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忧从梦州的起东出发,沿帝国最大的河流九江河一路北上,穿过整个燕州,用了十八天的时间,才来到青州的乐同城。

    乐同城与峒独、溪林并称青州三大城。城主司马寿乃帝国司马家族的大公子,手下镇守三名,拥兵三万。乐同城地处青燕两州交接处,乃入青州必经之地。交通两州,地理位子非常关键,素来是兵家必争之地。

    胡忧到了乐同城,没看到那里有征兵的公告,于是一脸笑意的上前向守门的打听消息。在他看来,同为一州的兵,肯定知道征兵的地方在哪里。

    “站住,干什么的?”胡忧还没靠近,就被当兵的那喝住。

    “嘿嘿,不要误会,我是想向军爷打听点事。”胡忧满脸笑容的拱手道。

    “什么事?”当兵的问道。

    “烦劳军爷,我想知道暴风雨军团在何处招兵?”

    “不知道,走走走。”守城兵像赶苍蝇一样把胡忧赶走。

    不知道?胡忧才不信这当兵的会不知道这事。一路上,胡忧不只向一个人打听过,已经确定青州暴风雨军团是在征兵。这到了地头,这当兵的怎么可能不知道。

    哦,想来是想要几个‘问路钱’。

    胡忧摸摸身上,摸出了几个铜子扣在手中,微微露出一点,让那守门的军士看到,然后再次上前。

    这次那军士做得更绝,还没等胡忧说话,手中的大枪一指胡忧说道:“叫你走,听到没有。再在这里晃荡,小心我把你当奸细抓起来。”

    “马拉戈壁的,看不出这小子还是个清官。给钱都不要。”胡忧心里暗骂,只能摸着鼻子走开。

    “小伙家,你想问暴风雨军团征兵的地方吧。不用问了,守城的不会告诉你的。”城角一个老头对胡忧说道。

    “为什么,这难道还是军事机密?”胡忧不解的问道。

    “这个你就别多问了。你想加入暴风雨军团的话,就去寨孟镇吧。”

    “寨孟镇?”

    “对,穿过乐同城,一路往西,大约两天的路程。”

    “哦,多谢老伯指点。小小意思,算是小子请老伯喝碗茶水。”胡忧说着把手中的铜子递过去。

    “呵呵,小伙子,收起来吧。我老人家可不是为了你的几个铜子。”老头摇摇手,笑道。

    “这”胡忧这才仔细的观察起这个老人家。只见这老人家一身布衣,须发已白,却精神键烁,很有些风高道古的意思。

    看到老头,胡忧不由的想来了自己的师父。师父对自己虽然算不得好,但是好歹也养了自己多年。自己虽然经常背地里骂他,但是从此二人两世相隔,今生恐怕再无见面之机了。

    “老伯,这里太阳暴烈,咱们不如一同到那边的茶蓬坐坐,你看可好?”胡忧看这老者应是本地人,于是决定先在他身上了解些情况。不然自己像个无头苍蝇似的四处乱撞,万一犯了什么禁忌,那可涂生麻烦。

    老者上下打量了胡忧一眼,点了点头道:“正好,我也有些口渴了。”

    老者说完,起步要走。也许是人老腿脚不太好,一不小太,把一只鞋给踢了出去。

    胡忧反应很快,两步上去,把鞋子捡回来,跑到老者的脚下穿上。做完之后,胡忧才反应过来,心中暗骂不已。不过转念一想,还是算了,以前也没少帮师父做这样的事。反正今生也没机会再见那混蛋师父了,就算是最后一次帮师父穿鞋吧。

    原来胡忧师父的脚有个毛病,经常会突然无顾**,而他穿鞋又总喜欢踩着,所以每次一**,鞋就会飞出去。这种捡鞋穿鞋的事,胡忧从小到大,已经做了不知道多少次了,都已经变成一种习惯性的反应了。

    当然,胡忧是不乐意这么做的。但是每次他装作看不见的时候,他师父都会变像的弄出些法子来整他--比如说,拿他试药。

    老者并不知道胡忧还有这么一个往事,更不知道胡忧在心里暗骂着什么。他在穿上鞋子的时候,眼睛微微亮了一下,随即就回复了平静。

    鞋子是老者故意踢出来的,他每日坐在这城门边,对在城门兵那里吃了憋的投军者,他者会主动的答话,而且会制造这种机会,把鞋踢出去。往日踢出去,都是一去不复反,今天有人帮着捡回来,还是第一次。

    书中代言,这老者姓史,自号太史公。他这一生,文不能提笔安天下,武不能上马定乾坤。混子大半辈子,也只不过是个有着怪脾气的教书师生而已。他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研究史书,闲暇之时,他会把从史书上看到的有意思的事,编成一个个小故事,在上课之余,讲给孩子们听。

    他总是固执的认为,历史是重复的。只要学通了史书上的东西,就能成为治国安邦之才。只可惜,听他故事的学生,大多都是**岁的孩童,哪能听得懂他那些故事隐伸出的意思。至于**,大多都不会理他。他每与别人说起自己的这套理论,别人不是走开不理,就是讥讽他为什么不拿史书换荣华富贵,还在这里穷教书。

    两人来到茶蓬,找了副靠近护城河的坐头,坐了下来。胡忧一路北行,身上的钱财用得也差不多了,本只想简单的要壶清茶和两个小点心就算了。谁知道在点东西的时候,老者却开口道:

    “这天热气,还是来点酒比较润嗓子。”

    胡忧听得一愣,心说这大热的天,喝酒润嗓子?你还不如直接说想喝酒得了。

    胡忧对钱本就不是什么精打细算的人,连日来赶路也挺累的,喝点酒确时要比喝茶好。于是干脆让店家上两壶好酒和几个下酒菜上来。

    胡忧来天风大陆,在王富贵家喝过酒,在黄府里酿过酒,可是他对这大陆的酒,了解得还不是很多。

    天风大陆每一个地方,所喜好的酒都不太同相。青州这个地方喝的酒,与别地更是大大的不同。青州由于冬天比较冷,所以这里的人,大都习惯喝烈酒。一口下去,全身热乎乎,能抗寒。

    因为酒太烈,所以这里的人喝酒,一般不论壶,而是论杯。有个一杯两杯的,也就够意思了。胡忧这人不懂,他以为这里的酒也和梦州那边的水酒差不多,所以一人叫了一壶。

    太史公这老头临时把茶改成酒,本就有进一步试探胡忧的意思,见胡忧一下叫两壶酒,自是心中喜欢。做学问的人,处事往往都有些另类,他只想着胡忧要酒大方,跟本就没有想过,自己能不能喝得下一壶酒。

    太史公没意见,店家更是不会有意见。做生意的都希望能多赚钱,没有闲客人多要的,只有恨客人抠门的。

    酒菜很快就上来了,胡忧把酒给太史公满上,这才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入口,顿觉火辣。好在他跟师父游走江湖之时,也喝过不少烈酒,所以这酒,他还算受得。

    两人一面喝酒一面闲谈,酒到半酣,闲话也说得差不多了,胡忧忽然提高了声音说:“老人家,小子我初到乐同,有很多事不太明白,不知道您老能不能赐教一二?”

    太史公弄了几次自以为事的考验,都被胡忧完成的不错,所以他对胡忧的映象很好。他知道胡忧请他喝酒,肯定是有话要问他,所以一直在这等着呢。

    此时见胡忧开口,太史公慢条斯理的晃着脑袋,拈了块乐同有名的油饼,慢慢咬着,再喝了口手中的酒,哈出酒气,这才说道:“胡小哥有话只管问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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