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未到,风先来。

    这一拳好猛。

    沈轩要是硬接下这一拳,五脏六腑都得移位。

    “等一下。”沈轩抬手及时叫停。

    好在李杰并没有使出全力,紧着收招。

    一脸懵逼,看着沈轩,说道:“沈公子,你不是已经这样了吧!伸手不是请我出招?”

    “当然不是!”

    沈轩脑子飞速转起来,他说道:“那是我的起手式,想让你知难而退,没想到你居然初生牛犊不怕虎。”

    说到这里,沈轩还频频点头赞道:“不错,有前途。”

    话虽然说得漂亮,但沈轩心里清楚,自己没有武功傍身,要是真打起来,自己肯定会被打的找不到北。

    那可不行!

    “沈公子,咱能不能别说废话了,要比就快点比,不然你就离我们郡主远点,想送郡主镯子的男人有很多。”李杰已经很客气了。

    沈轩知道,再拖下去,自己就会露馅。

    无路可退之时,沈轩并没有山穷水尽,他灵机一动,猛然之间想到了一个人。

    “李杰,我是真心怕伤到你,不如让你与我的徒弟比试一下,如果你能打赢我的徒弟,我再出手。”

    沈轩刚说完,李杰就迫不及待说道:“那就快让你的徒弟出来吧,让我打败他。”

    “好徒弟,现身吧。”沈轩对着夜色大叫。

    好多人也是于夜色中茫然四顾,根本没有看到有人出来。

    “沈公子,我这是……”李杰想笑,又想到人家是族里的大恩人,真的笑了不好,憋得好难受。

    沈轩全然不顾,又喊道:“栾城,你给我出来。”

    夜风微过。

    茫然夜色中,但见栾城飘然而至。

    怀抱长剑,落于沈轩身边,他小声说道:“只帮你这一次。”

    “好,感谢啊!”沈轩见栾城出面,老心甚慰。

    “不要谢,当你一回徒弟,你给我十两银子,不然免谈。”

    “都是徒弟孝敬师父,哪有……”

    “到底给不给?”

    “给!”

    沈轩没脾气,不就是十两银子嘛!

    毛毛雨啦!

    交易谈成,栾城将长剑送于沈轩面前,说道:“师父,帮我收剑,对付此人我不用剑。”

    “哎呀,好大的口气!”李杰也笑了。

    郎族尚武。

    几乎每个成年男子,都有一身的功夫在身,他们不是江湖中人,却也有着不俗的身后。

    在祭天节中,如果能找到不分伯仲的对手,那也是收获。

    尊得对手,因为对手不是敌人。

    “来吧。”李杰勾了勾手。

    栾城凛然未动,说道:“小鬼,你先来。”

    小鬼?!

    李杰差点被气冒烟。

    他不知道,栾城这家伙见到女人,他就变成了大姑娘,可是一旦遇到对手,他比谁都精明。

    故意叫人家小鬼,只要对手生气了,栾城的目的就达到啦!

    “啊!”

    李杰一声轻吼,再次举拳而来。

    拳很猛,力千钧。

    “砰!”

    李杰的拳头,生生打在栾城的掌心中。

    栾城纹丝未动。

    而李杰的拳头就好像是打在了一块铁板之上。

    刚要收回,却被栾城反手扣住了手腕。

    接着一股强大的力量,将李杰带飞出去,摔在了地上。

    “好大力气。”李杰跳起来。

    他觉得刚才是自己太大意了,不服气。

    “啊!”

    李杰再一次冲了过来。

    栾城微微一笑,只见他双手负于身后,足尖轻点,身形拔地而起。

    而后斜着扑向李杰。

    “砰!”

    李杰与栾城对了一拳。

    他感到胸口一阵憋闷。

    后退了八步,这才稳住身形。

    所有人都吃惊了。

    李杰也是郎族中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如果他不够优秀,那么他也当不上百户长。

    “认输啦!”

    李杰抱拳,坦荡认输。

    “师父,没别的事,我就先走啦。”栾城又露出吊吊的样子。

    这时,一个女人跑过来,将一块洁白的羊毛手绢递给栾城,栾城以为是用来擦汗的,于是便顺手接了过来。

    啥也没有表示,转身大步就走。

    沈轩紧着告诉他:“栾城,你接了人家的手绢,就要娶人家为妻。”

    “我……”栾城脸都黑了,反手将手绢扔回来。

    几米远的距离,那手绢不偏不斜,刚好落进了那个女人的手里。

    “哼,没看上人家就不要接手绢啊!”女人跺脚嗔道。

    沈轩却是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有惊无险啊!

    好在是蒙混过关了。

    接下来是歌斗,说白了也就是斗歌。

    郎族人世代牧马放羊,天生有一副好嗓子,唱歌自然出色。

    “沈公子,你先请。”李杰就算是输了一场,他也没有动怒。

    光是人家李杰的气量,就让沈轩很是佩服。

    沈轩也很君子,说道:“还是你先来吧。”

    “好!”

    李杰欣然先来唱一首,他唱的是一首郎族情歌。

    马头琴,筝音,为他合乐,唱的好极了。

    沈轩真心有点服了,想不到李杰那么精壮的一个男人,还能把情歌唱得那么高亢。

    一曲唱完,掌声四起。

    轮到沈轩了。

    “沈公子,这回不用请徒弟出马了吧。”李杰笑道。

    沈轩尴尬了一下,马上恢复正常,说道:“唱歌又不会误伤你,当然要我亲自出马了。”

    于是,沈轩走到弹马头琴的姑娘面前,对她说道:“我可以借用一下你的琴吗?”

    “公子,请用。”姑娘将琴给了沈轩。

    沈轩先试一下马头琴的音色,自己可以驾驭。

    琴音轻起。

    篝火烈烈。

    沈轩轻轻拉起马头琴,那是一种全新的旋律,搞得弹筝的姑娘都不知道怎么和音了。

    “唱啊!”

    “别光拉……”

    “沈公子,你倒是唱啊。”

    “……”

    有人开始着急起来。

    沈轩却一点也不急,前奏很重要。

    他看到李芸双手托腮,也在眼巴巴看着他,火光映她琥珀般的眸中无声破碎成万点星辰。

    “前尘往事如云烟,消散在彼此眼前,就连说过了再见,也看不到你眼中有一些哀怨……”

    沈轩当场来了一首友好的《吻别》。

    闻听沈轩的歌声,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你笑的越无邪,我就会爱你爱得更狂野,就在刹那间有一些了解,说过的话不可能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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