忧的身边,有部份原因,是家族的决定。

    胡忧是朱大能背后的势力重点观注的人物之一,跟据对胡忧之前的所做来分析,他们相信,胡忧这样的人,绝对不会像流星那样,只闪一阵光就消失无踪。他这样的人,无论被放在什么地方,都应该值得关注。所以哪怕是洞汪城这种地方,他们也愿意派朱大能过来,他们要近距离的看看,胡忧能做到什么程度。

    如果不是有家族的同意,朱大能就算是再怎么想跟着胡忧一块来,也是不可能的。朱大能的家族不可能让下一代的主力人物,跑到洞汪城去养老。所以很多事,不能单单以一个‘义气’就能压倒一切,现实永远是现实的,每个人都需要多方的考量。

    太阳的余威,终于还是抵不过大地的厚重,一阵夜风吹过,空气转眼变得冰凉起来,得到了一定休息的**团,各自分工,开始搭建宿夜的帐篷。

    苏门达尔最后成立的十个新兵团,因为还没有来得急上报建制,所以他们还算不上正规的帝国士兵,算是比较自由的。十个兵团,只有**团跟着胡忧,一起上路。其它的九个新兵团,都已经解散了。解散的九个新兵团,有一些选择加入了新兵**团,更多的则离开了如今的暴风雪军团,各奔前程。

    胡忧此时也在忙碌着,指挥着**团的士兵,依靠地利,搭建帐篷营地。这是他的习惯,不同于军中其他将军的习惯,他更多的时候,总是喜欢和士兵在一起。

    红叶一如既往的跟在胡忧的身边,成为军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士兵们也都习惯了红叶跟在胡忧身边的样子,有时干活累了的时候,偷眼看一眼这个女军师,然后就觉得又有力气了。人品好的士兵,有时候还会得到女军师亲自送来的水,那是他们最高兴的时候了。

    “都动作麻利一点,排水沟一定要修,不能偷懒,偷懒的后果,往往都是你晚上要睡在水中。你总不希望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浮在帐篷上吧”胡忧的声音,在士兵的中间转出,引起了士兵的哄笑。

    “大人,今天晚上会有雨吗?”一个士兵大叫着问道。一开始,他可是不敢这样的,入伍之前,他听人说,部队里的军官都很凶,动不动就要处罚士兵。直到加入**团,他才发现,那些人说得不对。胡忧大人也处罚士兵,但是他只处罚那些不听命令,没有完成任务的,并不是动不动就乱处罚。

    就像是现在,在非战争状态的时候,你还可以随便的跟他开玩笑,他从来都不生气。

    胡忧抬头看了眼那个出声的小战士,哈哈笑道:“是毛利呀,嘿嘿,你小子站好了,小心别摔下来。你是喜欢下雨呢,还是不下呢。”

    胡忧的记忆不算是非常好,但是他可以记得住**团每一个士兵的名字。这是下过一翻苦工的,要记住五千个士兵的名字和长像,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毛利并没有因为胡忧能叫出他的名字而惊讶,因为他知道,在别的长官眼里,他可能是一个无名的小兵,而在胡忧的眼里,每一个士兵,都是有名有姓的人。他们不是数字,而是真实存在的。

    “胡忧大人,我希望今晚能下雨,我水壶的水没有了。”毛利笑呵呵的回道:“你看”

    胡忧一摆手笑道:“别想问我要,我还是喝我们美女军师的水呢”

    士兵们听得这话,全都把目光看向红叶,然后哈哈大笑起来。顶着太阳走了一天路的他们,这一刻,似乎不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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